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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神宝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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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婉颍瞥了他一眼,随即盘坐在地面,精巧的鼻翼缓缓吸入一口灰蒙蒙白气,身体渐渐悬浮而起。

一时间,房间内陷入寂静,让门外窥听的孙家老爷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可能是太累了,小两口睡着了吧!”

孙夫人推了孙家老爷一把,埋怨道:“哪有岳丈做这种事的,赶紧回去睡觉。”

“老夫这不是想知道他们进展如何嘛,看来短期内是抱不着孙子喽!”

孙家老爷有些惋惜地叹息一声,转身朝着自己屋走去。

夜色寂静,悄然流逝!

转眼到了次日,叶霄缓缓收功,睁开眼眸,却诧异发现孙婉颍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等到叶霄和叶凌来到大厅,方从孙家老爷嘴里得知孙婉颍已经离开。

“这倒是位妙人!”

叶霄没想到对方如此守信,竟然真的就这样离开。

但这样一来,自己跟对方的交易也已经达成,是时候去神宝街看看。

想到神宝街恐怕已经现身,叶霄便有些迫不及待。

“岳丈、岳母,晚辈也该起程,前往清澜学院!”

眼看吃得差不多,叶霄便起身告别俩人。

谁知,孙家老爷和夫人立马让人准备了盘缠、粮食,还再三叮嘱他路上注意安。

面对如此关心,叶霄也不禁有些动容,只是他知道对方是关心自己女婿。

“唉~”

走出孙家,叶霄轻叹一声,但随即看见身侧绰约多姿的冷艳女子,嘴角却不禁掀起一丝笑意。

“凌姐姐,你还没逛过神宝街吧!”

叶凌摇摇头,她被叶玄宴带到云烟城后,便一直在客房里休息。

没想到,一转眼的功夫,却意外的看见自己弟弟就站着眼前,还告诉自己叶玄宴就是之前险些杀掉叶霄之人。

叶凌虽然很惊讶,但也没多想。

既然是想要杀害自己弟弟之人,自然也是自己的仇人!

“说起来,此次还多亏孙姑娘,可惜离开得早,否则我想当面感谢的!”

叶凌想起什么,不禁惋惜道。

叶霄也想感谢孙婉颍,解除叶凌身上被淤堵的玄气,否则就算救回叶凌,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沉睡不起。

这也是叶霄为何那么配合,随同孙婉颍完成婚礼。

也算是一种表达感谢的方法吧!

“不说这些了,凌姐姐咱们这就去神宝街吧!”

叶霄摇摇头,当先走在前头。

随便逮住一位路人,便询问到神宝街下落。

神宝街如今在云烟城可是个热词,无论是上至家族城主,还是下至乞丐百姓,无不知晓!

在走了一大截路后,便发现不远处汇聚的人流越来越多,而且眼前竟然真的凭空出现一条街道。

这条街道叶霄记得之前是空巷,距离仁心小医馆很近,但此刻却是一片似有似无的黑雾笼罩,到处都是叫卖声。

“来看看啊!新鲜出炉的糖葫芦,小孩吃了增强气血,一个打两,大人吃了夜战千女,丝毫不落下风!”

“姑娘看看发簪吧,这枚发簪锋利无比,可以轻易划破身体,堪比神兵利器!”

……

各种叫卖声,让这条街仿佛跟普通集市没什么区别,但前提是不去细看叫卖之人。

叶霄随意瞥了眼,顿时发现叫卖之人浑身被黑雾笼罩,行动僵硬固定,似乎是在按照生前时的行动模式执行。

至于那糖葫芦,黑不溜秋的,似乎还覆上一层霉菌,让人根本不敢靠近。

叶霄心中一紧,下意识抓住身侧叶凌的手,低声叮嘱道:“凌姐姐,不要离我太远!”

“弟弟,你看那发簪好精致的样子!”

叶凌却是被一枚发簪吸引,当即走过去,就要拾起一枚布满青苔的发簪。

“咳咳!”

叶霄咳嗽一声,猛地伸手抓住叶凌的手,转身就走。

叶凌还有些不解道:“弟弟你抓我去哪?”

“姐难道你看不见么?”

寻到一处人流较少的巷子,叶霄猛地转身压低声音道:“那枚发簪上满是青苔,不知放了多久,怎么能用?”

“啊怎么可能!”

闻言,叶凌却惊讶一声,随即摇头道:“弟弟你莫开玩笑,那枚发簪明明光鲜亮丽,应该是最近新出的产品,哪有一点青苔的痕迹!”

听到叶凌的话,叶霄顿时瞠目结舌,不敢置信。

随即,叶霄猛地转头,看见街道上的行人纷纷面露笑容,甚至是得意之色,将一件件各种脏兮兮的宝物据为己有。

“这些人……看不见街道的原本样貌?”

叶霄在心中不禁喊道:“鬼姐姐,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撞见鬼市?”

