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乔的骑士团已从战场上平安归来。
看见主人收到那么多挑战书,骑士长立刻派人去打听其中的缘由。
“是克丽丝公主。”傍晚,骑士长忧心忡忡地回来禀报情况,“雷哲大人脖子上的烙印所有人都看得见。他宁愿向您效忠,代替您去上战场,而且还差点死在战场上,也不愿留在格兰德与克丽丝公主结婚,这对公主来说是奇耻大辱。所以公主便写信向她的爱慕者哭诉。”
骑士长叹息道:“您千万不要低估克丽丝公主的魅力。虽然雷哲大人看不上她,但她的追求者却遍布整个托特斯大陆。而且这其中不乏与雷哲大人齐名的勇士。收到公主的信件,他们自然会竭力为公主效命,这就是您一连收到十几封挑战书的原因。”
骑士长皱着眉头说道:“我很有理由怀疑克丽丝公主是故意的。她想让您死。”
简乔把十几封挑战书整齐摆放在桌上,摇头苦笑。
他何尝不知道克丽丝公主的意图。那天在城墙上送别雷哲的时候他就发现了,克丽丝公主恨自己。
她恨不得把这个破坏了自己婚姻的男人杀死!
当莫安皇后静静等待简乔病死的消息时,克丽丝公主也在等待。但简乔偏偏活了下来,而且还日渐康复。
于是她策划了这场车轮战。
这十几封挑战书的日期都是连在一起的,一天一场,像排了时刻表。简乔若是不死在第一天,那么之后的每一天都会有人送他上路。他根本没有喘息的机会。
简乔拿起其中一封挑战书,指尖微微颤抖,语气却格外坚定:“阿尔,教我剑术。我想活下来,你明白吗?我需要活下来。”
以往,他活着只是因为恐惧死亡。但现在,他活着是因为他有一个必须去陪伴的人。
他的生命因为那个人而绚烂,也因为那个人而产生了意义。
“我一定要活下来!”简乔放下挑战书,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骑士长。
骑士长很为难,“大人,您要明白,短短三天时间,您是不可能把剑术练好的。我去帮您买一副厚实的盔甲可能更有用。不不不,不能穿盔甲,盔甲对您来说太沉重了。穿上之后您连腿都迈不开。您会变成活靶子。您的对手只需挑掉您的头盔就能一剑刺穿您的脑袋。”
骑士长在房间里团团乱转。他找不到任何办法帮主人破局。
逃是逃不掉的,那些人会追到迪索莱特去。而且,当一个逃兵,主人的声誉也将毁于一旦,那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
骑士长烦躁地扒拉着头发。
同样去打探消息的男仆却匆匆跑进来,兴奋地喊道:“我的天呐,你们绝对想象不到外面发生了什么事!就在刚才,雷哲大人一口气寄出了十六封挑战书!这些人——”
男仆指了指摆放在桌上的那些信件,脸颊涨得通红,“这些人统统都收到了他的挑战书,一个没漏掉!他还把决斗的时间安排在今天下午,他要同时和十六个人对战!我的天呐!他太神勇了!”
男仆眼里满是热切的崇拜。
简乔却吓得惊跳而起:“你说什么?雷哲要同时跟十六个人决斗?”
骑士长也愣住了,却又很快安慰道:“如果是雷哲大人的话,这应该不算什么。在战场上拼杀的时候,他面对的不是十六个人,而是千军万马。他在那样的情况下都能来去自如,又怎么会败给这些徒有其名的所谓勇士。这些人可能连战场上的烽烟都没见过。”
“可是,可是他身上的伤还没好!”简乔脸色苍白地说道:“决斗在那里进行?我要去!”
仆人连忙报出地址。
简乔连外套都没穿就跑了出去,片刻后急匆匆地折返,把挂在墙上从未用过的一把剑拿走。
这原本只是充作摆设的东西,说不定今天能派上用场。如果雷哲有危险,他一定要冲上去救他!
