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知勿的手轻轻抚上了面前陌生女人的脸。
女人的脸很粗糙,有一种饱经风尘的感觉,摸上去像是上世纪职工宿舍楼的那种水泥墙面。也不知道这个年纪的女人为什么还要到程知勿这里来,她既不缺钱,也不缺爱。从她脖子上那条串着圆润珍珠的项链可以看出来,她应当有一个很爱她的丈夫,但她还是到程知勿这里来了。
“程先生……”女人对程知勿的抚摸并不抗拒,甚至还伸手盖在了程知勿的手背上,引导着他一点点摸索自己的脸。
“嘘。”
程知勿发出短促的声音,示意女人不要说话。
这种时候怎么能出声打扰自己?
房间里的光线不太好,四周门窗紧闭,仅有的光线是一盏老式台灯发出来的,那盏灯和女人一样上了年纪了,发出的光就像是被墨渍晕染了一样,昏黄又暗沉,懒惰无力地打在女人的下侧脸。
而程知勿则向后缩了缩身子,将自己置于光线之外。
显然他很适应这里的环境,那暗沉的灯光一点也不影响他的动作。他的手在女人脸上摩挲了许久,从脸颊开始,依次是鼻子、嘴唇、眼眉,这还不算完,程知勿还仔细感受了女人的颧骨和下颌骨的位置。他的手在女人的左眼眼尾停顿了数秒,从触感判断,那里有一个柔软的凸起,直径大约两毫米,那是一颗痣。按照相面的说法,这个位置的痣意味着夫妻分离,不是什么好兆头。
“这颗痣,点了。”于是他说。
女人顺从地点点头,甚至连为什么都不问。您还会看这个呢?她张了张嘴想要感叹,但想到刚才程知勿那短促的“嘘”声,便把话头咽了回去。
这时那盏老式台灯发出了断断续续的滋滋声,本就微弱的灯光也随着滋滋声开始了闪烁,它老这样,程知勿习惯了,线路老化引起的毛病,可能是火线的包胶氧化掉了。反正对程知勿没什么影响,所以他也就没想着换,不过这会儿灯光不住地闪烁也确实让人有些心烦。
“我关灯了。”程知勿没有跟女人打商量的意思,伸手探向了灯的开关。
不过往常熟练的动作这次却似乎因为不停闪烁的灯光而出现了一点失误,程知勿误判了距离,手指碰撞到了灯罩上,使得灯光的方向往上抬了抬,将女人的大半张脸笼罩了进去,描绘出了她的面容。
这张脸对于这个小城的居民来说有些眼熟,关注政治新闻的人也许在报纸上见过一两次。
女人的脸在昏昏沉沉的光线中只出现了不到一秒的时间,程知勿很快就摁下了灯的开关,咔哒。
七八分钟后,女人整理着头发从那让她感觉有些压抑的房间里走了出来,面色不显,从包里掏出了一架大框墨镜戴在了鼻梁上,遮住了大半张脸,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里。她没想到程知勿竟然这么快,司机之前被她支走打发去了别的地方,这会儿再突然叫回来有些不太合适,她只能拦一辆出租车了。
程知勿真的很快,是有本事的人。
在女人离开后,程知勿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同样戴着一架墨镜,走出来之后松松垮垮地靠在门框上,手里捏着一沓钱,全是红色的百元大钞。他一张一张捻过手里的钞票,心里点着数,但和一般人点钞时不一样的是,程知勿的脸对着别处,似乎在分心留意着别的什么事情。很快,他点完了,女人应该给他四千,但手里的钞票却有四十二张,程知勿从最上面抽出来两张,压在柜台上,剩下的四十张则收进了抽屉里,这部分才是他应得的。
他手里没有女人的联系方式,只能等下次对方来的时候再还回去了。
如果她还会来的话。
程知勿也拿不准,他能感觉到这次的顾客心事很重,似乎并不想被认出来,所以才选择了找他,这样的人大概不会再来第二次。当然了,心事不重的人哪儿有来这地方的。
他很感谢那些默默帮助他的人,但这约定之外的两百元他绝对不会收。
程知勿摸索着走到了柜台后面,坐到了椅子里,熟悉的皮面质感和椅子发出的吱呀声让他的心情舒缓了不少,他摸了摸椅子坐垫的缝皮,手感有些像刚才那个女人的脸,她真的该好好保养一下自己。程知勿很遗憾自己的工作效率实在太快,毕竟按照惯例来说,那个女人也许就是今天甚至这周唯一的大顾客了,这意味着他又得在这柜台后面一坐一天地发呆。
但不发呆又能干什么呢?程知勿将身子往椅子里挤了挤,尽量让自己舒服一点。日子就这样,太阳升起来又落下去,生活好起来又坏下去。
倒是听听别人的生活挺好玩的。
只要别他妈的来管老子的闲事就好啦。
程知勿双手枕在后脑勺下边,上半身往后一仰,椅子就被翘了起来,四条腿中的前两条离开了地面,斜斜地向后倒去。失重感瞬间传到了程知勿的大脑,刻在基因中的本能让几乎所有生物都对这样的失重感到紧张或恐惧,但程知勿依然抱着后脑勺,任由自己和椅子向后倾倒。
咔。
椅背稳稳地卡在了墙上,与地面构成了一个接近五十度的夹角。
这个位置程知勿太熟悉了,失重感并不足以让他恐慌,他知道椅子会被墙顶住,而他只有一百二十斤的体重也不会使得作用在地面上的分力大于摩擦,这是一个稳定的三角结构。
程知勿摘下墨镜正准备眯一会儿,但店门外传来的声音让他的耳朵动了动。
“汪汪!”
