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滚,似乎是滚丢了最后一点身为“公主”的矜持。
清雅翻身坐起来,随意拍了拍衣裳,也不管自己头上的草屑了,兴致勃勃拽住楼岚的衣袖往野马群那边张望,一边问:“现在是不是就可以随便挑它们里面的马儿了?!”
看完全程,清雅也明白了刚才楼岚是擒贼先擒王,已是把野马群的首领给收服了。
如此,岂不是想选首领麾下的那匹马就能随便选了么?
也太、太那个了吧!
清雅一时片刻找不到更精准的能够表述自己此时此刻心情的词汇,总是就是特别特别好的那种!
谁也比不上!
当年最受父王宠爱的皇子也不过是能够在御马监随意选马,现在她却可以在草原上最强大的野马群里随便选。
这如何让她不激动难耐。
自相识以来,少有见她这样情绪外露的,像个小女孩儿。
楼岚笑着收回撑在草地上挡人的手臂,起身拍拍膝盖,上面已经沾满了草浆:“对,所以你想换一匹吗?”
想了想,清雅还是摇头没换。
四足踏雪额头还有白色小卷毛的小马驹绝对是这群野马中幼崽一代里最亮眼的崽,清雅深觉做人还是不要太“见异思迁三心二意”来得好。
这次楼岚带着清雅再穿梭在野马群里,就没遇到什么阻碍了,挑走她看中的那匹小马驹也轻轻松松。
在小马驹被拍着屁股催促离开马群时,小马驹的母亲只是不舍地用头蹭了蹭它,而后便目送孩子被带走。
小马驹根本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完全没有不舍的情绪,而是对这个制服了它们最厉害的头领的人产生了无限好奇,溜溜哒哒绕着楼岚看来蹭去的,很是活泼可爱。
回去的路上两人依旧共乘一匹马,不过这次有了溜溜哒哒像好奇宝宝一般跟在旁边的小马驹,大黑马上的两人都没太在意共乘时的尴尬。
有了小马驹,清雅的全部心神都落到了它身上,刚回到营地就急着去给小马驹找安置的马厩,另外还要去跟阿朵娜认真学习养小马驹的注意事项。
便是一直眼巴巴担心着公主的屏锦,在公主带回了漂亮可爱的小马驹后,也是满心满眼都是它。
楼岚怀疑这两位是要把小马驹当自家孩子来养,而不是当作未来坐骑。
等清雅忙得中途暂且回过神来时,才发现阿岚已经不知什么时候离开了。
这让她有些懊恼心虚:“今日能得朔雪亏得阿岚,竟是忘了好好向他道谢!”
且这般忽视了对方,身为朋友,着实失礼了。
屏锦倒没想那么多,摸着已经被取名为朔雪的小马驹说:“等过两日咱们再送些肉酱过去呗,阿岚大人很喜欢我们做的吃食。”
楼岚平日穿着便装,但腰带有佩特殊的挂件,在漠北是身份的象征。
所以屏锦总叫他“大人”。
想来也只能如此了。
倒不曾想没等做好的肉酱送过去,楼岚就使阿奴来传话,问她们明日是否要去互市。
互市设立在数十里外的一座小城,原本那里只是移动营地的一处落脚点,后被划分成了互市,改名为廊坊。
这次楼岚要亲自过去一趟,是为私底下的一应安排。
因为梁国答应要送来的匠人种子书籍等物已经抵达,另外友好兄弟关系建立以来的第一批岁贡也即将送达。
除公务外,楼岚也有监督查看一下互市建设情况的意思。
使人来问清雅跟屏锦,也不过是想起此前听阿朵娜说过她们二人一直想去互市看看。
此番梁国补充的“嫁妆”仪仗来了,少不得要带来更多逐利而来的商队镖客,到时候互市上必定热闹非凡。
这一点并非什么不能打探到的机密。
清雅对此心情很复杂。
毕竟这份热闹,归根究底,名义上还与她有关。
复杂片刻,就被屏锦念叨着家里缺什么少什么需要购置什么的家常唠叨给打散了,清雅也决定且抛下不作多想。
从另一方面来说,她自己现在都还只是漠北王手下随意拿捏性命的普通人,不过是恰逢乱世,各自苟且罢了。
她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跟屏锦一起,好好地过现在这样平淡且安稳的小日子,没甚伟大的家国情怀。
既然有武力值不错又是本地人的阿岚及其同伴一起,自是再好不过。
原本清雅跟屏锦还担心去互市会不会遇到什么麻烦或危险。
第二日到了约定好的地方见面,楼岚依旧牵着他那匹浑身漆黑眸子也与他一般深邃内敛的大黑马,旁边另有几个年轻的男男女女。
上次单独带清雅去捕小马驹,确实是自己欠缺考虑,楼岚回来后反思,今日便叫上了楼阔楼观以及几个性子爽朗洒脱的堂姐堂妹。
或许是因为一代代血脉混杂择优的原因,到这一代,作为王室的楼氏绝对是整个漠北的颜值标杆。
虽然肤色有浓有淡有古铜色有小麦色,模样却一水儿的标志亮眼。
清雅跟屏锦自王宫里长大,见到楼岚等人时依旧感觉心头被震了一下,有种眼睛被清水洗过的舒适感。
见到二人来了,楼岚先笑着跟几位堂兄弟姐妹说了几句话,而后回眸朝清雅招了招手。
无需楼岚多作介绍,性子爽朗的几位堂姐妹们就轰笑着一拥而上,把清雅跟屏锦簇拥在中间好一阵稀罕。
“你的肌肤跟羊奶一般,你们中原人都是如此吗?”
