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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在水浒世界考科举(02)(1 / 1)

就这样,时光悠悠,转瞬陆繁星岁了。张娥这位表姐比陆繁星大了岁。古代女子岁及笄,可婚事,一般、的时候就会定下,等年满及笄后就开始谈婚论嫁。

说老实话,高门嫁女,低门娶媳。意思是说,女儿可以嫁高门,儿子就只能往低了娶。当然了并不绝对,有的是富贵人家低嫁女的。

不过还是得讲究门当户对。拿门当户对来说,张娥和林冲挺合适吧。但是吧,陆繁星还是不怎么喜欢林冲。妻子被辱,居然仇都得别人报,高俅判他发配就乖觉的听话,到最后一句忠义两难全,就可以掩盖掉他的懦弱无能了

反正不管怎么说,林冲这个人就不是良配。

恰好,由于和陆繁星的相处时间久,陆繁星的一些思想深深的影响到了张娥。再加上陆繁星并不太认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老话,时常教导张娥读书写作。

再再者,陆繁星不光读书还练武。他的一身好武艺,可不是会点拳脚功夫的张教头可以比的。因此张娥跟陆繁星又学了一身好武艺。

不说对战陆繁星,但起码打一个林冲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和陆繁星观点有些不同的是,张娥觉得林冲还好,挺适合锦儿的。

陆繁星:“”

“我发觉锦儿挺喜欢林冲的。”张娥直言不讳的说:“索性我对他无感,就直接和父亲说明,让父亲收了锦儿做义女,将锦儿许配给了林冲。”

锦儿比张娥要大一岁,如今岁。如果锦儿真的对林冲有意,倒可以定下,等及笄就安排嫁娶事宜。

陆繁星:“阿姐可别随意的点鸳鸯谱,反而坏了锦儿姐的姻缘,以及破坏林冲和舅舅之间的师徒情谊。”

“知道的。”张娥拍着胸口保证:“阿姐做事,阿弟还不放心吗”

说老实话,还真的挺不放心的。

陆繁星叹了一口气,转而道:“师傅(刘秀才)让我今年下场试试,考取童生后就沉下心来,等三年后再考。三年后的话,我也才。称得上少年惊艳,却也不算太出挑。”

“刘秀才为什么要这么做”张娥有些惊讶:“是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嗯哼,有这个关系。”陆繁星:“其实是师傅多虑了。哪怕龙卷风,也不可能摧残我。我可不是木,而是史上第一聪明人。”

张娥噗呲一笑,道了一句好不要脸。

“话虽这么说,但我觉得,阿弟该低调还是得低调。”张娥压低声音道:“我可听说了,那新官上任的高太尉,哄得当今圣上特别的开心,今年下令让各地进贡奇花异石,说是摆在御花园也是天赐予的奇观。”

陆繁星:“所以呢,师傅才让我低调的。”

张娥:“那就低调。”

“对了阿弟。”张娥想了想道:“如果我中意穷书生的话,父亲会同意我嫁给穷书生吗”

陆繁星黑线:“姐,真的,穷书生一般只知道死读书,身体又不好,而且大多英年早婚。真要嫁读书人的话,不妨在我的同窗好友中选择。”

张娥:“可阿弟,你的同窗好友我都见过,没一个长得帅气的。”

张娥喜欢长得好看的,林冲吧,长得挺有男子气概的,却不是张娥吃的那款儿。其实浪子燕青长得挺合张娥心意的,但是,燕青和李师师纠缠不清,张娥就不会喜欢她。

好歹跟着陆繁星一起努力成长,张娥又怎么会喜欢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男人。真要嫁给浪子燕青,难保不会整天患得患失,认定浪子燕青又去找李师师了。

而说到一代名妓李师师,就不得不说有‘青楼天子’绰号的宋徽宗了。陆繁星其实已经思索提前‘勾搭’宋徽宗了,只不过还是那句老话,岁是孩子,难道岁就不是孩子了吗

岁的年龄‘勾搭’宋徽宗白搭,总不可能去青楼守株待兔吧。陆繁星要是真这么做了的话,陆繁星敢保证,史上第一搞笑的人绝逼是他。

肯定会被人嘲笑,毛都没有长齐,居然学着别人嫖|娼。不过好像,整个汴京城的妓子,都和宋徽宗有染来着。

陆繁星陷入了沉思,所以呢,要不要让宋徽宗享受没有烦恼根的优待

还是算了吧,毕竟他不是很喜欢给人免费做手术。

陆繁星揉揉脸蛋儿,道了一句去读书,就圆润的滚去读书了。

怎么说呢,这回看书的效率有点儿低。主要是隔壁有人噼里啪啦。吵人吵得慌,陆繁星又在想事情,以至于不怎么看得进书。

“哎,讨厌死了。”陆繁星干脆合上书,开始自言自语。“或许是我对林冲有偏见。但真的不喜欢他,感觉《水浒传》这本书,就是恶霸大杂烩。”