“小多你慢点!慢点啊!”
犬科动物的爪子啪嗒啪嗒落在地上,发出清脆又充满节奏的声音,昭示着这个声音的主人愉悦的心情,中间还夹杂着几声有力的吠叫,声音不大,只是在表示开心的情绪。
一只黄色的大拉布拉多快步走了进来,黑色的鼻头湿润润的,不住地抽动着。扣在牵引带上的绳子绷得笔直,如果不是程知勿特意给它换了不勒脖子的牵引带的话,恐怕每次都会给它勒得气息不畅。绳子的另一头也随着小多的脚步进到了店里,那是个满脸青稚的小男孩,穿着眉州一中的校服,抓着绳子的手被勒出了道道红印。
男孩稍微松了松手里的绳子,让拉布拉多往前窜了两步,他可没把握在这会儿还能完全拉住小多,稍不注意自己就得摔个人仰马翻。
机敏的大狗跑到了程知勿的面前,尾巴呼呼地扇着,激动的四只爪子一直在原地抬起又落下,啪嗒啪嗒的声音连成了一条线。它没有直接扑到程知勿的身上,那样违背了它接受的训练规范。
毕竟,它是一只导盲犬。
程知勿低头看向小多,虽然这样做并不能让他看见除了一些模糊的色块之外的任何东西,但他仍然习惯于看向自己的注意的方向,并不存在的视线也能让小多知道自己注意到它了,不然它会发出焦急的声音。无神的双眼传达着无声的语言,这是一般人感受不到的。
程知勿蹲下身来抱着小多用力搓了搓,后者很享受这种接触。
“哥。”男孩走到小多身后,揉揉自己满是红印的手,对程知勿说,“小多在外面拉完屎撒完尿了,我本来想带它去公园找找其他狗玩,但它一直往这边走,我拽都拽不动,非要回来。”这不是他头一次带小多出去溜达了,但导盲犬毕竟是导盲犬,不会离开自己的主人太远太久的。
“嗯,麻烦你了,梦阳。”
小男孩叫周梦阳,是程知勿的弟弟,上高二了,闲暇的时候会来这里看看程知勿,顺便帮他干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遛遛小多。
周梦阳将牵引绳的另一头交到了程知勿的手里,眼睛瞥到了压在柜台上的那两百块钱。
“哎呀。”他叫了一声,连忙伸手过去把那钱拿了下来,随手放在了一边,无奈又心疼地将程知勿之前顺手拿起来压住两张钱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柜台后面,那是一枚独山玉整雕出来的小狮子,坐态威严,宛如镇守一方的名将,底座打磨圆滑,在底面留了白,可以刻做印章用。这枚小狮子的上一任主人显然是长了心思的,否则不会给程知勿送这样一枚半成品玉印章来。
“老哥啊,你对这东西上点心吧,我知道你不喜欢那个姓袁的,但跟啥不过去也不至于跟钱过不去啊。”
周梦阳口中那个姓袁的就是这枚小狮子的前主人,是程知勿的一位客人,当年踏进这家店的店门的时落魄到食不果腹,但如今却已经是住进了价值千万元的别墅里。
对于弟弟的教训程知勿充耳不闻,他确实不喜欢那个姓袁的。
又帮着程知勿收拾了一下店里的卫生后,周梦阳道了声别离开了这里,他还要去上课,不能在外面待太久,要是被老班发现了又要告诉他爸爸,到时候爸爸又要跟程知勿吵架……踏出店门后,周梦阳回头看了一眼,这是一间坐落在闹市的小巷中的老店,听说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工商局注册的,有个俗气中透着一丝雅气的名字:
入洞房。
【作者题外话】:狼开新书啦!芜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