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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狂少恶魔 第十四节 莫名的欲望(1 / 1)

第十四节莫名的欲望

汪星这天是要带着这伙人去吃早餐的。

几天以前,和军哥一起混的人,一个名叫吴林的,绰号“大梁”。被南城派出所的民警抓捕了。军哥他们之所以叫吴林“大梁”,是指他在他们这伙人中,非常能干,相当于挑起了大梁。

“大梁”被抓,难保他不会供出军哥来。军哥感觉不安全,便带着汪若霞离开了青云。

柳军和汪若霞要去什么地方,将在哪里落脚,军哥没说,汪星也干脆不问。和军哥混了这么久,汪星感觉自己已经非常成熟了。有些事,不该自己知道的,自己就不去过问。该让他汪星知道的,军哥自然会告诉他。

军哥临走之前,告诉汪星:“你不用害怕,你也不用躲避。你虽然参加过好些次,但你一直没有亲自动手,就是在旁边看个稀奇,图个热闹。没你什么事。”

柳军走了以后,他手下几个得力助手,只有“疤脸”还在青云城里。别的人,诸如“黄毛”之类,随后也销声匿迹。另外那些无足轻重,但常跟着柳军混的那帮混混。一时群龙无首,又是吃喝玩乐惯了的,回到自己家里,也呆不住。便自然而然地聚了起来,围在汪星周围。

汪星俨然成了他们的老大。跟着这位“大哥”,跟着这位有钱的少爷,反正不愁吃喝。虽然这伙人叫汪星为“大哥”,或者叫汪星“星哥”,但这伙人中,好几个其实比汪星大。不过,俗话说得好,混社会,遇到所有的男人,不管年龄大小,你都尊称他一声“大哥”,这颇富成就感的称谓,绝对不会令人反感。遇到女人,只要不是老得太明显,不要让人觉得喊她“妹子”是一种刻意的讽刺,是在说反话,你都可以叫她“妹子”,让她宛若青春,似乎妙龄,好像还正处花朵灿烂的开放季节,据说,这样的称谓,也大多讨人喜欢。

别的不了解,至少,对汪星,大伙是了解的,也感觉得出来,叫他“大哥、星哥”,看他的表情,他是乐意的。似乎还挺享受。

柳军走后,这群人的生活稍稍起了一点变化。大家不再重复着以前那种醉酒、唱歌、吃夜宵,偶尔

再去抢抢人的日子。平常,大家都无所事事,到处闲逛,肚子饿时,就会自然而然地聚在柳军以前租住的房间里,反正,早、中、晚,一日三餐,都是汪星给包了。

吃早餐时,汪星也让人叫了一碗米线,给那个踩了他一脚的瘦小个男孩子吃。这个男孩子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流露出了有些意外、格外感动的神情。他那细小的眼睛,迅速地瞥了汪星一眼,感激之情,溢满眼眶。

汪星的心灵深处,有什么东西,又怦然动了一下。这个男孩子蹲在他脚面前,给他细细擦鞋时,在他内心深处,升腾而起的那种莫名的愉悦感觉,再次电流一般布满全身。

他甩手给了“疤脸”三百元钱:“今天你带着他们一起吃饭。我有事,就不和你们一块吃了。”

“疤脸”是那个异常结实,神色有些凶狠,和绿睫毛女孩在一起,脸上有块铜钱大小烧伤疤痕的年轻人。他把钱接了过去。连声道谢。其余众人,也七嘴八舌地说:“感谢星哥!”“多谢星哥!”

汪星掏钱时,瘦小个的年轻人,细小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好像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似的。眼光一直围绕着那钱转动。直到“疤脸”把钱接了过去,揣在了衣兜里,瘦小个年轻人,犹自呆看着“疤脸”的衣兜,好一会儿,才把眼睛转开。

汪星对这个瘦小个的兴趣,愈发浓厚了。

把众人打发走后,汪星冲瘦小个男孩抬了抬下巴:“你,跟我走!”这家伙跟在他后面,乖乖的,安安静静的,像只温顺的小猫,又像只依恋人的小狗。

汪星径直把瘦小个男孩带到自己家里,汪星注意到,这家伙畏畏缩缩的,小心翼翼地,但又忍不住左一眼、右一眼地偷偷瞥向路过的房间。

进了汪星的房间。汪星在宽大柔软的皮沙发上坐定,翘起二郎腿,下巴冲瘦小个一抬:“你叫什么名字?”

“王务行。三横一竖王,任务的务,行动的行。”

“你是干什么的?”

“我、我没有事做。”王务行本来想说,自己是捡破烂的。但看到汪星在的地方,如此富丽堂皇,自己实在说不出口,说自己

是捡破烂的。

“那你家是哪里的?”

“黄沟菁。”

“你到青y县来,是来亲戚家玩?”

“不是,我没有亲戚。”

“那你来干什么?”汪星身子前倾,有些好奇地盯着王务行。

“想来找点事做。”王务行不由自主地说。他说的不是实话,但是,又是实话。现在,他心里,真想找点什么事情来做做。有种直觉,眼前这位看来很有钱的、高高瘦瘦的帅气非凡的年轻人,说不定能帮他找份工作。

“你多大了?”

“马上就要到十六岁了。”

“你爸妈呢?”

“我爸死了。我妈,后来,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嫁人去了。”王务行瘦小的头,低垂着。

一股怜悯之情,铺天盖地漫涌而来,几乎把汪星淹没。他略微想了一想,对王务行说:“你就留在我家里吧,帮我家里做点事。”

王务行猛然抬起头来,一双小眼睛,喷出热烈的火焰:“真的?!”

