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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预言之诗及诡火上身 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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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陶小志回到草堂的时候,把这件事告诉了折魂,但没有提及诗歌的事。

陶小志道:“他到底是谁?”

“他可是神一般的人物!”折魂显然还没从惊讶中走出来,“他被称为末日预言家——渐惭!”

“预言家?”陶小志显然对这样的一个名词感到惊讶。

折魂道:“他通晓天文,精通占卜,能看透很多天机。。。。。。。他有过很多预言,有些很灵验,有些则是胡说八道。。。。。。。信者尊称其为神,不信者称其为疯子,半信半疑者好像你一样——脸上挂着白痴的笑容!”

陶小志道:“他有过哪些预言呢?”

折魂笑道:“他的预言不多,有被印证的和有待发生的,被印证的有错的和对的,不知你想听那哪部分呢?”

陶小志笑道:“那些比较著名的吧!”

折魂道:“他竟在夜天牙未成名之时,就说他将来会当上魔帝的,还有邪魔域与圣灵源地的战争何时爆发,几个火山的爆发。。。。。。。。。这些预言都变成了真的!当然也有一些纯属扯蛋的,例如他说前年(很早之前他便预言了)天会崩裂出一个大口子,然后涌入一个未知的凶猛之兽,其威力足矣把整个魔的世界毁于一旦。。。。。。。。。而还未发生的,他的预言并不多,最著名的一条是关于末日的:黑海海底火山群将在若干年爆发,引发的地震和海啸虽然是局部毁灭性的,但更重要的是这些火山的爆发,进行了沉睡于海底深处的一大群山那么大的无敌海魔兽(传说中比地狱犬还要可怕的兽,其喷出了的火足矣把整个城镇毁于一旦,呼出的毒气会像空气一样蔓延!),到时我们的世界就会濒临毁灭的边缘!”

原来,渐惭给陶小志的诗真的是预言!这预言的预意,还需他慢慢推敲和领悟呢!

折魂道:“他找你做什么?”

“他不是来找我的,”陶小志苦笑道,“他只是路过而已,然后顺便救了我一命。。。。。。。。”

“除此之外,没有说什么吗?”

“没有。。。。。。。”

陶小志在掩盖些什么呢?他为什么不敢提及那首诗呢?是不是他已经明白了那首诗的意义呢?一个他的救恩人,有什么不干说的呢?他到底在逃避什么呢?就像之前折魂一口咬定狂非和陶独是同一个人的时候,相同的感觉出现了他到底在害怕什么呢?这预言他是信还是不信呢?

他越来越觉得很多事都不是偶然的了:梦、獠牙、麒麟火、火麒麟、麒麟骑士、掉进魔界,还有预言诗。。。。。。。。。这些东西像线一样编织起来,越来越密,然后变成了一块布,并且布上的图案渐渐明晰起来。。。。。。。。

诡梦火袭来

神兽狂呼啸

邪魔涂生灵

正义激热血

。。。。。。。。。

。。。。。。。。。

这首诗一遍又一遍地在他的脑海里响起,挑拨着他的神经,使他头痛不已!“诡梦”是不是那个梦?“神兽”会是它吗?“邪魔”、“天牙”又是谁?“骑士”那个骑士吗?“少年”不会是我吧?“王”又是怎么回事呢?这是一个使命吗?

这首诗让人头痛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想是想不通的了,欲罢却又不能,他那条关于“想不通”的真理,现在已经失效了,他几近到了崩溃的地步!

“如果他告诉了你什么,你也不必告诉我。”折魂道,“你只需记住它,体会它,甚至去改变它,然后看它是不是真的!”

陶小志道:“他确实告诉了我一样东西,但我不希望这是真的。”

“是凶兆?”

“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陶小志道,“我不属于这个世界!”

也就说,那预言诗跟他毫无瓜葛!

“不必太在意——年轻人!”折魂拍了拍陶小志的肩膀笑道,“也许是那老头子只不过是个疯子!”

虽然觉得是对渐惭的不尊重,但陶小志还是“但愿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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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志在灵云山逗留了几天,但再没有遇到渐惭,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便下了山。

首先,他要做的事实拜祭那些在潇洒林之战牺牲的人,他们为了他及其几个犯人付出了太多了,他的一半命是欠他们的。他们的葬礼已经在十数天之前举行了,但这天到场的人也很多,恸哭的场面绝不会少,他们流的不是伤心之泪,而是骄傲!他在坟前并没有哭,但谁都看得出他有多难过,这种难过几乎使他好几天都不说话。

