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传出音乐声,迷离的灯光揉进无边的黑夜中,他们身后的喧嚣、嘈杂如潮水一般,涨至高处,尚未退去,节日的气氛最大程度地笼罩着香港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
男人微蹙着眉,一言未发。
莹莹心里过意不去,可眼下她没有太多时间解释了,道歉后,便像一头豹子一般往回冲。
文浚眼明手快,将她细小的胳膊拉住:“你去哪?”
声音是低沉有力的。
“我男朋友还在里面,我要去找他。”也许是因为刚刚的奔跑,也许是因为焦急,她的气息不稳,鼻尖在这冬日的香港沁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夜色那么浓,将她姣好的面容掩饰得有几分朦胧。
“里面混乱一片,这时候进去找人,怕是找死还差不多。”
他说的没错,现场一片混乱,就连霓虹都仿佛是幻影,男人的声音却一丝不乱,反而有种清冷的嘲讽。
与此同时,救护车的声音由远及近,跌倒的人似乎是遭遇了人群踩踏,受了伤,已经被隔离了起来。
可是,他的话和这一切并没有把莹莹的理智唤醒,她像个宿醉之人:“你放开我。”
这句话她几乎是咬着牙从喉间发出来的,她的声音本如珠玉相撞般清脆,此刻却带了沙,似有些哽咽。
文浚不是一个耐心好的人,这会已然不悦,她要送死,他何必多管闲事,可是,思及刚刚她和他一起经历的生死逃亡,就这么由着她犯傻,多半要出事……
她越是挣扎,他越是不放。
不料,这个毫不领情的女人忽然低下头,一口咬在他的手背上,咬得非常用力。
他吃痛地闷哼:“你属狗的吗?!”
他的手一松,莹莹便不要命似的往前奔去。
很快,她就在警卫那里被拦住了。
她双手合十,低声哀求道:“叔叔,放我进去吧,求求你了,我和我男朋友走散了,我得去找他。”
若是平常,警卫哪扛得住柔柔弱弱又异常漂亮的女孩这般求情,可是,里面已经有人员伤亡,特殊时候,绝不可能再让任何一个人以身犯险。
见那女孩固执地死死纠缠,警卫也很为难,手几乎放到了腰间的电棍上。
“别找了,亲爱的,我没事的。”一个高大的身影笼罩下来,长臂一伸一揽便圈住了她的肩,将她的头使劲往怀里按的那只手上有一个血红的牙印——刚刚为了逃脱,她咬的时候用了力,此刻沁出的血珠正往外滚。
男人面上带了一丝笑,对警卫说:“不好意思,女朋友担心我出事,给你们添麻烦了。”
说完,那个该死的男人竟在她挣扎之际,当着警卫,用嘴封住了她的嘴,将她那句“他不是……”封在了唇间。
警卫摇了摇头,青春真好。
那是一九九三年的开端,兰桂坊高楼林立,城市的夜空璀璨耀眼,巨大的彩色气球飘在空中,有烟火,有歌声,有喧哗,有眼泪,有呐喊,有宣泄,有挣扎,有哭泣,有新生,也有死亡……
一天之间,阅尽世间百态。
一个错误,拉开一生的故事。
03
莹莹发誓,她生平从未见过这么专横的人,被丢进车里的那一刻,几乎是下意识地反手去开车门。
可没有用,车门和车窗无一例外地被锁得死紧,显然对方对她的一举一动,早有预料和设防。
而罪魁祸首面色平静地看着她。
车内的光线并不明朗,可是就在刚刚,莹莹借着灯光隐约从轮廓中看出这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只是,这个人与她无冤无仇,甚至可以说素昧平生,为什么非要阻挠她。
不能乱了阵脚,莹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语气放平缓了一些。她试图说服他:“先生,我刚刚认错了人,我已经道过歉,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所以,麻烦你放我下车。”
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他好心,他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让他冷峻的面孔有一丝危险迷乱的气息:“如果我说不呢?”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可能因为今天天气好,不想看人自寻死路。”这人理直气壮,吐出这句话,不由分说地发动了车子。
“你……要带我去哪?”莹莹蒙了,“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讲道理,如果阿良出了什么事情,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的。”
“……”文浚置若罔闻,直接把她当成了空气。
车子拐了个急弯,一脚油门开进了医院,他把她扔到医生面前,语气嘲讽又刻薄:“看看她脑子是不是有病?”
莹莹瞪了他一眼,在医院明亮的灯光下,才真正看清他,这个人眉眼漆黑,神情骄矜,经历了这场混乱,依然人模人样、衣冠楚楚。
虽然说,人不应该分三六九等,但眼前这个人怎么看也不像是和自己属于同一阶层的人。
医生也是个年轻男人,和文浚是熟人,他看了看莹莹,目光却落在文浚的手上,暧昧地说:“敢情我们文总文少爷大半夜把我叫来医院,就因为手被女人咬了?”
文浚给了他一记眼刀:“少废话,她脚受伤了,检查完她的脑子后,也顺便给看看。”
莹莹心里一惊,文浚怎么知道她的脚受伤了?当时扭到的时候,她一心只想往人群里冲,连自己都顾不上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