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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一章 追求(下)(1 / 1)

那忽然间的一笑,令陈晨不由得呆了呆。

等到那女孩子微歪了头朝她看了过来,才反应过来。

笑P呀,那女孩子不会在看她笑话吧?

一不小心,自己居然成了被笑话的那个人,真是,可恶的臭丫头!

她坚信,自己很讨厌这个叫谭琳的从乡下来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以为是的臭丫头了!

“如果,你有时间,感兴趣的话,随时欢迎你和阿姨来我家做客,我可以做导游陪你们一起看看山野的风景,体会一下,风景如画,雨中观寺,溪中泛舟。”

啥?看着那笑得明媚的脸,陈晨不由得又呆了呆。

眼前的这个讨人厌的女孩说了那么多的诗句,原来不是在炫耀,而是在向她描述山村的美景,是在邀请她去做客?

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陈晨一时间不知道要如何接话了。

“阿姨说,你喜欢画画,诗里体会的美终究不抵亲眼看到的,城里楼宇间人造的美,再美也有人造的痕迹,大自然的美,不是需要刻意的加工,她本身就是美的。”

看着那说话女孩闪亮亮的眼,真诚的眼眸,纯真的笑,陈晨的脸不由得热了起来。

“呃,那个。”陈晨一时间语塞了起来。

“嗯,我明白,”谭琳微笑,“你有自己的计划和时间安排,不急,等你确定,通知我即可,我随时欢迎你,我家的地址,阿姨知道的,她曾去过的。”

“我,那个,不是呀,”看着那眼前女孩子那真诚的眼,陈晨又结巴了起来,不过,好在,她一向是健谈的人,瞬间,又恢复了自然,“我是说,呃,行,那等我回头和我妈说一下。”

话音一落,陈晨抬脚从室内走,刚走出两步,又转过来,忽然间想起谭琳的话来:“我妈什么时候去过的?”

她怎么不知道?

周一至周五,老妈是需要上班的,周六至周末,一般会在家里做做家务,或者陪小弟练跆拳道或者去乒乓球馆。

她曾不止一次的吐槽过了,这么近的距离,走过去十分钟不到的路,前后一个红绿灯,出了小区大门,右拐,红绿灯路口过马路,右拐,然后走个三百米就到了,小弟都八岁半了,还需要送嘛?

老妈毫不客气地朝她丢了一个白眼,说她还不是一样,都十岁了,出门去公园还不是让老爸一起陪着,偶尔老爸出差,也让老妈一起跟着。

她听了,气得差点倒仰,那能一样嘛?

小弟是男生,她是女生;小弟要去的地方在家旁边不足一千米,她要去写生的地方坐公交车还要二十几分钟呢,更何况,是老师要求的,家长要陪同的,至少要送到美术班,后来,老妈自己嫌烦来回跑,就在那里等了,一直等到她画完,再后来,干脆,就直接把小弟一起带着了,小弟在不远自嗨,嗨着嗨着偶尔也成了老师要求的人物素写的对象之一了。

她好几次一回头,发现老妈在不远处也带着个画板装模做样的画板。

甚至比她还投入!

现在居然怪她啦!

不不不,陈晨摇了摇头,思路跑偏了,她想知道的,老妈这样一个周一至周五没有空闲,周六到周末时间也几乎排满了的人,居然去过谭琳那个乡下丫头的家!

看向那个臭,咳,谭琳的时候,眼光一下子扫到了阳台一角的画板夹时,那是老妈装模作样画画时用的。

只是,什么时候买的,她却不知道!

这么一想,她才忽然间发现,好像,自己一直活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好像对老妈真的不太了解一样,除了天天想怼她,好像没有怎么好好的和她沟通过。

或者再小的时候也有,只是,她不记得了。

从她记得的时候起,老妈不是在送小弟去兴趣班的路上,就是带着小弟在不远处陪着她上兴趣班,好像眼里只有小弟,没有她!

似乎察觉到陈晨的心思似的,只见那阳台边半米之距的讨人,咳咳,那个谭琳朝她看了过来,淡淡一笑。

“你也去过的,但是,看起来,你好像不记得了。”

啥?陈晨瞬间眼睛直了直,她几时去那个遥远的鬼地方,咳咳,哦,不,那个臭,眼前这个比她看起来更像主人般从容的谭琳所在的那个风景如画的乡下的?

她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四年前的暑假,同样的也是七月,”谭琳朝陈晨微微一笑,扭头朝阳台看了过去,“那天的黄昏也像今天一样,蓝天、白云、夕阳向晚。”

陈晨呆了又呆,她怎么不知道?什么四年前?谭琳在说梦话呢,还是在忽悠她的呢?

应该两者都有!

四年前,她六岁,旁边那个说梦话的人,还不到六岁,她都不知道的事,旁边那个人怎么知道的?

搞得好像百科全书一样!

刚才因为邀请她去写生看风景的美丽心情和一丝好感,瞬间,又消失全无了。

陈晨冷眼看着看向西天边的谭琳的侧影。

如醉的夕阳把天空浸染,近旁高大梧桐树上浓密的叶间,似乎有些氤氲,透过树叶的间隙渗下的碎影,投在那人的脸上和身上,似乎笼了一层光晕,整个人都闪亮了起来,仿佛自带光芒般。

在那样的光芒里,那女孩忽然间的转过头来对她说:“我的相册里有一张当年的旧照片,你梳着两只羊角辫,小辫子上别着带粉色的流苏的珍珠夹子,穿着亮黄带着小绿叶的旗袍,白色的打底袜和粉色带蝴蝶的小皮鞋,阿姨说,你是她落入凡间的小精灵。”

一番话瞬间把陈晨轰得脑袋晕晕。

那女孩居然说得那么祥细?关于那件小旗袍至今仍摆在她的衣柜的箱底,她去年想要扔掉的,但是被老妈阻止了。

老妈说,人呀,果然是喜新厌旧的,这么好看的衣服,那么贵的一件衣服,都抵得我三四件的衣服了,现在说丢了就丢了,当年买的时候可以天天穿着呢。

可不是天天穿着呀?陈晨记得很清楚,那条裙子,她从五岁半穿到了八岁,原本到快到的脚的长裙子,穿着穿着便成了不过膝了短裙了。

她九岁了,自然穿不了,不扔摆着看嘛?

老妈朝她哼一声,自然是摆着看呀,当纪念呀,不然呢?女儿大了不由娘了。

说话,朝她翻了一个白眼走出门去了。

她气得把小裙子又重新扔回了衣柜里,让它在那里自生自灭吧。

谭琳居然那条裙子,居然说,老妈说,她是她的小精灵??

这么“恶心”的话怎么可能是老妈能说得出口的?

她,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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