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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准备(1 / 1)

沈欢喝着热腾腾的暖茶,眯眼道:“怎么,他要来投靠我?”

“郡主要不要见一下他。”钟秀问道。

沈欢轻笑:“见,自然要见,在他身上费了些功夫,总归有些回报。”

她招揽李贺,一是李贺这人在金石一道确实有才华,二是在女学知道这人得罪了恭亲王,没有人敢重用他。

李贺不愿接受她的招揽,决定回乡,沈欢没有拦他,她知道,恭亲王曾在他家乡放狠话,即便他回乡,也是举步维艰,他早晚会明白,以他的境地,沈欢敢要他已经是难得的了。

果不其然,李贺还未回乡,就收到家中来信,他母亲生病,却无人肯上门医治,不得已家中老仆带着她母亲来到长安求医。可是,以他在长安的臭名声,哪里会有人帮他,自他母亲来到长安,他便再也不顾文人的倨傲,到处求人,却收效甚微。

钟秀倒是不喜欢这人:“郡主,这人恃才傲物,既不会做事又不会做人,您找他不怕他坏事。”

“无妨,只是借用他的才能,术业有专攻,李贺在金石一道赫赫有名,用起来也顺手。”

“郡主想做什么?”

沈欢将写的差不多的东西拿给她看,钟秀看的一头雾水:“一得阁拍卖行?这是什么?”

“有意思的地方。”沈欢笑道。

钟秀无奈摇头:“郡主总是想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好了,去安排一下吧,我要和李贺见一面。”

“是,郡主。”

沈欢将策划书的结尾写好,才过去见李贺。

只是。见到李贺,沈欢还是吓了一跳,这才不过几天,即便是无缘科举也依旧矜持的才子怎么成了这幅样子。整个人不但没了骨子里的傲气,还透露着一种深深的疲倦,脸颊凹陷,双眼浑浊。显然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李先生。”沈欢开口。惊醒了坐在那里的李贺。

李贺看到沈欢,连忙站起来:“见过郡主。”

“几日不见,李先生如何成了这般模样?”沈欢没有兜圈子。直接问了出来。

李贺沉默,半响才深叹一口气:“都怪李某自视甚高,不知天高地厚。”

沈欢默然,她是看着李贺走到这个地步的。

“先生的事情我也听说了一二。不过,先生能来郡主府。我自是欢喜不已,先生不用担心,我会帮助先生度过眼前的难关。”

“李某多谢郡主。”李贺向沈欢跪下,“日后。李某愿为郡主效犬马之力。”

沈欢扶起李贺:“先生严重了,帮助先生不过是举手之劳,不值得先生如此。倘若先生执意要报恩,岂不显得我趁人之危。”

“郡主。李某是心甘情愿的。”李贺有些着急的解释。

沈欢摇头:“我有心做金石方面的生意,当日招揽先生并不是要先生为我驱使,而是真心欣赏先生才华,希望能与先生合作,想让先生帮我掌眼。当日如此,今日亦是如此,我与先生是平等的。”

“郡主。”李贺似乎有些哽噎,“郡主的恩情,李贺定会铭记于心。”

“先生就且安下心吧,我会派大夫去先生府里为令尊医治,并未先生预支一年的月钱,解决先生的燃眉之急。”

李贺有些纳闷:“可是郡主,李某还没有差事,哪里来的月钱。”

沈欢笑道:“最多不过两个月,我的店就要开张,到时候就会麻烦先生了。”

李贺没有停留太长时间,就离开了,沈欢让邓先生负责李贺的事情,虽然郡主府没什么地位,但是找个大夫还是不在话下的。

休息了两天,沈欢重新回到女学。

不过,现在的女学可没有人关心沈欢,所有人都被韩修竹和安夏禾的婚事震惊了。

这件事情对于众人来说实在是太始料未及了,先不说韩家会答应和安家联姻,单就韩家没有选安夏洛而是选择安夏禾,就足够让大家惊奇了。

从理论上来说,韩家选择安夏禾确实更合理,可是,这么多年韩修竹对安夏洛的照顾有目共睹,众人心中虽然不舒服,但也觉得两人的可能性大一点,虽然众人并不看好两人。

万万没想到,韩修竹这棵阆苑仙葩最后会让安夏洛的姐姐安夏禾抢到手。

沈欢在午休时撇下了苏碧儿,去找安夏禾。

见到安夏禾的时候,正是午后阳光最灿烂时,她背后开的妖灼的芍药肆意傲然,光影交织下的她平静淡然,恍若天边云淡风轻的闲云,于无边艳色中牢牢将人的视线吸引住。

见到沈欢,安夏禾浅笑,沈欢不禁有些呆痴。

许是因为沈欢傻傻的模样,安夏禾扑哧笑出来:“郡主找我可是只为发呆?”

