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就像一场永无休止的苦役,不要惧怕和拒绝困苦,超越困苦,就是生活的强者。
任何经历都是一种累积,累积的越多,人就越成熟;经历的越多,生命就越有厚度。
这两个多月过山车似的苦役,让雪落又一次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
夕阳西下,烫金的晚霞笼罩着申城的天空。
紧绷了两个多月的神经得以放松,雪落像一只远足归来的猫儿一般,匍匐在丈夫封行朗的怀中。
聆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声,感受着这平静的安宁时刻。
“行朗,说艾某这十来天究竟去哪里了啊?”
雪落还是忍不住的想问个究竟。因为艾某的突然失踪,肯定不是一种偶然。
“应该是去跟上帝忏悔了吧。”
封行朗悠声应了一句。慵懒的用骨节分明的手指,轻轻缠卷着雪落的长发。
“这个上帝会是谁啊?我真得好好谢谢它。”
这个免她惊,免她苦的上帝,雪落是真心想感谢它的。
“当然是亲夫我了。”
男人轻轻吻了一下女人的额头,将她拥得更紧,温声喃语:“我说过:有亲夫在,一定会保们母子平安幸福的。”
“行朗……太冒险了!万一把也搭进去,咱家诺诺该怎么办呢?”
雪落后怕的轻斥一声,却将男人拥抱得更紧密更严实。
“放心吧,亲夫的能耐又不是第一天见识过。没有绝对的把握,我是不会冒险的。但为了跟诺诺,我心甘情愿去冒这个险!”
其实如果丛刚不出手,封行朗也计划出了禁闭艾某的打算。
只是丛刚竟然能不动声色的把事情办得如此的完美,或多或少还是让封行朗惊艳到了。
当然,丛刚也不是第一次惊艳他封行朗了。
总觉丛刚是那手的风筝,大部分情况下都在放飞自我;但也会偶尔的将自己的线晃荡在封行朗的面前,让封行朗忍不住的想去扯一扯他的线!
在封行朗看来,这完是一种刷存在感的犯行为!
只不过丛刚跟他尥蹶子的时候,也能把封行朗给气得肝疼!
“行朗……”
听到男人如此感动且煽情的话,雪落却泪眼迷蒙了起来,“我不该那样任性的。”
“别自责了!谁还没有点儿脾气?但亲夫还是要批评,下次可不能再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封行朗贴上女人的脸颊,“可是我跟诺诺的主心骨……一出事,我跟儿子都快六神无主了!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要搬进看守所里跟一住了!”
雪落嗅了嗅泛酸的鼻子,伸过手来轻轻的触碰着丈夫的脸颊:英俊有型的男人,有着无尽的魅力。
雪落特别喜欢男人微勾唇角时的浮魅模样!
即便已经是他的妻,还有了一个七岁的儿子,但雪落还是敌不过男人的魅惑。
可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却无法再拥有更多的子嗣……
“行朗,真的很抱歉。我……我可能没办法替凑足一个‘好’字了。真的很抱歉……”
“抱什么歉呢?”
男人抚去了滚落在女人脸颊上的泪水,“该说抱歉的人是我!有,有诺诺,我此生足够了!”
封行朗的话,再次让雪落失声哽咽。
她不想将悲伤带回封家,更不想将忧郁继续传导给自己的孩子;
于是,她放肆的在男人怀里大哭了一场。
哭够了,就好了!
两个孩子被莫冉冉精心打扮过了。以饱满的状态迎接雪落回家。
车刚停稳,手捧鲜花的林诺小朋友就迎了上去。
“妈咪,最最亲爱的妈咪,花花送给!”
接过儿子的手捧花,雪落幸福得再次鼻间泛酸。
“亲儿子最最乖了,妈咪真的好开心!”
“叔妈咪,团团也有很乖哦!这是我跟大冉冉一起做的紫薯饼,叔妈咪快尝尝吧。”
雪落蹲身下来,一手环着儿子林诺,一手环着团团;挨个亲了一下。
看着团团那漂亮的萌甜模样,雪落心头再次涌上一股凄殇:自己这辈子怕是不可能会有这样萌萌的女儿了。
已经下定决心不再把自己不好的情绪带回家,雪落抿紧着唇,再次将封团团抱进自己的怀里,又求之不得似的亲了亲小可爱。
“封团团走开!太胖了,我妈咪抱不动!”
林诺小朋友当然见不得自己的亲亲妈咪亲别人家孩子的次数比亲自己多。
于是他一点儿都不绅士的将妈咪怀里的小黏人给扯了开来。
“来吧,乖儿子,亲爹最爱了!”
