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小说 > 都市豪门 > 神医:要你换肾,你给人换个猪腰子? > 第41章 舔狗之王加绿帽之王!

第41章 舔狗之王加绿帽之王!(1 / 1)

看到那张金光闪闪的黑金卡。

原本一副小人嘴脸的店长,立马眼冒金光,屁颠屁颠地凑了过来。

我勒个去。

这个屌……哦不,土豪。

原来不是穷鬼,而是扮猪吃老虎的大佬啊!

“先生,误会……”

店长赔着笑脸,话才刚出口。

陆丰就指着她的鼻子喊道:“你给我闪一边去,我要买也是跟她们买。”

手臂一移,指向了那两个女销售员。

两人见状,顿时受宠若惊。

她们刚才还担惊受怕,唯恐等下店长会收拾她们。

可是。

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惊喜与惊吓,居然转变得如此猝不及防。

“你们两个还愣着干嘛,赶紧给贵客服务啊!”

店长挤眉弄眼地对着两个还在懵逼当中的女销售员,狠狠提醒一下。

两人如梦初醒,立马上前招待。

“先生,挂在墙上的衣服一共有100多件,可是真正适合您的,只有很少一部分。”

“所以,你还是单独挑几件合适的吧!”

高个子低声说道,作为一个合格的销售,就应该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

听到这话。

陆丰将卡递给了她,轻飘飘的说了一句话:“行,那你看着办吧。”

要是全买了。

其实,他也挺肉疼,毕竟是一两百万,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为了装个逼。

属实不太值得!

“好的,您稍等!”

高个子恭恭敬敬地接过了黑金卡。

接着,两个销售员,一人去拿pos机,另一人依据陆丰体型,开始选择合适的衣服了

陆丰站在那儿,双手插兜,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此时的他与刚才的他,明明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在这些店员眼里,却宛如天神下凡,贵不可言!

有人搬了凳子。

有人将上好的茶水,亲自递了过来。

店长也一改刚才的势利眼。

点头哈腰,卑躬屈膝。

高晓月与聂思雨,两个女人当场就看呆了。

面面相觑。

彼此都从各自的眼神当中,看到了那一抹难以掩饰的震惊与困惑。

什么情况?!

一向穷得叮当响的陆丰,怎么一下子这么有钱了?

“假的,一定是假的,那张卡里肯定没钱,陆丰是真的疯掉了,居然还敢拿假卡骗人。”

聂思雨大声喊道。

然而。

店长却不再理会这两人。

可以怀疑她看人的眼光不行。

但是。

绝对不能怀疑她看卡的眼光。

范思哲专卖店,每天进进出出多少达官贵人?黑金卡这东西可不多见,压根就不可能造假!

选好了衣服。

就刷卡结账。

高个子拿着清单,对陆丰说道。

“先生,你在本店购买了五件商品,一共消费了二十五万,卡中所剩余额一千四百七十五万。”

陆丰挥了挥手,不耐烦地说道:“结完账就行了,没必要跟我说得那么仔细。”

“哦哦哦,好的。”

“对了,优惠了没有?”

“您单次消费金额巨大,为您优惠了一万。”对方眉开眼笑的说道。

陆丰却面无表情地说道:“把优惠去掉,给你们俩当做提成!”

“啊?!”

在场众人直接懵逼了。

陆丰眉头一皱,沉声说道:“难道我说得不够清楚,还需要再重复一遍?!”

“没,没有,我立马去做。”高个子与另一个女销售员顿时欣喜若狂,口齿都吓得有些不利索了。

此时此刻。

高晓月与聂思雨彻底傻眼了。

她们不愿相信。

眼前的一幕,却让她们不得不信。

陆丰……真的变有钱了!

而且,还是巨有钱的那种,不然,怎么可能一口气直接买了二十五万的衣服?

更夸张的是,余额竟然还有一千多万!

“先生,您贵姓?”

“陆丰。”

“陆先生,这些衣服你是自己带走,还是我们派人给你送过去。”

“我给你个地址,你们送来吧。”

“好的好的,荣幸至极!”

陆丰摸了一下眼睛,很不爽地说道:“有两个绿茶婊污染了这里的空气,搞得我眼睛都不舒服了,能不能让她们滚?”

“没问题!”

说这话的是那个店长。

话音一落。

她就立马走到了高晓月与聂思雨面前,神态以及语气与刚才驱赶陆丰时一模一样。

“两位小姐,不好意思。”

“本店不欢迎你们,请出去!”

两人见状,明明怒不可遏,却又无可奈何。

聂思雨确实是会员,可她只在范思哲买过一件东西,还只是一条万把块钱的皮带。

这消费金额与陆丰相比,不知道差了多远。

于是乎。

在店长“礼貌”的提醒下,只能气急败坏地离开了。

十几分钟。

陆丰买完衣服,就走出了范思哲的门店。

谁知。

高晓月却突然杀了出来。

不过,态度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改之前的厌恶与嫌弃。

“阿丰,我错了!”

“我跟徐杰在一起其实是身不由己。”

“我心里,一直有你的。”

高晓月摆出一副楚楚可怜,柔中带伤的模样。

她还想去搂陆丰。

却被陆丰一个闪身避开。

“奶奶个腿。”

“你别碰我,小心老子给你一个大电炮!”

高晓月面露哀伤,眼泪说流就流:“阿丰别这样,你这么做,会让我心疼的。”

登时。

聂思雨也跑过来说话了,并且信誓旦旦地说道:“陆丰同学,我可以作证,晓月是真的爱你,她与你分手,完全是被徐杰逼的!”

闻言。

陆丰冷笑不迭。

如果是放在以前。

那他还真就信了,不过,现在的他,早已非比往昔。

以前的他。

那真是任劳任怨,堪比老黄牛。

心思也单纯宛如小白兔!

高晓月说什么,他都信。

家里寄的生活费,兼职赚的零花钱,他一分没花,全都攒起来。

给高晓月买这买那。

曾经有一件事,记忆犹新。

高晓月看中了新款的苹果手机,需要一万多块。

当时。

她刚过完生日,陆丰已经给她买了一条价值八千的金项链。

兜里彻底空了。

每天只能吃糠咽菜,而且还只能吃一顿。

如果不买,那高晓月就会生气,说陆丰不爱他,然后拉黑他的所有联系方式,故意冷落他。

没办法。

他只能去卖血,兼职七八个工作,费了好大的劲,才终于买下苹果手机送给了她。

即便如此。

陆丰却仍然没有被厚待。

他是舔狗之王加绿帽之王!

追了高晓月这么多年,手都没有牵过几回,就更别提上床了。

而高晓月,私底下不知道勾搭了多少男人!

甚至还出去卖过,他室友告诉他这个消息,陆丰当时还不相信,把室友给揍了一顿,断绝了来往。

之后。

高晓月哭哭啼啼地找到他,说自己怀孕了,是被人给强奸的。

其实是被富二代始乱终弃。

陆丰气炸了,还真就信了对方的鬼话!

不仅没有怪她。

还费尽心思地安慰她。

并且陪着她去医院打胎,被妇产科的医生骂,一个不负责的男人!

后来。

又在外面租了个房子。

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给她养好了身体。

……

与之类似的事情,多的都快数不过来了。

总而言之,罄竹难书。

陆丰掏心掏肺的付出,也并未换来高晓月的真心相对。

反而被一脚踹开。

从那一天起,他就彻底看清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

心里暗暗发誓。

以后再信她的鬼话。

那自己就是天底下。

最蠢!

最蠢!

最蠢的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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