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长,鹤眉前辈已经在下个驿城等着了,咱们快些走吧。”
美妇人轻哄着熟睡的女儿,目光落在兄长怀中的女婴身上,匆匆一瞥,就被丫鬟挡住视线。
“夫人,清晨霜重,别凉着姐儿。”
车帘被放下,美妇人只记得那女娃,粉嫩玉琢,圆润可爱,模样长得不像是庄户人家的孩子,倒更像是精心呵护养成的娇小姐。
祥云转头望过去时,只瞧见车帘被风吹起,里面露出半张侧脸的美妇人,环佩叮当,满头珠翠,美得好似天上的仙女。
妇人怀中的婴儿包裹在锦衣中,养得白嫩粉润,正在温暖舒适的怀抱中熟睡。
同样是赶路,两相对比之下,简直是云泥之别。
谢远不忍妹妹久等,跟林家人道别后,最后看了眼祥云,上了马车。
很快,谢家的马车一辆接一辆离开,直到目送他们消失在巷子口,林家人才整理行装准备上路,他们得在傍晚前找到住宿的地方。
“林医婆请留步。”
一个小厮模样的少年冲众人招招手,林家人顺着声音望去,一头大黄牛正牵在小厮手上,垂首“哞哞”叫了两声。
“我家主子走前吩咐我,将这头牛赠给你们。”
郑氏一眼认出是她每日挤奶的那头牛,激动地喊出声:“是那头刚下过仔的奶牛,娘,咱不用担心阿宝没有粮了。”
林家众人都很激动,抱着祥云又亲又夸。
“还是阿宝面子大,谢老爷这是怕阿宝饿肚子呢!”
“这牛不仅能挤奶,以后还能耕地种田,扛货搬运,用处又好又多!”
“要不怎么说阿宝是福星呢,咱们都是沾了阿宝的光了。”
林老太看孙女被叔伯们轮番抱着,生怕阿宝小身板吃不消。
“好了,好了,把阿宝给我,要是摔着我宝贝孙女,有你们好看的,老大老三,把牛栓到车前头拖车,你们帮自家媳妇分担点活。”
赵若霞一听,抢先将肩上的包裹取下来,递到两人手上。
“大哥三弟,先帮我分担点,我肩上的伤口还没好,受不了累!”
说着就把包裹往林老大怀里塞,结果林老大动作比她还快,一闪身藏到张氏身后。
“我媳妇身子骨弱,也受不了累,二弟妹对不住了,帮不了你。”
赵若霞看着张氏恨不得有她小腿粗的胳膊,浑身上下跟病弱扯不上半点关系,明显是林老大的推脱之词,只能黑着脸望向林老三。
林老三一把将林天福架在肩膀上,左右手各拎两个沉甸甸的包裹,摆明一副不愿意帮忙的样子。
最后还是林老二出手,将赵若霞那份扛在肩膀上,连个眼神都不愿意留给她,走到队伍最前头。
“骑大马咯,骑大马咯。”
林天福不知道大人间的小心思,高兴地在林老三肩膀上欢呼,好久没骑三叔的肩膀了,他还以为有了妹妹,三叔就不疼天福了。
张氏见儿子乐得找不着北,也忍不住笑出声,若不是半道上三弟夫妻俩捡到阿宝当女儿,天福本来是要过继给老三一家的。
当娘的谁会愿意自己儿子叫别人爹娘,张氏虽同情老三一家多年无儿无女,也知道老三夫妻俩一直把天福当作亲生的疼爱,可当一家人坐在一起,商量过继一事时,她心里跟针扎了一样,疼得厉害。
好在如今老三有了阿宝,天福可以永远留在她身边,再也不用担心母子分离了。
祥云窝在林老太怀里,扭动着身子,看向林天福的眼神里满是羡慕,林老太捕捉到孙女的心思。
“等你长大了,也可以像哥哥一样举高高,骑大马,到时候,你就算想骑在几个混小子头上,奶奶也满足你!”
祥云咯咯笑起来,仿佛对奶奶的建议十分赞同,小手挥舞地万分带劲儿,甚至挣脱襁褓,弄散了早上郑氏替她裹上的小袄。
活动间,一个用丝绢包裹的物件从小袄里露出,林老太眉心一顿,掏出打开一瞧,两个黄灿灿的金镯子在晨辉下闪着金光,正是之前林老太退回去的那对镯子。
“妈呀,金镯子!娘,这、这金镯子哪里来的?”
赵若霞的声音震耳欲聋,林老太脸色冷得吓人,一个眼刀扫过去。
“闭嘴,叫那么大声做什么?”
心里一万个后悔刚才没注意点,被老二家的看个正着。
“这是先前谢老爷送给阿宝的满月礼,我不好意思要人家这么贵重的首饰,前些日子已经退了回去,应该是刚才他抱着阿宝的时候,又塞进襁褓里的。”
赵若霞盯着镯子眼睛放光:“送回去做什么,大户人家不差这点金子,可对咱家来说,简直是救命的钱。”
说着蹭到林老太身边,手伸过去想摸一摸金镯子:“娘,阿宝年纪小压不出这样的好东西,我长这么大只见过鎏金的镯子,不如我帮她试试……”
林老太一巴掌扇在她手背上,用了力气,上头立刻红了一大片。
“你想试?好啊,先把骨头敲碎了,不然你的爪子怎么带得进这么细的圈口?”
林老太说着抓起祥云的小胳膊,将金镯子推进去。
“我孙女福气好又乖巧,别说是金镯子,就是夜明珠、琉璃盏也压得住!”
赵若霞捂着手背还想再说什么,但被林老二冷冷瞪了一眼,怂得赶紧闭上嘴。
林老太目光扫了她一下,仿佛知道她要说什么。
“你们也别跟我提什么,没分家银钱要归拢到一处使的屁话,你们谁要有本事,就是搬回来金山银山,我也绝不会让其他房惦记一个子儿!
今天我把话撂这儿,这对金镯子以后就是阿宝的,谁敢再打它的主意,我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众人纷纷点头,应声附和。
张氏:“知道了娘,这镯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打造的,精美得很,以后还可以给阿宝当压箱底的嫁妆。”
林老二:“放心吧娘,有我看着,不会让任何人打镯子主意的。”
林四郎:“咱家阿宝成小富婆咯,阿宝,高不高兴啊!”
此刻的新晋富婆祥云女士,已经乐得找不着北了,抬起手腕上沉甸甸的镯子,嘴边的哈喇子也顾不上擦,美滋滋地晃着手上的金手镯。
清晨的风一吹,手镯上悬着的两个小铃铛,叮叮当当作响。
镯子内里虽然有被磕碰过得痕迹,可她半点都不介意,有什么关系呢,以后融了都一个样,金子放到哪个年代,都是硬通货。
祥云从前就特别喜欢买金子,在别的小姑娘还在买衣服、包包、化妆品的时候,她每到手一笔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冲进金店里选金子。
从几克的手链,到十几克的金猪、再到后来上百克的金条……满满当当存了一抽屉,可惜了,没等她看到金价上六百,就穿越成一个小婴儿。
没关系,从头再来罢了。
可以先定一个小目标:存它个十斤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