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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毛绒绒的小手(1 / 1)

圆滚滚的珠子,比房间内百分之九十的东西,都要白净。

美中不足的是,上边沾满了血丝,还能看到被飞镖扎中的细小孔洞。

中间的部位,先前被女人的手指挡着,等她将手掌挪开,我才看清,珠子中间有一个大大的圆斑,褐色,不太纯粹,就像……就像人的瞳孔一样。

我的手脚,瞬间冰凉。

那两颗珠子,居然是人的眼球!

这个疯女人,居然用人的眼球做游戏。

“你们不用怕。都是自己人,这是我老公的眼睛,给家人当玩具,他不会生气的。”

难怪秦煜在仓库里发现男人的尸体,眼眶部位空空的,原来他的眼睛,被女人挖出来,当靶子玩弄。

“虽然是游戏,但也是有惩罚的。不然,就不好玩了。”

女人将婴儿放到一旁,伸出胳膊,将两个空杯子推到我们面前。

杯子里边,落满了灰尘,很恶心。

但旋即,我就意识到,比起之后的东西,这个杯子干净的仿佛一尘不染。

女人端起面前的茶壶,给我们一人倒了一杯水。

一杯近乎黑色的水,很浑浊。

里边还有红色,线条一样的东西漂浮,可能是某种蛔虫。

单单看一眼,就让人头皮发麻,不敢想象喝下去以后会怎样。

“我男人太懒了,整天在屋里呆着,也不出去干活,家里除了这点茶水,没什么好招待你们的。

游戏规则很简单,你们两个用飞镖扎眼珠的瞳孔,每人三次机会,次数用光后你们没有扎到瞳孔,一人喝杯茶,当做小小的惩罚,怎么样?”

小小的惩罚……看了眼手边浑浊的液体,我的咽喉上下滚动。我宁愿被捅两刀,也不愿喝下这么恶心人的东西。

“其实,我煮的茶很好喝。”

女人笑着说道,声音满满的不怀好意。她递过两把飞镖,拿在手里黏糊糊的。

像鼻涕一样,但我知道,上边沾的是眼球里的组织液。

我递给秦煜一把。

虽然眼珠的确很恶心,但毕竟是死靶子,以我的身手,应该不难扎到。

如果是别的游戏,可能我会束手无策,但我在警卫大学,苦练四年飞刀和扑克牌绝技,三次机会,绝对可以扎到墙上的靶子。

但下一刻,我瞪大了眼睛。

仿佛察觉到了我的意图,墙上,两只眼球像活过来了一样,瞳孔左右扭动。

被摘掉这么多年的眼珠,自己动了起来!

尼玛,我两只眼睛长在脑袋上,都没墙上的眼珠转的快。

这两只大眼珠子,成精了不成?

秦煜被吓的胆战心惊,胳膊都是颤抖的,第一标,扎到两三米外的床板上。

我被大眼珠子转的头晕眼花,心里又惊又气,也没了百步穿杨的准星。

想扎一只滴流滴流转的眼珠,还得扎中左右闪躲的瞳孔,压力和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我手哆嗦了一下,连眼珠都没扎中,扎到了两个眼球之间的墙上。

第二次,秦煜的飞镖,依然歪了十万八千里。

我深吸一口气,手腕这次终于没有发抖,扎在了眼球上,但是,没有扎中瞳孔。

“好。”

织女在一旁拍手叫好,她似乎很享受别人践踏破坏男人的遗体。

可我却开心不起来,机会只剩下一次了。

秦煜技术很差,基本可以不考虑,我的最后一镖,几乎决定了我们的生死。

跟我想的差不多,秦煜的飞镖,歪的离谱,打在了双人床的铁栏杆上,差点反弹到织女身上。

惹得她怀里的小崽子叽叽喳喳乱叫,吵的我耳朵生疼。

但是我却陷入了沉思之中。

小丫头忙中出错的一镖,给我开拓了新的思路。

游戏规则,飞镖扎中瞳孔,就算赢。

我只有最后一镖的机会。

扎墙上的眼珠,扎中的概率,很低。

但是游戏规则并没有说明,必须要扎墙上的眼睛……

我可以扎织女,和鬼婴儿的眼睛。

鬼婴儿的眼珠子滴流滴流乱转,扎它,比扎墙上的眼球还不靠谱。

女人带着面具,看不到眼睛,同样不好扎。

而且就算符合游戏规则,我用飞镖去扎女人的眼睛和她怀里的孩子,她会饶了我们吗?