他们在潇洒林呆了几天,帮助其修葺房子,植树等等,潇洒林很快就会从战争的阴影走出来,恢复以往的生气的。

然后,他们面对的事就是别离。晃下巴要回到十年未归的晃氏山庄——看到潇洒林战后的一片狼藉的样子,使他想到了被血洗后的晃氏山庄,当然还有造成这个结果的夜天牙,这个仇他一辈子都铭记于心,这就是为什么他在狱十年没有被折磨死的原因!然后,再看看能不能召集人马,重建晃氏山庄,并准备以后,繁多夜天牙统治下的魔朝!虽然他已年迈,但只要尚存一口气,他会卷土重来的,况且他的下巴已经不再滴血了呢。而伴他而行的,还有独耳龙:现在只有一只耳朵,一只手。他仍是孤独一人,了无牵挂,且心中已无仇恨。当晃下巴请求他一起走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损失了一条臂,他并不伤心,能不能再兽变已经不再是他所关心的问题了,事实上让仍是对任何东西都漠不关心,连自己都不例外。

而陶小志他们,也要和潇洒林的人话别,虽然后者极力挽留。他们首先要做的事,是去肥羊山,找回那把剑。然后呢,他们得寻找回去人间的路,或者在这个艰辛的过程中,还能碰到那些掉进无影湖的人呢。如果他们找不到那条路的话,又该怎么办呢?几日几月几年几十年,如果都找不到,他们又作如何打算恩?这显然不属他们所想的问题。想得太深远只会带来无尽的烦恼,他么年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而陶小志此番去肥羊山会变得轻松很多,不但因为身边多了阿木铁桶两位兄弟,而且他们还能骑一下全能龙。这些全能龙是经潇洒林的某个驯龙高手所降服的,不会像其他全能龙那样凶猛骄傲桀,成为了很好的水陆空(全能龙是三栖动物)三线交通工具!这让阿木兴奋了大半天!但他们仍不知去肥羊山的路,即使有地图,在荒山野岭的很容易迷失,他们需要一个向导。而一个松树精灵说可以带他们一程,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半天就可到达肥羊山了!

陶小志的肥羊山之旅,已经耽搁三个月了,这本来十几天的计划。因为这旅程中,是在发生了太多的事了,而且惹了一屁股的麻烦,最重要的是,他们已经是魔朝的重点关照的对象呢!只不过,由于“邪圣(邪魔域和圣灵源地)”战争的影响,追缉逃犯这样的小事可能遭到了忽略,但不是说没有,前面还不知有多少的危险等候着他们呢。

“为什么动物也会说人话呢?”

在飞向肥羊山的途中,铁桶对小松鼠道。

小松鼠正试图咬开一个核桃,而铁桶试图在它打开之后抢走它的果仁,所以它并不急于打开,它的警惕性还是比较高的。它抹了抹耳朵,道:“我是动物精灵,当然会说话了!”

一般来说,精灵都是会说话的,而且可能会说多种语言。

铁桶还是盯着它手上的核桃不放,吐了吐口水道:“但是你们为什么不穿衣服呢?我觉得你们穿衣服的话,看起来更可爱。。。。。。。。”

“难道你看不见么?”小松鼠挺着肚子怒道,“我们有一身好看而温暖的皮毛,难道不比那些不料好看吗?”

铁桶显然心不在焉,点了点头,又抹了抹把口水道:“你是怎么咬开那么硬的核桃的呢?”

这才是重点!

小松鼠道:“因为我有锋利的牙齿嘛~~~”

铁桶搔着脑袋道:“但我看不出你的牙齿和我的有什么不一样——你的又不是金子做的!”

“其实也差不多,只不过。。。。。。。。”小松鼠一脸的坏笑(只不过不让铁桶看见罢了)道,“值不够,我们松鼠咬核桃的方式很不一样。。。。。。。”

“有何不一样?”

“角度不一样,也就是上下两排牙的支点不同。。。。。。。这样说可能太笼统了。。。。。。。。”“咔波”一声,它咬破了一个核桃并将核桃核仁丢尽了嘴巴里,笑道,“你看,多简单。。。。。。。其实你也能做到的!”

“用我的斧头么?”铁桶苦笑道。

“当然是你的牙齿了!”小松鼠自信满满道。

“我也能咬开?”

“我教你就行!”

铁桶当然不是想学这方法,只不过里面的果仁对他来说实在太诱惑了。。。。。。。。。所以,他一口答应了。

小松鼠给了她一颗核桃,放在上下排门牙间,叫他用尽全力咬,但始终咬不破!

“是不是支点不对呀。。。。。。我的牙齿都快碎了。。。。。。。。”

小松鼠偷笑之后道:“咬住核桃不放,支点是对的。。。。。。。。。。只不过需要一点冲击力。。。。。。。”

“怎么办呢?”

小松鼠摸着下巴道:“我教你一个简单的方法:左手按住头顶,右掌忽然猛击下巴一下,就会带来一个强劲的冲击力。。。。。。。。。。”

“这样行的么?”

