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成单独一个人离开了车站,此时也是正午十分。这边也跟昌城差不多,起码在罗成眼里是如此,落后与老旧。
看着来往的行人,街道,住宅。罗成第一时间是想用手机拍下来,然后打印出来贴到他大食堂里。不过马上就想到了在这时代能用的东西,照相机。
在这个城市,没人知道罗成的根底,而在未来时代,他查询手表的时候,就有类似的相关介绍。五十年代的仿真品牌相机,什么牌子的都有,不过就看你是要外形像还是结构都像了。
只是外形像,网上的价格很便宜,因为内部其实都不用胶卷的,直接是存储卡。甚至外表很多结构都是装饰作用的,并没有真正的功能。
但也有做工很精细的仿造相机,其品质可以说已经不比罗成这年代的照相机差了。他是打算买一个仿造型真正的相机,这样的话就可以放心的拍照片了。最好是找到罗成现在在未来时代所在的地方,拍一些照片,然后说不定能让很多老人想起年轻时候的回忆。
就近找了一家招待所,看了一下介绍信,领了钥匙就可以进去住了。招待所也是服务性质的行业,你没有证件,这边哪怕没一个人住,也不给你住。反正招待所挣多挣少,跟这边的工作人员无关,一分钱不挣,也得发工资。
招待所好在有热水,也有热水瓶可以用。罗成弄了点热水,又吃了两个鸡蛋,就在房间里躺着了。这一觉是睡踏实了,几百公里,坐了几乎两个白天一个晚上了。这要是去再远点的地方,不坐卧铺,人是有点遭罪。
不过主要还是罗成正巧人不舒服,坐一个火车而已,对于未来时代的人来说,这可能真受罪。但对于他这年代的人来说,只要不晕车,在车上待个几天都不算什么。
江城,青年杂志社。
这个年代,男女长的好看的是真的少。什么肤白貌美,英俊潇洒,生活条件差的情况下,在未来时代看看那些一时兴起,徒步去XZ的人,前后反差就知道了。
为什么说千金小姐,大部分长的不差呢,最少长的好看的超过了平均数。主要还是生活条件好,不用干什么活。
郑可算是家庭条件好的,家务也做,但不怎么风吹日晒,也没干过什么重活。所以肤白貌美,这一个杂志社,哪怕现在是一个实习的身份,也是大受欢迎呀。
文人骚客嘛,杂志社的一些男人没有几个不骚的。而且这个年代的文人,或者说文青,都有一个特点,喜欢自由,要自由恋爱,拒绝包办婚姻。
因此,在这个时代,千万别招惹女文青,招惹到了。就会跟未来时代的脑残粉一样,都摆脱不掉,甚至会因为爱情做一些极端的事情来。在民国时期,为爱殉情的文青最多。
哪个少女不怀春,以前一直在学校里读书,偶尔写写文章投稿的郑可。没少被人追求,但她一直以学业为重,现在参加工作了,来到了杂志社,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一个对象了。脑海里想起罗成的模样。
没的办法,罗成现在的模样,有点棱角分明,算是长在了他这时代的男性审美点上了。有点刚毅又有点斯文的样子,而且一年多来,他比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白净了不少。、
长的好看,说话风趣,又有见识,并且也有工作的年轻小伙子。适龄女子不动心的是真的少,郑可在猜想着罗成会不会以后来找她,毕竟留了地址给他。
“郑可同志,你这刚来,也不用忙什么,慢慢了。这是我们杂志社的李晨,可是才子,咱们杂志社可是有职工宿舍的,让李晨带你去安排一个宿舍,先安顿好再来工作。”
“谢谢社长。”
郑可望着社长带来的一个男同事,文质彬彬的,穿着也时尚,竟然穿的是一件皮夹克。
跟李晨礼貌性的握了一下手,郑可就闻到对方身上一股烟味。其实杂志社的人看稿子,有时候也自己写稿子,男同志的基本都抽烟。
李晨的手指甲都是偏黄的,不过对方在介绍一下自己的作品的时候。郑可也的确是有点佩服对方的才气,比她写的文章语句的运用方面深多了。而且看社长的意思,这以后工作的话,就是让李晨来带带她了。
收拾了一下东西,郑可就要跟着李晨走了,而李晨十分热情的要帮她提行李,绅士风度也是很不错,郑可也十分礼貌的道谢了。
杂志社的员工宿舍不远,那种传统的建筑楼房,房间是那种内外屋的形式。没有厨房的,但可以自己买一个煤炉做点饭菜。
而这边的宿舍是有床有书桌书柜的,这可能是杂志社的一种福利吧。很多厂里要是有职工楼,基本上都是啥都不配的。
这边可能是没人住的原因,灰尘比较大,要擦洗一下才能入住。而现在还早,收拾一下不难,晚上是可以入住的。
李晨很热情的在帮郑可收拾,并且在还在聊郑可之前发表在他们杂志社的文章。收拾房间的话,郑可是真不需要李晨帮忙,并且暗示几次了,说她一个人可以慢慢来。但李晨有点脸皮厚,不走呀。
只不过谈到自己写的文章事情,郑可也的确感兴趣,想听听别人的见解。这一聊,就聊了不少时间。
“郑可,这天色不早了,你这第一天来我们杂志社报道,我请你去吃饭吧,咱们杂志社附近有一家烤鸭店,那边的鸭子味道很不错。我请你吃烤鸭吧。”
“不用,这太破费了,我今天晚上还约了我朋友,今天晚上一起吃饭的。这都这样晚了,我得赶紧去了。”
“郑可,伱在江城这边也有朋友?”
“嗯,是我同学,她跟一样,一起来的这边,她在报社实习。”
“报社呀,那可没咱们杂志社好。既然这样,那就不打扰了,对了,明天早上我过来接你吧,带你去尝尝咱们江城的特色早餐。”
“不用了,我今天晚上不打算住这边,要添置点东西再过来这边住。”
太热情了,郑可突然有种感觉像是在学校的时候,那些男同学想跟她交往的感觉一样。这李晨的确是很优秀,身高才学都不错,但都在杂志社工作好几年了,一看年龄就不小,虽然没问,也没兴趣问,但从工作时间和长相大概能推断的出来,最少是二十六朝上了。
杂志社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想去离火车站近的那家招待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