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郎听着冰薄的话,脸上出现了纠结的神情。
他是真不想邀请王离那个家伙。
一方面呢,是因为面子。
自己白天,亲自邀请他来家中做客,可他不仅没有半点感激之情,反而冷漠地拒绝,把自己的颜面按在地上摩擦。
明天还邀请他,要是他还是不愿意来,那自己岂不是又得丢脸一次啊?
另一方面呢,是因为仙姑。
仙姑虽然没有说,并跟着这些夜行郎一起除旱魃,但她的身份和地位在那摆着呢!
明天的宴席,自己要是不邀请她,那不是不给她面子,会被她记恨上吗?
可要是王离那家伙也来,双方见面了,指不定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呢!
他现在就希望,仙姑赶紧离开郑家村,走得越远越好,最好是和王离那家伙,一辈子都见不到!
现在让他给他们俩创造见面的机会,他怎么可能会愿意啊?
可冰薄的话,又让他犹豫了。
毕竟,刚刚这些夜行郎们,围攻那只僵尸的时候,自己可是亲眼看到,他们只能和那只僵尸,斗个旗鼓相当的。
甚至他们还说,他们不是那僵尸的对手,才需要自己去放出赤焰来帮忙。
可几个夜行郎都对付不了的僵尸,居然被王离那家伙给宰了。
这足以说明,王离现在的实力,有多强悍了!
自己真的要因为宴席这种小事,得罪那个家伙吗?
郑大郎在脑子里反复衡量着,最终还是深吸一口气,对着冰薄说道:“感谢冰薄高人的提醒,郑某人明日定然不会忘记!”
冰薄看郑大郎犹豫了那么久,还以为他还在为白天的事情生气,不愿意请王离来呢。
现在听到他这么说,冰薄也松了口气。
郑大郎看了看冰薄,又看了看其他人,见他们都没有再说话的意思,知道这里的事情结束了,该自己处理家事了!
他扭头看向那个瑟瑟发抖的小厮,直接伸手掐着他的脖子,把他往府宅里面拖。
才拖进大门,郑大郎就把那小厮扔在地上,然后对着旁边的人使了个眼色。
立马有两个人心领神会,冲上前去,先把那小厮身上的衣服扒光,而后拿出腰间的麻绳,把他捆在了椅子上。
那小厮被两人按住,也不敢还手,只是看向郑大郎,哀求道:“家主!我不该欺骗您,都是我的错!”
“但,还请您看在,我这么多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毫无怨言地服侍您的份上!放过我这次吧!我以后一定不敢了!”
“我五岁就进了郑家,这些年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您就看在这么多年的情面上,放过我吧!”
郑大郎看着朝着自己哀求的小厮,嘴角露出一抹冷笑,说道:“情面?郑家养了你这么多年,你给郑家办事,不是理所应当的吗?还好意思跟我提情面?”
“本来吧,你小子还是挺讨我喜欢的!这事要是放在以前,我说不定骂你两句,就算过了!但现在!老子心情很不好!需要有人来撒撒气!”
说着,郑大郎接过手底下人递给他的,沾了盐水的马鞭,一鞭子抽在那小厮的身上。
只一鞭子下去,那小厮的身上立马皮开肉绽,鲜血混着马鞭上的盐水往下流着。
“啊!!!”那小厮面目狰狞,撕心裂肺地喊着,他的身体甚至在剧烈的痛感下,都变得抽搐了起来。
马鞭在沾水,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用水浸泡之后,鞭子会吸水膨胀,尤其是,鞭子上的小毛刺在膨胀后,会增加摩擦力。
再加上鞭子的重量和韧性都会增大,打在人身上的伤害,也就会更大。
而且郑大郎用的马鞭,浸泡的不是一般的水,而是盐水。
用这种马鞭在人的皮肤上,打出伤口之后,马鞭上粘着的盐水,会刺激伤口。
这也就是,所谓的“伤口上撒盐”,这痛苦,可想而知。
不仅如此,用沾了水的马鞭打出来的伤口,伤口周围的细胞由于吸水涨破,也会让伤害加大。
这种痛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忍受得了的。
最起码,那小厮忍不了。
他的惨叫声,一声比一声大,一声比一声凄惨,尤其是现在还是晚上,听着都瘆人得慌!
