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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夜半枪声(4)(1 / 1)

“昨晚回来我想叫醒你来着,结果你连着打呼,都停不下来。不是猪,是什么?”林涛嬉笑着说。

“昨晚有什么发现没有?”

“没有什么。”林涛说,“就是普通的自制霰弹枪。”

他在我失望的表情中顿了顿,说:“不过他的技术不过关,枪没有做好。”

“什么意思?”我燃起了希望。

“这支枪的扳机盒和枪膛之间有缝隙。”林涛说,“击发后,有很多火药从扳机这里出来。我打完以后,看看枪托,都是火药残渣。”

“太好了!”我从床上跳了起来,“这还叫没发现?这是大发现!重大发现!”

林涛一脸茫然。

“我在检验尸体的时候,仔细看了看死者手上的皮肤,没有任何火药颗粒附着。”我说。

“唉,”林涛一阵失望,“咱们不早就判断出死者并非死于自己扣动扳机吗?”

“是啊。”我说,“但是凶手手上肯定会遗留火药颗粒啊!这是线索,也是证据啊!”

“这个问题我也想到了。”林涛说,“可是,毕竟是前天晚上的事情,即便凶手手上粘有火药颗粒,现在也被洗掉了吧?”

“这就不是你的专业了。哈哈。”我喜笑颜开,说,“枪支射击的时候,一般都会有火药冒出,黏附在射击者的手上。但是这在短枪案件中比较多见。在这么长的枪导致的伤亡案件中,火药很难黏附到射击者的手上,所以我让你进行枪弹实验。没想到枪支制作有漏洞,也可以冒出火药。”

“你没说到重点。”林涛关心的是火药颗粒能不能被洗掉。

我说:“火药之所以可以从枪口冒出,是因为击发后的爆炸所致,这时候的火药是灼热的。一旦黏附到手上,虽然这么点儿热量不足以引起人的痛觉,但是会在皮肤表面,尤其是在手掌的角质层留下一个很小的小坑。这个小坑就足以把火药给‘藏’起来。洗手可以洗掉一些黏附的火药残渣,但是不可能把这些被藏起来的火药全部洗掉。我们只需要用放大镜观察,然后用黏附仪提取就可以了。既是线索,又是证据!”

“不重要吧,”林涛说,“说不定胡黎苗他们几个已经招了呢。”

“不,不会是他们干的。”我斩钉截铁地说。

来到专案组,看到侦查员们垂头丧气、一脸疲惫,我就知道我的猜测没错。

“虽然问出了点儿情况,但是没有多大的价值。”侦查员见我和大宝走进门,说。

“哦?说说看。”

“胡黎苗几个人的口供开始都很一致,和报案的时候说的一样。”侦查员说,“但我们经过摸排,当天晚上全村打麻将的就他们家,胡奇回家拿钱又出门,肯定就是去他们家赌博。用这个撒手锏,我们进行了进一步审讯。审讯的结果是,几个人的供词一致:胡奇晚上九点多经过他们家门口,进门看到他们在打麻将,就离开了。过了二十多分钟,胡奇又回到他们家,要求胡黎苗把位置让给他打。几个人都知道胡奇是属于赢了就跑、输了赖账的人,所以都不愿意和他打。他拿出身上的几百块钱,说这次不赖账。他们还是不同意,胡奇就气鼓鼓地跑了。他们害怕胡奇的死和他们几个扯上关系,所以才约定了攻守同盟。”

“然后呢?”我问。

“然后他们过了一会儿就听见枪响。”侦查员说,“出门后看见远处胡奇摇摇晃晃的,也没在意。几个人都是这样说的。”

“看来他们没说谎。”林涛从门外走了进来。之前我让他去审讯室看看几个人的手,有没有遗留火药痕迹。

“既然这样,我觉得我有一点儿思路了。”我揉了揉太阳穴,像一休一样,想让智慧赐予我力量。

“说说看吧。”一夜没睡的主办侦查员疲惫地说。

我说:“首先,我认为凶手是女人。”

“女人?”主办侦查员的嘴角露出一丝不信任的笑容,“这怎么能看得出来?”