封行朗懂女人的伤感。便将直嚷嚷的小家伙抱了起来,并拉起半蹲在鹅卵石地面上的妻子,三人相拥在朝封家客厅走去。
封团团手捧着紫薯饼,有些小失落的被叔爸和叔妈晾在了身后。
“团团快跟上!叔爸等不及要吃手里的紫薯饼呢!”
“团团来了!”
只是叔爸封行朗一句关爱的话,小可爱又欢快了起来。
“团团,叔妈咪也想吃紫薯饼呢!团团跟大冉冉一定做得很幸苦吧?叔妈咪好幸福!”
卸掉思想包袱的雪落,像是新生了一样,整个人轻松了不少。似乎连呼吸也变得格外的畅通。
“叔妈咪要是喜欢吃,团团天天给叔妈咪做!”
“那还不得把叔妈咪吃腻啊?”封立昕打趣一声。
“吃不腻的!叔妈咪最爱吃团团做的爱心小点了!”
这一晚,雪落总算是能睡上一个安稳觉了。
凝看着好睡中的妻子,被冷落了两个多月的封行朗忍着浑身的燥意,也只是蹭了女人几下过瘾。
温意的大掌抚在雪落的腹部,黑暗中传出封行朗微微的吁叹。
心底突然有种大义凛然的感叹:别说他跟女人已经有了一个儿子,即便女人真的不能给他生下一儿半女,自己恐怕也会跟这个女人相守一生吧!
只是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会有如此大的魅力,能让他封行朗‘妥协’!
……
鸟语花香的晨,格外的沁人心脾。
在去GK风投的路上,雷克萨斯打了个弯儿,朝启北山城一路呼啸而来。
兰花娇贵,就迫使得培育它们的人,得有更加富足的耐心。
刚好,丛刚就有这样的好脾气好耐心。
一盆藏虎头兰,一盆姜氏荷,一盆独蒜兰,被养得分外的葱郁。
从雷克萨斯驶进盘山路口,卫康他们就能获知了。
对于卫康的禀报,丛刚也只是点了点头,并没有交待卫康要做什么。
从Boss那没有表情的表情来看,自己当透明人是最合适的。
无论封行朗的来意是好是坏,反正他也不是Boss丛刚的对手。
打又打不过的封行朗,充其量也就是耍耍嘴皮子罢了。
自从丛刚搬进这复古的别墅居住后,卫康并不常在这里。但最近因为林雪落的案子,他便留下方便差遣。
丛刚是一个自我生存能力极强的人。他并不需要别人的伺候。他习惯于自己亲力亲为。
封行朗来的时候,卫康正准备离开。
“家主子在吧?”一声打招呼式的问话。
“呃……这得分情况了!”卫康悠声哼了哼。
封行朗斜了卫康一眼,“在就是在,不在就是不在……难不成还有第三种可能?”
“别说三种了,什么可能都会有!这么跟说吧:我家Boss在不在,得取决于他的心情!他要是心情不美好,上帝都别想见到他的面儿!他要是心情够灿烂……即便不想见他,那也必须得见!这决定权呢,在他!而不在!”
卫康丢下这番听似拗口,但又十分明了直白的话,就这么嚣张的走了。
他是越来越有他Boss丛刚那欠揍的范儿了!
真可谓近墨者黑!
封行朗微微勾了勾唇角,还是转身走进了别墅。
直觉告诉他,这一刻的丛刚,心情应该是够灿烂的。
替他办了那么一件献殷勤的大事,能不美得心情冒泡么?
估计此时此刻正等着他这个主子进去夸奖他几句呢!
正如封行朗所预料的那样,丛刚的心情是够灿烂的。这一刻的他正在专心致志的打理一盆姜氏荷。
姜氏荷,有着优美独特的株型、精巧的一箭双花造型,迷人的粉红色荷型花、宽大雪白的舌面如同小孩的脸庞,彩块就像一张樱桃红色的小嘴巴……
对花花草草无感的封行朗,总觉得那盆兰花有点儿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寻思了一会儿才想起:这盆兰花,不就是自己当初为了感谢丛刚救了他侄女封团团所送的?!
丛刚背对着花房的门。似乎没发现身后封行朗的靠近。
又或者……从封行朗的雷克萨斯驶进盘山山路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嗅到了他的气息。
“弄什么呢?”
封行朗提醒着丛刚自己的到来。
“一大早赶来我这里……又想怎么闹腾我?”
丛刚没有转身。也不需要转身。因为他能精确的判断封行朗离他的距离。
封行朗没有作答丛刚什么,而是……
而是突然张开双臂,从身后拥抱住了丛刚。
一种兄弟友谊式的拥抱。
“谢了。”
最简短不过的两个字。却能表达出封行朗此时此刻的真实内心情感。
看得出来,封行朗是专程来感谢丛刚的。
可是……
然而……
丛刚的世界似乎在刹那间静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