“不过是区区废墟遗迹,被人遮住了真实样貌,但你修炼上品焱心诀,浑身气血之旺盛,远超寻常玄修,所以你才能看清真相!”

听着鬼姐姐冷冽的声音,顿时犹如一盆冷水泼来,让叶霄放心不少。

“那这些遗迹都荒废很多了?早就不能用了吧!”叶霄不禁道。

“小子,可别小看这遗迹内的东西,如那糖葫芦,尽管吃下去会拉许多天肚子,但的确能增强数倍、甚至是数十倍气血!”

叶霄顿时明白!

这废墟遗迹内的确都是好东西,只是很多东西过期了,但效果还在。

也正是如此,才会吸引不少人!

“凌姐姐,你要发簪的话,弟弟给你挑选一枚吧!”

想了想,叶霄觉得糖葫芦都能增强气血,那发簪威力应该也不一般。

闻言,叶凌顿时欣慰一笑,抚摸着叶霄脑袋“弟弟都知道送姐姐礼物了……”

叶霄带着叶凌又走了回去,站在发簪摊前,仔细看了遍。

“嗯给我把这枚发簪包起来吧!”

最后,他目光落在一枚木质发簪,但浑身隐隐散发暗沉黑光,导致发簪上仅仅覆上一层灰尘,几乎没什么青苔霉斑。

这发簪,材质应该很不一般,所以叶霄决定购买。

“客官真是好眼光,这枚发簪看着就跟您夫人很相配!”

店家习惯性发出僵硬死板的夸赞,随后才要将发簪打包起来。

“这是我凌姐姐!”

叶霄解释一声,眼眸却不禁瞥了眼双臂,发觉似乎硕大强健不少,身高也变得更加挺拔壮实,双腿青筋如龙,跳动有力。

短短几个月,他身上却如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再无一丝孱弱病态之象,难怪会被误会。

但店家根本没有在意叶霄的解释,而是拿出一张脏兮兮的布,打算将木质发簪打包。

见状,叶霄急忙扔出一枚低阶灵晶,顺手抓起木质发簪道:“好了,不用打包了,我现在就要用。”

店家似乎死机一瞬,随即才反应过来,发出僵硬的笑容道:“啊好,好的客官!”

叶霄抓起衣角,擦拭掉木质发簪上的灰尘,随后才亲自给叶凌带上。

叶凌冷艳的脸颊上难得露出一丝红晕,有些羞涩道:“好看么?”

“好看!凌姐姐是世界上最好看的!”

叶霄想也没想,便应道。

就在此时,身侧却传来一道冷笑声“呵呵送女儿家就木质发簪?也太廉价了吧!”

叶霄眉头微皱,侧身看去。

来者竟然是沈家的沈旭禹,一身水墨色流云衫,手持剑鞘,眼眸不着痕迹多瞥了叶凌一眼,似乎想要将这身影牢记心底。

但随即,他便回过神,轻哼一声,来到发簪摊道:“老板,给我来枚你摊上最贵的发簪。”

“哎哟这位客官真是豪气,俗话说美人配好簪,能跟客官这样的人在一起的女子,真是幸福啊!”

摊主一如既往发出僵硬死板的恭维,但落在沈旭禹耳廓,却是满脸讨好笑容,真诚恭维自己的样子。

“好说!快将你摊上最贵发簪拿出来!”

沈旭禹当即催促道。

“哎是客官!”

摊主应了声,当即取出一枚黏糊糊,满是霉斑青苔的玉石发簪,但有一道细微裂痕隐藏在发簪之中,所以就算清理了发簪上的霉斑青苔,可依旧无法清理裂缝之中的霉斑。

但叶霄看得皱眉,沈旭禹却看得极为满意,还伸手抓在满是霉斑青苔的发簪上,弄得满手都是霉斑青苔。

“嗯嗯这发簪就是好,应该是上好的玉石打造,通体光滑舒适,真是让人爱不释手!”

沈旭禹感慨一声后,随即看向摊主道:“这发簪怎么卖?”

“客官,只要100枚低阶灵晶即可!”摊主笑道。

“嗯倒也不贵,送女人就应该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真心,不像有些人连枚木质发簪都送得出手,干嘛不自己找块木头,雕刻出来,还省了一笔钱呢!”

沈旭禹一阵冷嘲热讽后,让摊主将玉质发簪打包好,随后连同不知放了多久的黏糊糊,沾染霉斑的布一同放进怀里,贴身存放。

“呃~”

叶霄有心提醒,可对方都如此对自己冷嘲热讽,他也没必要去热脸贴冷屁股。

看着沈旭禹心情良好地拍拍胸脯,转身朝着人群走去。

“唉你开心就好!”叶霄只好在心中暗道。

但叶凌却担忧叶霄自尊被羞辱,当即不禁安慰道:“弟弟,别在意那人的话,礼轻情意重,姐姐能感受到弟弟你送礼物的情谊,就已经很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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