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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 拿着一枚硬币的男孩(上)(1 / 1)

罗彬瀚第一次见到南明光已经是快二十年前的事。在他父母离婚以前,或者说,在他父亲发迹以前,他就已经模糊地知道南明光担当的是什么角色。他非常不喜欢这样比喻,但是如果一定要这么做,一定要从他身边找个参考的例子,所有人都会说南明光和他父亲就像他和周雨一样要好。

那绝不是说南明光和周雨是同一类人。事实正好相反, 南明光精于世故而又天性狡猾。他毒辣的眼光能让人内心惊惶,可是如果他愿意,转眼间也能令人感到如沐春风。有时罗彬瀚会想,这样的人用在经商及人事工作上真是种浪费,南明光要是去杀人放火,那他对所有搞刑侦工作和写犯罪纪实的人将是个多大的挑战。但话又说回来,南明光一点也不疯狂,而真正头脑好用的人实在犯不着把自己惹进官司里。法律尺度内就有足够的空间供他们发挥了。在他们这个地方,犯下谋杀罪行的人往往没有艺术塑造里那么聪明。

南明光微笑着说:“你太久没有给家里回消息, 你爸还以为你被人害了。”

真是奇妙,同一个时刻里他们都在想着关于犯罪的事。罗彬瀚耸耸肩:“如果是那样,你们很快就会收到消息了。谁会绑了我却不发勒索信呢?”

“那,”南明光细慢地说,“也不一定。”

罗彬瀚佯装没有听懂。他看见南明光从衣袋里掏烟,便殷勤地为他点火。南明光也递了一根给他。

“喝点什么?”他对南明光提议,“就当是接风?”

“白天玩得不尽兴?”南明光说。他在烟雾里眯着眼睛,声音变得非常随和。

罗彬瀚拿起自己的杯子起身。他把原来剩下的可乐全倒进水池,然后挑了支口感温和的红酒。当然了,稍后他是会付钱,如今这倒是不成问题了。

他顺道抄走了两只酒杯与木塞开瓶器,自然得好似在自家厨房,以至于墙角的红发难以置信地瞪着他。罗彬瀚施施然回到原位,给今夜这位不速之客倒上一杯欢迎酒。

南明光环顾了一圈店铺。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示,但罗彬瀚知道他正在评估这家店的主人。最终他用一种看待胡闹晚辈的口吻说:“朋友开的?”

罗彬瀚朝他敬了一杯, 心想自己大约是今天刚被找到的。在白天也许已经有人盯梢,等他从周雨家出来以后就肯定受到了跟踪。他一点都没发觉有人跟着自己,这也怨不得谁,因为无论多么麻烦,南明光都很少有办不成的事。当然了,他本人的作为完全是合法的,只是他知道如何找对解决问题的人才。

“是哪儿的问题?”他好奇地请教道,“我以为没人会一直盯着我的住处。毕竟,已经两年多了。”

“两年不算什么。”南明光说,“多一个摄像头的事而已。”

“在哪儿?我屋里?”

“你对面的住户一直就装着。”

他不再继续说下去,故意留给罗彬瀚许多想象的空间。罗彬瀚确实忍不住去寻思。他此前考虑过小区里有等着他的人,可是并没怎么严肃地对待。他毕竟住在一个价值不菲的好地段,为了监视他那人去楼空的故居而买下一间特定楼层的公寓未免反应过度。或许南明光并没有这么做,他不应当像其他利益关系人,有着极为务实的动机需要随时把握合伙人儿子的动向。可是他可以采取些更具个人特色的行动,比如去拜访几个容易被打动的住户,向他们讲一个关于失踪的儿子的故事。适当的报酬与邻里间的道德义务,而为此需要做的只是留意留意那间空房是否会在某天亮起灯火——连这点活儿都不是必要的。只要让好心人同意在阳台底下装个低分辨率的摄像头就成了。

这听起来怪匪夷所思的,可是如果是南明光来做,他就一定能干成。这整个集团企业里的人事头脑,他父亲最可靠、最神通广大的合伙人。要是他们再年轻三十岁,人们就会开玩笑说南明光是他父亲的“僚机”。他们对外的意见总是一致的,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孔却在使用同一张嘴。倘若罗彬瀚看到一张文件上签了南明光的名字,他会知道这就是他父亲的意思。

“另外,”南明光说,“你的名下多了张电话卡。是你自己办的?”

