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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1 / 1)

寒风呼啸,金家的别墅开了暖气,金父换了鞋子,先去洗澡,出来以后整个人都暖和了。

鸡汤的香气在空气里飘散着,不等汤上桌,金母抢先舀出一碗,举到面前吹了吹。

金父以为妻子是给自己盛的,就要上前,却听妻子道:“窈窕你先喝一口,你最近也辛苦,赶紧补一下。”

向来享受这个待遇的金父眉头缓缓挑了起来。

金窈窕失笑地接过碗喝了一口,瞥向父亲,金母这才给丈夫舀汤,边舀边念叨:“你呀,是不知道,咱们窈窕最近忙得公司餐厅连轴转,这小脸儿瘦的唷,今天知道你回家,才安排完工作提早回来的,你们父女俩啊,是一个赛一个的忙……”

又把汤碗塞进丈夫手里:“窈窕挑了好久的老母鸡,炖了几个钟头呢,里面还放了口蘑和药材,医生说你现在能吃一点参了,快暖暖胃。”

鸡汤被熬到金黄,连参须里都被炖进了肉香,咬起来软软糯糯的,口蘑被切成片状,带着独特的鲜味儿,又嚼劲十足,配上滑嫩柔软的鸡肉,一口就能尝到内里蕴含的心意。

金父看着纤瘦的女儿,眼中闪过心疼,又觉得欣慰。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妻子竟将女儿看做和自己一样需要用药材温补身体的顶梁柱了。放在早些年,他根本不敢想象把工作交给女儿的样子。

当初生病的时候,他真的怕,尤其在知道了三弟有点那什么以后,就怕自己死后女儿会被弟弟欺负。

其实他没有告诉女儿,那天夜里在书房,对方撕掉了自己拟的遗书以后,他转头还是再去公正了一份,就交给相熟的律师,只要自己咽气的消息传回国,律师们自然会拿着遗书找上铭德。

可他安排完这些,还是不甘心死,他拼着一口气想活,手术室里打麻醉的时候都本能挣扎着不想失去意识。他忍着刀口的疼,忍着治疗的疼,一路撑到现在,为的可能就是这一刻。

在初雪降临的冬日,暖暖的屋子里,一碗鸡汤,家人团聚。

嗯,他还得再活很久才行。

这趟父亲去深城,折腾了不短的时间,金窈窕桌上问:“那边怎么样,您一去那么久,我还以为碰到麻烦了。”

金父挑出碗里的口蘑片嚼得津津有味,不动声色地回答:“就是为了找到合适的地方,拖延了一下。”

金母有点疑惑:“深城那么大呢,我还以为找地方很简单啊。”

金父只是笑了笑。

金母想起什么,又问:“哦对,我记得你师门就在深城,在深城还挺有名的是吧?这回是不是顺路去跟师兄弟碰面团聚了?”

她提到的师门就是深城尚家,这段历史金家所有人都知道,金窈窕当然也不例外。

金家虽然是世代名厨,但父亲早年却没有留在家里,反而从小被爷爷送到了一户姓尚的人家,呆了足足十五年,直到二十来岁,才回来继承的家业。

金老爷子厨艺出众,让儿子另拜他师自然也不是没有缘故的,尚金两家祖上祖籍在一块,曾经还做过姻亲,金老爷子跟尚老爷子更是打小长大的交情,后来才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没在一处生活。不过尚家比起金家,明显要更风光,听说祖上还曾有人做过御厨。后来举家去了深城,尚家也发展得很不错,反正比眼下的金家,他们是要红火许多的,是深市有头有脸的人家。

父亲这趟去深城,目的是做市场调研办理企业手续和寻找深城合适的经营点,这些事情处理起来说简单不简单,但再麻烦,也不至于拖延到今天才回金家。

不过倘若顺便去跟师门团聚了一下,就说得通了。

金父含糊地嗯了一声:“对了,启明的爸妈回国了,你们知道吗?”