简乔想得很好,准备得也很充分,但是到了决斗场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竟然来晚了。
决斗早已结束,只余三三两两的路人还聚在一起议论。
“真厉害啊,一口气挑战十六个人!”
“雷哲大人赢得太漂亮了!前后不过十几分钟就解决了所有对手!十六个人一起上竟然都没占到便宜。”
“不过雷哲大人也受了伤。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迹。”
“他在战场上受了伤,很严重的伤,如今还没养好。若是他养好了伤再提出决斗,那十六个人根本连他的衣角都别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与雄狮为敌!”
“嘘,别说了,简乔伯爵来了。”
看见引发这场决斗的中心人物,路人们立刻散了。
而简乔一眼就看见了被雷哲随手扔在街边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满剑痕和血迹,衣襟处绣着金色雄狮,那是格兰德的标志。
正因为这个威名赫赫的标志,没有人敢把这件价格昂贵的外套捡走。
看见外套上的血迹,简乔下意识地捂住额头。
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会晕倒。但是并没有。此时此刻,浮现在他脑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脏插着一把匕首,于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场景,而是伤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离自己远去的背影。
那些赤红的、一大团一大团的血迹,引发的不再是恐惧的情绪,而是心疼和慌张。他想留住那个背影。
这些血是雷哲为自己而流的,这些伤也是雷哲为自己而受,所以,简乔为什么要害怕?
他慢慢走过去,弯腰将外套捡起,轻轻拍掉灰尘,然后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骑士长和男仆惊骇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这样做!”
尚未离开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们看见了什么?他们竟然看见素来优雅的花都伯爵,在决斗之后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会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上帝啊!他连自己的尊严都不要了吗?
简乔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径直朝公爵府走去,骑士长和男仆面红耳赤地追在他身后,连连要求他脱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纷纷向他侧目,表情莫不是震惊的。
“亲爱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让我刮目相看!在这场决斗里,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亚从一辆豪华马车里探出头来,用指尖挑了挑简乔的衣领。
简乔淡淡瞥她一眼,继续前行。
莫安皇后的马车正巧也经过此处,她刚刚才从公爵府里出来。弟弟的伤势让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让她无力。
她对简乔的痛恨,在对方康复之后又开始翻腾。
然而现在,看见简乔穿着弟弟的血衣招摇过市,任人围观。她心里的怒火竟慢慢平复了下来。没有哪个贵族能做到这个地步,弟弟对简乔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简乔也同样如此。
他们都可以为彼此牺牲一切。
“算了,随他们去吧。”莫安皇后放下车帘,靠倒在椅背上叹出一口气。
简乔与皇后的马车擦肩而过,却并没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只想快点见到雷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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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分钟后,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进客厅,小声说道:“大人,简乔伯爵来了,他想见您。”
正在包扎伤口的雷哲猛然抬头,露出一双灼亮的双眼。
然而只是一瞬,这双眼眸里的火光就熄灭了。他知道简乔是来向自己道谢的,那人总不愿意亏欠任何人的恩情。别人对他好一点,他就会想着该如何回报,这看似重情的行为何尝不是一种薄情?
没有亏欠自然也就不会有羁绊。
“让他回去吧。”雷哲把纱布一圈一圈缠绕在腰间,嗓音疲惫:“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见他。”
“不,您一定要见见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复杂。
“他拿什么收买了你?”雷哲诧异地问道。
“您去看看就明白了。如果您不去,余生您都会活在悔恨当中。”管家极力给出暗示。
坐在一旁帮儿子递送伤药的老公爵顿时来了兴趣,走到外面看了看,回来之后表情变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别犹豫,快去!跑,赶紧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衬衫,扣好纽扣,走到外面。
隔着雕花铁门,看见身穿自己血衣的简乔,他竟像块石头一般僵在原地。
什么情况会引发一场决斗?答案莫过于两个——仇恨与爱情。
为了争夺一个女人的归属,两个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会斗个你死我活。
决斗那天,夹在两个男人中间的女人会跑去现场观战。若是她被胜利者打动,那么她会奔上前,当着众人的面剥掉胜利者沾满鲜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这预示着她将把自己当做礼物,于夜晚送给对方。
从此以后,她便是胜利者的所属物。这样的行为在托特斯大陆被视作最顶级的浪漫。
眼下,简乔身上就穿着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着泪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着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会儿才走上前,隔着铁门,表情恍惚地问道:“你为什么穿——”
简乔没等他把话说完就笃定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脏骤然停顿,竟扯得他胸口一阵发疼。
他握紧铁门的栏杆,咬牙说道:“快把衣服脱掉,上面有血!你知道穿着这件衣服意味着什么吗?”
