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意外,雷蒙德往外一跑,又给家里送了几批盗贼来,这里头还有骑士出身的,也就是其他领地出来打劫的。这种不大可能用吃的诱惑,也不好露富,直接强行捆回去。
说来也好笑,雷蒙德一看对方装备齐全,就知道是骑士盗贼,他们倒也不惧,己方有骑兵,藤甲兵作为步兵与弓兵,凭借气势就将对方吓了一跳,再猛捶一顿,沾了毒藤汁液的武器划破了对方的皮肤后,很快就会让他们产生晕眩、呕吐的症状,无力还击,所有器械被收缴。
多好啊,还没有换到铁,就已经得了这么多武器,能给部分藤甲兵都装备上了。
骑士盗贼们想了半天,也想不到这样骁勇的战士,是出自哪里。
直到雷蒙德说:“把这些家伙送回去给男爵大人。”
男爵,一个男爵居然能养出这样的精兵?这里的几十人,应该是男爵领接近所有的士兵了吧?
骑士盗贼们死皮赖脸地道:“勇士,不知道你们追随的是哪位男爵,有没有兴趣追随一名英勇善战的子爵大人。”
雷蒙德:“没有。”
“等等啊,”没想到他如此果断的拒绝,为首者连忙道,“不瞒你说,我们是一位子爵的附庸,他不但善战,而且慷慨。我的佩剑就是他赐给我的,如果有像你这样的勇士投靠,一定能获得更多奖赏。我对周围非常熟悉,到时候,我就带你去……嘿嘿嘿……”
非但是雷蒙德,连农奴们都露出了不屑的神情,慷慨?有多慷慨?能比得上诺森伯兰的男爵老爷吗?
这不屑太明显了,为首者立刻道:“我绝无谎话,你们可以打开我的行囊,看看里面是不是放了一只蜂蜜烤苹果,这是出来前子爵大人专门让厨娘给我烤的,又香又甜,我都不舍得一次吃完。”
一说到“甜”这个字眼,在场所有贸易队成员都喉头蠕动了一下,有点儿犯腻。
为首者却以为他们是心动了,用夸张地语气形容起来:“这加上了蜂蜜烤出来的苹果啊,几乎没有酸味了,那金黄的蜜汁渗透进果肉中,让它尝起来甜滋滋的,每一口都能感觉到甜蜜浓郁的味道……”
“别说了别说了!”雷蒙德不适地摸了摸喉咙,他想到红糖煮苹果了,苹果肉那才叫被浸透了,一碗都是糖水,吃完打嗝都冒着甜味儿。
其他人也多少回忆起了全糖宴,这才过去没多久,记忆犹新,胃口还没完全恢复过来呢。
那人懵了,这才看出来这些人的表情是嫌弃。
什么情况,以往他遇到类似情况,成不成功两说,描绘起食物时总能得到一些吸口水的声音,怎么这些人反而一脸嫌弃,是脑子有病吗?
“把他的嘴巴堵上,别叫他再说这些废话了。”雷蒙德不耐烦地道。
立刻有人用破布把对方的嘴巴封得紧紧的,谁也不想再听他绘声绘色地形容蜂蜜又多甜多好吃了。
他们聚在一起,小声辱骂这愚蠢的骑士,诺森伯兰人面前炫甜味剂,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看吧,等这个傻子被送回去掏粪,就知道用什么都不能用蜂蜜来诱惑诺森伯兰的贸易队了,连贸易队地位最低的农奴出身的藤甲兵,都吃过满满一肚子的糖。
……
可怜的骑士盗贼们被押解到诺森伯兰领,穿过耕地去城堡时,他们就开始唏嘘了,难怪那些骑士一点诱惑也不接受。
诺森伯兰虽然只是个男爵领,但麦子又高又壮,果树上的果实各个硕大,就连甘蓝的个头都比他们见过的大多了。
地里的农奴几乎人人都有农具,而非用手,更重要的是,田边居然都有沟渠,似乎连着不远处的河水,通过这些纵横交错的沟渠,水流直接灌溉到了田地里,无需人们再费力。
……这个男爵领,看着好像很富饶啊。
领主大人没有见这些骑士盗贼,并不打算向他们的大人索要赎金,诺森伯兰只缺人手,他们直接被拉去和奴隶同住,而且不是城堡外的茅屋,而是走廊一角。
哪个骑士愿意一下掉入奴隶阶层,原本还想在男爵面前花言巧语一番,现在没机会了,就打算挑拨一下这里的奴隶。
可惜,人家非常安于现状。新人照例先饿几顿,奴隶们干完活儿就休息睡觉,面对新人的唠叨,基本处于屏蔽状态。有这个时间,他们不如多表现表现,争取也住到茅屋里去。
一个小男孩慢悠悠地经过,蹲在他们面前好奇地打量,骑士出身的他们比起普通奴隶高大得多,气质也不大一样。
“……呵呵,小孩儿,”被捆住手脚的骑士盗贼冲着他笑,“你叫什么名字?住在这里吗?”
