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帐内,一个简陋的盒子里装满了黄金耳饰,每个金耳饰上或多或上沾着脏污的血,它们摞成一团,隐约可见粗糙的样式。
周绪和帐中的人一同望着挂在军帐中间的塞外堪舆图,一条长长的喀玛母河从遥远的天山蜿蜒而下,养育了祖祖辈辈的草原人,它的分支河流如同经脉流淌在大地上,滋养着一切,几道明显的山脉起伏其中,靠近郡城的焉支山就是属于这其中一脉。
周绪粗糙的手摸了摸焉支山前方宽阔的地带。
那是一望无际的水草丰沃之地。
这个地带曾经属于突厥他们,现在则是他的,不仅是焉支山,只要是靠近北方塞外水草丰美之地,都是他的,那些草原人的生存空间被他一步步的朝内挤压,唯一可供他们买卖生活所需品的地方就是古阊城,其余六城俱有军镇长期驻扎,因此无人敢犯。
唯有古阊。
这算是周绪留给他们喘息之机的地方,毕竟如果逼那些草原部落的人太紧了也不好,至少人不能不吃盐,每年古阊的盐布的必需品交易俱是新高。
如今看来他的仁慈倒是多余的了。
几家部落联合回燚城再加上突厥…和朝廷,在这边境偷偷摸摸的给他使小动作。
崔什子咳嗽了一声,他穿着厚实的棉衣,披着一件狼毛大氅,坐在一个椅子上,膝盖处铺着一张毯子,手里拿着一个温热的手炉,雪白的长发青年温润如玉,常年病态苍白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疲倦,眼底却是清醒又冰冷,他喝了口热茶,润润嗓子。
施老将军观察了一会地形,道:“主公,那些突厥人肯定好几天前就到了回燚,回燚城位于高山上,城墙坚固,易守难攻,现在又有突厥的浮屠骑和那些草原异族的骑兵在背后撑势,怪不得那老国王如此嚣张,也不怕吃的太饱会撑死。”
魏严接口道:“等攻克回燚城后,我等可把老国王擒来点天灯以慑边境数国。”
广袤的塞外,不是只有回燚这一个小国,在他的后方,还有数个,只不过离他们很远,胡商和边境的商人开辟了一条小小的道路来往于古阊之间,渐渐形成了商贸,将远方的稀罕物件带给中原,而中原的丝绸盐瓷器也被带往了这些小国,古阊也因此日益繁华。
因打仗之故,商人早就跑了个干净,就连一些依靠往来商贸存活的流动点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崔什子拢了拢大氅,寒冷的秋天一到,他的身体越发不好。
他是衡南崔家最小的孩子,父母老蚌怀珠才有了他,因出生就病弱,又是最幼小的孩子,极受疼宠,可惜好景不长,父亲一把年纪上战场死了,母亲也随之而去,圣上震怒之下,全家除籍流放,他的哥哥们在流放途中遇到土匪袭击死了,那时幽州在南方士族眼中是野蛮苦寒的塞外之地,又靠近那些草原异族,经常遭受劫掠,在所有人眼中都是必死之地。
崔什子从小早慧,他看着兄长们一个接一个的死去,可他这个药罐子却因为兄长们护着他居然活了下来,那时的他是想死的。
可他不能死,他的阿姐比他年长许多,长姐如母,素日里对他极好,圣上旨意未下达前,长姐本有一个门当户对的亲事,后被退婚,圣旨一下,充入乐坊,他的阿姐就在乐坊里受苦,说的好听是乐坊,又和那些地方有什么区别。
世事炎凉,不过如此。
后来周宗主赎回了在乐坊的阿姐,他们姐弟两人依附在周宗主的门下,又找到了一些崔家后人,这才勉强像个家,可惜长姐身子因在乐坊的磋磨下不能再生育,他现在是长姐唯一的亲人,他们彼此相依为命。
崔什子感受到肺腑里的凉气,又喝了口热茶,长姐没有后人,他就当她的孩子。
“虽然不知这次到回燚城的究竟是突厥可汗的哪个将领,但是依照我对他们作战的了解,那些突厥人一定留有后手,绝对不可能全部压在回燚城上。”崔什子道:“况且那些草原部落平日里也不是铁板一块,若利用好了,大有可为。”
“什子说的不错。”周绪坐在高背椅上笑道:“不管突厥人这次带了多少人,后方预定会有两三股作为后退之路。”
“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周绪手按在桌上敲了敲。
“提前下手切断他们的后路。”
“主公,不知这次带队重甲千骑的是哪位主帅”魏严摸了摸自己的胡子,对这次的作战计划隐有了解,他们负责吸引回燚那方的视线,而主公有一只神秘的重骑兵从漠郡出发去当那只黄雀,但魏严对那只神秘的重骑兵一无所知,因此便有些担忧,因为那只重骑兵才是这场战役的关键点,而统帅这重甲骑兵的兵帅就是重中之重。
根据他们斥候传回来的消息,那些草原部落所聚集的骑兵约有两万之数,而且回燚地势特殊,若是直攻猛打,他们玄甲营不仅伤亡不小,而且时间一长也会有很多问题产生,应是速战速决的好。
最多还有六天时间,他们这支五千铁骑就会到回燚。
魏严觉得时间有点紧。
周宣和周凌之也看向周绪。
周绪道:“是金犇。”
此话一出,军帐内的所有人都对这个名字有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除了崔什子的神情依旧,施老将军想了一会才想起这个人,他的脸色复杂,似乎想说些什么,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魏严听到金犇二字,也沉默了。