简乔握住他握栏杆的手,缓缓说道:“我不再害怕鲜血了。我当然知道穿着你的血衣走到你面前意味着什么。”
简乔贴近栏杆,同时也贴近了雷哲的脸庞,深深望进他隐含渴盼又布满惶恐的蓝色眼眸,认真说道:“你为我取得了胜利,所以我现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们将共度良宵。”
说完之后,他伸出手,轻轻摩挲雷哲颈侧的那个银莲花烙印。
雷哲的头脑出现了一大片的空白。他无法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
与自己接个吻都会呕吐的简乔,为什么会用如此慎重的语气说出这么暧昧的话语?
“那天你吻我的时候,我还处于害怕鲜血的状态中。我口里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觉得很难受。但现在,我不害怕了,因为你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吓我的能力。”
简乔凑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没有这扇铁门,他会直接钻进雷哲温暖的怀抱。
他看着这人湛蓝的眼眸,继续表白:“你归来的那天晚上,其实我听见了。你说你是因为我才活了下来,我想告诉你,我也是因为你才活了下来。你在荒原里跋涉的时候曾告诉自己,你现在每走一步就会离我更近一点,然后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样告诉自己,我每熬过一天就会离你归来的那天更近一点,然后我一天又一天地等来了你的消息。”
简乔踮起脚尖,用自己的唇瓣贴近雷哲的唇瓣,呢喃道:“你为我而活,我也为你而活。爱不是毁灭,是希望。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个道理。”
他喘了一口气,脸颊微微泛红地说道:“我不但要活着,活在你的土地,还要与你一起共度之后的每一天。我也爱你,看见你就想笑,不见你就思念的爱你。想吻你,想抱你,想占有你同时也被你占有的爱你。”
他放开雷哲的手,退后一步,缓缓绽开一抹恬淡的笑容,口里却吐出一句粗俗的话:“去你妈的朋友,我现在也不想和你做朋友。我只想和你做/爱。”
他解开衬衫纽扣,从衣领里揪出一条项链。
雷哲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死死盯着简乔,眼珠里爬满血丝。他的气息很急,很粗,很重,像一头压抑着暴烈情绪的猛兽。他不敢相信自己听见的一切,这是最最美妙的梦境里都不会听见的爱语。
它们烫得吓人!
雷哲盯着简乔精致的锁骨看了一会儿,然后才看向那条项链,瞳孔随之一缩。
这条项链的吊坠竟然是那块山水玛瑙。它原本被简乔锁在保险柜里,不舍得让任何人看见。可现在,简乔竟把它打上一个小孔,挂在了脖子上。
简乔把项链摘下来,递过去,轻笑着说道:“你曾说我对待它的方式其实就是对待自己的方式。那么我现在把它送给你便等同于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吗?”
