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1 / 1)

踢踢腿,林书伸了个懒腰,他的人生很狭窄,两辈子加起来,周围的人也能用一只手数过来。

他不圣母,等他变强大的那一天,他会让所有对不起他的人付出代价,表哥,上辈子如此照顾表弟,表弟不会忘记你的。

门口闪过一个人,一身搔气的银色西装,是赵兵!

赵兵从他眼前晃过去的时候,林书这才确定了,上次在风嘉这里看到的那个人就是赵兵没错。

风嘉知道赵兵对自己做过什么,却还能在这里见到他……这里面就蹊跷了。

那种因为误会就大吵大闹的是言情小说的无知女猪,他一大男人才没那么多小心思去想那些电视剧里才有的狗血情节。

问了旁边的秘书之后,才知道,原来赵家有个项目一直想让风嘉投资,小秘书也是个人精,看他跟风嘉走的近,又经常出入这里才偷偷跟他说的。

他这边刚问了头,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飞快的划过去,却什么也没抓到,不甘的扒拉下头发,有点烦躁。

等他回过神来,自己已经下了电梯出现在风天国际的一楼大厅。

赵兵一身的西装,刚一出大门就热的退了回来,还是大楼里冷气足。

如果不是为了见风嘉,按照他的个性是绝对不会穿的,这么热的天儿,这些人就会找罪受,真它娘的虚伪。

前台那小妞长得也不错,性格也不错。

想起第一天来的时候受到的冷眼,赵兵抽走了自己的领带,坐在沙发上,深蓝色斜条纹搭在手里,一双细长的眼睛就来回在两者之间徘徊。

这种猥/琐的目光让前台小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是他之后,将自己深深的藏在了电脑屏幕之后。

赵兵抽着嘴角笑着解开两颗纽扣,一转头就看到林书站在电梯口,“呦,林大少也在啊!”

林书冷脸看着他,不动声色。

赵兵甩了两下领带,走过去,“怎么,上次给你的教训还不够,还喜欢男人呐?这次又搭上这里哪个野男人了?”

看着林书苍白的一张脸,赵兵找了个刁钻的角度挡住挂在门口的摄像头,“啧啧,皮肤真嫩啊,你比我玩过的娘们还嫩呢……”

“赵兵!”

林书转头看他,清秀的脸冻成一冰坨,“你砸了我家店,我不会放过你的!”

“这胳膊,这小腰细的,怎么不放过我?在浴室里?还是在我家二楼的……”赵兵凑近小声嘟囔了一声。

却被林书一拳打歪了脸,他没有防备,林书这拳又太出乎意料,这才打中了他的脸颊。

张着嘴,舔了舔嘴角,无论是什么时候赵兵都是一副痞子气,“长得像娘们,力气也像娘们,别说你家店,我高兴了,连你一起收拾,别以为有人给你撑腰就得意了,上次没……”

说到这里,赵兵突然愣了,难怪他总觉得风嘉很眼熟,那次在巷子里救了林书的好像就是……风嘉?

不,不对,不是他!

那次那个男人出现的太突然,他还没怎么看清就被打肿了眼,很像,可是又不能确定。

“认识你是我瞎了眼,赵兵,你记住,你欠我的我总有一天会讨回来!”

汽车的喇叭声在门外响起,趴在前台的小姑娘这才皱眉抬起头,这里不让鸣喇叭不知道么!谁这么没素质!

“是么……那我等着你,或许你可以换种方式跟我讨回来……我会很乐意的。”

赵兵不屑的耻笑,他有资本,不管林书是不是跟风嘉有关系,他都不怵他们,合作是双赢,不合作也不会影响大局。

再说,就林家那个小古董店他还不放在眼里,之前在一起玩,也只是看中了他是个二世祖,花钱不在乎而已。

而且他虽然被打,可也狠狠的出了口恶气,那次之后,古董店里没一件儿囫囵东西了吧,啊?哈哈!

倒是这模样好像越来越标志了,跟林书一比,那个前台小妞就逊色多了。

伸手在林书脸上摸了下,果然手感滑腻,“哥走了,想找我,还来我们的老地方。”

就像是被一个长期在垃圾场,地下排污管道里生活的人碰了,林书进了洗手间,不要命似的往脸上喷水。

他要变强,总有一天他会让赵兵付出代价,亲手……

在里面待了很久,直到心情平复,林书整了整衣服才上了楼。

刚上来,那边总裁室的门就打开了,五个人鱼贯而出,这些受过专业训练的气场就是不一样,加上强壮的身材,肌肉在衬衫的包裹下鼓鼓的,往那儿一站就给人很强的压迫感。

小秘书在那儿怀抱着自己的一颗少女心,脸都看红了,真是太爷们了!