小男孩捧着脸看他们,“我叫亚伦,我母亲是城堡里的厨娘。”
趁着其他奴隶在睡觉,看守的人也去喝水了,为首的骑士盗贼小声道:“我们也是刚来城堡的,但他们忘了把我们的绳子解开,要不,你把我的绳子解开,我陪你玩儿。”
亚伦眨眨棕色的眼睛,“不用,我去找兰斯玩儿。”
骑士盗贼赶紧道:“那你放开我,我给你糖吃,糖你知道吗?就是甜甜的,和蜂蜜一样。”也不知道这小孩见没见过糖,住在城堡里应该知道吧。
“哦……”亚伦慢吞吞地道,“你是说这个吗?”
他从包里摸出了一块糖饼,这是领主老爷给兰斯,兰斯又分给他的。而且作为厨娘的孩子,无论蜂蜜还是红糖,以及各种甜味食物,他都见过。他母亲的手,都是红糖味儿的。
对方:“……”
亚伦舔了两口糖饼,说道:“我不用了,有点腻。”
对方:“………………”
腻?腻??什么时候糖能够让人发腻了,这简直太可笑了。
但是看看人家手里那么大一块坚果糖饼,在他们城堡,就连领主的儿子也不能在包里装这么大一块随走随吃!
诺森伯兰太可怕了,这里不是好像很富饶,而是就是非常富饶。
这一点,在发现诺森伯兰还实行了全民军训后,更是肯定了,且完全打消逃跑的念头。
……
崔栖潮早就想从城堡里搬出来了,趁着富裕了,又多了一批人,他开始琢磨修房子的事情。
城堡里头无论白天晚上,夏天冬天,总是阴暗潮湿,冬天尤其费柴。崔栖潮惦记着在教堂附近那块地盖个院子,一般来说,领地里第二好的地就是教士住的地方,以及教堂了。鉴于这个所谓的最好是考虑了防守,所以崔栖潮觉得教士住的地方才比较好。
一开始,他只说在下头盖个院子,就当度假,管事们也没多想。这种事情,不就费费人力,以他们领主的脾性来说,已经够普通了。
但管事们也不是纯傻子,崔栖潮要求越来越细致,他们就觉得不对了,老爷经常说城堡里怪冷的,别是想搬出去吧?
这回他们真是想死谏了,咱这城堡冷是冷了点,但安全啊,外头有壕沟,石壁这么坚硬,藏着粮食在里头十几个人守半年都不是问题。放眼整片大陆,战争频频,盗贼横行,哪有领主不住城堡的。
“话是这么说,但村舍已经成为了我们的防线,全民皆兵计划在稳步进行中,到时候入侵者还没到草场就已经被制服了。如果有个万一,突破防线,我们再撤到城堡里不也行吗?”崔栖潮指指点点给他们看。
那些农民大概是最不想崔栖潮出事的人了,他们就是没出过诺森伯兰,也知道没哪个领主可能给农奴发糖吃。
现在诺森伯兰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农奴们哪能希望敌人的铁蹄踏来。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老爷,您再考虑一下啊!”