金窈窕脑子转得很快,立刻看了父亲一眼,这是在转移话题?

不过父亲这个人,向来自尊心强,他不想聊的事情金窈窕也不打算过分地深究,大家都有秘密,很多时候这种过度的关心反而伤感情。

她想了一下这趟跟着父亲去深城的那群助手,决定有机会的话从他们那下手了解一下父亲这趟的行程内容。

金窈窕不动声色地顺着他的话头走:“是吗?”

金母倒是拍了下脑袋:“瞧我这记性,亲……沈夫人前几天给我打了电话来着,聊窈窕和启明的婚事,我那天想跟你跟闺女说来着,结果那天窈窕下班晚,我看她忙成那样就没提,过后居然给忘了!”

金窈窕:“婚事?您怎么说的?”

金母道:“还能怎么说,肯定是劝她年轻人的事情自己解决了。不过她好像是才知道启明跟你退婚的消息,启明那孩子也是,那么大的事也不知道告诉他们一声。”

金窈窕不以为意,她早就习惯了,她跟沈启明的父母接触本来就少,相比起来,反倒是她爸妈跟沈家父母打的交道更多,毕竟以前沈家爸妈在国内的时候,两家住得不远,虽然他们很少在家,却偶尔会因为商业活动跟金家父母碰面。

但她倒是经常能听到他们的消息――沈家父母是外界颇受好评的神仙眷侣,沈父经常带妻子出席国内外的公开商业活动,在媒体镜头前留下的影像多不胜数。

早些年她傻了吧唧,对沈启明的一切都很好奇,特别想了解对方幸福的家庭,但沈启明却对此不太热衷,说的很少,她跟这对公婆碰面的次数也很少,很多次就连他们的一些大事,都是过后靠新闻才能知晓。

他们偶尔回国,也是匆匆,就连参加婚礼,也忙得只呆了半天就走,但当天夫妇二人在众多商业伙伴面前手挽着手的恩爱场面倒是给金窈窕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就连金母过后都很羡慕地跟金父说:“你瞧瞧亲家,再瞧瞧你,同样是老夫老妻,你个木头疙瘩!”

金父很尴尬地咳嗽,显然是吃不消老妻的期盼。

金母气得打他,又跟金窈窕说:“这么好的榜样,你和启明要好好学哦。”

沈启明那时候看着金母气哼哼打金父的样子,没有说话。

然后……

反正这么说吧,沈父在国外提前过六十大寿的消息金窈窕都是借着媒体才知道的,也没有邀请她。

沈启明当时看了眼照片上父母十指交扣甜蜜对视的照片,只说:“他之前说过,我那天没空,派助理去了。”

金窈窕很不理解:“为什么让助理去,不让我去?”

沈启明又是那副不想多解释的样子:“我不希望你跟他们接触太多。”

……真的是没谁了。

金窈窕现在想到都想翻白眼,当时怎么没给沈启明一拳呢?

结果背后才提到这对夫妇,金窈窕转头就遇到了久违的沈母。

露娜打来电话,说自己跟父亲吵架了,要离家出走几天,来隐宴给金窈窕端盘子。

金窈窕听她哭哭啼啼,才知道她原来分手之后又被父亲催婚,觉得好笑,正好人在铭德,就让她过来,自己下楼接她。

外头冷得不得了,露娜打了个车来,下车后居然看不出多少悲伤,这小白痴美人一见她还笑得挺开心,叽叽喳喳地说:“窈窕窈窕,我刚学会的织围巾,给你织了条灰色的,刚织到一半,过年你就能戴上啦!”

她手上提了个小袋子,里头赫然放着绒线团和织针。金窈窕把带出来的外套抖开,道:“快进公司,外头冷死了。”

露娜刚要说话,旁边就传来一道声音:“窈窕?是你吗?”

