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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如履薄冰(1 / 1)

高力士心情极好,他的球队居然杀进了前五名,虽然是遇到了弱旅杨家马球队的缘故,但毕竟杀进了前五,这可是十年来的第一次。

内堂上,高力士单独召见每一个球手,夸奖一番,给他们奖励。

他第一个召见的是山猫,第二个召见的是苍松,然后是银刀和猎鹰,最后一个才是李邺。

李邺心中略略有些不安,高力士最后一个召见自己,一定是看出了什么

这时,冯加龙出来对李邺笑道:“飞鲨,到你了!”

李邺连忙走进了内堂,躬身行礼,“参见高翁!”

高力士笑眯眯道:“你这次可是为祖父长脸了!”

“晚辈是替高翁打球,只想尽职尽责,没考虑过其他!”

“是吗”

高力士淡淡道:“我昨晚才反应过来,这离间之计可不仅仅是打球啊!”

高力士昨晚才忽然意识到,李邺的离间之计表面上看是挑起杨家球队的内讧,但往深处想,他竟然是在挑拨虢国夫人对杨国忠的信任,这小子是在利用自己替他祖父下棋,自己竟然成了他的棋子。

这仅仅是巧合,还是他有意为之

高力士不敢确定,毕竟对方只是一個十四岁的少年,他不相信一个十四岁的少年会有这么深的心机。

李邺听出高力士在试探自己,连忙道:“小子年少无知,若有什么不当之处,恳请高翁多多包涵!”

高力士似笑非笑道:“年少确实是个很好的借口,可以掩盖真相,若不是我知道你的底细,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你才十四岁!”

在这只老狐狸面前,李邺不敢有丝毫大意,他摇摇头道:“晚辈只是在贫民区长大,从小见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经历了太多苦难,要比一般孩子要成熟一些,很正常,所以有句俗话,‘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这个道理!”

高力士淡淡道:“说得有点道理,不过呢!在我面前还是诚实一点好,我更喜欢诚实一点的孩子。”

诚实可以,但绝不能幼稚,不管高力士怎么试探,李邺怎么也不会承认自己在杨家内讧的事情上有更深的目的和企图。

李邺心如明镜,这和宇文嗣武事件是两码事,若承认了,那真的会触怒高力士,自己必然会得不偿失。

“在高翁面前,晚辈不敢有半点不敬!”

高力士深深看了一眼,从桌上取了一只信封递给他,“这是给你的报酬和奖励,回去再慢慢看!”

“谢高翁!”

李邺接过了信封,高力士又笑问道:“五强赛还有二十余天,你打算做什么”

“晚辈可能会去县学读书”

“读书是好事,不过我建议你暂时不要去县学,也暂时不要离开长安。”

高力士的建议让李邺一头雾水,他连忙躬身道:“高翁的建议,晚辈一定遵从!”

至少态度很谦卑,这一点高力士还比较满意,他点点头又笑问道:“宝寿牌在身上吗”

李邺摇摇头,“晚辈比赛没有带它,在宝寿馆宿舍!”

高力士又缓缓道:“老夫只是要提醒你,使用宝寿牌一共只有三次机会,你已经用了两次,还有一次使用机会,要珍惜老夫的面子,不到迫不得已,最好不要用它!”

李邺心中暗暗吃惊,连明德学院自己在赵舒面前出示宝寿牌那件小事高力士都知道,赵舒这种芝麻小官当然不可能向高力士汇报,那么一定是高力士在暗中调查自己。

这个老宦官还真的可怕,他把话挑明了,其实就是在警告自己,自己所做的一切都瞒不过他。

李邺点了点头,“晚辈记住了,不打扰高翁休息,晚辈告辞!”

“去吧!好好休息两天!”

李邺行一礼告辞离去,高力士望着他的背影,心中充满了疑惑,这真是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吗

这时,冯劝农走了进来,高力士喝了口茶问他,“我让你调查之事,你查了吗”

“回禀父亲,孩儿调查过了!”

“怎么说”

“孩儿调查了元骁,他告诉我,李邺当时确实出示了宝寿牌,只是动作很快,一闪而过。”

“一闪而过”

高力士眯着眼道:“意思是他出示了,但别人不可能看清楚!”

“父亲,当时情况很危急,李邺不可能从容展示宝寿牌,再说元骁确实看到了,他才及时勒住马匹,主要还是宇文嗣武太暴烈,完全失去了理智,那个时候恐怕就是天子金牌他也不会放在眼里。”

“你在替李邺说话”高力士不满地看了儿子一眼。

“孩儿不敢,孩儿只是觉得父亲太高看他了,他只是十四岁少年,怎么可能有那么深的心机”

“伱知道什么!”