罗彬瀚顿时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本来想给朋友行个方便。”他佯装懊悔地说,“可是……我还以为没人会查这个。”

“你爸当然很挂念你。在你走之前,他本打算让你参与总公司的事务。你该知道前两年时我们对新区的业务规划……”

“我看过那个计划书。”罗彬瀚说,“走之前忘了提一句,我觉得他们把目标定得太高了点。分区业务部肯定是用湖杨区的数据做了参考模板,他们也不想想上年的二部是为什么裁人。还有政策风险那一块,要是他们再原封不动地照抄去年的东西,我们就该找个法务部的去给他们开开窍。”

“大方向没问题,”南明光慢条斯理地说,“别的都是细节。”

“这倒不错,反正我们总不能白送人。我昨天翻了眼这两年的经济新闻,估计他们现在干得不错?”

“总算上路了。”

罗彬瀚作出一副极感兴趣的模样,试图把话题继续往商业事务上延伸。但南明光已经向他举起酒杯,罗彬瀚也只能跟着举杯致意。

“今晚不谈生意上的事。”南明光轻轻碰过他的酒杯,“我是为家事来的。”

罗彬瀚分外专注地替他斟满酒杯。

“我和你爸认识很久了。”那位慈父角色的扮演者说,“我看着你一点点长大,样子也越来越像你爸。每次看到你坐在办公室里,我就想起你爸刚来找我创业时的情形。”

“您和老头子是开创基业的人。”罗彬瀚举起酒杯,“我没得比。韵姐近况怎么样?”

南明光露出了一点笑容。

“韵琼现在在美国读硕,上个月还和我问起你的情况。我和你爸是最好的交情,你们这一辈的也该多亲近。”

“我是该多感谢她。”罗彬瀚说,“我高考前真的麻烦她不少。听说她还帮骄天练过口语。”

“骄天这一次考得还不错。”

“他可比我成器多了,我猜每门至少比我高二十分吧。”

罗彬瀚发出爽快而略带自嘲的笑声,正符合一位长兄在眼下这个场合该有的表现。他已经准备接着问候下一位亲朋好友,然而南明光把指头盖在酒杯边缘,定定地审视着他。

“我不是特别看重学历,”他缓缓地说,“人年轻的时候最难看得长久,但是有些底子是天生的。骄天确实很努力,但他和你爸并不相像。”

“他还太小。”罗彬瀚轻松地说,“心里会想着要做些高尚的事业,要牺牲自己奉献社会——这难道还不像吗?我们只是得再等几年。等他发现理想的选择会让他精疲力竭却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会愿意回来的。”

“他没有那个底子。”南明光说。他的直言不讳叫罗彬瀚吃了一惊。但是南明光还是一副说说家常话的模样。

“他读书很聪明,”他继续说,口气听起来是那么坦率,“但他的性格更像他母亲,只能关注自己眼前。让他做一件专门的事是不错的。除此以外,他不适合做我们这种生意。”

“咱们的生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罗彬瀚转着酒杯说,“传统行业、市场成熟、人员充足、收益稳定——有风险的地方再和政策打打关系。不是什么你死我活的新地盘,他多学一学就会比我上道。”

“真的吗?”南明光轻声问。

罗彬瀚摸不准他的意思,只能冲他露出无辜的笑容。

“我还记得那段时间的情形,”南明光说,“你父母也不想把他们间的纠纷让你知道,不过,夫妻间的事要瞒住孩子实在太难。你爸一向对自己要求很严,事事都想做得比别人更好。以前他碍于家庭环境,没能受什么好的教育,所以想让你在这方面补上他的不足。他没体谅你当时的心思,到底他年纪大了,忘了自己也有年轻的时候。”

“我……”

“本来,他今天该自己来和你谈。”南明光平静地说,“是我让他交给我来办。有些话,自己家里人反而不方便说。”

罗彬瀚突然对酒瓶上的标签产生了兴趣。他仔细地读着关于产地的说明,饶有兴趣地说:“这酒是法国南部的。”

“你在报复他。”南明光听而不闻地陈述道,“你不想让他满意,到头来还是耽误了自己。骄天的成绩比你好,不是因为他比你聪明,是你自己不肯再花功夫了。”

“说实话,肯努力也是一种本事。”罗彬瀚说,“不过要是努力过后也没什么成果,那还不如说自己是没花心思,是不是?还算是个好台阶。说肯不肯的没什么意思,我和骄天如今都是成年人,看结果就够了。”

“什么是结果?”南明光反问道,“你们以为自己有多大岁数?或者你们是天底下头一个碰到这种事的人?你还太小了……或许这不是你想听的话,但在我眼里,你比骄天也长不了几岁。年轻人心气难平,都是自然不过的事情。你真的以为你爸就没有怨恨父母的时候吗?你以为他当初离开梨海市时,心里没有一点和过去一刀两断的想法?”

