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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府之中,只有一个饭馆。
饭馆名叫星辰。
有些人,觉得菜好吃。但还有些人,觉得菜异常难吃。
墨倾城属于觉得好吃的那一列。
对于吃的东西,墨倾城并没有多么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能够吃饱。
“就是这里吗?”林峰好奇的问说道。
墨倾城走在前面,停在了一个饭馆门口。
在饭馆的门口,竖立着一块星辰碑帖。
“嗯。”
墨倾城的脸,几乎已经完恢复,微微红润,点了点头应道。
“好,你想吃什么,就随便点。”
林峰意气风发,说话十分傲然,作为林家少主,请别人吃顿豪餐的能力,林峰还是有的。
“我没打算帮你省钱。”
墨倾城微微一笑,漠然道:“敢和天元府老师要钱的人,你是第一个。”
事实上,林峰向监考老师,索要一万五千两这件事,早已在天元府中传开。如今,墨倾城提起这件事,自然是很正常。
“呵呵。”
林峰灰然的笑了笑,并没有多说什么。
林峰可不是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本就已经收了别人的钱,再对别人品头论足,这种事林峰不会做,也做不来。
墨倾城踱步走进星辰饭馆,而林峰紧跟墨倾城身后,走进饭馆。
饭馆之内,别有洞天。
林峰抬起头来,仰望饭馆的顶部,才知道,这里完是仿真的星空下。
此刻,正午时分,却有无数的星辰闪耀在饭馆中,很美丽。
墨倾城拿过菜单,点了菜“青椒肉丝、麻辣豆腐、地锅鸡。”
这些菜,林峰唯独没吃过地锅鸡。对于另外两道,那只是家常小菜,林峰自是不陌生。
“地锅鸡好吃吗?”
林峰并没有吃过地锅鸡,所以当墨倾城点下这道菜时,林峰就想要知道,这道菜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
“很辣,很好吃。”
墨倾城取下两双筷子,递给林峰一双,却又问道:“难道你没吃过?”
“没有。”
林峰接过筷子,然后用热茶冲洗下筷子,又说道:“难道它很有名吗?”
“好像是。”
墨倾城只是觉得地锅鸡好吃,但却不曾知道,地锅鸡是否有名。毕竟,不是所有好吃的东西都会扬名天下,也不是所有的好人,都可以得善其终。
很快,菜便上来了。
林峰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那只被剁碎的鸡上。
整鸡被剁成了碎块,分散在铁锅之中,而在铁锅的周围,则是贴着一些在北方被称作为馍馍的东西。
“我很好奇,这东西凭什么竟然能够吸引到你?”林峰好奇的问说道。
只是看到地锅鸡的模样,林峰的食欲,就已经减弱一半,可墨倾城却是在冲洗筷子,然后挑动筷子,准备开始吃饭。
“因为喜欢,所以习惯。”
这便是墨倾城的答案。
对于地锅鸡这道菜,墨倾城并不是被其所吸引,她只是由最初喜欢吃这道菜,变成了最后习惯性的吃这道菜,
习惯和喜欢不一样。
习惯是一种习性,融入骨子里,而喜欢则是一种感觉,说变即变。
墨倾城每周都会来吃地锅鸡,已然养成一种习惯,若一周不吃,心中便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就仿佛丢失了某样东西一般。
林峰挑动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准备放入口中时,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这个身影,林峰很熟悉,因为那人欠他一颗头颅。
“倾城师兄,你喜欢踢球吗?”
林峰停住手中的筷子,本来夹起的鸡肉,也没有放入口中,而是放在碗里。他神自然,看着墨倾城,问说道。
“嗯?”
墨倾城口中含有肉块,样子呆萌,心中却是疑虑百千,有些愕然。
吃饭吃得好好的,林峰突然问起这样一个问题,这让墨倾城感觉很奇怪。
但下一秒,林峰暗暗地给墨倾城使了个眼神,又将目光投向一个黑衫少年,墨倾城便知道了林峰的意思。
毫无疑问,林峰想要整那个黑衫少年。
墨倾城心领神会,林峰是她师弟,她也只好稍微配合一下。
“喜欢。”
墨倾城轻轻点了点头,但却丝毫不影响她继续吃饭,只见她神泰然自若,然当作一个没事人一般,很是平静地继续吃饭。
“那就好。我记得某个人,似乎还欠我一个皮球,不如今天我就把皮球要过来,吃完饭我们一起去踢球算了。”
林峰嘿嘿一笑,故意提高了说话的声音,回应道。
听到一个皮球的字眼,黑衫少年神猛地一顿,看向林峰,随后便是一脸吃惊的模样。
那场赌局,他的确输了。
输了的赌注,正是一个皮球,只不过是人头作的皮球。
“我想要那个皮球了。”
林峰站起身来,缓步走到黑衫少年前方,轻笑说道。
“我愿赌服输。”
黑衫少年眸子很是深邃,他凝视着林峰,直言说道:“只不过,杀了我,对你可并没有什么好处。”
这是一场赌博!黑衫少年和林峰的又一次赌博。
倘若林峰执意杀他,有墨倾城在场,他自然不是敌手。所以,他只能殊死一搏,他赌林峰不会贸然杀他。
“你很聪明,还很自信。”
林峰嘴角划过一丝冷笑,他伸出手掌,轻轻地拍了拍黑衫少年的脸庞,笑说道:“我很喜欢聪明人,但我不喜欢太过自信的人,因为那样的人,看着有些自负。”
“所以?”
黑衫少年虽狂,但其在叶家,怎么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对于林峰的威胁,他并不想多说些什么,他只想知道,林峰想怎么做,而他又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算了,反正我也不能杀你。”
林峰弹了弹衣袖上的几丝尘灰,神很是淡然,吐字亦是平静至极,又道:“现在我只想安安静静地吃一顿饭。”
“在你面前耍弄聪明,看来我有些班门弄斧了。”黑衫少年沉声说道。
黑衫少年本以为林峰定会大胆地对他出手,可林峰却大方的放他一马,这的确是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的。
但,这也说明,林峰技高一筹。
黑衫少年恰是希望,林峰能够对他出手,若真如此,林家定是必倒。
毕竟,林家势力庞大,叶家想扳倒林家唯有借助朝廷,而借助朝廷,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
若林峰贸然出手杀死黑衫少年,便是杀死当朝宰相宋天仁的干孙子,这个理由很好,也很是合适。
“你的命,还不如我家一条狗的命值钱。不杀你,于我,不过是放过一条狗。”
林峰的声音很深沉,双眸散发可怖的寒光,他漠然的坐下,又说道:“天道沉沦,自有人会替天行道。”
“呵呵,在权力面前,天又算得了什么?”
黑衫少年看着神无奈的林峰,不禁冷笑了几声,嬉笑讥讽道。
“这位狗兄弟,你知不知道,你不停的乱咬,很烦人呀?”
墨倾城突然停住了夹着鸡肉的筷子,神冰冷,不屑地盯着黑衫少年说道:“我知道你很喜欢乱咬,但你能不能换个地方再乱咬呀?”
言语之间,墨倾城手中的筷子,顶尖瞬间凝结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