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带到局子里之后,因为证据确凿,没有盘问多久,原宜的心理防线很快被攻破,承认了自己进入陆维家中盗窃的事实,并且一五一十交待了作案经过。
但那块表已经被他卖出去,警方仅仅追回来了他藏在家里的两个黄金摆件。
得知那块表价值一千多万的时候,原宜吓到两条腿都软了,他盗窃的数额特别巨大,如果能把东西都还回去,还能争取个宽大处理、量刑轻一些,但他又不认识那个买表的青年,到哪里去找那块表?
通过原宜的交代,警方去调监控,却发现那个时间段的监控摄像头不是失灵,就是被完美避开了可视角度,显然这青年是有备而来,根本无从下手调查。
现在原宜后悔不迭,他自以为精明,没想到却反而被人下了套。想必那个青年识货,盯上他戴的表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所以才能做出这么周密的计划安排。
然而无论原宜再怎么喊冤,说自己不知道那块表那么值钱,只出手倒卖了3000块,盗窃罪却已既成事实,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无情的判决。
……
陆维坐在书房里,拆开快递纸盒,拿起手中高档而具有设计感的皮质表盒掂了掂,然后将它放进保险柜里锁好。
葛英从国外寄给他的这个礼物虽然贵重,但陆维在每一个世界都是顶尖人物,见过使过的好东西不知道有多少,眼界甚高,而且作为这个世界的旅者过客,钱财对他来说都是身外之物,还真的没有很在意过。
所以陆维的保险柜里锁的基本上都是文件,这个表拿到手里了以后,也就是随随便便的摆在桌子上,才误打误撞给了原宜盗窃作死的机会。
当然,买表的青年也是陆维一手安排,所以现在这块表才能够物归原主。
盗窃罪一般如果犯案者能主动退回全部赃款,判的都不会很重。陆维可不想原宜这种人渣在牢里关个几年就被放出来,再在他面前恶心的晃来晃去。
眼看着时间差不多,陆维站起身,朝客厅的方向走去。
这个时候原初正在厨房里洗碗收拾,陆维坐在客厅柔软的沙发上,用遥控器打开几乎有大半个人高、占据了小半面墙的高清液晶电视。
以前的原身虽然在娱乐圈,手下带的艺人也经常会拍电视剧,但他工作十分忙碌,一年就没几天在家,基本上都从电脑网络上摄取信息,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这点倒是和陆维本人相似。
而齐箐虽然有一般主妇看剧追剧的习惯,却是个吃过苦受过穷的,就算在普通人眼里看来家中很富裕了,生活上也舍不得大手大脚,不会消费几十万就为自己买个电视看剧,这个电视是陆修磨着齐箐买回来,给他打游戏用的。
最近这几个月,使用这个电视机频率最高的人是原初,陆维不在家的时候,原初做完了份内事,有时候觉得累了,就会用电视机看看电影什么的。
原初刚刚洗碗收拾完,就听到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因为知道陆维的习惯,难免觉得有几分诧异,于是解开围裙擦干净了手,走出厨房来到客厅。
基于对自己身体每一寸结构的完全控制,陆维就算是经过了一整天的高强度工作,略带慵懒的坐在那里,也完全没有他这个年龄段男人常见的老态和疲惫感,而是躯体修长舒展,筋骨间又暗藏着力道,优雅精悍的如同一头猎豹。
原初看着这样的陆维,想到自己之前做的那个梦,难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耳根一热,胭脂般的红色慢慢攀上耳尖。
陆维抬头看见原初,伸手拍了拍自己旁边的沙发:“过来坐,一起看电视。”
原初也没有多想什么,走到陆维的身旁坐下,心里带着丝隐约的忐忑和欢喜,和陆维一起看正在播放的本市新闻。
直到女播音员用字正腔圆的声音开始播报——
“我市最近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数额巨大的入室盗窃案……”
然后屏幕上出现了原宜的脸。
原宜耸着肩膀低着头,脑袋已经全部被剃光,穿着橙红色的囚服站在审讯台上。他一审被判了无期,后不服上诉,两个月下来却仍然保持原判,已经完全没有任何指望,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完全垮掉,一脸死灰。
看完这条新闻之后,陆维就关掉了电视。
原初霍然转过头,抖着声音朝陆维道:“我弟弟他……入室盗窃?”
“是啊,我过年离开的那几天,你弟弟来过吧。”陆维把遥控器扔在茶几上,与原初四目相对,神色冰冷,“他进了我的书房,拿走了几样东西,所以我报了警。”
“对、对不起,都是我的错。”原初的双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把裤子都抓出了褶皱,嗫嚅着,“我以后再也不会了……但是,无期是不是太重了一些?我去见见他,跟他说说,让他无论如何把东西还上,是不是能改判轻点?他本性不是那么坏的,家里还有老婆孩子……”
陆维脸上露出讽刺的笑容:“价值一千多万的东西,你让他怎么还?你替他还吗?”
