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上戏人脉圈子和薛志谦
随着人才济济的04级上戏表演系毕业,已经升为大三的魏阳,几乎成了上戏在校学生的代表。
虽然,这对魏阳来说是个好事,但也能看出上戏确实距离北电和中戏有一段距离。
如果魏阳在另外两个学校,他暂时是到不了这个地位的。
抛开那些成名后来学校充电的进修生,北电在校生光一个央视正剧女主的大蜜蜜就能死死压住他。
中戏虽然还没有太出彩的,但也有好几个已经开始冒头,起码和魏阳差距有限。
人才一多,有时就没那么值钱了,不像是上戏,魏阳不说是独苗一根,但也差不到哪去,自然被校领导重视。
这就是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好处了!
哪怕上戏比不上那两所学校,但内部竞争力也小,更容易出头,而且在魔都只此一家,各种资源相对集中。
比如魏阳之前同龙学通和副院长聊了会天,聊了聊未来打算。
龙学通闻弦知雅意,表示学校每年都会举办一些大型小型的校友会,到时魏阳作为优秀在校学生代表,可以负责出面招待回校的学长们。
副院长也给面子,透露回头亲自帮忙联系几个“好学生”回来,让他们领略一下后辈的风采。
别小看这个校友会,上戏成立几十年,走出来的学生也有不少混得风生水起。
旁的且不说,光是魔都、浙省、苏省、赣省这几个卫视和地方台,还有一些宣传口的其他单位,就有不少上戏学子的身影,有几位甚至坐到了领导职位。
做生意的也不少,不乏一些身家几亿、几十亿的大老板,且相当比例同娱乐圈有业务往来。
很多名校的招牌之所以值钱,专业学术方面固然重要,但学校积累的人脉资源,往往才是最关键的所在。
上戏作为艺术三大校之一,也是同理。
如果这个校友的人脉圈子魏阳能打进去,随便借点力,也比他自己东奔西跑强得多。
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在校大学生,很难和这些优秀校友搭上线,只有在学校引起足够的重视,才可以借助学校的平台和资源,最快最省力的接触这些前辈,人家也会给予一定的重视。
这个世界是很现实的,不可能因为同一个母校,人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不吝帮助。
除非展现出足够的能力和潜力,大家才会愿意结交,甚至主动扶持提携,卖个人情,以图后报。
魏阳不知道如果自己在北电或者是中戏能否接有这个待遇,但至少眼下在上戏,他很满足学校给予的帮助和便利。
…
从学校离开,魏阳没有急着返回剧组,而是顺便见了一下戚维给他介绍的歌手。
在黄浦的一家火锅店,魏阳看到了一个留着时兴斜刘海高鬓角半非主流发型的薛志谦。
没错,戚维介绍的那位歌手就是他。
两人同是《我型我秀》出身,虽然不是同一届,但他们这帮人多数都在魔都发展,经常在各种场合互动合作,联系还是比较深的。
尤其是戚维的搭档袁成杰,出了名的人缘好,有他在中间牵线,不认识也混熟了。
“你好,我是魏阳。”
薛志谦很热情:“你好伱好,哎呀,好久就想见你,今天终于碰到了?”
魏阳以为薛志谦就是客套话,没想到对方还真的对他有所了解。
而且不是因为他最有名气的演员和作家身份,反而是很多人并不在意,甚至魏阳自己都没承认过的“音乐人”标签。
没错,就是音乐人。
连魏阳自己都不太知道,他其实在魔都音乐圈还是小有名气的。
《最好的我们》在魔都很火,两首主题曲成绩也不错,或许多数人更关注演唱主题曲的歌手黄灵,但有心人更在意的却是写词+参与作曲的魏阳。
戚维是纯粹的歌手,对这方面敏锐度不高,薛志谦是创作型歌手,会更关注一下幕后。
“那两首歌我个人非常喜欢,其实我一早就想认识你,但一直没碰上,这次也算是有缘,正好给了一个合作的机会。”
听了薛志谦的话,魏阳短暂的从自己竟然已经杀进乐坛的震惊中清醒过来。
“我也很高兴这次咱们能够合作,你的《认真的雪》我听过很多次,还给电台打过榜呢。”
“是吗,荣幸之至。”
“……”
两人寒暄互吹了一波,终于聊到正题,在讨论合作之前,魏阳委婉的提醒了一下。
“可能戚维也和你说了,我们这部戏预算比较有限,价格方面还得你多包容。”
价钱谈不拢,说再多都是废话,魏阳不想白白浪费唾沫,所以先把价敲死,等这方面达成一致,再讨论其他。
听到这话,薛志谦点点头,很爽快的表示:“这个我知道,钱是小事,如果实在不凑手,我免费帮忙也可以。”
很多人印象中的薛志谦,在某一段时间混得很惨,甚至只能去开火锅店和网店贴补出专辑。
但那是后来的事了,现阶段的薛志谦正处于当红期,成名作《认真的雪》在2006年也算是年度爆款,虽然不是什么大牌歌手,但一般的价格可请不到他。
所以在最开始,戚维根本没想着找他,而是联系的另外一个歌手。
结果恰巧被薛志谦听到了《11》的小样,他很青睐这首歌,认为这首歌有火爆的前景,所以主动联系了戚维。
在戚维透露预算有限的前提下,薛志谦主动表示报酬不重要,才成功约出了魏阳。
“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听到薛志谦愿意低价甚至是免费录制,魏阳就知道这次合作肯定成功了。
毕竟像薛志谦这个级别,而且愿意低价或免费的歌手,魏阳是没有渠道再找第二个了。
就算薛至谦现在的唱功可能达不到要求,但还是可以后期修音嘛,反正总比他这个二把刀强。
当然,人家薛志谦也不是冤大头,魏阳大概明白他的想法。
如果是《11》这首歌达到他的预期,那么他能从这首歌得到的收益可远远高于那点录歌报酬。
就算这首歌没火,无非是浪费一点时间,权当是给朋友帮忙了,也亏不到哪去。
魏阳也不介意薛志谦的小心思,他不亏,自己也赚。
歌曲的版权由他和《一闪一闪亮星星》共同持有,就算是歌火了,薛志谦赚钱也得有他一份。
双方目的达成一致,剩下来就很好商量了,魏阳有现成的合同模板,两人直接当场签了合同,薛志谦象征性的收了18888元的报酬。
收好合同,两个人都很满意,笑容满面的互相握手。
“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