“哎呀阿元,你真没见识,从中原来的人又不是没见过,哪里人人都如此?我看呀,还是只有美人儿才如此!”
“是也是也,古人云,天生丽质难自弃”
“哪里来的古人?哪个古人?前面有什么句子?后面又是什么内容?”
想要吊书袋装一下文雅人的堂妹顿时一噎,而后毫不意外地被几个热衷于扯姐妹后腿的家伙齐齐嘲笑。
清雅都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这群叽叽喳喳如黄鹂的漂亮女子们拉着争抢起来。
“我的雪儿最是漂亮,清雅该上我的马!”
“胡说,漂亮有甚用?这么远的路就该选马鞍最舒适的!我的马鞍是我外租亲手打的,是漠北最舒适的!”
“你们真幼稚,骑行自是安全最重要,清雅,别理她们,我的骑术是最好的。”
这般毫不自谦的说法自是又惹来姐姐妹妹们的拆台嬉笑。
到最后,清雅还是顺利地上了据说马鞍最舒服的那位“阿玲”的马背上。屏锦则因为一点骑术基数都没有,被那位据说骑术最好的“阿渺”带着。
至于楼岚,则是在几位堂姐堂妹吵吵嚷嚷的时候就跟堂兄弟们一起说说笑笑地率先扬鞭跑到了前面。
楼阔甚至还回头看了一眼,心有余悸地说:“幸好她们没发现咱们跑了,女子就是麻烦!”
楼岚哈哈大笑,调侃他:“等你有了喜欢的女子,怕是哄着盼着让人骑你的马都还来不及。”
其他几个兄弟哈哈嘎嘎地跟着笑。
楼阔刚毅的脸上满是坚定:“我才不会让任何女子坐我的漠风!”
好吧,旗帜插得稳稳的,楼岚当即表示自己要作为见证人,等着看他以后的表现。
另外几人自也是凑热闹般连连拍着胸脯表示算自己一份。
年轻人最是精力充沛的时候,连骑一个时辰也不觉得累。
到了互市,顿时人声鼎沸,街道上来往的行人也衣着各异,有汉人打扮的,有胡人打扮的,也有漠北各部的人。
不管怎么瞧不起中原各国的人,产自那边的盐、茶,依旧是草原上各部族不可或缺的物资。
楼岚有心以互市打开一个缺口,自然不可能老老实实用自己的马匹皮毛宝石矿石等物换中原的茶叶盐巴。
他要打造出一个个耗费诸国富饶资本的“时尚潮流”,敛/财的同时腐蚀诸国上层,安插自己的人手,为未来的再进中原做好准备。
虽然如此一来,过程中必定让许多生活于底层的老百姓更加艰难,可如今战乱已持续三百余年,整片大陆根本没有所谓的世外桃源。
除了那些上流贵族阶层,其余人等,谁又不是艰难苟且?
兴,百姓苦,亡,百姓亦苦。
楼岚只能着眼于未来自己对天下百姓所能付出的责任与担当。
想到此处,再看见一身短打装扮,满脸剽悍的汉子扬着鞭子骂骂咧咧驱赶一群“货物”,楼岚再没心情闲逛,跟其他几个堂兄弟说了一声,便带着楼阔直奔某处。
“去人市看看,不论男女老少,便是有伤的,能买的都买下来,分批次,勿要引起注意。”
到了作为秘点的院子,楼岚吩咐此间的管事。管事一躬身,转身便立刻办差去了。
楼阔不解:“买人也便罢了,怎的连老弱病残都要买?这些人能有什么用?”
