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想要钱是吧?没问题。只要你能赢过我的侍卫,我随便打赏你一些金维尔就足够你下半辈子生活的了。”阿特金森不屑的冷哼着。
“钱?你这是看不起谁呢,我们家最不缺的就是钱了。以我的手艺,随便在什么地方开个餐馆绝对是贵族老爷们的特供餐馆,会差钱儿?我手里这些稀有的香料就值不少钱了吧。”斯罗恩一脸的不屑,鄙夷的那个劲儿比阿特金森有过之而无不及。
“该死的贱民,你这是什么态度?以为你在跟谁说话?”阿特金森怒了。
“喂,风度,风度。身为贵族,保持风度是基本素养。可不能一口一个贱民的说脏话,丢的可不是您一个人的脸面,而是整个儿帝都少年贵族圈子的脸啊。”斯罗恩一脸的真诚,反而让阿特金森更加愤怒。
开玩笑,以斯罗恩的性格装了这么多天的孙子已经是极限了,如今已经并不是非要忍让不可的时候了。
“杀了你,没人知道我丢了贵族的脸面。”阿特金森阴冷的说,看来这种事他在外面没少干。
“哦,阿特金森少爷,咱们这里可还有光明教会的圣女呢。您干这种事儿,人家以光明著称的圣女殿下能让你干吗?”斯罗恩看向罗茜,这位圣女好像挺想看他动手的,那就来当一下挡箭牌吧。
罗茜皱着眉头瞥了一眼斯罗恩,然后对阿特金森说:“大庭广众之下,你确实不能这么干,阿特金森。”
“那就是背地里可以呗,果然是个婊。”斯罗恩在心里撇嘴暗骂。
阿特金森闻言只能忍着气。
“好,那你要什么彩头?”
“其实呢,我对您手里的东西都不太有兴趣。也就可以召唤蛇足巨人的那件小雕像还算不错吧。”斯罗恩貌似有些为难的说。
“什么?你竟然想要‘癸干忒斯之躯’?还对我手里的东西没兴趣?你是不知道我身上这些装备的价值才会这么说的吧,混蛋。”阿特金森爆怒。
“阿特金森,他只是个贱民,怎么可能看得出你一身装备的华丽。可能他也就见识过‘癸干忒斯之躯’的威力所以眼馋罢了。别跟他一般见识,赶快教训他吧。我已经等不及看着他被揍的很惨的模样了,吼吼吼吼……”吉玛恶毒的笑着。
“吉玛,你懂什么。‘癸干忒斯之躯’确实是我所有魔导装备之中最贵的一件。是我好不容易从拍卖行里买到的。”阿特金森有些肉痛。
“拜托阿特金森,拿什么东西做彩头又有点什么关系,难道你认为你的侍卫会输?那还是不要比试了,直接认输吧。”吉玛反呛阿特金森。
“可……好!我就用‘癸干忒斯之躯’做彩头!但是你也要拿出一件相应的魔导器来,否则这个赌约根本不对等,你别以为我那么好糊弄。”阿特金森也不傻。
斯罗恩预计到了这一点,然后从自己的空间装备中拿出地精步枪。
“这个怎么样?这是我从一处地精遗址中找到的。不比你的差吧。”
“地精火枪?!!!”米德尔顿双眼放光。作为火枪手职业,她的攻击力和装备直接挂钩。矮人火枪的威力虽然也不弱,但不仅声音大、后坐力强,造型还特别难看。枪口完全就是“喇叭”的造型。
反观地精步枪就不一样了,声音小,后坐力几乎为零。弹药装填方便容易,造型更是甩矮人火枪几条街。
这简直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东西。
“阿牛,我给你一百晶币。把它卖给我吧。”米德尔顿直接出价,对于她来说,能用钱解决的事情完全不叫事儿。
“不滴。”斯罗恩也不是差钱的主。
“你是嫌弃一百晶币太少?我给你一千晶币!”米德尔顿一下就加了十倍。
地精步枪虽然不一定值这个价,但有一句话叫“有价无市”。这东西快绝种了,能遇到一把都是缘分啊。
“不滴,我对钱没兴趣。”斯罗恩继续摇头。
“没见识的笨蛋,你根本就是对一千晶币是多少没概念吧!”阿特金森坐不住了。当初他拍卖‘癸干忒斯之躯’的时候也只不过花了五百多枚晶币。