“行,相信我,精灵是不会骗人的!”

于是铁桶的右掌猛击而出。。。。。。。。。“咔嚓”清脆一声,核桃仍完整无缺地飞了出去,但他的一颗门牙也跟着飞了出去。。。。。。。。

小松鼠再也仍不住“吱吱”地笑了起来,而阿木和陶小志也乐得不可开交!

“我要把你这只死松鼠烤了吃!”铁桶大怒,几乎把他所骑的全能龙吓坏了!

而小松鼠则从铁桶的全能龙跳到了陶小志的那一只,再跳到前面阿木的那一只,扮着鬼脸笑道:“你捉到我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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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一路的打闹,不觉间已经到达了肥羊山。

肥羊山十几个连绵的小山,远远地看上去,还真的有点像羊背,但这名字的由来,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是因为这里的草地优质,茂盛而鲜美,能把羊养肥。所以很多游牧羊人都喜欢在这里牧羊(附近当然也有固定的牧羊人,但是是少数,又有谁愿意长期住在这荒山野岭的呢),忘情老人当然也是其中之一。

他们到达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能看到的羊群已经很少了,大多数牧羊人已经把羊赶回了羊圈,并且圈外放狗放哨,因为晚上,这里的狼也是特别的多得——肥羊山多多得缘故!

偌大一个肥羊山,想绕它一圈的话,估计要跑上一两天,所以就这样一个地方一个地方的走,显得有点盲目,而他在不在这里都是个问题呢。

他们最好问问附近的牧羊人。

一开始,那些牧羊人远远地躲着他们,因为他们身后有三只全能龙,它们会吃掉羊的,知道龙背拴在了大树上,他们才稍微放心了点。

山的前头有几个圆顶帐篷,那里几个牧羊人骑马策鞭将羊群赶入羊圈里,几只狗在附近凶狠地吠着,羊群很快挤了进去。

“你知道忘情老人在哪里吗?”陶小志问得人,是一个魁梧的中年人,一脸的络腮胡子和淳朴,鼻子特别的红,看上去像是长期受酒精作用的结果——实际上,他的腰间还挂着一个水囊,里面装了半囊的酒!

红鼻子牧羊人道:“他已经半个月没来肥羊山了,估计连他也忘记了肥羊山这个地方了。。。。。。。。”

“什么?”陶小志不怎么理解他的后半句的意思。

“难道你不知道么?”红鼻子牧羊人道,“他是一个很容易健忘的人,得了好像是什么后天性记忆迷宫症,总之经常忘这忘那的,有时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不过,还有一样东西他是永远不会忘记的——初恋!”

陶小志担心的是,忘情老人恐怕是不是拿了那把剑都忘了,也忘了来肥羊山,那该怎么办?天地茫茫,他一头能上哪里找他呢?

红鼻子牧羊人继续道:“据说,就是因了这段情的对他的打击很大,脑子受损,得了这病,便自称忘情。。。。。。。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你知道他住哪里么?”

“他是一个游牧人,没有固定住处,那里能养活他的羊他就去这个地方。。。。。。。”

这和陶小志想的一样:事情虽然很简单,但过程是很曲折的,而且经常发生意外。。。。。。

“你找他有什么事吗?”牧羊人继续道。

陶小志笑道:“我们是他的远方亲戚——他是我的大舅子,这比我们来找他,一是向他介绍一些羊肉经销商(包括羊奶等副产业),二是——也是重要的——找个医生治疗他的病。。。。。。。。”

“我怎么没听他说过还有一个外甥的呢。。。。。。。。。”

“你知道,”陶小志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他这里。。。。。。所以,把我们忘记都很正常。。。。。。”

牧羊人表示理解,笑道:“有一次,我请他喝酒,他居然忘记了我是谁了,为什么抢他的酒喝呢。。。。。。。。”

陶小志拱手道:“他老人家经常会做出一些蠢事,给大家惹麻烦了,我代他说声对不起了!”

“这倒不用!”牧羊人笑道,“其实,他还是一个蛮有趣的老头子嘛,我们都是他的朋友,因为他有一个很多人都做不到的优点,就是他健忘,仇恨当然也不会记得了!所以,他结的朋友还是很多的,他能不能记得又是另外一回事。。。。。。只不过,我们都是朋友!”

“你找不到他该怎么办?”另一个老牧羊人笑着走了过来。

天色渐晚他们也需要找一个地方落脚,正是不知如何打算呢。

“参加我们牧羊人的篝火舞会吧,就在今晚!”

红鼻子牧羊人拍着陶小志的肩膀道。

老牧羊人笑道:“有很多美女参加的哦,肥羊山附近的人的聚会。。。。。。。”

“那里有吃的吗?”铁桶抹了一把口水及遐想。

“有,有大把大把的烤羊肉,羊奶及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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