金窈窕立刻转头,入目赫然是沈母。

沈母刚从路边的一辆临时停靠的车里出来,随后出来几个贵妇,一行人看起来似乎是要去逛街的样子。

附近路过的好多人都回头,除了金窈窕外,他们也看沈母。

能生出沈启明那种儿子的女人,颜值自然不必多说,以往那些媒体形容沈父沈母,除了恩爱夫妇外,最爱用的词汇就是“冻龄美人”。

沈母周围那些贵妇明显是跟她一个年纪的,但偏偏被她衬得老了一轮有余,倒不是她们不擅保养,实在是沈母的形象太过贵气端庄。岁月对她很慷慨,让她连眼角多少冒出的细纹里都填满了魅力。

金窈窕虽然跟她来往不多,但对这张出众的面孔却很有记忆,立刻礼貌地打招呼道:“许阿姨,您好。”

沈母本名叫许晚。

沈母让贵妇们回到车里,自己上前几步,温柔的双眼凝视她,看着有些踌躇又有些哀伤,竟像是不敢靠近的样子:“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你。”

不远处,一辆车里,沈启明正跟合作方电话,余光不经意地扫了窗外一眼,眉头立刻一皱。

他连电话都没挂地脱口而出:“停车!”

司机被吓了一跳,下意识一个急刹,全车人都被带得前倾了一下,等到回神,已经是一声关门的闷响。

电话里的合作方因为沈启明的话有点迷茫,沈启明没有解释,说了句回头再聊,再看向前方,眼神竟有些恐怖。

追出来的几个助理接触到他的视线后吓得脚下一个踉跄,沈启明根本不等他们,径直穿过马路朝着正在说话的那两人走去。

他明确地说过,让父亲和母亲不要去打扰金窈窕。

从以前到现在,他一直极力避免这两人跟金窈窕产生接触,一想到这两个人跟金窈窕出现往来,他就感觉有什么干净的角落被脏东西给污染了。

沈母正跟金窈窕说话,余光瞥到儿子,明显吓了一跳:“启明?”

金窈窕跟着回头,看到沈启明,眉头也跳了下:“沈总?”

沈启明携着寒风靠近,径直挡在了她和沈母中间,高大的背影像一座高山,带着熟悉的雪松香气。金窈窕被他保护性的姿态搞得有点莫名,抬头看着前方广阔挺直的肩线,就听到隔着沈启明的沈母结结巴巴地解释:“我真的是路过碰巧遇上的窈窕的,才出来说几句话,没有故意来找她。”

金窈窕:“?”

沈启明朝车子的方向转了下头,示意母亲:“好,那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许晚提着包看着儿子,张了张嘴,面前这张和丈夫相仿的面孔连神情都是如出一辙的冷厉,他们父子真的太像了,除去岁月带来的区别,这对父子对任何人任何事的态度,让她有时甚至觉得儿子可能是丈夫的克隆人。

这认知让她难过的同时,有时也是一种安慰。

因为倘若这种冷漠的性格是刻在沈家基因里的东西,那么这些年来她在丈夫身边的那些委曲求全,或许就是每一任沈先生的妻子都要承受的经历。

但这个克隆人此时却表现得陌生极了。

他在满怀戒备地抵御着自己,他害怕自己会伤害他想要保护的。

这是他父亲从来没有展露出的一面,许晚非常确定。

原来沈家的男人也会有除了权利和财富以外珍视的东西。

临江湿润的寒风扑在脸上,许晚竟打了个寒噤。其实她真的没有要跟金窈窕为难的意思。她一直挺喜欢金窈窕的,也觉得对方会是一个好儿媳妇,今天看到金窈窕后下车找到对方,也只是想宽慰对方几句。毕竟不被爱其实不止她一个。

她陪在丈夫身边,这些年出入污浊的名利场,觥筹交错间,看到了太多不堪的同类。婚姻嘛,大家都差不多,忍一忍,到了她这个年纪,一切也都看开了。

但这一刻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认知好像哪里出了错。

许晚提着包后退了一步,有些不知所措,急促地呼吸了两声,才努力支撑着体面朝金窈窕道别:“好,窈窕,那阿姨还有点事,就先走了。”

沈启明盯着她离开,目光比起相送,更像是监控。

直到背后被轻轻拍了下。

沈启明回头,垂眸一看,金窈窕仰着脸挑眉问他:“沈总,您又路过?”

