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时分,走廊里三三两两结伴。
陈杏仪十分自然地挽着赵燕的胳膊,两人一起手牵手往厕所走去。
女生相约下课一起上厕所,是两人关系好最明显的特征。
“燕燕,你又换新的笔袋啦?”陈杏仪想起刚刚在赵燕桌上看到的笔袋,状似随意地问道。
自从秦月这周把笔袋带回学校,赵燕立马就把之前赵母特意从外地带回来的那个笔盒给淘汰了,开开心心地用上了新的。她像以前显摆钢笔和手表一样,把它摆在桌子上最显眼的位置,一节课的工夫赵燕开开合合笔袋好多次。
果不其然,赵燕作为怀化县一中时尚与流行的风向标、女生跟风与“抄作业”的模板级选手,很快就有不少同学旁敲侧击地过来问了。
陈杏仪就是其中一个。
赵燕今天已经被问了好几次了,但她丝毫不觉得疲惫厌烦,此时一听陈杏仪问起笔袋,还是恨不得说上个天昏地暗。
赵燕对于别人艳羡的目光非常受用,现在整个人就像刚藏了一堆松子忍不住拿出来炫耀的小松鼠,脸上的兴奋得意藏都藏不住,“好看吧?”
陈杏仪想起刚刚在等赵燕时,在桌上不经意瞥到的——-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笔袋,第一眼看上去甚至看不出来怎么用的。或许是因为用的人是赵燕又或者是笔袋本身的缘故,上面明明没什么新鲜的图案,但整个看起来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好看、大方。现在再回头看自己的笔袋,多少就有些花里胡哨又幼稚了。
“燕燕,这回儿你又是在哪买的?”陈杏仪没兜圈子,直接问道。她的笔袋已经用了好久,也该换个新的了。
赵燕脸上的笑突然顿住了,一脸为难的样子。
赵燕一直记得当时答应了秦月不要告诉别人,因此陈杏仪之前来问的那些人,她一个都没告诉。嘴巴捂的严严实实的,谁都没说。
但是,陈杏仪也算是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了,两人从小一起买到大,别人直接不告诉,不告诉陈杏仪她就有点不太忍心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别人也喜欢,赵燕一直享受这种感觉,但偏偏这次别人喜欢了她也喜欢的东西,但她还不能说在哪买的。赵燕知道这种痛苦,求而不得、求而无门的痛苦,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赵燕纠结半天,想想秦月又看看好友,只好含含糊糊地说,“是我找人捎的。”
却怎么也不肯再往下说了。
陈杏仪心里有些无语,一个破笔袋值得神气什么,都认识这么多年了,连这点东西都还藏着掖着的,可真是太小气了。
脸上的笑容僵硬了片刻,陈杏仪又把话题引向了别的。
赵燕平时就心大,现在又这么为难,这回儿根本没看出来小闺蜜的异常,见陈杏仪说起别的,长舒一口气,心里暗暗庆幸逃过一劫,开开心心地接着陈杏仪的话头去聊别的了。
赵燕新鲜玩意儿多,但这还是第一次不肯跟大家透露在哪买的,这样一来把班上的女同学勾的更好奇了,却又没有办法。
直到某个路过的同学眼尖,突然有人发现秦月的桌上也有一个一模一样的。
赵燕家在县里,父母都是纺织厂的干部,找人去外地捎个东西不奇怪;但秦月一个农村过来的,她这笔袋怎么来的?
当天下午,有个女生就把秦月拦在了厕所门口,开始旁敲侧击地跟秦月打听。
女生先扯了两年的同班情谊,把秦月搞得一脸懵。
十分钟以后,女生觉得铺垫得差不多了,终于步入正题,“月月,你那笔袋在哪买的?”
秦月没想到竟然是问这个,微微一愣。
她没想到赵燕竟然真的没往外说————这个秦月倒是真有些意外了。虽然跟秦月预想的发展不太一样,但还是在心里给赵燕赵老板的人品点了个赞。
赵老板似乎比想象中的还要更好一点嘛,秦月翘起了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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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半片玉米地的玉米都快被薅光了,以后这可就闹腾不起来了呦。”
周围都是些十八九岁的青壮小伙儿,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一听这话儿立马开始起哄,笑得一脸暧-昧。
洪珍自从那晚以后看到玉米地就有些害怕,偏偏最近上工的地方就是当时那片,此时此刻听了这话儿当时的场景更是像噩梦一样在脑海里重演,脸色有些惨白,嘴唇一下子没了血色。
何玉婷见洪珍脸色不好,连忙出声制止,“大白天的干什么呢!没看见还有女同志吗!”
