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夫妻一场,同甘共苦本就是应当的。”
何琼芝徐徐地将自己沉沉的脑袋从崔洵的肩头抬起,略显乏力地提起嘴角露出一个平淡的笑容,可由于服药之后的余味在她口中还有些许残留,让她的笑容隐隐渗透出一种苦药的深色。
何琼芝语淡而情深的一句话让崔洵深沉而隐晦的眼眸里微微露出了些许柔和的光彩,他带着悲怜的微笑对何琼芝的笑容作出了回应:“可你真的舍得杏娘离去?不如我托平江那边的同僚……”
何琼芝摇了摇头,道:“平江那边,你并没有什么知交,你贸然去拜托他人,他人未必尽心,你也未必放心。你不也说了嘛,这江湖中人最不喜与朝廷打交道,所以还是别劳动他们了,免得惹出什么风波,倒还连累你。再说,一支银钗,终究是女子闺阁之物,你如何开口啊?”
“说的也是。”崔洵微微颔首道,“那不如……不如让周秉仁先带着人去平江走一趟,拜访一下。”
“按说周管家先去活动活动摸摸门路,倒是合适的。只是再过一个月就要过年了,家里家外事务繁多,全赖他一个人料理。我本职在中馈,这些事都该我上心的,可如今我这身体……哎,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话还没说话,何琼芝就又咳了起来,咳声牵动着她的四肢百骸,让她就像是一个快要散架的木偶人一样剧烈地颤动着。
“周管家这时候离开,那家里上上下下可不要乱套了,这不,过两天周先生要过来了,上下打点之事,不能没人料理啊。周先生是当代鸿儒,慢待不得!”
对待这些有修养有学识有名望的硕彦名儒,向来以“晚生”“后学”自称的崔洵总是以虚心好学的低姿态热情相款,对他们屈尊枉顾以致蓬荜生辉之举,更是诚惶诚恐,极尽谦卑的脸上总是小心翼翼地描摹着由于“招待不周”而产生的愧疚与惭怍。
他的这种尊老敬贤,收获了许多晚生后学的尊敬,也使得自周秉仁而下的一众仆人也自发地学会了用他们自惭形秽的面目和天生卑微的膝盖向这些老夫子们致以他们崇高的敬意。
所以,周先生的到来,于崔宅的每个人而言,都是一件十分隆重的大事。
崔洵想了想,说:“那就年后再去。”
“不能等年后,这件事一日不查明,我的心就一日无法安宁。”何琼芝依旧摇了摇头,“洵郎,其实我思来想去,觉得此事我去,最合适。”
“这怎么行,你这身子……”崔洵一口否决。
“我就知道,你和杏娘一样,也不同意我去。”何琼芝朝天叹了口气道,“难得杏娘有孝心,愿意替我前去。就不如让她去吧。平江说近不近,其实说远也不远。对外就说是帮我去探望远在镇江的姨母好了。”
话说到这里,崔洵已经无法再反对下去,他知道,如果自己再坚持,那何琼芝就真的会自己一个人前往平江去。
“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回得来的——”崔洵面带焦虑地抚摸着妻子的鬓角,若有所思。何琼芝忽的一把推开崔洵,壮声道:“怎么,你怕我这身子骨熬不过这一天两天?”
崔洵被何琼芝这突如其来的“用力一推”,直接脱了床沿,往后跌了几步,甫一站定,他还难为情地讪讪一笑:“不是。我是怕杏娘此去,是缘木求鱼,徒劳一场。”
何琼芝知他佯作跌足貌,却也不来点破他,只道:“徒劳总比不劳好。不走这一趟,你我始终不安啊。”
“好吧。”崔洵瞧着妻子殷殷的目光,终于松口,表示了同意。
“那你赶紧和柳三哥写封信,把这消息告诉他,当年二哥失踪,他急得都生了场病,如今得了这个好消息,他定然不会再误会你了,兴许还能帮杏娘先行查明这银钗的来历呢。怎么说,他也是姑苏五友之一。杏娘在姑苏,若能得他照应,你我也可安心许多啊。”
何琼芝还是希望崔洵能够提笔书信一封,她实在不愿看到曾经已知己相称的三个人到最后都老死不相往来。
不过,崔洵并无冰释前嫌言归于好之意。
“夫人,不行春风,哪得秋雨。再说,我和他之间的误会,岂是一封信能解得开的。如今他寄情林泉之下,我们又何必再去烦扰他,还不如等有了确切的消息,再……”崔洵一味地含糊其辞。
“嗯。”何琼芝无奈地点了一下头。
何琼芝有心破冰,却怎奈这三尺之冰,非一朝一夕可以消解。
“杏娘准备何时动身?”崔洵问道。
“她没说,但我看她的样子好像是打算好了。只是怕你不肯点头,所以没敢说出来。”
“她的打算归她的打算,你可要好好为她打点打点。出远门,可不是郊游嬉戏。务必仔细。至于随行的人选,我再好好想想。”崔洵一边说着,一边已经开始思索起来。
“你要不要再去白行老那问问那邓林的底细?”何琼芝对邓林的出现始终抱有怀疑的态度。
“嗯。”崔洵点了一下头,转而又以安抚的口吻说,“白行老与我们打交道多年,办事周全,想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说是这样说,崔洵后来还是就邓林的身世和人际关系向白行老进行了询问,但结果并无什么收获。
当然,他也怀疑过白行老是否收了邓林的某种好处,但见到邓林那个低矮破陋在北风中摇摇欲坠的家时,他顿然觉得自己的猜想很无稽。
崔洵喝了一盏茶,夫妇俩在房中又说了一会子话,何琼芝见他的心思已经飘向书房,故而作了个表示困倦的动作,恹恹地说道:“昨天张相公托人送来了一盒江西金桔和两支诸葛笔,说是给你的寿礼,我不好推辞,就收下了。那两支笔,我已命人放在你书房了。”
崔洵听闻,微微一凛,脸上微露惶恐之意:“前番升迁,已得宝墨相赠。怎好再收人家厚礼?”其实,崔洵并非埋怨妻子背着他收礼,而是担心自己这位不拘常礼的妻子在招待来使时未能尽到一个仆人对主人应有的礼数,“那你可有替我好生谢过?”