“米德尔顿,你别跟他买了。等我教训他一顿之后这把地精火枪就是我的了。到时候一千晶币我让给你。”
这一次阿特金森再也没有被斯罗恩占便宜的感觉了。反而感觉眼前就是一只大钱包。
“哦?这么说你同意了?”斯罗恩双眼放光,本来还觉得他不会同意,没想到有人帮忙。
“废话那么多,准备挨揍吧。克莱门斯,给他一个狠狠的教训。让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教训。”阿特金森挥手,身后的侍卫跨出一步。
侍卫克莱门斯是一名长枪手。武器是一把三米多长的刺枪。大师级实力,一把刺枪诡异刁钻攻击力不凡。
不过在斯罗恩看来,这个世界的枪术仅仅只停留在刺、抡、砸、划等简单的基础动作上。根本没有前招、后手之类的套路。什么步伐啊、枪势啊,更是闻所未闻。
就是站稳了利用武器长度的优势刺击,看谁刺的稳准狠而已。最多就是在武器上加持魔法,或者使用魔法技能攻击罢了。
与中华枪术比起来,他们粗糙的就像原始人使用烧火棍。
“阿牛,惹到阿特金森少爷算你不走运。既然少爷要给你一个终身难忘的教训,那就留下一条手臂吧。”克莱门斯的态度就像决定今晚吃什么一样简单。
“不行!你伤了他的手谁来给我们做饭菜?”凯特焦急的喊。
“好吧,凯特说的有道理。废了他一条腿,这样不会影响做饭。”阿特金森露出快意的笑容。
“明白了少爷。”克莱门斯一脚前一脚后扎稳了攻击姿态,并将刺枪端了起来。
“极速穿刺!”
克莱门斯身上魔法光晕闪烁,手中的刺枪犹如一道光刺向斯罗恩右腿。
虽然克莱门斯不太看得起斯罗恩,但真动起手来大师级战士是绝不会掉以轻心的。所以他第一招就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
“极速穿刺”的速度只有同为大师级别的武士才能看清。但想要躲避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刺枪的运行路线是随时可变的。只能格挡或后退。
而格挡的话,就会陷入疲于奔命一直格挡的境地。后退的话更是如此,会被紧追而来的长枪一直刺击,直至被击中为止。
对付长枪手的最好办法一是拉近距离让长枪施展不开。一是拉开距离,远距离攻击。
然而斯罗恩却像没看见对手的刺枪一样,既不躲闪也不格挡。就像被吓傻了一样。
“哼,我就说这个贱民根本就只会耍嘴皮子吧。”阿特金森冷笑一声儿。结果下一秒,斯罗恩竟然稳稳的一把抓住了克莱门斯的枪头。
“打蛇随棍上!”
斯罗恩捋着克莱门斯的枪一步就来到了他的面前,脸贴脸。这一下子把克莱门斯整不会了。
他在枪术上达到大师级,可以说与人对战不下几百场。然而像这种应对方式绝对前所未见,简直就是不敢想象。
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斯罗恩已经几个斗甩了过去,打的克莱门斯眼冒金星。
多亏克莱门斯戴着头盔。他双手用力意图从斯罗恩手中抢回刺枪,然后变招去砸、抡。
斯罗恩怎么会给他这种机会。他一手抓住枪杆,另外一只手直接一个手肘将枪杆砸折,顺势一招回身踢将克莱门斯踹出去五六米。
“小伙子,枪可不是你这么用的,看好了!”
斯罗恩将手中半截长枪甩过头来,一招举火烧天式,脚下发力身随枪走化作一道流星瞬间刺穿了克莱门斯的肩膀。
回身抽枪,一招金鸡乱点头,将克莱门斯身上铠甲连接处全部挑开,比他自己脱速度都快。
随后一招横扫千军直接将已经解除了铠甲武装的克莱门斯抽飞了出去。
这一整个儿过程电光石火之间就完成了。一阵北风卷着几根枯草吹过,全场寂静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