沈启明对上她的眼睛,睫毛颤了颤:“……嗯。”

“行吧。”金窈窕无语地说,“那您该走了,我回去上班了。”

沈启明看了她从公司里出来没穿多少厚衣服的单薄身躯一眼,抬手解下了自己刚才被追出来的助理递到的围巾,罩在她脑袋上,也没多说地走了。

围巾带着沈启明身上的体温和味道,兜头罩了金窈窕一脸。她眼前一黑,抬手扯下来,还没等回神,就对上了一旁露娜可怜巴巴的视线。

露娜披着她给的外套,提着自己放毛绒和毛线的小袋袋,金窈窕对上她视线两秒,低头一看――

手里的围巾,灰色的,羊绒的,针织的。

露娜的眼神,水汪汪,惨兮兮,哭唧唧。

金窈窕:“……”

金窈窕赶紧拍拍露娜:“我真的没有要啊,他自己莫名其妙,你放心,我不要这条,我就要你给我织的!”

白痴美人:“嘻嘻嘻,那你等等我,我快快地给你织好。”

门口路过的铭德员工们:“……”

啧啧啧,殿下后宫的嫔妃们邀宠真是腥风血雨惹。

许晚隔着车窗看到儿子给金窈窕罩围巾这一幕,眼神恍惚了片刻。

旁边的几个贵妇啧啧奉承――

“沈太太,那是小沈总吧?”

“真帅,看着跟明星似的,跟老沈总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你福气可真好啊,有那么帅的老公,还生了那么帅的儿子。”

许晚笑了笑。

又有人问:“刚才车外头那姑娘,是外面说的跟你儿子分手的那个?”

许晚嗯了一声。

“真分手了?”那贵妇立刻乐道,“哎哟,可巧,我弟弟的闺女喜欢小沈总很久了――”

许晚摇了摇头:“没必要,不可能的。”

那贵妇有点不甘心:“这……你也该看看再说嘛,更何况……”

他们这种人家,跟谁结婚不一样呢?

是啊,许晚之前也这么觉得,儿子当初突然订婚,是因为到了该结婚的时候,就像他父亲当初娶自己一样,按部就班选个合适的人成家。

不是这一个,也会是另一个。

但现在看来,那个“另一个”,或许根本就不存在。

她想着想着,忽然说:“你们去逛吧,我想下车走走。”

金窈窕下班路上,瞥到窗外的一个行人,忽然愣了愣,让黄叔把车停下。

她降下车窗,朝外问:“许阿姨,您怎么在这里?”

临江的冬天很冷,许晚拢了拢不太厚的皮草外套,脑后盘起的精致发髻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她转头看向车里的金窈窕,眼神温柔而复杂:“窈窕,你这是去哪?”

“回家。”金窈窕问,“您去哪?我送送您?”

许晚愣了下,摇摇头:“不用了。”

她没有想去的地方。

金窈窕眉头微蹙,觉得她精神状态看起来有点不对劲,总不好这么丢下,索性打开车门道:“不嫌弃的话,到我家吃晚饭吧。”

车里的暖气弥散出来,许晚鬼迷心窍地钻了进去。

金家,地暖让屋子里的温度跟外头仿佛两个季节。露娜常来,熟门熟路的,一进屋就嘴甜地到处叫人。岑阿姨认识她,接她手里的东西,看了眼外头灯光照射到的积雪融化的湿漉漉的地面,连声道:“哎哟,遭罪了遭罪了,快进来快进来,把鞋子脱掉。”

但她不认得沈母,被沈母身上雍贵的气质震了下:“这位是?”

