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审讯(1 / 1)

情况发展再次陷入僵持,王安明的尸体没有被放下,丁天也没有开枪,通臂和丁天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静静的看着,谁也奈何不了谁,“趴下,现在!”说话的同时扣动扳机,一颗子弹凿透地面,打在通臂的鞋边上。

通臂作为一个进化程度更高的人类,这两下是气的够呛,后勤猎狗没有做好,支援用的车辆半天不到,不知在哪里趴窝,又被一个之前自己都看不上眼的小警察,拿着步枪威胁,心里气是不打一处来。

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的情况对他十分不利,只能一再避让,寻找机会,否则一旦出现什么未知的后果,责任要他用生命为代价偿还。

通臂可支付不起这个沉重的代价,只能咽下这口气,作为进化程度更高的新人类,他非常爱惜自己宝贵的生命,“等等!你先把一只手带上手铐,另一只手继续扶住尸体。”丁天说完扔下一副手铐。

新金属材料打造的手铐,坚固异常,合金钢的材料,连液压机也得压上了十来秒才能致使形变,通臂平静的戴上一只手铐,另一只手扶着身体,服从于丁天的命令,眼中闪着精光,不知在思考什么计策。

“等我挣脱之后,我非要杀了你不可,拿纸片一张张切断你的肌腱,让你做一辈子残废,等你精神崩溃之后,再治好你,重复这个过程,直到你自杀为止!”怒火积攒,阴谋酝酿,通臂的脸都快黑得滴水。

“将另一只手铐铐在尸体上!”通臂照做,双膝跪地,身体匍匐,现在,丁天觉得自己终于安全一些,以王安明的身体素质作为参照物考虑,考虑到通臂可以将人扔飞20米,力量大概是王安明的两倍有余。

饶是如此,仅靠手腕的腕力,想要将一个150斤重的提起来,不太现实,也做不到,毕竟他不是真正的超人,只是身体素质是常人的数倍而已。

“我问,你答!一句假话,一次沉默,就赏你一颗花生米!明白了就点头!”丁天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故作狠厉,通臂自然知道这个小警察不太可能真的随意开枪打自己,握枪的姿势明显是个外行人。

手臂上和手腕上也没有长年握枪磨损出来的老茧,但这么近的距离,只要开枪,不需要任何精准度,他必死无疑,通臂并不想用自己的生命去赌那50的机会,要么生,要么死,他宁愿选择更加稳妥的方式。

“姓名!”“通臂猿猴!”“姓名,不是绰号!手臂长点你就通臂猿猴呢!你以为你演西游记呢???我还齐天大圣!”丁天对于通臂的回答很不满意,大有一副你再不好好说话,我就赏你一枪的态度。

“庞浩哲。”他不带任何感情的说道,“性别!”“你他么看不出来?”“我他么怎么知道你不是人妖!女装大佬都遍地走了!”通臂的脸黑到了极点,他觉得眼前的小警察是个极品,他气到爆炸,都想笑了,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有趣的人。

“男!纯爷们我可是。”听话这句话,丁天默默的走到通臂的后方,将他一只腿的裤子向上褪了一些,揪住两根腿毛,使劲儿一拽,“嘶!”通臂疼的倒抽一口冷气,“我问你性别,你哪里来那么多话,现在是警告,你再话多我就再加两根!”

“你小子真狠!算老……”话音未落,“嘶!啊!”又是一阵痛呼,“不错嘛,你还敢顶嘴。”丁天看着手上的四根腿毛,随手一扔,微风拂过,带走一地毛发,“年龄!”“2,28!”通臂真的无语了,这小警察真的是不走常规路。

庞浩哲无语了,他面对刑讯逼供,都能做到不假颜色,对于肉体上的疼痛早已习惯,可是这拔腿毛还是第一回啊!没有哪国会想到对毛发做抗疼痛训练啊!

“那你还有点显老了,看着跟30岁大叔呢。”独特的话语,漫不经心,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你为谁卖命,效力于什么组织?”

丁天终于拐回到了核心问题,之前的闲聊技巧都是为了让庞浩哲放心戒心,这也是杨俊生教他的审讯技巧之一。

姓庞的那小子一看就是个老油条,久经情报部门训练,嘴里叽叽歪歪没个正经消息,加上身体进化程度比人类更高,对疼痛的耐受力肯定很强,想要问出来什么有价值的信息还真的不容易。

结果,丁天剑走偏锋,逮到毛发下手,很快就把庞浩哲的嘴给敲开了,可是当核心问题被抛出,情况又陷入了僵持,他不说话了,似乎很是纠结,不该再吐露任何消息,他所说出的情报都是可消耗品,不会危及到组织的任何利益。

所谓谎言,就是要七分真实,三分虚假,才会让人看不出来破绽,“中央军委,第九局!”庞浩哲说出了答案。

丁天有一点奇怪,虽然这个通臂很是异常,是获取情报的一个重点途径,可犯不着交代的这么快吧,正常这类人员不应该都经过相关联的训练吗?庞浩哲的情报却交代的十分爽快,丁天并不觉得是自己的审讯技巧有多高超,反而既有可能是他在说谎。

这种特工人员,一旦泄露组织的秘密都难逃一死,为了保守秘密,自尽的也不在少数,而这个庞浩哲,却一吐为快,有几分刻意透露情报的意思。

“你在骗我,第九局不会是你所在的组织,别妄想将我的思维诱拐到其他的方向,老实点,对大家都好。”丁天已然发现庞浩哲的企图,随手就是一枪,打在两腿之间,裆部稍前的位置。

“你要是再不说实话,下一发子弹就不知道会出现在什么地方了,男性必备的某个器官上也说不定哦!”庞浩哲第一次露出了恐惧的表情,这人也太残暴了吧,直接摧毁一个男人的后半生啊,简直比杀了他还痛苦,和丁天一比。

他觉得自己的想法幼稚如婴儿,有种自己受教了的感觉,远处一公里外的摩天大楼楼顶,一个男人趴在地上,地上铺着迷彩色毯子,身前架着一把狙击枪,裹着长长短短的灰色布条,身上披着与环境颜色相似的吉利服。

夜晚的光线不好,环境黯淡,不站在周围细看,根本看不出来这里有人,“狼蛛!杀了警察,支援通臂!”猎犬的声音从耳麦中传了出来。“该死的臭猴子,这点事情都办不好,还被一个小矮子警察给制住,让第九局的人知道了还不得笑死。”想想那些人的嘴脸,他就恶心的想吐。

“是,长官!”狼蛛往手中的AWP塞了一颗子弹,030W口径的子弹狰狞而又狭长,不锈钢制的枪管可以承受高温的炙烤,不会炸膛,扣动扳机,撞针撞击底火,枪口喷出火焰,一发狙击弹夺命而出,三四秒内就会击中丁天的头颅,使得头颅像烂西瓜一样炸飞。

通臂听到极速的风声,知道狙击手已经开枪了,他现在只需要等待,等待丁天被杀死的那一刻,虽然两人互相敌对,但庞浩哲觉得这个小警察挺有意思的,很适合跟他做朋友,可惜,终究是陌路人,走不上一条道路。

一切,为了人类,而可恶的第九局,自诩为正义的伙伴,掌握名为国家的资源,将他们这些有梦想、追求的人,到处追杀。

因为,他所在组织的主张,是不会为世人所接受的,如果人类一开始就去否定某种思想,那么他们永远不会去接受他,组织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类,然而,没有人可以理解,只有等到他们成功时,才会获得最完美的掌声与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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