“第一,从这块砖头看,”我一边打开幻灯机,一边说,“砖头的两侧都只有指尖的痕迹,没有指腹的痕迹。用指尖拿砖头太累人了,除非这个人手小,不得已而为之。”

我顿了顿,说:“标准尺寸的砖头,宽度是十二厘米。一般男人的手都是可以拿起来的,用指腹捏住砖头两侧。但是女人的手小,只能用指尖捏住。”

有人点头,有人存疑。

我接着说:“第二,用砖头打击头部,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伤害,但是死者只有头皮和头皮下有个血肿,颅骨没有骨折,硬膜下没有出血,脑组织的挫伤也很轻微,这说明行凶者的力气很小。综合这两点,我认为凶手应该是个女人。”

“那什么女人会杀他?”主办侦查员接着问,“调查中没有发现他有什么不正当男女关系啊?”

我说:“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个问题。凶手应该和死者熟识,关系非常亲近。我们可以把现场重建一下:死者被人用砖头打中枕部,然后倒地,他拿着的枪也就掉落在一旁。凶手捡起枪,对着他的腿部打了一枪。”

“死者是处于躺着的体位被打的?”大宝插话道。

“当然,也可能是坐在地上。”我说,“弹道和腿骨几乎是平行的,方向从下往上。枪有那么长,除非死者的双下肢是平放的,不然不可能形成这样的创道。”

“有道理。”大宝像是在和我说相声,“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关系亲近?”

我接着说:“既然在这个过程中,那几个已经被排除嫌疑的人说了没听见动静,说明死者并不惧怕凶手,他认为她不敢开枪,他不需要对她进行抵抗,他不需要叫喊呼救。中枪后,因为高度惊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没能发出叫喊声。”

我见大家都在奋笔疾书,记录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顿了顿,留出他们写字的时间,然后说:“第三个问题,我认为凶手的住址,应该是在现场往西一百米左拐弯的那个巷道。结合现场环境,如果凶手往东走,必然要经过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走到离现场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多钟。那么听见枪声后二十秒就出门的几个人,肯定可以看见。如果凶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时间,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经过那个巷口继续往西,她同样会被东边数百米的几个人看到身影。所以,凶手应该在这二十秒的时间内,恰巧拐到巷道里。我看了现场,因为公共厕所的阻隔,几个打麻将的人看不见那里。”

“那个巷道里住了七八户人家呢。”侦查员说,“包括死者自己家。”

我笑了笑,说:“第四个问题,你们有没有想过,凶手为什么要打死者呢?我说的是打,不是杀。当时死者躺在地上,由于酒精作用,并没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凶手想杀人,随便打哪里都可以杀人。为什么她要选择最不可能死人的地方——腿部呢?当然,打断股动脉这个结果,是出乎凶手意料的。结合你们的调查,死者喝多酒之后,就会用脚踹他的老婆,还会满村到处跑,惹是生非。那么最恨他这条腿、最讨厌他满村跑的人,因为这事儿最没有面子的人,肯定是他老婆。”

“他遇害前,还踹了他老婆。”大宝继续补充。

“所以,这应该是一起激情伤害引发的死亡案件。”我说。

“有一定的道理。”主办侦查员说,“不过,我们没有证据,没法甄别他老婆张越是不是凶手,没法定案啊。”

“有办法。”我笑眯眯地从包里摸出一个放大镜。

这是个金属边、红色木柄、造工精细的放大镜,是我的一个叫作包包的好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看来这个时候它要派上用场了。

我说:“死者制作的这支枪有一个缺陷,就是扳机盒没密封,会有火药从扳机附近漏出来,黏附在扣动扳机的人的手上。这种黏附因为有烧灼作用参与,所以不易被洗掉。你们只需要用这个放大镜看看张越的手上有没有火药残渣,就可以了。”