金窈窕介绍:“这是沈总的妈妈,我请她回来吃晚饭。”

“沈太太呀。”岑阿姨因她的身份意外了一下,心想着咋回事退了婚这前亲家怎么还来家里了呢,但她也没表露,只朝楼上喊,“金总!金总!窈窕带沈太太来家了!”

金父下楼,看到沈母,也有点莫名其妙,沈母比他更尴尬。

贸然登门这种失礼的事情,她还是头一次做。

但金父很会做人,莫名只是片刻,转瞬就拿出了外交风范:“沈夫人呀,好久不见。”

金窈窕问:“爸,我妈呢?”

“你妈出门逛街去了,买东西买到这个点也没回来。”金父道,“岑姐,你给她打个电话。”

出门购物的太太,这倒是沈母熟悉的生活了,她在家没事做,丈夫十天半个月未必回家一趟,她平日里为了打发时间,经常出门买东西买一整天,要不就是参加各种聚会。

两家人之前就认识,但多是在各种公开场合来往,沈母看着自己第一次登门的金家,第一感觉,就是跟自己家不一样。

沈家的房子,不管国内国外,家里都有保姆,却不会跟岑阿姨似的这样大嗓门地说话。她性格清冷,身边人跟她讲话都客客气气的,很难表现亲近,更别提对她丈夫这个一家之主了。

不过丈夫很少会在家里待。

但有他没他,屋子都是一样的冷寂。

金家也大,但到处都满满当当,门一关,耳朵里就能听到电视新闻的声音,加上岑阿姨打电话的声音,很吵,但也很热闹。

她有些拘谨地在客厅坐下,打完电话的岑阿姨又跑过来招呼她:“沈太太,外头都零下了,您怎么还穿这么少,来来来先喝一杯茶,窈窕每天早上现做给金总的呢。”

香气传来,她手心一热,低头看去,是个白瓷质地的茶杯。

里头飘着零星的药材和一点类似玉米须的东西,她轻轻喝了一口,有些意外。

清爽的甜味带着特殊的香味弥散在舌尖,顺着喉咙一路滑下胃袋,她冰冷的手脚瞬间开始升温,鼻腔里尽是暖洋洋的气味。

像药材,又像茶,偏偏还带着点馥郁的甘香。

她喝过无数名贵的茶与咖啡,哪一样都没有冬日里的这杯茶那么舒坦,忍不住夸了一句:“好喝,这是什么茶?怎么泡的?”

金父听她夸奖,忍不住有点骄傲地介绍:“哪儿啊,这是煮出来的,里头放了甘蔗啊玉米啊还有些药材,窈窕那丫头说我现在身体虚弱,天天给我琢磨着煮这些,不过看着乱,喝着是还行。”

其实他谦虚了,味道哪里止还行,这一锅材料配合得恰到好处,他有时候喝完煮出的水,连甘蔗和玉米都会捞出来嚼几口。

金窈窕进厨房看了眼锅,发现早上放进卤水的卤料早已经炖得透烂,盖上锅盖顺口问道:“那我改天把这茶拿去隐宴卖了,天越来越冷,好多客人都在问能不能上热饮。”

金父根本不管:“你自己做主就行。”

金窈窕又问:“许阿姨,您口味重不重?家里今天的主菜是卤味。”

许晚赶忙说:“不要管我,我吃什么都好。”

其实她胃口一向不好,又为了身材,基本不太吃晚饭,有时候最多吃点凉拌的沙拉。更加上她现在有点后悔来金家做客,要不是出于礼貌,早就想告辞了。

哪儿还能想到吃饭的口味呢。

金窈窕便放心了一点,顾念父亲的身体,又动手做起了胡椒猪肚老鸭汤。

俗话说得好,以形补形,金父肚子上开了个口子,猪肚虽然不是肚,但好歹带个肚字嘛。

都是心理安慰,一个意思。

汤是一早就跟驱寒的茶水一起炖上的,高高的汤锅炖了一天,水位已经只剩一半,汤汁却已经炖成了奶白色,表面漂浮着亮晶晶的油光。

锅盖刚刚掀开,香气就扑了满脸,锅里煮了足足三只老鸭,骨头都快炖酥了,皮肉更是近乎融化,切成条的猪肚伴随着咕嘟嘟冒起的泡泡在汤里浮沉,香气从厨房迅速地蔓延到了客厅,并顺着客厅打开透气的一扇小窗户钻向了更广阔的天地。

