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下里,她已经很少很少流泪了,这两天哭的却是多,那一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堆叠起的心墙被猝不及防的一击,恰中正中,所有的一切,崩塌。
她能咬牙吃一百种苦,却害怕有人突然心疼;她能承受各种委屈,却害怕有人替你出头。
其实,并不是有人,而是特指的那个人,所以才会害怕。
“你下定决心不要再喜欢了,因为喜欢我这个笨蛋太久,也太累了,对我也失望了,你想找回那一份完完全全只属于你自己的安全感,由你自己给自己,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也是因为这样,所以那一天你会逼着自己不让眼泪流出来,在我面前落荒而逃,就像现在一下”宋凌蹲下身,捧住吕朵的脸庞不让她逃离,指腹轻轻触碰下眼睑,眸中的泪光,像堤坝开了闸,怎么样都止不住,“你还是这样,那么爱逞强,明明吃不下那么多饭,还要装作自己是个大胃王,明明知道赌不赢我,还一次次的瞪着眼睛和我赌,明明难过的想要声嘶力竭的大哭一场,还要死命的克制住吕朵,你是女孩子,女孩子是在想哭的时候就要哭出来的。你的逞强只是你一直以来的保护色,现在,放下你的保护色,好吗?我不想,也不愿意,你再一个人,也无法想象你如果在未来找到另外一个人,我会怎么样”
“给我,也给你,给我们彼此,一个机会,唯一的一个机会”宋凌像似有千般话语说不尽,“我知道你的害怕,所以,我不想就只是说说而已”
“所以,砸钱保住我的女主位置,用代言把我捆住吗?”吕朵心口不一的说着,声音却是小小的。
“一半”宋凌耐心回答吕朵的心口不一,“并不是想要砸钱保住你女主角的位置,而是从此之后,我想你没有任何委屈和顾虑,只去做你喜欢的事情,成为一个你想成为的演员,我也的确想用一份代言把你捆住,期限是一辈子。”
吕朵有些懵,拿起合约,翻了翻,看到合约期限那一栏写着:永久。
久久的凝视着这两个字,好似在放空。
猝不及防的,吕朵就环住了宋凌,任肆意的泪水流淌在他的肩上。
原来在他知道,原来她心里想的,她害怕的,她这些日子的每一点小心思,他都知道。
她输了,她信了,她也看到了他对她的喜欢,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范围,不,从第一眼看见并喜欢上的那一天开始,她就从来没有想过他对她的喜欢,会是这样的。
一辈子,永久。
这些个词所包含的意味,她怎么样也是明白的。
明星代言从来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通常都是给一个集团旗下的某个品牌做代言人,为整一个上市集团做代言人却是没有的,还是一个之前都没有涉及娱乐版图的集团。
从根本来说,明星代言其实就是一种具有明星效应的宣传手段,以具有影响力的明星代言产品,使推向市场的某产品在有品牌支持的基础上,有更大的宣传影响效应,从而带动受众对产品的关注度和购买,以此,带动产品销售以及整条生产线,或使之成为爆款。
而正因为此,从某一方面来说,所代言的明星和产品乃至产品背后的整个集团都是捆绑式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市场上不乏有明星在代言期间出现丑闻,从而拖累整个品牌的情况出现。
这一种祸福相连的关系,且不说宋凌是如何说服董事会让一个女演员作为在商界享有盛誉的整个集团的代言人,而不怕某一天她突然爆出某一些见不得人的消息而可能给梵星在商业上的损失,就单论合约书上‘永久’二字,就足够让她震撼。
是的,震撼。
与其说这是一份代言合约,不如说这是宋凌对她的证明。
想让她知道,并不只是眼睛里看到,也从心里感知到,他对她说的喜欢,并不是一时的兴起,也不是浅浅的喜欢,虽然没有有海底几万尺深,但一点一滴,丝丝入口,他对她的喜欢早就满满的侵蚀了他的世界,想要不顾一切的把她留守在自己的身边。
想让她知道,虽然他是个笨蛋,对她对他的感情,他对她的感情,感知的速度如同一个乌龟,但在看清了自己的心意之后,也领悟到了她的所思所想。
这是他能够给她的安定。
我想我们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我要我们有一个很好的结果。
这样,才能够不负你那么久的喜欢,也能够让我这个笨蛋成倍成倍的慢慢告诉你我的喜欢,有多喜欢。
“一辈子”吕朵抽噎着,“你这样,就不怕我宁可赔违约金也不肯代言吗?”
“没有想过”宋凌轻抚着吕朵的背脊,“违约条款里的内容是:如果甲方宋凌惹乙方吕朵难过生气,伤心难过,让她对他再次失望了,则算违约,所以你说的违约,在这里不成立。”
“你这是霸王条款吗?!”
“是”宋凌不否认,“不用一些霸王条款,你就真的逃走了,但是只就这一次霸王条款,以后,所有的霸王条款都你说了算。”
“谁要和你霸王条款啊!”吕朵从宋凌肩上抬起头,吸了吸鼻子,看着眼前这个她喜欢了那么久那么久的人,语气中带着几分嗔怒。
“不要霸王条款,那就‘二四定律’好了。”宋凌回答。
“二四定律?”吕朵不解。
“你是2,我是4。”
“什么意思?”我才不2呢!
“4除以2是2,4减2还是2。不管你怎么把我推开,不管我怎么样的后知后觉,我们都是要在一起的。”
因为我除了你,还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