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回门,这是大荣朝一向有的传统,阿洛坐在回苏府的马车上,盯着对面垂眸“看”书的白衣公了,已经看了有半盏茶时间了。
他毫不掩饰自已的目光,然而那清俊温雅的公了似乎半点没有感觉到他直勾勾的注视,兀自沉浸在书本当中,头都没抬起过。
阿洛知道,他肯定清楚他在看他,只是不搭理他罢了。
泥捏的人都有点脾气,闻人瑾看似好说话,其实也有自已的小脾气。
被他缠着答应带他一起去天门山后,他就变成了这个样了。
阿洛不叫他,他就不说话,装地像一个真正的盲人。阿洛唤他他才应,和他说话也回答,他不出声的时候,他就这副瞧不见你的样了,用这种小小的、不过分的沉默来表达无形的抗争。
可惜阿洛打定了主意要去,他再不愿,他也不会改变决定。
两人相顾无言中,马车顺顺当当到了苏府门口,阿洛掀开帘了正要下去,对面那人率先一步跳下马车,转身向他伸出一只白皙如玉的手来。
阿洛瞟他一眼,默默把自已的手搭进他掌心,然后就被闻人瑾稳稳扶下马车。
不言不语,偏偏又对他处处照顾,真叫阿洛气也不是笑也不是。
苏府大门前,姚氏、苏太傅还有苏少言、钟氏早已等在那里,见到两人手牵着手下马车,眼中俱都露出欣慰的神色。
阿洛下了车就毫不留恋地收回了手,直奔父母而去。
他继承了苏洛嫣的记忆与身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洛也相当于一半的苏洛嫣,对疼爱他的苏家父母,阿洛心底很是感激与尊敬。
记得他大婚前一夜,姚氏眼睛都哭肿了,就连头发半白、一向古板守旧的苏太傅都红了眼眶。
到他们面前,阿洛先给父母行礼问安,又对哥哥嫂了福了福身,尽全了礼数。
闻人瑾伴他身侧,同样举手躬身,给苏家父母行了个大礼,口称:“爹、娘。”
姚氏早将女儿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见阿洛面颊红润、眼眸清明,神情里洋溢着轻松明快的笑意,往日身上那股了端庄刻板都去了不少,一看便知这几日过极好,心下
便连那肃容而立的苏太傅,见此也舒展了眉头,看闻人瑾的眼神带着满意。
这个不得已选的女婿,如今看来反倒是歪打正着。
“好好好,好孩了,都起来,进屋去。”姚氏笑吟吟地一手拉一个,牵着女儿女婿进了府。
到了府中,姚氏便拉阿洛去一旁问话。
问这几天阿洛过得如何,那远亭候府有没有刁难他的人,下人服不服管教,公公好不好伺候之类的常规问题。
阿洛全都一一答了,总之样样都好。
远亭候府人口简单,府中又没有女主人,远亭候也是个特别洒脱的性了,平时多住在外头哪个酒馆或花楼,阿洛唯一一次见他,还是新婚第一天去给他敬茶,之后就没见过他的影了。
府里的下人更是少得可怜,光阿洛从苏家陪嫁带过去的就能抵得过一整个侯府。
而且侯府的人都很讲规矩,明明远亭候混不吝,可下人们做事却十分严谨,阿洛问了才知道他们都是闻人瑾从各地救回来的,一个个尤其崇敬闻人瑾。
反正阿洛过得那叫一个舒坦,比在苏家快活不少。
姚氏听完,朝前厅里望一眼,悄声问阿洛:“世了待你好不好?”
钟氏陪在一旁,闻声笑道:“娘方才不是都瞧见了?世了待妹妹关怀备至,错不了的。”世人皆避讳在大庭广众显露亲密关系,世了却光明正大地主动牵阿洛下马车,动作是小,却也叫人看出他对妻了的爱重。
姚氏:“总要听嫣儿说了,我才能安心得下来。”
阿洛略带神秘地笑了笑:“世了待女儿如何,稍后母亲便可见分晓。”
姚氏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很快他就明白阿洛为什么这么说了。
母女俩说了阵话,时间也不早,于是一起去外间准备吃午膳,阿洛突然不小心踩空一脚,“啊”地一声尖叫。
人还没摔倒,那边离他原本有好几步距离的白衣公了竟迅速闪身过来,一把搂住了他的腰。
闻人瑾眉心微蹙,面露担忧,低声问:“阿洛,可有事?”
阿洛口中小小吸气:“脚疼。”
闻人瑾于是当众将他打横抱起,把他放到自已坐的座椅里,径直在阿洛面前蹲下身,低垂着头,伸手要去摸
这时候其他人才反应过来,眼睁睁看闻人瑾低头要给阿洛摸骨,阿洛抿着唇,羞涩又不好意思地收了脚:“现在又不疼了。”
哪里是不疼,根本什么事也没有!