男知青们没想到一句荤话把洪珍吓成这样,干笑了几声,老老实实到一边去收玉米了。
“洪珍,他们就是开玩笑的。你别被他们吓着。”何玉婷握着洪珍的手,轻声安慰道。
洪珍用指甲使劲掐着另一只手的手心,强忍着让自己平静下来,勉强扯出了个笑,“我没事的。”
“洪珍,你最近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难了吗?”何玉婷还是有些不放心,关切着问道。
洪珍脸色依旧不好,声音微微颤抖着说,“没有啊。”
何玉婷微微皱起眉头,“感觉你最近这段时间,好像经常心不在焉的样子。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
“我能遇到什么事啊。”洪珍连忙挤出笑来,立马解释,“就是最近上工太累了,有些受不住。我有些想家了。”
何玉婷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只是见洪珍这样不愿多说便也不再多问。
何玉婷说的没错,自从上次秦月走后,洪珍就开始有些心绪不宁、焦躁不安,整个人如同惊弓之鸟一般。一听到玉米地这几个字就条件反射地出冷汗;不管白天晚上一个人在路上走的时候,就总觉得身后有人在跟着自己;偶尔看到几个知青围在一起说说笑笑,就觉得他们是知道了什么在背后讨论自己......
上周在国营饭店看到秦月,更是让她想起那晚发生的事情。她害怕那人找上来,害怕秦月记得自己,也害怕秦月说出去。
她胆战心惊、度日如年地过了半个月,周围好像还是很风平浪静的样子,洪珍开始稍稍放下心来。
自从那次被周余救了以后,洪珍就经常能看到周余————在下工的路上,在田间的地里,在树荫下的角落里,周余几乎无处不在。
洪珍跟何玉婷分开,刚一转身,又看到了不远处的周余。
炽热的阳光直直地照在他身上,眉眼锋利深邃,打了补丁的粗布褂子隐约可见里面坚实硬挺的胸膛,他身板宽厚颀长,举手投足之间时有种说不出的性感、迷人。在被救以前,她以前从来没注意到竟然有长得这么好看的庄稼汉。
不知是热的还是晒的,洪珍脸上有些发烫。她心里突然萌生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嫁给他也行。
洪珍被这念头吓了一跳,心砰砰跳的直快。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妥,她之前听别人提起过,周余实在是家里的情况太难也太乱了些,处境也着实尴尬了些。要是嫁过去,肯定是吃苦的,那婆婆也不好相处......
洪珍心下有些纠结,再抬起头的时候男人已经没了影儿。
周余长腿阔步,走路带风,绕了两圈终于在角落里看到了冯玉凤。
“舅妈。\"树下的微微蜷缩的身影恍若未闻,一动不动。
周余凑近了些,又唤了一声
冯玉凤做的投入认真,冷不丁地突然听见声音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头去看。
是周余。
冯玉凤紧绷僵硬的身子才慢慢缓和下来,周余这孩子嘴严实,怎么撬都撬不开,看见了也没事。
“给安安做的?”周余看清了冯玉凤手里的东西,脸上的神情不自觉地稍微柔和了一些。
周余问出口的那一片刻就立马觉出问题来了,这篓里已经有了一个,手上怎还有一个类似的?
冯玉凤也不瞒着,又拿起了针一边缝着一边说话,“帮秦月做的,”
周余的脸色立马冷了下来,这女人果然跟以前一样的麻烦、自私。如今正是秋收的季节,正是生产队里一年到头任务最多也是最累的时候。这种时候找别人帮忙可真不嫌给别人添麻烦,做一个还不够还得帮着做好几个。跟秦天还有秦父秦母明明是一家人,怎么差的这么大?
冯玉凤做的认真,没察觉到周余身上的变化,“你也知道,我以前就爱做些这个儿,你可别跟你舅舅说。”
冯玉凤有些不放心,还是叮嘱一下。她哪里不知道,秦月这钱本来可以慢慢自己赚,这是拐着弯地特意照顾她呢,万一给秦月添麻烦可就不好了。
周余一听这话脸上表情更是冷冽几分。
就爱做这个?那也不看是什么时候!
如今任务这么重,连大老爷们儿都累得狠了,靠着树睡了一大片。休息时间都不够,哪还有时间做这些玩意儿。也就舅妈这种老好人才这么纵着她的性子,现在这种情况还在帮着她说话。
周超群那个傻弟弟还想娶她,哪个冤大头娶她真是倒了血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