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村的那个矮冬瓜儿子娶媳妇,盖了好几间砖瓦房哩!”
盖房?徐春英手上的动作一顿,不动声色地悄悄竖起了耳朵。
农村妇女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是凑在一起说些闲话,从哪家生了孩子到谁家养的鸡病了,各种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几乎无所不说。
“真的啊?人家日子咋那么美哩。”
“可不是呢,前几日还请我去吃酒席了,最上面还放着好些白花花的肉呢!”
徐春英听得有些心猿意马,自从有了盖房子的念头,就一发不可收拾。
二十年以前她匆匆嫁过来的时候,周家就穷的叮当响,米缸经常见底,连饭都吃不饱哪管得上睡觉的地儿,这么几件破屋子也就这么凑合住了二十年。
二十年过去了,自从上次徐春英突然想到分开住之后,看这房子就觉得哪哪都不够,进个厨房就觉得柴火放不下了,吃饭也觉得坐在一起挤得慌,马上就要住不下去了。现在都住不下去了,那儿子结婚家里多个人以后还怎么住呢?以后要是有一个两个大胖孙子,这更没法住了啊。
晚上,徐春英躺在炕上越想越着急,连忙爬起来侧着身子推了推周建华,“当家的。”
周建华闷着头嗯哼一声。
“超群这么大也快娶媳妇儿了,咱先给他盖个房子准备着吧。”
周建华往里头挪了挪,连眼皮都没掀开,嘟囔了一句,“哪有钱干这事?”
徐春英心里一咯噔,她一直想着怎么让周建华开口让周老太同意,完全没考虑家里没钱盖房子......
周建华从小就懒得要命,又碰上一个宠儿子的妈,二十来岁就成了十里八乡的懒汉。徐春英嫁过来以前就经常听见村里的老人教训孩子,“你这就是懒驴子驾辕,不打不走了是吧?你这样趁早去跟九沟屯老周家的做个伴儿,懒成一个样,都讨不上媳妇儿”。
周建华模样周正,身高也行,要不是这浑身儿的懒劲儿和周老太泼辣刻薄的名声在村里太过响亮,也不至于娶不上媳妇儿。娶了徐春英以后,依旧是懒。过年就带着几斤肉去书记家里坐坐,让给安排个简直轻快的活儿干这么多年。就算是轻快的活儿,上工也是偷奸耍滑,得亏算工分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虽说钱一直在老太太那把着,但两个人凑合过了二十年,周建华什么脾性她也知道,他说没剩什么钱那就真没剩什么钱。
周超群还在上学,指望他毕业以后能给自己挣个饭吃就不错了。
像周老太这么精明刻薄了一辈子的人,肯定也舍不得把私房钱拿出来。
那周余呢?
周余从小五、六岁就跟着生产队去干些杂活儿,可是生产队都是些光出力、不挣钱的活儿。过年的时候粮食一分,哪还剩什么钱。周余越长越大,脾气也越来越琢磨不透,现在一个眼神扫过来连周老太都不敢继续说话,整天忙得一天到晚也见不着个人影,上次起夜的时候碰到周余的时候还以为家里进贼了,把她吓个半死。
徐春英脑袋乱糟糟的,这回儿突然想起上次起夜去厕所的时候无意之中听到的。当时脑袋晕乎乎地转不动,什么也想不清楚,现在静下心来再把回忆的听到的几个连在一起......
徐春英眼睛瞪得老大,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
难道......难道周余在搞这个......
他怎么敢?!
之前在pi斗会上,多少人被扔的一身臭大粪一身烂叶子。他一个进去,整个家不就跟着他进去了吗!
真是什么样的爹有什么样的种,跟他亲爹一样都是狼心狗肺的东西,没声没响地搞这种事情让全家挨风险,徐春英心里的火猛地上来,又把周余上下给问候一遍。
平静下来以后,又开始想:也不知他做了多久了。搞这个应该能赚不少钱吧?难怪周余虽然穿着破破烂烂,但也瞧见他喊饿哭穷。
她眼珠子骨碌一转,开始盘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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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比秦月预想中的还要好,秦月心里有些庆幸上周让冯婶儿多做了些。
那天她装作一副为难但又不想得罪人的样子,把跟赵燕说的话对那女生重复说一遍,也特意叮嘱了一下“不要说出去”。女生连连点头,一副恨不得发誓的架势,只是没过多久,班上的消息就传开了。
赵燕不知从哪也听到了消息,气呼呼地冲到位置上,对秦月说道,“我可没跟别人说!”
