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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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下,大树旁,她一身白色睡裙,黑白熊猫的拖鞋。

因为难受眼眶红红的,鼻尖儿也有点红,手上捧着蛋糕,她像个小孩儿一样。

他低声笑笑,没忍住,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她发质绵软,手感特别好,道:“妹——小孩儿发脾气,有什么好道歉的。”

“发脾气是人的天性,你不必为了做你自己而向别人感到抱歉。”

他总是能轻而易举一句话将她的所有不好合理化。

她娇纵发了小脾气,却被他说成是人的天性,让她不要为了做自己而向别人感到抱歉。

而她只是因为对一个没有感情,素未谋面的父亲,充满怀疑的父亲说了一句质疑的话,就被庄芳洁严肃的批评,最后说她不孝顺。

沈蔷抿唇,侧眸看向宋泊礼。

天上的月亮不圆,却也不残,小区内的灯光微弱照下来,光圈在他肩上跳跃。

他这句话,令她感到,好像无论她怎么样,他都无条件站在她的背后。

沈蔷顿了顿,道:“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心情不好。”

她不是想宋泊礼问,而是她在给自己找补。

宋泊礼轻笑,顺着她,道:“你刚回来就心情不好,除了和阿姨因为生意上的事情起冲突,还能是什么。你只管做出成绩给她看,其余的不要去争执。”

他是真的这样以为。

沈蔷也由着他,并没有去解释,默认他的想法是对的。

沈蔷吃完,宋泊礼站起身,送她进了小区。

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宋泊礼喊住了沈蔷。

沈蔷回眸,只听见宋泊礼低声道:“不管我做什么事情,我都是想为你好。”

“你不要生我的气。”

沈蔷想问问他,是什么意思,他却示意她快些上去。不给她询问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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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芳洁从关上房门开始,直到第二天一大早,庄芳洁才起来熬了白粥和鸡蛋,两个人吃完之后,庄芳洁又去楼下的超市,买了大包小包父亲生前喜欢吃的小食。

出租车上,沈蔷看着庄芳洁买东西的背影,心里有些感慨。不一会儿,庄芳洁走了回来,两个人才往乡里公墓去。

庄芳洁住的是县城,但父亲是葬在了老家,从这里出发路程要三个小时。去到刚好九点多。乡里不像城市那样,可以放鞭炮和烧纸钱。

九点,他们准时抵达公墓,倒也不像以前那样需要爬山或者走很长的山路,但也需要跨过很多层台阶,墓地间隔很大,父亲的就在台阶的左手边,被一处树荫遮挡住。

大多数人都是忌日才来祭拜,只有庄芳洁,对死者的仪式感都那么足。她大包小包的提着,跟在庄芳洁的身后,走到了父亲的墓地,墓碑上长了几株杂草。

沈蔷放下东西后,徒手将草给拔掉。

庄芳洁看着沈蔷这样,脸上终于漏出了笑容。

对于她而言,沈蔷这样的举动就是孝顺。

庄芳洁点了三根香烟递给沈蔷,自己手上也拿了三根,跪在地上后,庄芳洁的眼泪就开始掉下来,哭着道:“仲哥,我带女儿来看你了,我们的女儿现在出息了,自己开了店,你在天之灵要好好保佑我们的蔷蔷”

沈蔷其实不怎么愿意听庄芳洁说这些,她把手上的杂草丢到了草丛里。

手上刚空,下一秒,她手机就响起了。

她低头一看,是沈安的电话。

沈蔷心跳的很快,她犹豫片刻摁下接听键。

沈安那边有鸟儿空灵的叫声,听上去他在一个偏僻的地方,他轻笑道:“沈小姐,虽然合作不了,但能不能请你出来,我们见一面,我有件事情,想当面告诉你。”

沈蔷看了眼庄芳洁,垂眸,淡声道:“不用了,我们之间没什么事情好谈,我现在出发去祭拜我的父亲,不方便接电话,再见。”

沈安沉默不语。

沈蔷却并未挂电话,而是加了句:“沈先生,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就在她挂断电话的那一刻,她听见宋泊礼的声音在沈安那边响起,他道:“沈安——”

沈蔷一顿,浑身血液仿佛凝固。

她倏地回头往山脚下看去。

一片绿树遮挡,看不见半点人烟。

庄芳洁投入到和父亲谈话。

她看了眼庄芳洁的背影,想到了什么,心跳加速张了张嘴,最终选择默默离开。

她往台阶下走去,路上她的脑袋是空的乱的,有些东西,已经初现端倪,只是她不想继续深究而已,但没想到真相却追着她来。

只是在差不多走到最后山脚时。

她忽然在另一条台阶处,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她侧眸看去,只见昨晚面对她时还温润如玉的宋泊礼,此刻正死死的抓住沈安的衣领。

额头和手背上的青筋迸发,他鲜少怒气如此外露,沈蔷站在原地,不躲不避,看着宋泊礼咬牙,尽力压低声音,道:“你有什么资格出现在这里。”

沈安握住了宋泊礼抓住他衣领的手,耻笑道:“那你又是以什么资格?”

