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城内,两个流氓和尚左右踅摸,很快找到冯氏府邸,见那门户高大,庭院宽敞,设施规格豪华,品级不凡,绝非普通人家,稍作打听才知晓,这冯氏是本地王国的皇族血脉,王公贵族,不是简单的有钱人家。秋千和鸟人想了想,觉得这似乎是个赚钱的机会,应该能用手帕换些金银,于是俩人嘚嘚瑟瑟找到门卫,说明自己的来意,然后……
“滚!哪里来的贪财和尚,竟然骗到我们王爷家!快滚!”
门卫没收手帕,并把鸟人和秋千揍了一顿,扔出府门。两个鼻青脸肿的流氓这个气啊,躲在没人的角落痛骂卫士,心说没赚钱也就罢了,反而挨了打,太欺负人了。愤怒的秋千没处撒气,不知从哪拿出一只小狗,捏住它的后颈皮肉大声斥责,以此转移自己挨揍的火气。那小狗被秋千吓得嗷嗷叫,声音虽然不算凄惨,但也挺可怜的,稚嫩犬吠顺着高墙飘进院子花园中,刚巧被正在花园里散步的一个姑娘听到,姑娘即便没有看到小狗的样子,却也莫名地心生哀伤,就好似感应到至亲受苦一样,万分不忍其吠叫,于是赶忙靠近围墙。
“外面是谁?有人欺负小狗吗?”小姐说,“且放手,别欺负它,有什么话好好说。”
墙外的鸟人和秋千答道:“我们是和尚,刚刚好心给王府送手帕,结果……”这俩人添油加醋地说了说自己二人送手帕却挨打的事,期间特意隐去他们漫天要价的过程,强调守卫仗势欺人、不讲道理之类的行为,“……我们打不过守卫,还打不过这只狗吗?!真是气死我们了,今天非得炖了这狗不可……对了,里面是谁啊?哪家的姑娘,怎么这么喜欢多管闲事?”
“我叫冯思泉,是王府的小姐,那手帕确实是我的。”里面的姑娘说,“对不起两位大师,侍卫无礼,还请两位原谅。不过两位大师还请不要伤害小狗,它是无辜的。”
“那不行!”秋千说道,“那手帕是我们替苟思风送来,说一定会有报酬,结果不但没钱难,反而挨了打,这个气我们咽不下。还有啊,这狗也不算无辜,它父母生下它之后就死了,我们养了它这么久,就是用作吃肉的,今日合该炖了它。”
“别别别……”冯思泉高声哀求,“送还手帕,还有两位挨打之事,我愿意给予赔偿。另外还请两位别伤害小狗,我愿意高价买下。”
“真的?”鸟人说,“你不会骗我们吧?”
“当然不会。”冯思泉说,“这围墙下面有一个小洞,足以容纳犬儿,我这就找来首饰交换小狗。”
秋千和鸟人一看,果然有个洞,“那行吧,你去找首饰吧。还有,你得写几个字,说清楚我们已经送还手帕,我们要以字据去找苟思风呢。”
“好的。”冯思泉没有犹豫,回去找来自己的各种首饰,并写下一张娟秀书信,说清原委,感谢苟思风。
不多久,冯姑娘把首饰和书信从狗洞递到墙外,鸟人和秋千收好书信,分赃首饰,之后才把小狗送到墙里。冯思泉得了小狗后立刻抱在怀里安慰,脸上尽是慈爱之情,好似抱着多年未见的女儿,那小狗则紧紧挨在她怀里,泪如泉涌,不时低声呜咽。
“对了,这狗叫边暮。”秋千和鸟人在离开前说道,“它有个老弟,叫士齐,我们把它养在苟思风家,你如果喜欢的话,可以把那只也买了。还有啊,狗脖子里挂着一个锦囊,算是我们附送的。假如哪天小姐你身不由己,无可奈何,那锦囊说不定能救你,但也会害你,如何定夺命运,你要想好。”也不管冯思泉是否听到他们的话,俩流氓和尚欢欢喜喜带上首饰找地方玩。
墙里的冯思泉一面哄逗边暮,一边思考,“士齐吗?应该也是个不错的狗狗吧?”想着立刻出去,但碍于家族规矩,她只能暂时作罢,抱着边暮回自己房间。走着走着,冯姑娘突然愣神,喃喃道:“苟思风会不会就是我那日在街上看到的人?那人也是樵夫,与两位大师描述的很像。如果是他的话……”姑娘言至于此,脸瞬间变红,不再多说,回闺房去了。
另一边。在城里玩乐一番的鸟人和秋千由于耍流氓,不尊佛门戒条,被衙门关进牢狱教训,直至几天后才出来。出来后的“广亮”和“大悟”来到苟思风家,未等进门便看到一个外表帅气但眼神“聪慧”的大狗扑过来。
“哎呦!你撞了我们!赔钱!”鸟人和秋千职业病犯了,当场躺地下叫唤,“不给钱我们就不起来!”