“放心,一切妥当。”何琼芝从容地回答道。身为主人,如何招待客人,她自信还是合格的。
“那好吧。”
此刻的崔洵也只能如此安慰自己了。
“那两支笔四德具备,是上好的笔。”说话间,何琼芝的上半身已往下沉了下来。崔洵领会其意,含笑道:“那我去瞧瞧。你也好好歇会。”
给何琼芝掖好被子,崔洵便举足向外走去。转头时,他往何琼芝的妆奁前有意瞥了一眼,却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口吻问道:“对了,那个锦盒,你放哪了?”
“哦——”何琼芝略一沉吟道,“昨晚本想好好看看王二哥的笔迹,可门外那锣一响,吓得我手一哆嗦,那锦盒就掉火炉里去了,我唤周嬷嬷进来时,已经来不及了。”
“那银钗呢?”
“银钗没事!”
说完,何琼芝敛起双眸,将身子向内侧转了过去。
“哦!没事就好!”崔洵将信将疑地自语道,望了一眼何琼芝散落在枕头上的那一头半白的头发,然后头也不回地揭帘而出。
午后的阳光柔柔地拂过他疏密有致的霜须,为他驱散了那股子陈腐得有些发霉的苦药味,而一种源自身体内部的疲惫感和空虚感顺势爬到了他那两边高高凸起的颧骨之上。
敛眸佯寐的何琼芝听着那串熟悉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默默地拉了一下肩膀上的被子,她感到一阵寒意钻进了她的心里。
他们口中所说的“柳三丈”“柳三哥”乃是姑苏五友之一的柳家前掌门柳彦卿。
曾几何时,崔洵、柳彦卿和王希孟三人因字结缘、因画相知。三人志合道合、惺惺相惜,除了一起吮墨舐毫、一起品字鉴画,也常在一起平章风月、一起弹压江山,那时的他们都为他们今生的相识相交而庆幸不已,而如今他们都只愿今生他们都从未相逢相遇过。
现今官至中书舍人的崔洵也许早已忘记了他们三人风雨同舟的岁月,但他永远都不可能忘记那个风雨飘摇的夜晚。
一把带着嫉妒与愤恨的尖刀从一个人的背后斜插入体,刺穿了他的脏腑,结束了他的生命。那个人血流如注,一动不动地倒在被雨水稀释过了的血泊里,红色的雨水将他身旁的雨伞浸染成了深浅不一的红色。
瓢泼大雨努力冲刷着那些被鲜血污染过的地方,可是这充满罪恶的血色却像这黑夜的颜色一样怎么都无法洗净。忽然,一道奔驰的闪电刺破苍穹,照亮了那具尸体,也照亮了那双未曾瞑目的眼睛。
冰冷的眼神像一把利刃一样刺进了身后那个人的眼眸之中。他仓惶地一声尖叫,人也不由得随着自己那颗栗栗颤抖的心跌进了那一片红色的雨水之中。他分明看到了自己沾满鲜血的双手,也分明看到了那个人的模样。
“怎么是你!?不对!不对!希孟!希孟!!”他发疯似地呼喊着,号叫着。衔怒的雷声如海浪一般翻腾着轰鸣着,一声一声拷打着他的灵魂。
在这个风雨交加电闪雷鸣的夜晚,王希孟被崔洵给错杀了,崔洵真正要杀的人并不是他,而是柳彦卿。说起来,三个人曾经也是视如知己的,缘何会成了拔刀相向的仇敌呢?
这一切,皆缘起于柳彦卿当初的一句戏语。
[1]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