送走五个人,风嘉指挥着小秘书泡两杯咖啡,秘书刚走他就拽着林书进了屋,公私不分这种事,风总做起来真是特别顺手。

赵兵的事,林书没多问,为那种垃圾不值得,虽然风嘉这个男人虽然有点大男子主义,可是他不会害自己。

想着之前因为风嘉瞒着自己的事还跟他发火,林书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跟赵兵比起来,风嘉比他好了千倍万倍不止。

这么想着,林书倒觉得风嘉是越看越顺眼了。

斜靠在沙发上,林书晃悠着两条腿,看着风嘉,刚才看多了垃圾,现在看帅哥果然心情好多了。

所以风嘉凑过来的时候他没躲开,反而还变本加厉的舔了口。

“到中午还有段时间,我们来做点运动,下午带你去个好地方。”

林书当即抬手拍了他一巴掌,“做个头运动!”

从早做到晚,上班时间还想着做运动,你敢不敢想点其他事!

真是特别特别不要脸!

两个人驾车从市中心一路开到郊区,这边还没有发展起来,有几段路还是泥路,也幸好这几天都是好天气,不然一下了雨,这路绝对没法走,就这样还颠的林书差点把中午饭吐出来。

车一停,林书就爬下来找了棵树努力的准备吐,风嘉递给他一瓶水,嘴角挑着,手掌自然而然的抚摸他的肚子,“几个月了?”

林书真想一拐子拐死他,滚,老子是男的!

一连喝掉半瓶水,林书这才觉得好点了,擦擦嘴,直起腰,眼前是一片高大的玻璃温室。

“这……这是……蔬菜基地?”

“喜欢吗?”

“不是说要罚款,把地还给人家?”

“这两块地不在一起。”风嘉牵着他的手往里面走。

有点呆,林书愣愣的被他牵着,原来他一开始就做了两手准备,难怪这次会忍气吞声,弃车保帅这招用的不错。

这片地之前种过各种蔬菜,现在地被收了,农民夫妇被风嘉雇佣在棚里打工,而且一听说是要培育新型蔬菜,朴实的夫妻俩都显得有点激动,他们依靠着种地养活了三个孩子,对这块地有着深厚的感情。

从正门进去,温室里还有一道玻璃门,是隔开门口于菜苗培育间的,培育间里安装了摄像头,必须要穿过这里才能到达里面。

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善的温室保温系统,在大棚外还挂着草帘子,那种厚厚的草帘子可以在冬天放下来保持温室里的温度,夏天,像现在不需要就可以卷起来堆在室顶。

浇水系统也不是那么便利,林书不太清楚完整的农业生态系统到底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但是现在弄成这样已经算高端了。

解放了大部分的人力,光照,浇水,温度平衡,有大规模的机械作业,捉虫跟采摘还需人力,但是也是比较集中,不需要人整天的在温室里看着。

毕竟林书在上辈子的电视里看到的都是高端的科技,某某研究所,某某科技集团设计建设的培育室跟实验室,风嘉在现在就弄了个差不多的给他,着实让他兴奋了一把。

看着林书兴奋的脸,风嘉觉得哪怕再有人找茬,他都能笑着解决,没有什么比看到小孩儿的笑脸更让他高兴了。

这就是,绝壁是,爱情!妥妥的!

回去的路上,林书在车里啰啰嗦嗦说着他的计划,什么菜要分出来,他空间里那些蔬菜就算连母株一起算上也种不满那么大的一个蔬菜基地啊,难不成要把果树一起移植出来?

一路上念叨着,到家门口终于消停了,客厅里,李桂抱着小风正在沙发上上药,家里客厅太小了,陈教练陪练的时候活动范围太大,小家伙没注意,一头撞到了桌子角儿,瞬间眼眶跟额头都红了。

看到两个人回家,小风挣开李桂的怀抱,抱住林书的腿,小孩眼红红的,委屈的不行,可还是因为小男子汉那点自尊心,硬是忍住了不哭。

“真坚强,小爸看看……”额头只是肿了个包,红肿着看起来挺恐怖。“妈,带他去医院看了吗?”