楼岚一手搭在腰刀上,一手推开议事书房的门,“圣人有云,要想富先种树,咱们漠北要光靠绿洲肯定是不行的。现在咱们急缺人手,但凡是能动的,总能派得上用场。”
楼阔的脑子还停留在“圣人云”上,绞尽脑汁也没想起来这是哪位圣人说的。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又挺有道理的。
若是树多了,绿洲不就扩大了?
绿洲扩大了,大家能住的地方就多了,能种的地也多了。
“这圣人还挺接地气的。”楼阔嘀咕一声,赶紧跟上。
另一边,被直接抛在后面的楼家堂姐堂妹们也后知后觉发现前面那几个家伙很快就跑没影儿了,顿时气呼呼地说着等会儿追上了要如何如何。
嘴上如此说,可实际上几人却并未草率地加速,而是照顾着清雅跟屏锦二人。
因此直到抵达了互市,几人也没能真的追上楼岚他们。
到了互市,看见繁华热闹的坊市,姑娘们哪里还有心思惦记其他的啊,将马安置好了就拉着手钻进了人流中。
虽是来自中原梁国,却从未出宫游玩过的清雅跟屏锦也很是新鲜,与新结交的小姐妹们逛得乐不思蜀。
等到快晌午时,几人才终于在一家搭了个凉棚的羊杂汤铺子里歇脚。
挥着手绢一边扇风,几人一边朝外张望。
忽地传来一阵凶神恶煞的吆喝声,清雅好奇探头望去,就见一串十几二十个身形佝偻衣着破烂又骨瘦如柴的中原百姓被绳子挨挨挤挤拴着,此时正被一个带腰刀的壮汉如同驱赶牛马一般驱赶着路过。
清雅只觉得头顶忽如一盆冷水倾下,刚才还勃勃的兴致瞬间一沉再沉。
从本质上来说,清雅知道自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否则如何能在听闻要送人去漠北和亲时,还偷偷庆幸过自己有未婚夫?
否则如何能在被送来和亲的路上眼睁睁看着王将军用手段一个个搓磨死那许多人?而当时的她,只是在冷静地计算着和亲书什么时候能送到漠北王的案桌上。
没到能自保的关头,她总是能对别人的性命冷眼旁观的。
然而此时所见所闻,却给了她全然不同的另一番震撼。
她忍不住想,这些人里有多少人是梁国来的?有多少人原本有个美满的家庭?有多少人现下已经失去了亲人,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如行尸走肉般勉强呼吸着?
相比之下,本身就是在幼时被卖进宫的屏锦只是同情地感慨了一句:“这些人都是被抓来的奴隶吗?他们是要被卖去哪里?”
如果能得个好的主家,想来是比原来更好了。
阿玲随意一瞥,哦了一声:“看样子应该是甘诺布错部族的人,他们有好多羊要放,这些阿奴买回去应该是帮着放羊的。”
而后话题就短暂地歪到了甘诺布错部族的人如何如何擅长放羊,又会用羊奶做什么好吃的。
互市上繁华事务太多,这个话题也只能占据漂亮姑娘们的一点点时间与精力,很快就被抛到脑后。
――――
盛夏已过,代表丰收的秋季尚未结束,梁国忽然流行起一种醇厚的美酒。
据喝过这种酒的人说,此酒香醇迫人,品后唇齿留香,当真是天宫里的琼浆玉液也不过如此。
时下贵族最好享乐,这种名唤“神浆”的酒一出,顿时风靡梁国王城。
有那认为此酒名字过于狂妄自大的人怀着挑剔的心态尝试,而后大呼此酒只应天上有。
一时间,便是那才子大贤们也忍不住为之赋诗赞美。
正所谓上行下效,此酒很快就传扬开来。
酿出这等美酒的据说只是个乡野酒坊的小老板,被当地官绅强行以五十两纹银收走配方,迫不及待酿出美酒奉至大王身前。
官绅之上,又有权臣大人,这酿酒的方子一传再传,最后竟是被大胆的异国商人用计诈了一份带出梁国。
就此,名唤“神浆”的绝世佳酿便如此这般在五国传扬开来,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自五国传来的财富很快堆满楼岚的半个王帐。
楼岚也不吝啬,转手便又把这些钱财都挥洒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