“好。”这个意外的惊喜,让侦查员们信心倍增,拿了我的放大镜就走出了公安局。

可能是由于巨大的恐惧和内疚吧,当侦查人员再次走进张越家的时候,张越乖乖地伸出双手,戴上了手铐。甚至连我的放大镜都没有发挥作用,这起案件就破了。

在押解张越回公安局的路上,技术人员用黏附仪,获取了她手上残留的火药作为呈堂证供。这个风韵犹存的女人,走进审讯室后就哭着交代了她的全部罪行。

张越十八岁的时候,就嫁到了胡家村,成为胡奇的妻子。因为外表出众,胡奇曾经非常非常爱她。但结婚时间长了,胡奇的本质也就渐渐暴露出来了。

吃、喝、嫖、赌、偷,无恶不作,还经常惹是生非。她连和胡奇一起走在街上,都能感觉到乡亲四邻的指指点点。

最让她受不了的,是胡奇的酒疯,她挨胡奇暴打是常事。她想到过离婚,可胡奇一哭二闹三上吊,屡次让她心软。绝望时,她想到过自杀,可是又舍不得还在上小学的儿子。儿子很乖巧,即使自己和妈妈一起被爸爸打,也都会忍住伤痛安慰妈妈。

好在婆婆不错,总是站在张越这边。可是,两个弱女人和一个小孩子,怎么也斗不过一个身强体壮的大男人。

前天晚上,胡奇酗酒后再次打了她,然后拎着枪走出了家门。这次和以往不同,他拿着的是枪!以前他每次都只是逞逞英雄,过过嘴瘾,从来不敢和别人打架。但是这次,他有枪,而且喝了这么多,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张越越想越怕,就追了出去,她想喊住胡奇,可是此时的胡奇根本不愿意下这个台阶,反而把子弹装进枪膛继续前行。张越从路边操起一块砖头,想打晕胡奇。可惜,她的力道不足。胡奇虽然倒地,但是他吹胡子瞪眼的,又要爬起来打她。她赶紧捡起枪,对准了胡奇。

胡奇微微笑道:“来啊,你敢谋杀亲夫吗?开枪啊。”

张越百感交集,她一时冲动,扣动了扳机。即便是一时冲动,女人的懦弱,还是让她把枪口下移到了他的腿上。她想,打伤他一次,让他接受接受教训,短时间内不会出去祸害人,也算是积德了。枪的杀伤力不大,马上背他回去救治,应该没事。

可是随着枪声响起,血液喷涌而出,是那种剧烈的喷溅,根本就没有止住的可能。这一幕把张越吓坏了,她转身就跑,跑回了家里。婆婆赵秀莲知道此事后,和张越一起回到现场。而此时,胡奇早已气绝身亡。

虽然是自己的儿子,这种丧子之痛无以言表。但是赵秀莲很清楚地意识到,留着这个孽子,恐怕会有更不可预料的结局。

“我们就说他是枪支走火,自己打死了自己吧。以后你不是我的儿媳妇,你是我的女儿。”赵秀莲叹道。

张越哭跪在地:“妈……”

“你说咱们是不是不该查清事实,应该按走火意外事件了事?”陈诗羽的眼圈有些红。

我知道这是所有刑警必须经历的心理历程。我摇摇头,用安慰的语气说:

“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法不容情,真相也不容情。”

“你真的那么心狠啊?”大宝说,“这女人多可怜,还有他们的儿子怎么办?”

我知道自己不是心狠,因为此时我的心也在隐隐作痛,因为恻隐之心而产生的阵痛,让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工作的意义。

我说:“我们分析这是一起伤害致死案件,而不是故意杀人案件。这一条,要写进现场分析报告里。我们能帮她的,也就这么多了。”

注释

[1]半蹶子,方言,指十六岁至二十五岁之间的未婚男孩。有时是同辈老者之间作为调侃的戏称。

[2]对冲伤,指的是头颅在高速运动过程中突然发生减速,导致着地点的头皮、颅骨、脑组织损伤出血,同时着地点对侧位置的脑组织也因惯性作用和颅骨内壁发生撞击,形成了损伤出血,但是相应位置的头皮不会有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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