怎么说呢,《水浒传》的某些细节,细细琢磨的话,真的很让人不寒而栗。

比方说吃人。

梁山好汉对吃人的态度,真的挺随意的。

像孙二娘的黑店,绰号旱地忽律的朱贵的酒店都卖人肉。

人肉叉烧包,以及人肉烧烤,可是《水浒传》里出了名的。

《水浒传》还有一幕,写的是黄文炳被抓后,李逵在他面前割他的肉烤着吃。黄文炳死后被剜心做醒酒汤,在场的包括宋江都喝了一碗。

然后又有李鬼被李逵识破诡计并杀死后,被割肉烤着下饭。而李逵双目赤红,未必没有人肉吃多了的原因。

再比方说山滥杀无辜,包括宋江在内,好像杀个人就跟杀鸡一样。像李逵发狂,击杀过路的人,更是稀疏平常。

在陆繁星看来,《水浒传》妥妥就是描述团体,自强不息的故事。

而且吧,说宋江讲义气,其实宋江就是假仁假义。还是个官迷。最终为了诏安,可是将一众好兄弟都坑了一个遍。得善终的不过人,其余的好汉,都不得善终。

“锦儿姐居然喜欢林冲。为什么喜欢他们好像完全没有交集啊。”陆繁星想不明白,在他看来,就是两个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人,突然就凑到了一起。

只是锦儿到底是丫鬟,还是签了卖身契的那种丫鬟。张娥说动张教头收锦儿做义女,并且毁掉卖身契,对于锦儿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了。

至于《水浒传》原著中,林冲娘子自缢而死,张教头病故,家产都归了锦儿,锦儿招赘个丈夫过活的剧情,有陆繁星在呢,肯定不会发生。

所以,能被张教头收为义女,并且给她准备一份嫁妆风光出嫁,对于锦儿来说,真的是最好结果。没有意外,最终锦儿会嫁给林冲。

原著里,张娥之所以会被高衙内一眼看中,最主要的还是张娥长得十分漂亮。而锦儿呢,也是好看的,但是比较张娥,还是要略逊几分。

如果再去东岳庙上香,依着高衙内的高眼光不一定看得上锦儿。

等等,也不一定。说不得高衙内这个人荤素不忌呢。

“所以还是阉了吧。”陆繁星自言自语:“把高衙内阉了,简直是史无前例英明的选择。就是时间段,啧啧,不好选择”

“总不可能等锦儿和表姐一起东岳庙上香的时候,再暗中对高衙内下手吧。”陆繁星搓了搓下颌,继续放开思绪。

“还是尽早解决,免得高衙内在搞出花花太岁的名声,暗中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这么想着,陆繁星当即拍板决定,趁着今晚的天色一定极好的时间段,偷偷溜去太尉府,手起刀落砍黄瓜。

事实证明,武功的好与坏,并没有被年龄局限。哪怕陆繁星才岁,看起来一团孩子气,但换上夜行衣的他,绝对是黑夜中最靓的那只崽。

陆繁星快速的飞奔,杀向了高太尉府。运气不错,高衙内今天并没有去花街柳巷,而是在家搂着娇俏的丫鬟,露天就胡搞。

这给与了陆繁星极大的方便不是。

陆繁星干脆就将迷药下在酒水里,并且为了保险起见,还撒了一把无色无味,会通过空气传播的迷药。数了个‘’院子里那一堆不堪入目的玩意儿,就直接倒地陷入了深度昏迷。

陆繁星摸出手术刀,那叫一个快狠准的手起刀落,将某根已经烂了的黄瓜连根切了。血呼啦流了一地,估计很疼,陷入深度昏迷模式的高衙内居然颤抖了一下。

陆繁星连连啧啧,下一刻果断离开。而他离开后不久,倒地昏迷的一堆不堪入目的玩意儿纷纷醒来,看到高衙内的残样儿后,纷纷发出惨叫。

于是乎,惊动了无数的猫猫狗狗,而高衙内被不知名人士深夜割的事情,第二天就广为传播。不到一天功夫,基本全汴京城的人都知道了,甚至第三天上早朝,夜里和李师师来了一场爱的约会的宋徽宗还在早朝上问高俅,你那好义子真的成了公公。