李桂也心疼,当时她也旁边,撞的时候声音可大了,吓得她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当即就抱着孩子去医院。“看了,医生说没事。”

“妈,我们换个大房子吧?小风要学武术,家里地方太小了,也不能让他总是跟着大人睡,再以后他越来越大,应该有自己的房间,这对从小培养他的独立性也有好处。”

风嘉见缝插针,利用儿子的受伤跟岳母谈条件,真是无奸不商!

李桂最近也琢磨着这个事儿,林左强现在对小风不上心,她整天的陪着这孩子,看他这么小就受训练实在也是心疼,家里地方小这是事实,也没什么不好拿到台面上说的。

当即李桂就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有合适的房子可以看看。

风嘉从公司里带回来的笔电被拿出来,丈母娘跟女婿一起坐下来研究房子,“妈,这是我们公司最近开发的几个楼盘,全部精装修,你看看……我觉得这几个都不错,交通便利,地铁也近,隔两条街就是商业中心……巴拉巴拉。”

看着爸爸跟奶奶瞬间把他忘到脑后,风峰撇撇嘴,仰起头,对着林书撒娇,“小爸吹吹,疼。”

林书拿着药继续给他抹,这药膏渗透快,消肿效果好,可是就是涂抹的次数多了点,半个小时就要抹一次。

“以后小心点,你受伤了,担心的还是我跟你爸,无论是跟小朋友起冲突还是有人故意找茬,能用这里解决的就不需要用武力。”林书点了点他的头,示意他动脑子。

林书这番话也是风峰在日后变得腹黑的一个直接原因,刨去实在不能避免的肢体接触,其余事件,风峰的表现完完全全就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笑眯眯的捅人一刀,让你疼在心口可面上还让你笑着说着念着他的好,套句范伟的台词,‘大哥……缘分啊!’

餐桌上,店里成交了一件大单,林左强很高兴的拿了红酒庆祝,难得的没有再看着谁心里别扭不顺。

吃过饭,一家人进林书的空间散步消食儿,空间的空气比外面的好太多,而且一直是白天,李桂拉着林左强走的远了一点,她要跟他商量点儿事儿。

小家伙用保鲜膜包着头在池塘里泡着,远远地看过去就像一颗剥了皮儿的力浦芋头,特别有喜感。

林书给毛竹浇了水之后就跟风嘉一起为蔬菜苗分株,现在出去母株外,还分出了许多小株,可是不能总是让林书用意念,这大规模的劳动会让他的体力脑力都透支。

小化特别乖巧,大概是为了体现自己比其他动物都值钱的原因,只要植株离地,它就跑过去用爪子抱起来,堆在一边。

小红小绿倒是没它那么窝心,自从催促林书看书未果之后,它们对林书就爱答不理的,关系总是时好时坏。

看着林书当初种的蔬菜不多,可到如今两个人忙活了半天也没全部弄完,倒是擦汗的时候蹭的自己灰头土脸。

弄完了等明天风嘉找车来都拉走,运到蔬菜基地栽种上就完事儿了。

累了就洗洗手,摘几个水果洗洗,两个人在摇椅上一坐,悠闲自得。

不一会儿小风捧着一条鲤鱼光着身子从池塘里爬上来,“爸爸,小爸,快来看!”

这是一条锦鲤,很像黄金鲤,可尾巴处有其他花色的鳞片,证明了它只是条变色的鲤鱼,体型不算太大,可也要小家伙两只胳膊弯曲在胸前才能捧住它。

“抓它干什么,扔回去!”

风嘉皱眉,风总除了大男子主义外,还有点小洁癖,倒不是很严重,只是对鱼,虾,海鲜类有点起鸡皮疙瘩。

没吃李桂做鱼的时候,他都会远离厨房,鱼身上那种滑腻的感觉让他非常不舒服。

“它是自己跑过来咬我脚的。”

小风觉得这件事必须要说清楚,他只是在玩水,其他鱼都躲得远远地,就这条傻乎乎的游到他身边来,咬他的脚趾。

现在就连林书都开始学着皱眉了,“那我们把它放在房间里养着吧。”

“你个老东西,你不搬我搬,你自己守着那堆死东西过吧!”

李桂气呼呼的从树林里喊着走出来,脸色不太好,显然是跟林左强吵了一架。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扣5的手榴弹和reas的地雷~~~~按倒虎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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