听着那小厮的惨叫,感受着打人的快感,郑大郎感觉自己心中的不爽,正在一点一点地发泄出去。
没一会,他看着眼前摊在椅子上,被打得血肉模糊,身上都没一块好肉,已经叫不出声,有出气没进气的小厮,脸上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把手里沾着鲜血,甚至还有肉沫的马鞭,扔给旁边的人,他随口说了一句:“把这家伙扔地里埋了,让他给我们郑家,做出最后的贡献!”
就这一句话,就决定了小厮最后的命运!
…………………………
第二天,王宇一觉睡到自然醒,醒来便已是艳阳高照。
看着阳光,从屋子那破损的大门处撒进来,王宇摇了摇头,感慨真是人吓人吓死人。
昨天晚上那只僵尸,顶多就是二级行尸,可在这些村民的以讹传讹之下,它居然变成了,能够赤地千里的旱魃。
它要真是旱魃,昨天晚上死的时候,就应该下雨了,怎么可能到现在,都还是烈日当头啊?
他感慨着,从床上下来,把还在呼呼大睡的橘猫抱在怀里,准备出去弄点吃的。
刚走到屋子门口,他就看见院子里面,站着一个穿着灰色麻衣的人。
这个人应该在院子里面,等了不短的时间了,因为王宇压根就没察觉到,有人进来了。
如果这家伙不是实力在自己之上,能够让自己无法察觉,那就是,在自己睡得正香的时候,进来的了。
从装扮来看,他的衣服,和昨天跟在郑大郎后面的那些人,一模一样。
这人应该是郑家的人。
郑家的人,来找自己干什么?王宇脑子里冒出了这个疑问。
那个郑家的小厮,看到自己的等是人出来了,赶忙上前几步,双手捧着一份红纸制成,还用金箔点缀的拜帖,恭敬地说道:
“王离大人,我家主人郑大郎,为感谢诸位,昨夜诛杀为祸郑家村的旱魃,特意在郑府设下宴席,请您前去赴宴。”
王宇看都不看那拜帖一眼,就更别说接了。
他打了个呵欠,没好气地说道:“请我干什么?我和你们郑家又没往来!你们要是这么闲,有空去大摆宴席,不如早点把我这院子修好!”
那小厮显然在来的时候,就早被郑大郎交代了,听到王宇的话,立马就说道:“别人不知道,我家主人还是知道的。”
“昨天晚上的那只旱魃,大家都以为是那些夜行郎杀的,可实际上,要是没有您,别说杀僵尸了,那些夜行郎都自身难保!”
“所以,我家主人自然是要好好地谢谢您了!”
“至于您的院子。您就放心吧,我家主人已经派人去镇上请人了!请了最好的工匠,石匠和木匠,他们下午就到!保管让您的院子,焕然一新!”
王宇本来是不大想去的,但是吧,一来呢,他这两天除了在狐妖家吃了鸡,在蛇妖家吃了羊,就一直都是在吃零食。
零食这玩意,好吃是好吃,但不顶饱啊!
他现在的饭量又大,虽然只吃零食,对身体没什么影响,可他总还是感觉肚子饿。
既然现在有现成的宴席,不去蹭上一顿,未免有点对不起自己的肚子。
这二来嘛,自己来郑家村是为了完成主线任务,调查七年前,王宇前身的妻子到底是怎么死的。
七年前的事情,哪怕当时有什么蛛丝马迹,线索证据,现在恐怕也早就没了。
自己要想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恐怕得从郑家村的人身上想办法。
反正自己现在也没什么头绪,倒不如去宴席上看看,说不定能打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王宇打定了主意,便冲着那小厮点了点头,说道:“行啊!有席吃,干嘛不去?只不过我认识路,你带我去吧!”
那小厮顿时松了口气,毕竟家主说了,自己要是没把人请去,就和昨天晚上那个倒霉蛋作伴去!
那家伙都被埋土里了,跟他作伴,那不就是活埋吗?
捡回一条命的小厮,见王宇没打算收拜帖,便将拜帖收了回来,而后做出一个请的姿势,恭敬地在前面给王宇领路。
王宇就抱着猫,跟在他后面,朝着郑家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