一个小区的邻居们隔着老远闻到这股香,几乎不用多想,就知道这是金家又在做好吃的了。

你娘。

临近的一幢房子,也正是晚餐时间,正在减肥的女主人也不管暖气干燥,赶紧去关窗户,关完之后还拍拍胸口。

好险,昨天就没忍住吃了饭,还好今天动作快。

呜呜呜,真是小区一害。

金家客厅里,直面这股香气的许晚显然更受冲击,她刚刚才喝了一肚子甜水,算是摄入了超出平常的卡路里,可现在早已习惯不吃晚饭的胃部却忽然感知明显地蠕动了一下。

随即陷入深不见底的空荡。

饿了……

许晚尴尬地在沙发上挪动了一下。

好在此时,外头传来院门打开的动静,岑阿姨再度唠唠叨叨地去开门:“肯定是太太回来了。”

金父则眉头皱起:“买东西买一天,真是。”

他长得威严,脸色一板,冷冰冰的,看起来就是要生气的样子。

许晚正想着要不要劝一劝,下一秒房门打开,金母夹着风雪进屋,声音一路飘了过来:“哎哟,外头怎么又下雪了,好不容易才停了一下午,鞋子都给我打湿了。”

她正要打招呼,就见客厅的金父已经走向大门,照旧皱着眉,手……却自然地伸出去,接过了妻子手上的购物袋。

金母也很自然地把东西递给丈夫。

老夫老妻的相处太自然了,许晚竟看得愣了一下。

就听金母絮叨地说:“看到商场有挺好的冬虫夏草,给你买了一盒,还有个羊毛护腰,你去试试合不合适,不合适了我下次去换……”

金父嗯了一声:“赶紧脱鞋,家里有客人。”

“谁啊?”金母愣了下,伸头看去,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亲……沈夫人?”

许晚已经站起身,这会儿看着他俩,几秒后才点了点头:“打扰了。”

金母看了丈夫一眼,金父摇摇头表示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立刻笑开上来寒暄:“哎哟,好久不见,沈夫人您上次给我打电话,我还想惦记着你们难得回国,该请你们回家吃个饭呢。”

玄关处,金父顺手把妻子脱下的外套挂起来,又把自己手里提着的袋子交给岑阿姨,金母皱了皱鼻子,问:“好香,哦对,今天窈窕炖了猪肚老鸭汤。”

金父道:“你去换个袜子,赶紧来吃饭。”

金母不好意思地笑笑,又问:“晚上搞个面条呗?那么好的汤,不吃面可惜了,沈夫人您吃面的吧?”

许晚点点头,她有点反应不过来。

金母便推了下丈夫的肩膀:“窈窕累一天了,你去帮帮她,怎么能叫她一个人做饭。不过你身体不好,别用力啊,我上楼洗一洗下来给你们搭下手。”

金父嗯了一声,果然进了厨房,没多会儿金母也下来了,一家人在厨房里弄面条,声音时不时传到外头来。

许晚就静静地听。

雪白的猪肚汤,放进水里煮好的手工细面,整整齐齐地盘在汤碗里,上头撒了一小把金窈窕自己焙的蒜和胡椒粉。

炖烂的老鸭被盛出来,另起一碗。

桌上几个随手炒的时令蔬菜,水灵灵的。

金父把女儿挤开:“我来我来,这点活爸还干的动。”

想帮忙的金母也被嘲讽:“就你那刀工,还能切菜?歇着去吧。”

他切的卤肉,一锅黑亮的卤水里捞出来的,里头有他最爱吃的猪五花和大蹄o,也有金母爱吃的笋干和杏鲍菇,被卤成褐色,汁水丰盈,油光发亮,整整齐齐地切片,浇上卤水盛在不同的盘子里。