汪星直直地盯着王务行:“我骗你干什么?我叫汪星,在我家里,我还是能做主的。”

汪星盯着王务行看了半天,若有所思,最后懒洋洋地说:“对了,我妈养得有一些药鸡,正要寻个人来喂养,收拾一下鸡圈,干脆就让你来干得了。每个月,就给你,嗯,给你五百块钱。”

“五百!”王务行几乎惊叫起来,声音都变了。他差点一下子跪在汪星面前。

王务行失态的样子,汪星尽收眼底。“嗯,每月给你五百元。但是有一点,除了收拾好鸡圈,负责喂养这些药鸡外,我叫你干什么,你就要干什么,你能不能做到?”

“能!我能做到!”王务行使劲点头,细小的眼睛,热烈地盯着汪星,再不像才见面时,那样躲躲闪闪的,一副惊慌畏惧的样子。

“你说的,是不是真话?你说话,到底算不算话?”汪星再次逼问。

“我说的,全是真话!我说话算话。你要不相信,我可以赌咒给你听。”王务行急切地表白着。在青云,有个习俗,如果担心谁说了假话,就让他赌咒,赌了咒,那话的可信度,就骤然得以提升。

多数人都相信,用恶毒的话赌了咒,就相当于发了最灵验的毒誓。不信守诺言,就会有可怕的厄运缠身。

“那好。现在,我要你像之前在街头给我擦鞋一样,用那块湿帕子,把我鞋底的灰尘,全部擦掉。”汪星挑衅地看着王务行,用手指了指房内卫生间洗脸盆旁边的一块帕子。

王务行顺着汪星手指的方向,迅速把那块帕子浸湿,揉了几下,再拧干,快步走到汪星面前来。他用询问的眼神,看着汪星。

汪星依然翘着二郎腿,仰靠在沙发上。只用手指了一指鞋子:“就这样擦!”

王务行迅速蹲下身子,半跪在汪星脚面前,用手臂轻巧地托住汪星翘起的那只脚,一只手稳稳地抓住汪星脚上的鞋子,用拧干的湿帕子,小心、认真地擦着鞋底的灰尘。

来回揉搓、清洗了几次帕子,一只鞋已经擦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

再次把帕子搓洗干净,拧干水滴后,王务行又半跪在汪星面前,用那细小的、闪烁着惊喜眼神的目光,征询地望着汪星。他那黑瘦、清秀的脸上,沁着细密的汗珠。

汪星一语不发,把擦干净的鞋踩在地上,换了另一只脚,仍高翘着二郎腿。

王务行如法炮制,轻车熟路地把另外这只脚上的鞋,也擦拭得干干净净。

在王务行忙活着擦鞋的时候,汪星一直盯着王务行看。这个和自己同龄的年轻人,他的命运可真够惨的。他的个头,也真小,不及自己胸口高。对着王务行怀着深切同情的同时,看到王务行在自己面前,如此俯首帖耳,如此卑躬屈膝,半蹲半跪在自己脚下,细心周到地伺候自己。那种莫名的愉悦,再次大火烈焰般升腾而起,让他的心快乐得颤栗起来。

一种奇怪的念头,猛然窜进心里。汪星差点叫出声来。他似乎一下子恍然大悟了。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跟着军哥他们去冒险,喜欢看他们去抢劫。其实,也跟让王务行给他擦鞋,是同样的一种莫名的愉悦,同样的一种莫名的欲望。

王务行半蹲半跪在他脚面前的时候,汪星觉得,自己特别男人,似乎拥有异常强大的能量,有着君临天下,能够

主宰他人死生祸福的伟岸神力。这种升腾而起,霎时电流一般遍布全身的愉悦舒爽,超过一切生理上的刺激和快慰。也就是在这一刹那,他豁然明白,自己参与军哥他们行动时,那种不图占有财物,却猛烈地燃烧着他激情的欲望,究竟是什么。其实,就是看那些受害者,在强大的劫掠者面前,那种无能为力的懦弱,那种任凭摆布的顺从。那种懦弱和顺从,能激发出汪星那主宰万物的虚幻荣耀和能量。而正是这虚幻的荣耀和能量,给了他这要命的舒爽快感。

吃午饭时,汪星把王务行介绍给爸爸汪万全和妈妈吴晓燕。同时,宣布了他的决定:给王务行月薪五百元,就让王务行帮助家里喂养药鸡。平常供自己使唤,为自己做点服务。

汪万全和吴晓燕,哪里会把五百元的月薪放在眼里。他们欣喜的是,儿子身上这份天生的大老板的派头和潜在气质。夫妇俩正打算盘问一下王务行的家世和身份,汪星把手一挥,阻止了爸妈:“王务行是我的好朋友,你们相信我就是了。不要问东问西的,王务行天生胆怯,最怕人盘问。”

王务行自此成了汪星现代版的贴身跟班。

两人独处的时候,汪星在王务行面前,也成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在中国大地上本已绝迹的、使唤着奴仆的富家少爷和公子哥。汪星模仿着电影和电视剧,兴致勃勃地扮演着这一角色,同时,不断纠正着王务行应该扮演的角色。

就这样,汪星享受着的,是那种富家少爷和公子哥的待遇。王务行,则是汪星的贴身小厮和奴仆。一小半是汪星的朋友,一大半是汪星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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