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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下九流之七娼八盗,偷盗地位低下。
宋太祖赵匡胤颁布的敕令中规定,凡是盗窃赃物价值3贯以上的,一律处死。如果盗窃不成功,但是有伤人行为的,也一律处死。如果盗窃的财物没有达到上限,在盗窃过程中也没有伤人的,那么就在额头刻上“强盗”两个字发配到千里之外。
从此“强盗”就成为了盗贼的终身代码,走到哪里都将被人一眼认出手脚不干净。以至于,毛贼偷儿等,是被江湖绿林所唾弃的,众人鄙视情有可原。
“哥哥,哥哥……,
《人在水浒,正在造反》第二九二章抓了只鼓上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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