周宣皱了皱眉头,对金犇没有好感,周凌之则看着伯父,发现他没有什么表情变化。
“其实金将军也算合适的人选,毕竟他最了解突厥的一切。”崔什子说道。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攻心为上。
魏严道:“文偌说的是。”
如果仔细想的话,金犇的确是合适的人选,但并不妨碍众人对他观感复杂。
施老将军欲言又止,想提醒一下节度使大人,又觉得现在说这话不太合适。
等军帐内的人离开后。
崔什子望着远处漆黑的夜幕,繁星点点。
“刚刚施老将军想提醒主公万勿大意。”崔什子道:“毕竟金犇的身份很特殊。”
“我知道。”周绪理了理书桌上的东西,让它们整齐一些:“金犇是突厥王族之人和中原人的混种。”
见主公明晃晃的说出来,崔什子用微凉的双手揉搓了一下自己的脸,喃喃道:“这次我向主公推荐金犇作为这次重甲骑兵主帅,若是金犇他临时反水倒向突厥那边,那我就在众同袍前自刎谢罪,死后主公也勿要替我收尸,就让我永远留在这里吧。”
“到时,劳烦主公多看顾一下我的阿姐,让她在主母身边当个婆子就好了。”
周绪见崔什子心情阴郁,道:“你们这一个两个的,都对金犇这么没有信心吗”
“金犇他从小就长于突厥王庭,您大破突厥王帐的时候,他都已经十二岁了,不再是一个无所知的幼儿。”崔什子冷静阐述道:“他了解突厥的一切,知道他们的语言,熟悉突厥就好像熟悉自己曾经的家,甚至知道突厥换兵时的暗哨口号,由他担任这次重甲主帅是最合适的,我才会推荐他。”
他沉默了片刻,又说了一句:“可是万一呢…”虽然他观察过金犇很长时间,很确信他的心性不会那样做。
但凡事就怕万一,万一突厥对金犇的影响太过深刻,万一金犇平日里都是伪装…
“我遇到金犇的时候,他的确不是小孩子了。”
周绪喝了口茶,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年,但他仍然记得他见到金犇的时候。
十岁出头的孩子像狼崽子一样凶狠冷漠,突厥人大多没有什么人常纲伦,金犇的生父是个有权势的,可惜死了,他的娘亲便被父亲的弟弟继承,由于实在美丽,引发了好几场斗争,第一个弟弟死了,便由第二个继承…
周绪看到他的时候,他正用一把刀狠狠的插在趴在娘亲身上的男人身上,他的恨意是如此大,把男人的心脏搅碎了又将他剁成了肉块。
杀完人之后,把帐篷里的同母异父的孩子也杀了,宰人如屠猪狗。
等全部杀完之后,他跑到娘亲身边给她披好衣服,那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中原女人,她哆嗦着手穿好衣物,听见外面逐渐响起来的打杀声,听到了久违的中原语,她不可置信的冲到了外面,望着幽州军队,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金犇坐在帐篷里,头发微卷,这种异貌象征让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是突厥人。
许是知道自己要被外面的人杀死,他也没多大反应,只是收集了尸体上的金子,用匕首埋了一个坑,自己坐在坑上。
嘴巴里自言自语:不知道阿娘会不会回来,不回来也好,阿娘讨厌这个地方,他也讨厌,这里的人都欺负阿娘,若是回来,阿娘看到自己的尸体,她会抱一抱他吗
如果阿娘抱一下他,会发现自己埋的金子吧,听说在中原买东西都要铜钱,他留了这么多的金子换成铜钱,应该够阿娘用了吧。
念叨了一半,那位中原女人又回来了,她咬牙看着金犇,又看向满地的尸体,金犇一向听她的话,叫他杀人就杀人,这些年下来欺负过她的人都被他暗里杀了不少。
女人望着金犇,咬牙切齿又胆颤犹豫。
金犇也望着阿娘,像傻了一般。
周绪走到帐篷里面的时候,那个女人突然拉住了金犇,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来,却偏偏不松手。
金犇却是一反常态的挣脱掉了阿娘的手,他拿着匕首,知道幽州军队很讨厌突厥人,他也讨厌,但他也是突厥人。
阿娘和他站在一起,会惹幽州军队厌恶的。
金犇用匕首插在自己心脏处,他倒在地上,看见阿娘忽然朝他跑了过来,她抱着他,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金犇用最后的力气把阿娘的手按在藏金子的地方。
望着哭泣的阿娘,突然笑了起来。
阿娘怀抱好温暖啊。
那年,周绪三十岁,他望着这一幕,第一次见到为了娘亲好不惜自杀的突厥混种。
后来,金犇没有死。
他很幸运,心脏位置比旁人多偏了几分。
长大后,凡有京观,他必带着阿娘去看。
到了最后,那个女人都看烦了,金犇自己则加入军营,成了屠杀突厥人的侩子手。
因常年带着面具,时日久了,人称鬼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