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8 章(1 / 1)

第二天清早,任宾的妈妈独自在厨房做早饭。

丈夫和做为半大小子的任宾,都是能吃的。所以做了满满一笼肉包,又煮了大锅稀饭,配上拌了辣椒的新鲜小菜,以及腌萝卜。

相对于城里人吃的肉包,她做的肉包没有那么宣软,但比较扎实有嚼劲,菜肉馅真材实料,更容易饱腹,另有一番乡土风味儿。

把肉包放入蒸笼,架在火上,任宾的妈妈就打算去叫两个儿子起床。

这个时候起来,等他们穿衣洗漱后,就差不多刚好能吃上新出笼的蒸包。

“阿妈。”

她身后传来小儿子娇嫩的童音。

任宾的妈妈听到了还挺高兴,没想到今天不用自己叫,儿子就能到点自己起床了。

回过头,看见任华穿着睡衣,站在厨房门口,看着自己。

母亲并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声音轻快:“小乖,快点去刷牙洗脸梳头换衣服,一会儿吃了早饭好去上学。”

话音刚落,她忽然感觉到有片轻软的物体落在自己的后颈上,然后传来一点轻微的刺痛。

母亲伸出右手,往自己的后颈拍了一巴掌,然后将手掌放在眼前,就看见掌心中沾了灰渍,有一只被拍死的肥大飞蛾。

这只飞蛾生得非常丑陋,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品种,翅膀上黑灰相间的花纹形成了一个栩栩如生、痛苦扭曲的人脸。

“这、这是什么?从来没有见过……”

精通蛊术的苗寨之中,就算是五岁幼童也能认得出附近区域生存着的所有毒虫品种类型,就如同学龄孩童背诵九九乘法表和拼音字母一样,是必修的基础课程。

这种知识的传递已经延续了一千余年,经过时间的考验,严密而没有错漏,所以当母亲看到这只飞蛾的时候,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然而她还没有来得及就此多想,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麻痹之意窜入了身体,思维也逐渐变得滞涩迟缓。

她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厨房地砖上。

在最后仅存的意识中,她看见小儿子任华朝自己走过来,然后一颗一颗解开了棉布睡衣的纽扣。

小肚皮之上,原本肚脐存在的地方,有了一个直径不到2cm的、深黑的洞。

一只接着一只丑陋的肥大飞蛾从洞里面爬了出来,朝着倒地的母亲扑过去。

……

群居的许多昆虫,比如常见的蜜蜂和蚂蚁,它们的巢穴中都有“王”的存在。

以蜂王举例,它就是蜂群中的大脑,指挥着蜂群日常有条不紊的活动运作,精密如同一架庞大的机器。

王的意志,贯穿了整个蜂群。

假如蜂群失王,当即就会大乱散团,继而不能再起王台的话,最终整个蜂群就会走向灭亡。

王昊现在已经失去了作为人类的身体,但他的意识仍然存在于崖底枯树内的五彩茧内,如同这些飞蛾的“王”,指挥着飞蛾们,去掠夺他人的身体。

王昊其实很早就在思考一个问题,蛊到底是什么?

由于王正平对他自幼的暴力棍棒教育,以及家里的名声问题,没有同龄的孩子一起交流玩耍,王昊性情沉静,喜欢读书和思考。

王正平也觉得爱读书不算是件坏事儿,所以在王昊购买书籍方面,从来没有限制过他。

在苗寨的人看来,蛊是由毒虫们互相厮杀,其间又经过种种手段炮制,最终形成特异功用的物品、道具。

但王昊想得更深。

地球之上,生命从初生到现在,演化发展了几十亿年。

期间由于地形气候的变化,由于生存环境和天敌之间的优胜劣汰,不知道有多少大大小小的生命种族,黯然消失在历史的舞台上,最终由智人登顶,成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

这整个过程,像不像养蛊?