大狗才不管俩流氓讹钱呢,疯癫地踩踏他两个,似乎催促他们赶紧告知苟思风之前送手帕的结果。
“哎呦呦呦……别踩别踩别踩……”俩流氓受不得大狗踩踏,只能起来,“士齐,你脾气就不能改改,你看你姐姐边暮,人家怎么就那么知礼数懂规则呢。你呀,也该学学……”叭啦叭啦叭啦,俩人没完没了地教育大狗,可惜大狗根本不听话,仍旧撒欢跑跳冲撞。
这时苟思风从屋里出来,看他的样子,似乎很累,但仍旧挤出笑容迎接鸟人和秋千,脸上颇有期待,“两位,如何?!手帕送回去了吗?!两位别怕,大狗就是士齐,它果然如两位所言,长得好快啊!才几天就变成大狗了。”
“手帕送回去了。给,这是冯思泉的书信,专门给你写的。”秋千把信交给苟思风,并问道,“你这是怎么了?在屋里捣鼓什么呢?怎么现在才出来?”
“额……家里换了些陈设,我正在安置。两位别误会,这事绝对和士齐没关系,它绝对没有差点把家拆了。”苟思风随意敷衍一句便开始仔细阅读冯思泉,“好姑娘啊,竟然感谢我这种低贱人,真好……”阅读结束后,樵夫把信捧在手心,脸上显出满足的表情,仍旧沉浸在小姐娟秀清丽的书文字句中。
鸟人摇摇头,嘲讽道:“真是没出息。不就是一封信嘛,至于高兴这样吗?一点没有作为男人该有的矜持!渣渣。”
秋千瞥了眼自己爹,没说话,但深深叹了口气。
许久后,苟思风终于恢复过来,站起身来,郑重其事地向鸟人和秋千行礼,“多谢两位大师,小的感激不尽。”
“小事。”秋千道,“对了,我们卖给……不对,我们送给冯思泉一只狗,叫边暮,是士齐的姐姐,她挺喜欢的,说不定还会来买士齐,但我们有点忙,要去其他地方坑蒙拐……我是说去其他地方点化凡人,所以呢,士齐暂时先养你这里,等冯小姐来看狗的品相。”
“可以可以!”虽然士齐差点把自己家拆了,但苟思风一点不气,反而希望能一直养育它,而且如果能因此见到冯思泉,那就更好了,“两位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养育士齐。士齐它……哎?士齐哪去啦?”刚刚大狗还在这呢,一转眼没了。
鸟人指着正在啃门框的士齐,笑道:“你赶紧回去吧,再晚一会,家就没了,哈哈哈……还有啊,士齐脖子上的锦囊你没丢吧?那是给你的。未来某天,你如果‘无可奈何佳人去’,心中有万分不甘,锦囊能指引你见到佳人,但也可能害你性命,需要你自行选择。行了,就这样吧,回去看管好傻乎乎的士齐吧。”
苟思风扭头一瞧,可不是嘛,士齐大口大口啃着门框,瞧着特傻,但他也没怪罪,转过来要和两个和尚讲话,“没事,孩子牙痒痒,啃着玩,它……”可惜,樵夫根本没看到人,鸟人和秋千早就走了,“哪去了?”找不到就算了,心情不错的苟思风回到家里,把士齐抱在身边,笑呵呵地和它讲话,“虽然不知道那两位大师是不是流氓,但真是帮了我好大忙,哈哈哈……冯小姐,真希望早一点见到你。”
此时,在城内,冯思泉怀抱边暮,站在窗口望着远方,“苟公子,真想再见你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