你要吗?这句提问像重锤狠狠敲击在雷哲的心头。他陷于茫然和惶恐之中的大脑终于在此刻清醒过来。他意识到,眼前的一切并非一个太过美好却虚幻的梦。于是他伸出手,飞快拿走了那条项链。
他一把拉开铁门,大步跨出去,表情十分凶狠。
简乔一点儿也不害怕这样的他,反而快步迎了上去。他像归林的乳燕,满怀着眷恋扎进雷哲宽阔的胸膛。不等这人把自己抱紧,他便踮起脚尖,送上殷红的双唇。
他含住了雷哲的舌尖,像渴了数日的旅人仰头等待着一块涓涓滴水的钟乳石,只敢小口小口嘬吸,一点一点轻舔。他无比珍惜这一刻的唇齿相依。
他是那么生涩又那么小心翼翼。
雷哲眼眸一暗,然后便把简乔甜软的舌头卷进口里,毫不怜惜地裹缠。他搜刮着简乔口腔里每一滴清甜的汁液,连那喉咙深处的申吟都要一并吃掉。
他摁住简乔的后脑勺,越吻越凶猛,越吻越痴迷。他要把这段时间所遭受的一切痛苦都发泄在这个吻里。
“你怎么能在狠狠揉碎了我的心之后,又让它如此剧烈地为你跳动?”换气的间隙,他红着眼眶发出这样的质问。
被他捧住脸颊的简乔小声央求,“你轻点,这是我的初吻。我舌头都麻了。”
原本还想为自己讨回一点公道的雷哲顿时什么都忘了。他狠狠咒骂一句,然后再次含住简乔红肿的唇瓣。这个人意乱情迷的可爱模样叫雷哲硬得发疼!
两人抱紧彼此,站在门口忘情拥吻。
老公爵站在窗边,笑着叹息:“冬天来了,春天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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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满身红痕的简乔从被窝里钻出来,大口大口喘气。
雷哲从背后搂住他,轻轻吻着他修长的脖颈,嗓音里带着高潮的余韵和满足:“回来之后,我每天晚上都会偷偷跑去旅馆看你。”
简乔转过身,把脸颊贴在他满是汗水的胸膛上,哑声道:“我竟然一点儿都没发现。我睡得太死了。”
“那是因为你的身体还很虚弱。”雷哲心疼地亲吻他的脸颊。
简乔摇头道:“不是因为虚弱。我每天晚上入睡前都会告诉自己——简乔,你一定要好好睡觉,睡得多,身体才能好得快。所以,我便睡得很沉。”
“对,你很坚强。你总是知道该如何照顾自己。”雷哲轻轻抚过爱侣同样汗湿的脊背。
“不是因为坚强。”简乔继续摇头,然后抬眸看着雷哲,小声说道:“是因为身体好了,长胖了,我的脸才能变好看,变好看了我才能快点去找你。说出来或许你不会相信,在认识你之前,我每天都会失眠,好不容易入睡还会被噩梦惊醒。但认识你之后,这样的症状就缓解了,然后完全消失。你失踪的那些天,我一直在渴盼奇迹,但奇迹早已发生在我身上。你就是我的奇迹。雷,我爱你。”
雷哲愣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简乔说了什么。
“我也爱你!”雷哲把头埋进简乔温暖的颈窝,幸福而又愉悦地笑了。
“宝贝儿,你真可爱。”他嗓音沙哑地说道,然后把这人压在身下,开始了新一轮的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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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后,春天来了,冰雪化开,雷哲骑着马,怀里抱着简乔,晃晃悠悠行走在前往迪索莱特的路上。
“你陪我在迪索莱特住三个月,我陪你在格兰德住三个月,我们轮流在两个地方定居,这样好不好?”简乔柔声询问。
雷哲侧过头吻他被风吹红的面颊,笑着说道:“好。”然后把这人更深地拥入怀中,用披风裹好。
“我想听你唱童谣。那天从水里出来,你搂着我唱童谣的时候,我恍惚觉得我仿佛躺在妈妈的怀里。那种无比安全的感觉把我的整个童年都治愈了。”简乔侧过身,把自己的脸颊贴在雷哲宽阔的胸膛上。
他喜欢这个姿势。雷哲就像一面墙,帮他挡住了外界的一切雨雪风霜。他很胆小,所以他喜欢躲在这面墙里。
“什么妈妈,你别乱叫。我是你的丈夫!”雷哲咬住简乔的耳朵训斥,却还是软下音调,唱起了童谣。
从此以后,他会把这朵美丽却娇弱的花儿移植在自己的心尖上,用尽一生的爱去保护他,浇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