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稿二〇一八年春天,写于北京通往上海的高铁。
定稿二〇一八年夏天,于上海某公寓。
后记
我不愿深情是场悲剧
还没有写到三万字,我心血来潮,有点任性地先写了后记。
早在写《一万次别离》以前,就有人劝过我写这个长篇,当时我无动于衷,因为文浚这种既想要江山又想要美人的男人,还挺难把握的。
如果不是用旁观者的角度去讲述,把两个时代、两代人连接起来,让读者更直观更清晰地看到他温柔的、痴情的那一面,多半写出来不讨喜,毕竟他展现给女主角的可能还有更多的专横、暴烈、占有、城府、自私。
同时,他也像个猎人,英俊多金,循循善诱,一点一点抛出他的饵,让她爱上他,又让她恨自己爱他。
他宠她,但无法把自己的全部给她。
他让她那样心碎。
可是,如果长篇依旧用旁观者的视角写,很可能就会避重就轻,被讲述人抢戏。
总之,我也纠结了很久。
写第一版开头的时候,我曾试图完全抹去原来短篇的痕迹。一个看过短篇的作者朋友对我说,我太爱你的《孔雀》了,故事、情感、包袱都恰到好处,看到结尾——文浚的未婚妻走到女主的面前,对她说,一九九三年,医院门口,文浚派人载走了一个哭泣的女孩——反转也特别自然。
她说,长篇很难比它写得更好了。
是啊,它已经是一个完整的、满载盛誉的故事了,我该不该去碰它?这样的疑问时常盘旋在我的脑海中。
可最后,我为什么又决定写它呢?
这个决定某种程度上是我对市场的把控权衡后做的,算是一种妥协吧。
显然,我已经过了依靠情怀写东西的年纪了,可是又不想彻底写那些商业化的东西,那么就折中地选择了这个故事。
另一方面,正因为有这些声音,我才有点跃跃欲试地想去挑战它——我想要文浚真正有情有义、有血有肉地出现在大家的面前,万字长的短篇无法承载的东西,交给长篇刚刚好,不是吗?
对于莹莹来说,一块蛋糕可以分享,但是爱情不能。更何况,这爱情从一开始就带着谎言和阴谋。
万字短篇的剧情里,她是他的囚徒,是被他剪断翅膀关在华笼中的孔雀。她觉得爱比死更冷,于是,她向往自由,以死相搏。
爱到深处,彼此折磨,互相伤害。
但只能这样了吗?
不是的,爱到深处最好的结局是耳鬓厮磨、依偎着取暖,相互成就。
于是,我重新构思了莹莹这个人物:她自幼学舞,拥有惊人的天赋和舞蹈才华,可是为了寻找父亲来到香港后,逼自己放弃了梦想。
说到这里,有件事特别值得一提。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有朋自远方来。
于是,长沙某酒店里,我和她讲了这个故事,她几乎是兴奋地说,你快写,这个故事好看,你相信我的眼光。
我说,我一直在想女主做什么职业好。
第二天,我们在窗前喝茶,是她从泉州带来的普洱。
那天我们开怀畅饮,很快定下了女主的职业,聊到了尽兴处,觉得十分精彩,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我讲:原来的情节,女主跳楼毁容,被人宣布死亡,男主不信,他去太平间一一拉开了所有的抽屉,却没有找到女主的尸体。你觉得还要不要保留?
她接:保留吧,很凄美。你写男主做了一块墓碑,碑上没有名和姓,只有一个孤单跳舞的身影。
我们不约而同:他其实知道她没死,他不相信她死了。
我真是喜欢这样的灵感碰撞。那种凄美感,我不知道你们能不能从书中体会到。
还有另外一个情节,男主第一次见到女主,不是在兰桂坊,是一个四下无人的下雨天,在旺角的屋檐下,女主情不自禁地跳了一支舞——一支孤独而又惊艳的舞。
她不知道,那支舞其实有一位观众,而那位观众改写了她的一生。
身体其实是存在记忆的,从小学舞并且热爱它的人,在理智上控制自己不去跳舞,可记忆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刻突然被唤醒。一瞬间,或者比一瞬间要久一些,只是等意识到时,你已经因为惯性做了某件事情。就像经常坐在电脑前面的人,有时候手指会在空气中无意识地上下敲击,仿若在键盘上跳跃。
而某人画龙点睛地补充:女主的舞步必须得是踏着雨点的节奏的,男主在旺角的二楼,刚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幅画面。
这个人就是我的闺密阿吕。
她说:到时你写后记的时候,记得把今晚写进去,夸一下我。
我说,好、好、好。
所以,文浚从一开始就知道莹莹的梦。他是因她的梦而动心,并且一直在偷偷帮她圆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