“做了错事,就应该受到惩罚。否则的话,你当法律只是摆在那里看看而已?”
陆维忽然伸出手,撑在原初脑后的沙发靠背上,欺身靠近,与原初两人之间呼吸可闻:“还有,你违约了。”
原初睁大了眼睛看着陆维,感受到他身上传来的危险气息,整个人又被他圈在沙发里,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能再次重复:“对不起。”
虽说是原宜自己找上门来的,但原初知道,只要他再度和原宜联系,就算是违背当初签订的合约,更何况是把人带到了家里。
他当时烧的厉害,在当时心灵和身体的双重痛苦中,原宜对他表现出来关心照顾、所说的话就变得令人无法拒绝。
所以,一切都是他的错。
原初的全身都在发抖,从心灵深处产生了恐惧。
按照那纸合约,陆维出20万买断他的后半生,如果他达不到上面的要求,就必须赔偿50万违约金,并被扫地出门。
他不怕赔偿钱,他至少还有几十年命,也能吃苦干活,一年攒个2万块左右,后半生总能把钱慢慢还清;如果再不行,卖肾卖器官也是使得的,是他自己做错了事,给陆维带来麻烦,陆维显然并不缺这个钱,但只要陆维能接受他的歉意,他心甘情愿。
但是,他怕被陆维扫地出门,从此再不能相见。
他这一生中,就是在监狱服刑的那段时间,心里也从来没有像这样恐惧害怕过。
陆维看着原初,从嘴里吐出语调缓缓,却冷酷无情的话语:“我这个人呢,有个习惯,就算是养一条狗,也会把它养的皮毛光滑、打扮得体面好看。牵出去的时候让每个人见了,都得夸赞句,那条狗遇到了好主人。”
“我觉得,你到这里几个月了,现在还没有认清你的身份。”
“现在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支付那50万的违约金,并且离开这里;第二,接受一条狗不听话的惩罚。”
原初的脸色和唇色都变得惨白,他嗫嚅了几下唇瓣,却最终什么都没说出口。
陆维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他知道,如果他还有半分自尊自爱,就应该选择第一条,头也不回的离开这里,并以余生偿还欠款。那样的话,说不定陆维还能高看他几分。
但他说不出口,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所以到最后原初只是惨白着一张脸,缓缓的垂下眼帘。
“果然是在这里的日子过得太舒服了,舍不得离开,又害怕背上债务,所以哪怕当我的一条狗,也无所谓吧。”
陆维的话如刀锋,将原初的心伤得鲜血淋漓,他惨笑了一声后回答:“是的。”
原初只能承认陆维说的话,因为他不想离开的真正理由,比陆维所说的更加不堪。
就算事实真如陆维说的那样,他在这几个月来从陆维身上感受到的好,只是陆维“养狗”的习惯,他也根本就不能想象,自己离开陆维后会变成什么样。
他这大半辈子,亲情、爱情、友情……从来就没有真正得到过,但陆维却是他唯一想要紧紧抓住,怎么都不愿意放手的人。
陆维从沙发上站起来,面无表情、居高临下地看着原初的表情变化,心里有几分满意。
根据他的调查,原初这辈子最重视的人无非是他的弟弟原宜以及陆修,他虽然因为看不下去,出手改变了原初的命运轨迹,但现在他把原宜送进监狱,又这样当面讽刺羞辱原初,原初的内心一定非常痛苦。
更何况这大半年来,陆修也在作死的道路上狂奔不止,想必不久后,原初就能看见陆修的下场。
既然原初的系统,是以吸收宿主痛苦的负面情绪为能量,这样的话,原初这一世的任务就能完成的很好。
陆维伸出手,从旁边的沙发上拿起一个亮晶晶的项圈,俯身扣在原初的脖颈上,用修长手指勾了勾上面的小巧银铃铛。
清脆的铃铛声响了起来,不是很大,却非常清晰,像是风铃的声音,一连串的叮叮当当,还带着悠扬的尾音。
“狗项圈,很适合你,也能让你时时刻刻记住自己的身份。”陆维最近看了不少戏剧理论,说着变态的台词,居然觉得有点上瘾,“只要在这间屋子里,你就不能摘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葛英戴着狗狗耳朵发箍,摇尾巴趴在陆总跟前:听说陆叔喜欢养狗,你觉得我这样可不可爱,想不想带回家养呀~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jessica1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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