崔栖潮听到他们的悲鸣声,都要觉得自己像个暴君了,但他仍然不为所动,“我要坐北朝南,格局就跟四合院一样,多种花草,多种菜,河水直接引到院子里来……”
现在诺森伯兰,崔栖潮基本是说一不二,他一说要盖房子,那些战俘立刻被押去搬石头、砍木头了。
作为领主的住所,屋子肯定要用最好的材料,方石堆砌,屋顶用页岩石板覆盖,室内也得铺上石板,窗户不能像城堡那样,开个窗洞就完,得用木条做窗户。
最重要的是,即使建在这平地,也不能任听老爷说的,有农民兵防守,完全不做任何加固。老爷的四合院外边一圈,挖壕沟就算了,砌上围墙是必须的,在非出口还得布上荆棘,看谁敢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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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看来,房子一时半会儿肯定盖不好,崔栖潮一不做二不休,让这些人抽一半时间把庄园里的路和桥也修缮了一遍,并废除了过桥税这样的杂税,没错,农民们过老爷的桥都得交税。这只会是第一步,以后税越来越少,而收入则越来越多。
农户们欢喜鼓舞,看到有好的石头就捡了给送去,尽自己一点点的力支持领主建房子。他们可都听到一点点风声,据说这房子是领主建了自己住的。如果领主从城堡里搬出来到这儿,岂不是离大家更加近了,也更方便他们膜拜领主。
除此之外,崔栖潮还让人在村舍集中的地方整平了一块地,铺上石子,中间弄个烧柴的坑,周围是供人休憩的长木头。
这就算诺森伯兰最早的公共娱乐设施了,村民们闲时可以聚在这里,日头好时妇女们也不在各自狭窄的茅屋里,而是全都坐在这儿做家务。
凡是庄园里有什么通知,也都在这儿发布。
到了后来,这个“广场”更成了诺森伯兰的集市地点,每隔一段时间,庄园里的人,赶过来的稍远一些村庄的人就在这儿,把生产多余的物资拿出来做交换。
夜晚,那时已经生活无忧、尚有余力的人们,还可以在这里载歌载舞,讲故事听。
诺森伯兰贸易队回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棉花吐絮期了。
这一次主要换的是各种香料、铁器,都属于非常昂贵的物品,好在……他们带去的红糖更加昂贵,所以也是满载而归。
雷蒙德惦记着领主大人的爱好,在此之余,也顺便收集了一些种子回来,多数是各种蔬菜,尤其是块茎类――甜菜在前,他总想着,谁知道这里头会不会也有糖料作物。
铁大部分打造为农具,小部分则是兵器,当然,危急情况下,前者也可以当做后者来使用,尤其诺森伯兰的武力大多是农民。
在此之前,诺森伯兰的工匠与学习手艺的奴隶们就制作了大量木质农具,全都是崔栖潮依照大约同时期华夏使用的农具吩咐制造的,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力,让他们从徒手种地中解放出来。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将这些木质农具替换上铁质零件,无疑会让效率再上一层楼。
可以说,没有哪个领主会搜罗来如此多铁质农具,他们没有能够换来铁的糖,也不会觉得有这个必要,多打些武器,踏平别的领地不是更好吗?
崔栖潮在雷蒙德带回来的种子里,也发现了不少有妙用的,比如新的天然农药,杀虫植物苦楝树种子,这是从远东带回来的。
苦楝的萃取液对人畜无害,但是可以慢慢杀死昆虫,抑止产卵繁殖,缺点是它会让植物变得有点不好吃。不过,在现在的情况下,这也算不上什么很大的缺陷了。
可惜,崔栖潮好像始终没有什么好运气,找到玉米、土豆等高产的作物,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看见它们的踪影,说不定离开前都找不到,毕竟现在还是中古时期,它们的身影还未能出现在此。
雷蒙德还告诉崔栖潮一个消息,他途经过以前换甜菜的城市,发现他们的甜菜都被教会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走了,而那些种植者还洋洋得意,觉得占了便宜。
这没什么稀奇的。
雷蒙德说:“教会的耕地应该也会辟出一些用来种甜菜,到时候咱们的红糖可能就换不到那么多东西了。”
“我知道,但近几年即使稍有降价,肯定还是供不应求。而且,此消彼长。”崔栖潮道,“教会用一部分地来产出甜菜,那他们的粮食、甚至葡萄就会减少。”
诺森伯兰的粮食和葡萄都会丰产,不过葡萄得晚点,扦插定植的葡萄,第一年没法结果,得等个两到三年,此后就能连续产出了。
算了算制糖的时间,崔栖潮开始给大主教写信了。
他准备建议大主教在堂区的地方设立贸易区,召集各地贵族来这里购买红糖,同时也可以互相交易。有教会坐镇,大家也不必担心,像诺森伯兰每次去别的地方换东西,总要遭受怀疑,当做入侵者,同时自己也怕被黑。
对于教会来说,节省了逐一推销的时间,还可以收取贸易税。
而对诺森伯兰来说,这样的大动作更好的遮蔽了他们,也方便了所有人,以后买卖不需要那么辛苦。一块块独立生活、自产自销的庄园,借这个机会增加交易与信息交换。
建议给大主教,具体能不能采纳就要看他怎么活动了。
崔栖潮写完信就不管那么多,开始专心盯着领地里的工作,棉花成熟,可以收割了。
――从棉花开始吐絮起,那些棉花地就成了诺森伯兰的著名旅游景观,见多识广的贵族都以为棉花的来处,是羊毛树上长出的羊,何况农奴。
农奴们隐约听说这是羊毛树,成熟前倒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也不知道羊到底怎么长出来,这树也不高大,怎么挂得住羊呢?