“我劝你,趁早放开我,在港城我喊你一声宋董,但是这里是苏城,而且,”沈安哈哈一笑,笑的令人恶心,道:“我现在给你十个胆子你也不敢动我。”

宋泊礼闭眸,深吸口气。

他说中了,他是不敢冒然碰他。

宋泊礼松开了沈安的衣领,第一次如此卑微的替他理了理微皱褶的领口,继而,他沉声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沈安轻笑,很是嚣张:“你说呢?”

宋泊礼闻言,声音低了一个度,语气卑微,道:“除了她。我给你钱,给你港城的资源,但你不要去打扰沈蔷,她不能接受这些打击。”

“沈伯,算我求你,好吗?”

除了沈蔷,宋泊礼何时如此卑微过?

但这次也是因为沈蔷。

只要是关于沈蔷的,宋泊礼就无法做到冷静平衡。

“宋泊礼,你也有求我的一天,可惜了,我不缺钱,”沈安拍了拍宋泊礼的脸,很嚣张的道:“你一直忍我,不敢动我,不就是因为怕沈蔷知道真相。”

“怕她知道我是他的爸爸。”

“她要是真的认了我这个爸爸,你和她在一起得经过我同意,而且她要是知道你不尊重我,你觉得她还会愿意和你在一起吗?”沈安感慨,笑道:“她要是不认,庄芳洁会同意吗?我的出现只会是惊喜。”

“那你猜猜,这个结果,对她而言,是不是生不如此?”

作者有话说:

前三十红包。

沈安真的过分死。但是大家都低估了蔷蔷的坚强度。

不要说宋董不直接搞沈安,人家是蔷蔷爸爸,他就算再讨厌,他也得认,也得忍,因为他不知道沈蔷会对沈安怎么样。他怕她后来会怪他。他也很难做。在他角度他很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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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浔风》文名暂定文案会精修

孟浔大一那年偶入金沙,远远望去,男人坐在真皮黑沙发,矜贵的双腿交叠,薄唇咬着一块牌,狭长双眸望着对面的人,手捏住牌的一角从唇边拿下,桌面翻出三张K,他云淡风轻,不留情面道:“我不是想证明什么,但你打的真的很烂。”

桀骜轻狂,目中无人,这是孟浔对他第一印象。

好友介绍说:“他在香山澳好有排面的,人人都叫他兰爷。”

某天雨夜,大雨倾盆,兰濯风撑着一把黑伞,微微向她倾斜,温柔却多情,无甚所谓道:“跟不跟我走?”

后来孟浔跟在他身边四年,她随叫随到。

明明知道他爱玩,不羁潇洒、在澳门叱咤风云,对任何人任何事不上心,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孟浔还是控制不住爱上他。

收拾行李离开澳门的那晚,兰濯风站在雨中,撑着一把黑伞,居高临下问:“真定假?”

孟浔咬着生涩的粤语,道:“真。”

“跟你,我早就腻了。”

兰濯风毫不犹豫转身上了那辆加长版的劳斯莱斯。

再见兰濯风时,她已经成了珠海的加工厂老板。

而他身边的女伴早已换了一个又一个,日子依旧过得风生水起,意气风发,依旧是人人敬仰畏惧的兰爷。

直到某天,素来叱咤风云对爱情不屑一顾的兰爷,将小老板孟浔堵到船角,强撑着仅有的尊严,咬牙问:“四年,你到底爱没爱过我。”

“四年,我骗你的。”

她轻轻一笑:“赌场出疯子,情场出傻子,兰爷是疯了还是傻了?”

“说你爱我,”兰濯风红了眼,语气卑微,闭眼求她:“说你爱过我。”

再后来,香山澳的一处山顶,兰濯风斥巨资打造了一个只属于孟浔的王国,取名为

——香山浔风。

有人问兰濯风这么做值不值得。

他当时轻轻一笑,看着远处朝他走来的孟浔,眉眼带笑,语调低沉道:“孟浔说过,她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永垂不朽。我想陪着她也告诉她,我对她的爱,就是永垂不朽。我想给她一个,我理想中的王国,而她是我永远的Queen。”

第60章第六十章

◎“你能不能,帮帮我。”◎

宋泊礼和沈安的话字字句句都传入了沈蔷的耳朵里。

他们就像是两个极端,一个对她赶尽杀绝,一个为她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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