高俅一张俊脸长得通红。

首先,宋徽宗选亲信的原则,应该就是颜狗对于颜值的追求。高俅首先得是个大帅哥,才能受到宋徽宗的喜欢,进而发现高俅和他一样喜欢蹴鞠,快快乐乐的纳为亲信。

可以说满朝文武,高俅的颜值属于最高的那一挂。

这不,即使是羞愤难当,高俅依然是最靓的那只崽。而看到高俅这幅样子,宋徽宗的眼睛越发明亮。

“所以,真成了公公”

“还请官家下旨,全汴京城戒严。”高俅咬牙切齿的道:“那贼子太过放肆,可怜臣那义子深受打击,已经有了自杀向高家列祖列宗赔罪的想法。”

高俅恨恨的又道:“定然要将贼子抓捕归案,碎尸万段。”杀人不过点头点,居然不杀而是将人给阉了,简直欺人太甚。

要不是高俅的自制力惊人,说不得高俅会当场表演一个原地喷血。哦,不,其实高俅已经气炸了肝儿,早就呕了血,只不过默默咽了回去。

啧啧,要是陆繁星在的话,定然会评价一番。既然那么气,咋不直接气死呢。

宋徽宗想了想,却提出了疑问:“真的能找到那贼子”

高俅:“官家,还请官家开恩,救臣那可怜的义子一命。”

“这个好说。”宋徽宗哈哈大笑起来。“宫里那么多的太监,多高家郎君一个不多。这样吧,爱卿将你家的郎君送进宫,朕保证给他安排一个好职位。”

高俅:“”

有看不惯高俅的官员,直接憋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

“谢官家安排。”高俅憋屈无比的谢恩,心中将宋徽宗突然来的‘奇思妙想’骂得底朝天。

而宋徽宗见自己发挥聪明才智(智障优势)帮助了高俅,超级高兴,以至于下朝时还特意丢下一句话。“其实高爱卿今天将令郎君送进宫里来,朕都不会介意的。”

其实高俅超级介意,但是吧,他介意管个毛线球。最终还不是听从了宋徽宗的安排,回到家就把高衙内打包送进宫里。

宋徽宗呢,看到非自然因素变身成太监的高衙内,首先是皱眉。

因为高衙内本身长得一般,再加上饱受摧残,导致高衙内的颜值直线下降,依着宋徽宗的颜狗属性,朝夕令改简直做得不要太熟练。

这么说吧,原本宋徽宗是打算将高衙内留在身边伺候的,但是吧,看到高衙内的第一眼,宋徽宗直接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可想到自己答应了高俅,要妥善安排高衙内,于是乎,高衙内在宋徽宗的安排下,去了御花园当花匠,负责种植花花草草。

这不能说离谱,而是离了大谱。

如果不出意外,留在宋徽宗身边伺候的高衙内会在高俅的帮助下,成为九千岁。但已经出了意外啊,高衙内被善变的宋徽宗安排到了御花园工作。

御花园是什么地方,是百花百草齐齐绽放的地方。

平日里除了是花草生长的地方外,还是宫里女子游玩的地方。

宋徽宗本身有很多文人墨客的通病,喜好美色。于是乎,本就荤素不忌,已经有了‘花花太岁’绰号的高衙内,看着时不时就会跑到御花园玩耍的宫妃,那叫一个胃疼。

太难受了,真的,对于色鬼来说,只能看不能做啥子,真的太难受了。

可问题是,安排高衙内的工作后,宋徽宗就把高衙内这个人抛之脑后,不是今儿钻狗洞去见李师师,就是明儿走地道去约会其他青楼女子。

别说,有那么一回,宋徽宗从地道出来时没走几步,就被陆繁星撞上了。

陆繁星可没有见过宋徽宗,根本不知晓他看一眼就觉得猥琐异常,白瞎了一身好衣服的猥琐男,就是宋徽宗。甚至路过宋徽宗的时候,还念叨了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话语。

宋徽宗却不觉得陆繁星是在说他,还以为陆繁星遇到了什么麻烦。觉得陆繁星长得就像小仙童的宋徽宗露出怪蜀黍一样的微笑,打招呼说。

“这位小郎君,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陆繁星眼中闪过一丝古怪,回答道:“偶遇同窗,同窗说我写的字迹瘦瘦小小,还不如岁小娘子写得好看。我不服气,就和同窗吵了起来。”

宋徽宗是一个做皇帝业余,做文艺青年满分的奇葩。

他自创了一种字体,瘦金体,也是瘦瘦小小,和其他书画字迹相比格外的不同。因此兴冲冲的表示:“谁说瘦金体不好看,我写给你看。”就挽起衣袖,要给陆繁星写一副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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