“嘿。”他闻着卤肉的香气朝女儿道,“窈窕,你这卤水弄得好,吊上几个月,能当老卤汤了。”

金窈窕客气地对许晚道:“平时家里吃的比较简单,怠慢许阿姨您了。”

许晚摇摇头,坐下吃了口面,劲道的细面带着手工现做特有的嚼劲,被浓厚的猪肚汤包裹着,滑进嘴里,看着简单,实际鲜美得登峰造极。

盘子里卤好的五花肉和猪蹄膀看起来有点肥腻,油汪汪的,她为了保持身材,别说肥肉,平常连猪肉都很少吃。

但这次,她却忍不住提筷。

猪蹄膀柔软得像是一块布丁,隔着筷子都能感受到它的弹滑,它被卤水浸润了不知多久,早已经改头换面,热腾腾地滑进嘴里,只拿舌头微抿,就利索地融化分解。

满嘴都是卤汤的咸鲜,让人只想再吃一口面,半点感受不到它表面看起来的肥腻。

金父爱死肉了,有客人在,都毫不掩饰对卤肉的专宠,连吃了好几块蹄o和五花肉,紧接着胳膊就被老婆给抓住。

他术后脂肪摄入一直受控,但金母念着有外人,给丈夫留面子,今天没有直说,只是一声咳嗽。

老夫老妻僵持了三秒钟,金窈窕给父亲夹了一根绿油油的油麦菜:“爸爸?”

金父偃旗息鼓,收回胳膊,板着脸开始吃菜。

又凶又乖。

许晚只是低着头喝猪肚汤,好像没看到旁边发生的一切。

她慢慢地,慢慢地,把碗里分量不少的面条,混着猪肚汤吃了个干干净净。

晚上,明珠山的别墅,迎来了一位甚少踏足此地的主人。

沈启明回家很晚,几近凌晨,房子里跟平常没有任何不同的冷清,阿姨接他外套的时候小心翼翼提醒:“太太来了。”

沈启明愣了下,太太,这个房子的女主人回来了?

但转头一看,才发现沙发上坐的是母亲。

他立刻皱起眉头,母亲平常就算回国,也从不来这里住,他问:“你怎么来了?”

许晚回头看了眼儿子,见他是一个人,恍惚了下,问:“你爸呢?”

这次国内的事情挺多,他们在临江呆了比预想还久的时间。

沈启明换好鞋,拿着带回家的文件上楼梯:“不知道,我没跟他在一起。”

上楼梯的时候,他听到了母亲打电话的声音:“你在哪?”

她开了免提,沈父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有点喧闹:“在忙。”

沈母说:“明珠山,启明这里,你过来一趟。”

背景里传来乱嗡嗡的喧闹,有男也有女,挨得挺近,沈父也没避开的意思,直接问:“什么事,我今晚不一定走得开,哦对了你准备一下,挑几件合适的衣服,后天这边会议闭幕式,有媒体,要你跟我一起出席。”

沈母深吸了一口气:“我有急事要跟你说,你不过来,我就现在回纽约,后天的闭幕式你自己一个人去。”

“你闹什么?”沈父语气有点不好了,但沈母直接挂断了电话。

一小时后,沈父脸色不太好地推开自己甚少踏足的明珠山别墅,走进大门,果然见妻子坐在沙发上看着自己。

他把外套一撂,没有进屋的意思:“赶紧说,说完我还要回去。是不是让你找金家人谈的婚事谈好了?”

沈母:“差不多。”

沈父:“差不多是什么意思?”

沈母吸了下鼻子,低笑:“就是我要跟你离婚的意思。我们离婚吧,好了我说完了,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沈父:“?”

等一下,这个逻辑需要捋一捋。

刚好走出书房打算下楼回公司加班,结果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沈启明也:“?”

怎么这么耳熟。

在哪里听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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