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还说没事,都哭了。”庄晋看到沈安秀哭,心里也有些乱。这种感觉说不上来,反正有些复杂。
但是沈安秀的眼泪越擦越多。
庄晋不会哄人,一时间不由有些慌了。“哎,你别哭啊。”
沈安秀知道自己今天有些失态了,不由定了定神,将眼泪擦干。等回过头时,眼睛已经哭红了。
或许今天因为庄晋的存在,庄晋的安慰和关心,让她像委屈的孩子,突然找到了倾述的对象一般,那眼泪就如开了闸一般,收都收不回去了。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一时显得有些古怪。
沈安安这时将药箱拿出来了,分别帮庄晋和沈安秀擦伤药。好在这些药都是她自己配的,是在瑞芝堂买的药,拿的都是最好的。
脸上身上和脸上擦了药后,有些凉凉的,并没有刚开始时的痛了。
沈安安知道曹氏今天上街了,应该没那么早回来。估计爹也送他们一起去了。并且将小山和小66也都带去了。
中午应该就是他们三个人。
“庄公子,不如中午就在我家里吃饭吧。你好好的送我们回来,弄成这样回去,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好了。”
“所以你必须留下来,让我们用美食招待你。”
庄晋想走,但是想到这两个女孩子在家里,万一那个混蛋赵信宜杀个回马枪,就糟糕了。
他笑的十分腼腆,说了句,“既然沈小娘子这么客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沈安安顿时开心的笑了。
“哎,今天这就是飞来横祸,等会都多吃一些。”沈安安准备亲自下厨,沈安秀则说给她帮忙。
“行!咱们一起做吧。”
家里的很多菜,都是现成的,沈安安想到庄晋今天受了伤,得熬点骨头汤之类的,然后再用红枣南瓜,做了一个南瓜煲仔饭。即可以补血,又能填饱肚子。
另外再用咸肉整白菜,肉的咸香和白菜的清爽陪在一起吃,味道也很不错。
然后她又做了一些炸丸子,放在小食盒中,看上去颜色黄灿灿的,即漂亮又很有食欲。
沈安安细心的做着一道道菜,一边做,一边心里不大定心,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情似的。
她心道,这次曹氏总算是做了一件对的事情。以前总觉得她做事不靠谱,咋咋呼呼的。好在她在家里看上去很霸道,呼三喝四的,在外人面前还是护犊子的。
知道大女儿嫁过去后,日子过的不舒心,她就不惜和她婆家人翻了脸,将人接回来了,丝毫不怕人家在后面说闲话。
这次这个赵信宜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还是有别的打算,竟然假模假样的说上来接沈安秀回去。却没想到,他三两句话一说,就露出了自己的本性。虽然他们今天提到和离,没有提到银子的事情,沈安安就怕,这个赵信宜今天用的是缓兵之计,回去搬救兵,然后准备来个更大的动静?
事出反常必有妖,她们也得提防下。
庄晋就这样和沈安安和沈安秀说说笑笑,看着她们姐妹俩,一边做菜一边互相打趣。顿时觉得这副画面十分温馨和美好。
等到沈安安将饭菜做好,庄晋闻那些菜香,都快闻饱了。因此沈安安说开饭的时候,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嗯,这肉丸子怎么做的这么好吃?”庄晋自小就喜欢吃哪种脆脆的油炸的东西,无奈他娘做菜的手艺,还没有他爹做的好吃。
而老庄又是大忙人,所以家里的饭菜都是一个老嬷嬷做的。
吃了沈安安做的饭菜,庄晋突然觉得自己这十几年的饭菜都白吃了。
一样的肉丸子,不油腻,脆脆香香的,咬开后,里面竟然还有其他的素菜馅在里面。
怪不得他吃起来,觉得这里面似乎有种肉的香味,还有种蔬菜的清香口感。湿滑中,又裹着肉的鲜香,口感十分的好。
“因为里面有蔬菜馅啊。”沈安安还特意在那小肉丸里面加了些吃起来脆脆的蔬菜,比如藕丁,笋丁,再加上烫过水的荠菜。蔬菜在裹入肉丸之前,用细盐抹过。所以不用担心里面没有味道。
“哦,怪不得。不过吃起来感觉挺好的。”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和赵信宜打了一架,庄晋的胃口变得特别好。他不但吃了满满三碗饭,还吃了许多菜,吃到后面都吃撑了。