沈欢摇头做陶醉状:“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安姑娘这样的佳人静静站在那里于观者便是一种享受。这可不能怪我好色,无奈美极醉人。”

“郡主果然有趣,宋公子曾说若郡主是男子,这天下的美人儿们可都有福了。”安夏禾嘴角噙笑。

“可恨生作女儿身,不能说尽天下蜜语哄得美人开心。”沈欢摇头叹气,甚是遗憾。

安夏禾眸光微转:“我这样的蛇蝎美人可不值得郡主这样费心思。”

沈欢眉头轻扬:“谁说是蛇蝎美人?我也算是阅人无数,反正看不出安姑娘那里蛇蝎了,只是清楚安姑娘是个聪明的姑娘。”

“聪明?”安夏禾轻笑,似乎有些自嘲,“倒不如说心机深沉来的贴切。”

沈欢叹气:“我原还佩服安姑娘是个处惊不乱的人,怎么现在觉得你倒有些自暴自弃呢。”

安夏禾黑眸涟漪泛起:“郡主与夏洛交好,不为她可惜吗?”

沈欢收敛上翘的唇角,看着安夏禾认真道:“我为安夏禾安姑娘可惜。”

“哦,郡主是何意?”

“孤独的人总会有些同感。天地之大,人生之难,冷漠太多,算计太多,一点点温暖都会让人溃不成军。”沈欢凝眸,氤氲雾气渐消,“安姑娘。没有人爱的孩子。更要学会自爱。”

安夏禾垂眸,纤长的睫毛留下美丽的剪影,微微颤动。

“安姑娘若是觉得和我投缘。不如下学后茶馆一叙。”

沈欢说完最后一句话,便挥手离开,安夏禾这个样子,让她没有了心思见面就谈正事。

安夫人崔氏。安夏禾的母亲,当年用了并不光彩的手段嫁给了安彦诸。婚后并不幸福,更是因为平妻方氏矛盾重重。沈欢虽然不了解安家的家事,但根据各种消息也可以推测出,安彦诸极其不喜安夏禾母女。而崔氏更是因为安夏禾是个女儿对她不冷不热。

但是,沈欢也没有想过安彦诸那样的人,竟然只因不喜欢这个女儿就百般算计。实在是令人齿寒。可是,安夏禾用这样的方式反击也着实惨烈。对于古代女子来说,婚姻可是关乎一生幸福的事情。

沈欢抱着复杂的心情等到下学,来到那家惯常去的茶馆,特意用自己带的茶,为安夏禾烹茶。

安夏禾进来时,见到沈欢正在忙碌,便安静的坐在对面,欣赏沈欢不同于常人的茶道。

等沈欢将天青色的汝瓷茶盏送到安夏禾面前,安夏禾浅笑道:“素问郡主的茶道别具一格,今日得见,确实名不虚传。”

沈欢全然没了刚才一本正经的样子,抱着茶盏懒懒道:“我已经很久没这样煮过茶了,其实都是一些花架子虚把式,若是我自己喝茶,才不会这样麻烦。”

安夏禾静静品茶,并不言语。

沈欢放下茶盏,开门见山道:“今日约见安姑娘,其实是我私心作祟,想借着安姑娘的便利与安姑娘一起做一门生意。”

安夏禾墨玉般的眸子泛着好奇:“生意?郡主要来找我做生意?”

沈欢点头:“佛家的《十诵律》一段条文言:从今日听众僧中卖衣,未在唱,应益价。三唱未竟,益价不犯。”

这里所说的三唱指最后叫价三次,益价当加价讲,犯表示抵触。故大意为拍卖衣物时,凡叫价未满三次时,竞买人即可继续加价而不受限制,直至拍卖标的被三唱卖出为止,这算是此时拍卖的雏形。

安夏禾并不明白沈欢的意思,便安静的继续听。

“我是想利用种形式,加以优化,做一门新奇的生意‘拍卖行’。”沈欢笑道。

“拍卖?诸以财物典质者,经三周年不赎,即行拍卖。可是这个意思?”安夏禾问道。

安夏禾说的是《通典?食觅?田制》里记载的一道前朝诏令,算是“拍卖”二字的起源。

与聪明人做生意就是轻松,尤其是博学多才的聪明人。

“不过,你说借我的便利又是何意?”安夏禾追问道。

“我说的便利是指安姑娘手中的集粹轩。”

集粹轩算的上是长安有名的珍宝铺子,是安夏禾外祖母的陪嫁。后来跟着崔氏到了安家现在崔氏不理世事,嫁妆都是安夏禾一手打理的。

“你是想将集粹轩里的东西,以拍卖的形式出售?”

沈欢笑笑:“怎么能只让你出东西,不过也没有这么简单,我写了一个计划,你先看看,若是觉得可行,我们再商谈合作事宜。”

说着,沈欢便将她一早写好的策划出拿给安夏禾看,安夏禾虽然对沈欢的提议并不行动,但也被挑起了好奇心,于是欣然接过开始翻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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