“不过他回来了。”罗彬瀚说。

“人总是会回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去。”南明光说,“年轻的时候,人能因为气性而远走高飞。直到撞到真正的死路,他们才会知道过去的烦恼其实都不值一提。你去外头走了一圈,在我来看其实是件好事。就是要你看得多了,才会知道你放不下的都是些小事。你和你爸之间的事不重要,你过去因为怨气而耽误的时间也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你自己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所以,你现在回来了。”

罗彬瀚依然研究着红酒瓶上的标签。

“回来了就是想通了。”南明光又说,“等把手边的事情安顿好就到公司总部来一趟吧。给你引见几位新上来的高管,那时我们再谈生意上的事。”

“我会去的。”罗彬瀚说。

又一次南明光拍拍他的肩膀,像对他此刻的泰然自若表示嘉许,随即就站起来走向店门。临出去前他又停下脚步,转头对罗彬瀚说:“你那几个新朋友有点意思。”

“谁没有几个三教九流的相识,”罗彬瀚冲他举起酒杯,“难道老头子年轻的时候没干过?”

“他知道什么时候干什么事。”

“翻不了天去呀,”罗彬瀚说,“几个外头认识的朋友罢了,对我们这儿的规矩不了解,也对我的身家没概念。他们玩几天就走了,没什么妨碍的。”

南明光带着一种不动声色的满意消失在门外。他不知道当他转回头时,罗彬瀚正冲他的背影露出毫无喜悦的嘲笑。寂静终于降临在这个被假玫瑰与假子弹环绕的房间里。罗彬瀚无所事事地消耗起他拿的那瓶红酒,猜想明天他会接到多少电话。他不认为南明光会一出门就公开消息,今夜仍然是属于他自己的。可是今夜也剩不了多少时间了,他没有什么好安排来使用它。真是个一事无成的晚上,就像死刑犯明知黎明到来时便会被绞首,却也只能把生命最后的几个小时浪费在煎熬与绝望里。

他实在应当做点什么。罗彬瀚对自己说。让这个晚上有点意义吧。要是他现在就站起身去家里找雅莱丽伽,告诉她他已经下定决心要和他们一起离开,让尧蓂集团的大好江山见他妈的鬼,那她会怎么说呢?或者,买一张去雷根贝格的机票,然后住进那片被当地人称为“松鸦之家”的林子里。他听说马尔科姆曾经深入林地,在靠近山麓的地方野营生活了快两个月,期间没见到一个活人。俞晓绒幼年时还曾在林子里走失了一整夜,差点摔断自己的腿。

无以形容当年寻找她的那一夜是多么兵荒马乱。镇上动员了所有能帮得上忙的人,还有全部的搜救犬。过去就曾有成年人在树林里失踪,到头来连尸体都没看见。他们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万幸俞晓绒毕竟是平安归来了。传说中会啄走路人眼珠的鬼松鸦放了她一马,饥肠辘辘的野兽也没拿她饱餐一顿。

回忆往事令罗彬瀚觉得醺醺欲醉。在关于俞晓绒的成长历险记里,他终于寻得了平静与安宁。突然间前夜陈薇所讲的故事也跳进他的脑袋里。这两者有什么联系吗?他迷迷糊糊地琢磨着。一股微蓝的薄雾在他眼前飘荡。

如果不是有人猛地坐在他对面,他的精神几乎要穿透这层迷雾,去往另一个遥远阴暗的境地里了。他茫然地看着薄雾后那个怒气冲冲的红发男人,差点忘了还有这个人在店里。

“有事?”他心灰意懒地问。

“以防你不知道,”红发说,“只要你点了一根烟,不管你抽不抽它,它都一样会自己烧光。”

罗彬瀚开始思索这人究竟想向自己暗示些什么。当然了,谁都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可是这话不会无故对一个陌生人说……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把那根该死的烟掐了?”红发怒气冲冲地说,“你和刚才那男的根本没在抽。怎么?你们在公共场所烧两根烟只是为了造点气氛?”

“噢……”罗彬瀚说。他假装镇定地把烟头掐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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