高力士冷冷道:“我的宝寿牌可以随便给人吗一个十四岁的小屁孩能得到我的宝寿牌飞龙说他是紫微转世,遇贵则吉,不可以凡人论之,我不过是想试探一下。”

“很可能父亲就是飞龙所说的贵人。”冯劝农小声道。

“或许吧!”

高力士也只能这样想,自己安慰自己,否则他做了几十年的棋手,最后成了一个小屁孩的棋子,他真的要郁闷死。

下午时分,李林甫的马车缓缓驶出了丹凤门左掖门,这时,迎面驶来一辆华丽的马车,

李林甫的马车不得不停下,这让李林甫着实恼火,左掖门是出,右掖门是进,这辆马车应该走右掖门,它堵住自己想干什么

这时,有侍卫低声道:“相国,好像是高翁的马车!”

李林甫吓一跳,连忙吩咐道:“马车靠边!”

李林甫的马车连忙靠边,对面马车缓缓上前,车帘拉起,果然是高力士。

李林甫笑道:“恭喜高翁了,天鹏大胜!”

高力士笑眯眯道:“今天能获胜,主要是相国生了一个好孙子,智勇双全,相国可要好好培养!”

“高翁太高看他了。”

“可不能这么说,这么好的孙子相国不要,那就送给我!”

“高翁说笑了!”

两人哈哈大笑,李林甫又问道:“圣上大概什么时候出发”

“还要稍微准备一下,再过五六天出发!”

两人又寒暄几句,便告辞走了。

李林甫心中却有点奇怪,高力士明显是故意走右掖门,就是为了堵住自己,难道他告诉自己那些话,别有深意

李邺这孩子又做了什么居然使得高力士专门来告诉自己。

从高力士府中回到了常乐坊,一进坊门,一股喧嚣热闹的气氛扑面而来,李邺就有一种到家的感觉。

坦率说,他不太喜欢永和坊,那里环境太嘈杂,不三不四的人很多,而且污水横流,坊河里漂满了各种污物,空气中总有一种刺鼻的臭味。

他同样不喜欢后来居住了一段时间的常安坊,那里太老旧,阴气太盛。

但他却非常喜欢常乐坊,常乐坊同样很接地气,生活的人更多,但常乐坊却比永和坊干净得多,大街上的牲畜粪便有人收拾,百姓也大多衣着体面,脸上洋溢着笑容,很少看见那种不三不四的混混。

当然,永和坊是最低层百姓的贫民窟,而常乐坊属于中产阶层的聚居地。

李邺家从永和坊搬到常乐坊也是算一种升级。

李邺先来到了母亲的医馆,医馆里很安静,门口挂着‘出诊’牌子,医师不在,自然没有病人。

只有药娘李小荷一人在店里,说起来李小荷是李邺的堂妹,也是李林甫孙女,但李林甫的子孙太多,除了嫡子嫡孙,其他子孙和平民没有什么区别了。

其实也很正常,长安城的每个普通百姓上溯几代,都能找到自己当官的先人,那怕是延续几百年五姓七望大世家,开枝散叶后,也会有很多偏枝旁庶泯于常人。

所以李小荷和她哥哥李洵都很务实,从来都没有把自己当做相国的孙子孙女,兄妹都很上进。

医馆里,李小荷正专心致志地用小磨研磨药粉。

“二哥回来了!”

李小荷看见在外面拴马的李邺,立刻像小鸟一样跑出来,“二哥有没有什么好吃的”

李小荷性格活泼外向,大家都很喜欢她。

李邺当然也喜欢这个小堂妹,他从马袋里取出一小盒点心递给她。

李小荷欢呼一声,抱着点心跑回医馆了。

李邺走进医馆,笑眯眯问道:“你哥哥呢放学没有”

“还没有呢!对了,刚才祖父派人来,让你回来后去他那里一趟。”

李邺点点头,随即调头去了平康坊,就算祖父不找他,他也要去找祖父。

在发现自己科举之路走不通后,李邺开始选择另外一条道路,权贵之路,高力士的风险太大,但祖父李林甫这条路自己一定要抓住。

李邺心中也有些不安,他这次利用天鹏马球队和杨家马球队的比赛,替祖父走了一步险棋,就不知自己能收获什么,祖父的震怒,还是奖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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