直到白色的棉花慢慢出现,才刷新了大家的认知:羊毛树上不长羊,直接长羊毛!一坨坨的!雪白雪白的!
连片连片白色棉花开在一处,远远看去还真有些像羊群,除了它们不会动弹。
别说农奴了,就连所有管事、骑士、教士,都忍不住在地头上转悠,低头研究这羊毛。
教士威廉研究了半天,说:“这应该也是神迹,在羊毛树原本生长的大陆上,环境恶劣,不适宜羊生存。于是,仁慈的神怜悯他们的遭遇,赐予他们羊毛树,让羊毛以这种方式直接生长出来。”
围观群众纷纷点头,觉得好有道理啊,原来是这样。神真是太仁慈了,这样比长羊都好,不必喂羊,也不必费劲剔羊毛,处理羊毛。
崔栖潮:“……”
由于男爵大人是这里地位最高的,威廉说完自己的见解后自然而然看向他,寻求反馈。
崔栖潮慢慢点头赞同:“您说得对,这是神的赐福。它能够在诺森伯兰安然生长,也是神的眷顾。这些棉……羊毛我会捐出一部分给教会。”
威廉喜滋滋,他就喜欢男爵的慷慨,在这里,他永远不用担心征不满什一税。都说诺森伯兰小而偏,但是自从这位男爵上任后,他在这里过得比大贵族领地上的主教们都不差了。
他都不大好意思报告教会,自己内心是很想拒绝暴食的,也用强大的意志力拒绝了斋戒期间吃肉。但是非斋戒期,他真的无法拒绝领主阁下送来的那些美味至极的食物,每一顿都吃得饱饱的……咳。幸好诺森伯兰的教堂人不多,他还能掌控住局面,他也相信这是自己和男爵阁下之间心照不宣的小秘密。
没有机械帮助,收棉花只能靠手工,一团团雪白的棉铃被摘下来,用工匠们新制造的轧花机将棉花与棉籽分开。一筐筐雪白的净棉被运到老爷的仓库,即将被加工成各种棉织物。
男爵老爷对于如何使用早有成算,除去代替羊毛,他自己要求将棉花纺成棉布,好做成贴身衣物,羊毛暖和但贴身穿实在太痒了。
而且这些中世纪人民根本不穿内裤的,崔栖潮已经忍了很久了,他需要贴身衣物。
除此之外,崔栖潮还让人做了棉花床品,此前他用的是皮毛毯子、羊毛毯,还有自己让人用谷物填充而成的枕头。
城堡里的人看到都羡慕不已,老爷真是会享受,看这弹到蓬松的棉花手感竟然如此之好,贴身接触也一点都不会痒。不像羊毛织物,还得先用其他布料打个底。棉被重是重了点,但在大家的心里,还暗自觉得这样才有身份。
不管怎么说,也是物以稀为贵,棉织品在整个大陆都比较稀罕,也以北部居多,像老爷这样做成棉被的更是没见过。大家不由得心生幻想,等棉花产量也变多了,会不会和全糖宴一样,来个全棉之堡……
从柔软棉垫到蓬松的棉花被,还有鼓鼓的棉花枕头,晒到充满阳光气息后摆在床上,给这个阴暗的房间也增加了一些温暖。
小白看到棉被的一瞬间,就趁崔栖潮还没有说“不可以”,嗖一下飞上床,整只猫砸进厚实的棉被里。
崔栖潮:“……”
小白先滚了个舒服,才爬下床,一脸“你还没说不行就是可以”,反正它知道崔栖潮不可能让它睡床,是死是活还是被咬掉猫头,还不如先享受一番。
只能说谙熟做猫之道的小白,现在是越来越会钻空子了。
这时候,莉莉敲门进来,怀里抱着几个厚实的棉垫子,堆得高高的,她歪头把脸露出来,小声笑道:“老爷,三个靠枕……不,猫窝也晒好啦,照您说的绣了不同的记号。”
小白:“………………”
崔栖潮慢慢说道:“不对,是一个靠枕,两个猫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