但不冒险,老老实实玩游戏,大概率也是死。

还不如放手一搏,而且我这一镖扎中了,织女不死也得失去战斗力。

“最后一镖了,你快点,我和儿子都等着呢。”

织女在一旁催促。

不管了!

我抓住飞镖,用力一甩,目标不是墙壁,而是织女的左眼。

人被逼入绝境,会爆发出超乎想象的能力。

我这一镖,别说织女和秦煜,快的我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

中了!

有面具挡着,我不知道飞镖有没有扎到眼睛。

织女如受重击,后退了好几步后,半躺在墙角。

但我却有些狐疑,飞镖扎在她的脑袋上,发出了扎在木头上的声音。真的扎到她了吗?

但接下来的一幕,却让我差点咬破自己的舌尖。

女人的脑袋撞到墙壁上,从脖子上掉了下来,滴流滴流地,滚到了床下。

织女的身子抽搐着,倒下了。

没流下一滴鲜血。

我有些懵,这么容易就死掉了?

忽然,房间里淡黄色的灯泡,灭掉了……

秦煜尖叫了一声,死死的抱住我。

还好,很快房间内就恢复了光亮。但再度亮起来的,却不是灯泡,而是一盏警报器。

警报器之前被男人的人皮挡着,再加上灯罩很暗,我没有注意到。

此刻忽然一闪一闪的亮起来,亮的时候,屋子洒满血色的灯光,不亮的时候,屋子黑漆漆的,像迪厅里边的那种L-ED效果灯,闪的我眼睛生疼。

但我和小丫头现在所处的环境,比迪厅酒吧差了太多。

没有喧嚣的重金属乐器,没有打碟的DJ,没有舞动腰肢的美女,只有嗡嗡作响,吵得人心里发毛的警报器,还有一张阴森的人皮,一个掉了脑袋的女鬼,还有一个叽叽喳喳的鬼婴儿。

嗯……

说道婴儿,我已经很久没听到它的叫声了,难道织女倒地的时候,把鬼婴也顺带着摔死了?

我眯着眼睛,往墙角走了两步,想确认鬼婴是否死亡。

脑袋掉了的织女,软绵绵地躺在地上,她怀里,抱着一方散开的襁褓,但是襁褓里的婴儿,却不见了踪影。

他奶奶的,真闹鬼了不成!看上去几个月大的婴儿,能跑到哪里去?

“啊!”

身后,忽然传来了秦煜的叫声,似是遇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瞬间慌了神,快步回到秦煜身边,发现她拿着手电筒,当武器一样在黑暗中挥来挥去。

我一把捏住她的手腕,拍了拍她的后背示意她冷静下来后,这才问她;“怎么了?”

“刚,刚才……你去了墙角以后,我就打着手电,留意四周动静,后来有东西牵我的手……

我,我还以为是你……但是后来忽然感觉不对劲,那只手,毛绒绒的……而且特别小,就像婴儿的手掌一样。

我吓了一大跳,刚忙将手甩开。等我想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它却像鬼似的,唰的一下,不知道飞哪里去了……

大葱哥,我好怕,你在那边发现什么了吗?”

秦煜吓的不轻,舌头都有些伸不直了,把大冲哥,叫成了大葱哥。

“织女应该是死了……但她怀里的鬼婴,不见了……你说刚才你牵着的手掌特别小,很可能就是那鬼婴在作祟。”

听了我的解释,秦煜的脸色,愈发惨白了。

“别怕,至少这次,咱可以砸破窗子逃出去。”

虽然大门再次被人从外边反锁住,但这次,我们并非全无退路,我捡起地上的板凳,就准备将窗户打破。

“咔嚓,咔嚓。”

不知从哪个位置,传来指针跳动的声音。很清脆,也很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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