还有一样拌菜,让他有些爱不释手,就是蒜耳拌牛肉。
看着挺稀松平常的,就是煮熟的猪耳朵和熟牛肉切成片,再加上拌料。沈安安的刀工很好,牛肉切的菲薄,脆耳丝切的也如薄薄的纸张那般。最为关键的是里面的拌料,做的十分入味。那里面的辣子,都是用油炸过,调了味道,然后碾成细末。
庄晋吃的时候,只是觉得味道好,却猜不出里面到底放了那些调味料。等他吃完后,嘴巴都辣红了,却还很想吃。
沈安秀见他的吃相,忍不住想笑。只见他这大冬日的竟然会吃个菜,吃的满头大汗,她们今天还没有烧火锅吃呢,他都热成这样了。
不由得叮嘱他,“慢点吃,没人和你抢,你要是喜欢就带回去一些。”
庄晋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手里的筷子依旧没停。
沈安安姐妹的胃口都很少,而且吃起菜来,也十分的斯文。特别是沈安安,吃了没几筷就说吃饱了。大概是菜做的累了,胃口不是很好。
他们一边吃饭,一边拉一些家长。聊过后才知道,庄晋还有个哥哥,哥哥吃的是衙门饭,一个月才回来一次,嫂子和小侄子是住在家里的,平时也不大出门。他则是以读书为己任,而且今年他已经是第三次参加科考,没想到,乡试过了,县试的时候,因为太紧张,被刷了下来。
“我下次一定能考上,我已经将这几年的试卷题目,都拿到了,并且研究出了一些规律。”
听了庄晋这信心满满的话,沈安安不由十分佩服他这越挫越勇的勇气。这科考三年才轮到一次,他这一等又是三年。等再过三年,他应该也有二十好几了吧。
十年寒窗苦读书,就冲庄晋这个读书的劲头,沈安安也很佩服他。
貌似这庄晋还没有找到学习的方法,所以才屡次不中,沈安安便有心点拨他。“其实这读书,也讲究方法的,有人擅长死记硬背,那么他花的时间就会比别人多很多。而有些人读书,则擅长举一反三,慢慢的摸出了一些文章的规律性,所以写出来的文章,才有灵性。”
庄晋没想到,沈安安看着年纪不大,对读书却很有一番见解。忍不住问道:“难道沈小娘子,也喜欢读书,你怎么知道哪些文章都有规律呢?”
“咳咳,我其实都是听宋大夫说的。这段时间,我没事就在抄医书,他在书中有诸多备注。说明了自己的一些理解和看法。我觉得这种学习的方法就很不错。”
接着沈安安又说了一些,自己的心得。庄晋听完后,沉吟半响,似有所悟。沈安安也没打搅他,让他慢慢的想。
翻过读书的话题后,饭桌上的气氛就活跃了一些,他们又唠了会家长,彼此间的距离又拉近了许多。
庄晋忍不住叹道:“哎,这同样的菜,怎么你们做出来就这么好吃。不怕你们笑话,我好想把这整桌的菜都吃进去。”
“哈哈哈,那你今天多吃点。反正以后我们两家经常来往,欢迎你随时可以来蹭饭。”
蹭饭是?
“哦,就是欢迎你经常到我家做客。“沈安安连忙解释道。
“好的,如果你们不嫌弃我烦,我会经常来打扰的。”
沈安安不由笑道:“那敢情好,我最喜欢看到别人将我做的菜都吃光光了,那说明我手艺好。”
沈安安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吃她的菜,发出这样的感叹了。每每看到这样的情形,心里那个得意劲就别说了,特有成就感。
而且沈安安的最大成就感在于,当她做了满桌的菜后,就希望有一个像庄晋这样的大胃王,将其吃光光。
就连李晟这样挑剔的人,都会对她做的菜,赞赏有加。
想到李晟,沈安安的心情不由有些郁郁的。哎,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貌似他已经走了好几天了。
以前李晟在的时候,她并没有觉得身边少了个人,有多稀罕。可是自从他这次走后,沈安安心里就时不时的会想到他。
第一天,大概就想了他一次。第二天大概2-3次,发展到今天大概每隔一两个小时,她会想他一次。
刚才和赵信宜打架的时候,沈安安更是对李晟望眼欲穿。
心道,如果他在场就好了,可能他只需要袖袍轻轻一拂头,就能将赵信宜秒到泥土里去。
可惜的是,事与愿违。沈安安现在不但没有李晟的半点消息,就连李悠悠那个小丫头,她都好几天没有看到了。
貌似这庄晋还没有找到学习的方法,所以才屡次不中,沈安安便有心点拨他。“其实这读书,也讲究方法的,有人擅长死记硬背,那么他花的时间就会比别人多很多。而有些人读书,则擅长举一反三,慢慢的摸出了一些文章的规律性,所以写出来的文章,才有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