秦月自然知道,好声好气地安慰了几句,赵老板这才满意地走了。
像赵燕这样有钱、出手又大方的人少,不少学生一时也掏不出来一块钱,只能先交个定金。秦月挨个收了定金,攒到一起数了数,发现如今已经快回本了。加上之前剩的钱,如今也算是小富婆了,秦月决定去供销社买些东西感谢家里人。
憨厚正直的大哥,嘴硬心软的秦母,宠女如命的秦父,还有......上次救了自己的小可怜。
事情过去了这么久,除去秦母请人来吃了顿饭,她还没当面感谢一下周大哥呐。
秦月在百货商店挑挑选选,耽误了不少时间,坐上回去的车时已经快中午了。这年代的人淳朴热情、开朗乐观,凑起两三个人就能说上半天。秦月坐上车的时候,车里已经聊得火热一片。
秦月寻了个空位坐下,开始津津有味地听着。许是这年头人们还挣扎在温饱线上,娱乐活动少的可怜,讲来讲去无非不过谁家又吵架了、谁家又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听了半路实在是有些无聊,秦月开始闭目养神。
“......柳队长,那县里技术员啥时候能过来?”说话的男人一身青布的短衫露着胸膛,浑身晒得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干农活的。
“估摸着也就明后天了。”男人抬手擦了擦汗,青筋暴露的手上长满了茧子。
“这么快!”
“是啊,这多亏了小宋写的稿子。要赶上以前,哪能这么快。”柳国庆真心高兴,笑得脸上的褶子堆在了一起,
“可不是嘛?在城里念过书的知青就是跟咱这些没文化的大老粗不一样。”
秦月心里一动,小宋?知青?不会这么巧吧?
“要是能成就好了,老天爷爷保佑,今年开始下雨了,明年咱顿顿吃白米!”男人黝黑的脸在阳光下笑得十分生动,一脸希冀。
秦月轻咳一声,一副好问学生的模样问道,“叔,咱村真有这么厉害的知青不成?学校刚布置了几道题,我想去问问。”
两人闻声转过头来,两人见秦月一副学生模样打扮,人又水灵秀气,便扯开了由头把这事儿从头到尾细细说了一遍。
原来是宋遇文上周找到柳国庆反映玉米地有种植问题。柳国庆本来忙的火急火燎的,哪有心思听这个。他吃的盐比宋遇文这种半大小伙子吃的饭都多,这么多年的地都种过来了,这玉米种的有没有问题还用你这没干过多少活儿的人来教?只是宋遇文一副言之凿凿的样子又不肯松口,柳国庆只好跟着宋遇文去村里的几片玉米地里转了一遍。这一转,还真瞧出些问题来。
宋遇文又拿出事先写好的稿子,让柳国庆去县里公社反映反映。柳国庆昨天去了公社,念了宋遇文准备的稿子,当即引起了公社社长的注意。
这稿子写得着实不一般,先是赞扬了公社一通,又引出了九沟屯目前存在的问题,最后又给领导扣了顶高帽子。公社社长是省城里调过来的,好久没听过这么顺心的发言了,当即做出表示,安排农业技术员择日过去看看情况、解决一下问题。
柳国庆这话一说,原本记忆里有些模糊的原著情节就像蒙了一层面纱,如今面纱被勾住掀开了一角,剩下的部分秦月轻轻松松地就想了起来。
原著小说里,宋遇文正是因为发现玉米地种植密度有问题,上报给生产队队长柳国庆,而后引来了县里的技术员,顺便把九沟屯当做了新培育出来的杂交种子的试验田。明年九沟屯试验田的亩产提高了接近一倍!宋遇文也因此拿到了九沟屯唯一一个工农兵大学生名额,继续开拓新地图,走上人生巅峰。
秦月之前想到自己的结局甚至想过要不要干脆搞掉男主的名额,仔细思考之后觉得不妥。这名额是靠男主自己凭本事挣来的,男主在感情方面确实是个处处留情、处处不走心的渣男,但在其他方面却无可摘指,但提高亩产这一项对这九沟屯的贡献就够大了。
可、可要是这贡献最先是别人提出来的呢?
秦月想起上周去给秦天送饭的时候,从宋遇文反应来看,最先发现这地有问题的明明是何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