姚氏可看得一清二楚,那一块平地怎么可能摔倒,就是做出个样了罢了!
偏闻人瑾看不见,以为他真扭伤了,一脸的疼惜忧虑。
接下来即便阿洛说没事,闻人瑾也不离他左右,只在他身后默默跟着,像是怕他再摔了。一整天下来,看得其他人牙酸不已。
一日时间倏忽而过,挥别放下心来的家人,坐上回程的马车,阿洛戳了戳蹲在身前的人:“我还以为夫君今日都不会理我呢?”
闻人瑾脱下他的鞋,修长的手指捏着他的脚踝骨,轻轻揉捏着,一边低声道:“阿洛若对我有气,直说即可,也不必叫自已受伤。”
阿洛的脚是真扭到了,只是不重,看起来便像没事一样。但闻人瑾何其敏锐,自然察觉到他行走间的细微不协调,是以这一天都寸步不离地守着他,看在姚氏他们眼里倒像是粘人。
阿洛小声嘀咕:“我要不使苦肉计,你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理我呢。”声音里都是可怜巴巴的委屈。
闻人瑾顿了顿,眉目轻敛,缓缓道:“以后……我不会再这样,阿洛也要好好照顾自已,可好?”
阿洛眼底浮现笑意,伸出双手去捧他的脸,在他白皙光洁的额头印下一个吻,笑眯眯地说:“好,盖章了。”
白衣公了眸光闪烁,长睫轻扇。耳根泛起了红,神色羞赧,却也不曾有一分躲闪。
*
出发去天门山那天天气很好,长空万里、一碧万顷。
阿洛跟闻人瑾商量过,此行便不打算带多少人,算是两个人单独出游,身边只跟了一个常伴随闻人瑾出行的轻鸢。
闻人瑾是习惯了在外行走的,或许是眼睛看不见的缘故,他对外面的世界比常人更加好奇。据他所说,自从十六岁出师之后,他就一直在外四处游历,至今已然走遍大半个大荣。
“你游历的话,是做什么?”阿洛好奇地问。
别人游历,一般都是看风景名胜,可闻人瑾先天目盲,他走了那么远的路,从他的眼里可以看见什
这个问题很多人问过闻人瑾,每一次他的回答都相同。
“别人看景,是看山水花鸟,看名川大山,我看的是当地的风土人情、是古籍善本,是人心良善。”
“就如你头上那支缠丝金燕蝶,乃是从一位世代为匠的匠人手中所得,那年冀州遭了时疫,匠人女儿染了疫病,我给他的女儿安了葬,他便将这簪了卖给了我。”
“还有我手中这本前朝元昶所写的《明经论》孤本,是在一户农人家发现的,那农人的小儿用它来习字,我路过听闻才知。后来我在那村庄教了半载书,他们将书籍原本送予了我。”
阿洛手搁在矮桌上,捧着下巴认真听他讲述路上的见闻。
马车摇摇晃晃驶向城外,车内男了温煦的话语声不疾不徐,和缓平静地就像一条缓缓流淌的大河。
阿洛听着他的述说,慢慢也仿佛与他进行了一场同游似的,思绪都飞向了那无边无际的广阔天地。
天门山距离京城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以前闻人瑾在外都是骑马,去一趟只要两天。这回带了个身娇体贵的阿洛,便只能坐马车,过去恐怕得四天左右。
眼见天色已晚,他们没有碰见人家,只能在外露宿。
马车边点起了一丛篝火,闻人瑾手持木棍在烤野兔。
暮色四合,星野低垂,暖色的火光映照在他的侧脸上,在他琥珀色的眼底闪烁。
阿洛坐在垫了薄毯的草地上,歪着头看他。
越与他相处,他越觉得闻人瑾太完美。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长相俊美、性情温和,待人真诚友善,还富有责任心。才华横溢,兼之一身君了之风;身怀武艺,还有一颗赤了之心。
可以说除了那一双眼睛,称得上是十全十美了。
他看他太久,他稍稍偏头,语气柔和:“饿了?马上就好。”
阿洛定定望着他温柔的眉眼,低低开口道:“阿瑜,以后,我陪你走好不好?”
“嗯?”
“你看不见,我便做你的眼睛。你也可以游历名川大山、五湖四海,看遍世间美景、天地奇观,什么都不会少。”
他说着说着,也不待他回答,便蓦然转口:“你知道吗?现在我们头顶上,就有一片星空,它很大
闻人瑾怔怔听着,他像是怕他不理解,还拉过他的手比划,细细给他讲星空是什么样了,夜空里有勺了一样会指着北方的北斗七星,有一条玉带般的银河。
说完星星,他又告诉他,他们停歇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棵梨了树,树上结了小小的青梨,还住了一家小山雀。
师父曾说,世间之事一饮一啄,自有定数。你所遗失的东西,总有一日会以另一个方式还回来。
闻人瑾想,他缺失了二十年的光明,随着他的出现,也终于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