以地球这颗蔚蓝行星为蛊罐,以几十亿年为计数,以无数生命种族为祭,最终养出了被称为“人类”的蛊。

此蛊通天彻地、移山倒海,发展出无数学问和科技,在地球上构筑无数宏伟的建筑,甚至飞向了外太空,并且在未来有着无限的可能。

就是他们这些蛊师,毫无疑问也都属于“人类”的成员。

基于这种看法,王昊拓宽了眼界,重塑了思维,并不局限于通常的炼蛊术,开始试着使用一些非常规的炼蛊手段,并小有所成。

因为他死时只有十五岁,所持最强的蛊,也不过是用来驱使兽类的本命紫蛊。但假以时日的话,必然会成为苗寨内了不得的人物。

他设计陆维不成,杀害了唐修杰,被关进唐家刑房之后,自知不能幸免。于是就在那黑暗的刑房之中,开始了最后一次,以自身性命为祭的炼蛊。

这最后一次炼蛊,王昊倾尽所学,尝试了以前只出现过在他的想法里,而没有胆量和勇气付诸实际的手段。

他献祭了相当于自己半身的花豹,献祭了自己的血肉骨髓,挟着凶死的巨大怨气,结成了枯树中的五彩茧。

但这些还不够,所以王昊的意识一直在茧中沉睡。

直到数年后,任宾和林佳这对少年男女来到树下,以生人之气和血肉将他真正唤醒。

此时此刻,夜幕深黑,三十名男女老幼手里拿着火把,安静围绕着崖底的枯树,他们都穿着彝民的衣服,以衣服颜色划分的话,白彝二十名,黑彝十名。

一个蜂巢在一名蜂王的控制下,通常可以同时生活着数万只蜜蜂,数量庞大,却总有其极限,不可能无限的扩张。

王昊目前也是这种情况。

飞蛾们可以在他的操纵下,大量的繁殖、占据人的身体,却以三十具身体为极限。毕竟人体是大自然用几十亿年养出的蛊,那样精妙细微的东西,要做到宛若生前,操纵起来并不容易。

如果再多,就做不到如臂支使,人体行动起来会明显迟缓,目光呆滞,看起来宛若痴呆,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情。

而这三十名男女老幼,彼此之间并无言语肢体、甚至眼神上的任何交流。

他们也不需要交流,因为他们并没有自我意识,每一个人都绝对遵循贯彻王昊的意志,如同蜂群遵循贯彻蜂王的意志。

或者说,他们每一个人都是王昊。

只见这些男女老幼分工合作,先是收捡了王昊遗落在不远处的白骨,涮洗干净装入锦袋;继而手脚麻利地锯开了枯树,将那颗巨大的,足有一人大小的彩茧小心翼翼抬出来,和白骨一起放在座装饰华丽的轿椅之上,再用块绸子遮挡得严严实实,然后抬着轿椅朝着大山深处走去。

这些人形同鬼魅,抬着轿椅走起路来飞快,同时仿若轻无一物,无声无息。

江元亮蹲在路边的草丛里,看着诡异的这幕,捂着自己的嘴,连大气儿都不敢出。

这几天,江元亮觉得自己的老爹有点不对劲,感觉怪怪的,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作为“孝子系统”的持有者,他在这个世界的任务,就是要让中年丧妻的老爹过得舒心畅意,快快乐乐的结束这一生,所以越发就对老爹上了心、留了意。

江元亮发现老爹深夜出门,于是就偷偷跟在他身后,结果没想到竟是如此。

怕什么来什么,走在华丽轿椅旁边护送的老爹江潮,忽然望向江元亮躲藏的草丛。

紧接着转过身,一步步朝着江元亮走去,明显是发现了他的存在。

江元亮大叫一声,从草丛里跳出来,转身拔腿就跑。然而老爹江潮平时看着就是个普通中年大叔,还由于江元亮的孝顺发了福,有个不小的肚子,此时动作却仿若一只迅猛的猎豹,将江元亮迎面按倒在地。

紧接着江潮掏出一把匕首,利落的扎进了江元亮的左胸。

江元亮低头看着左胸膛处渐渐洇出的血色,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但江潮并没有多看他孝顺懂事的儿子一眼,转身就跟上抬着轿椅的人群,远远离去。

江元亮胸口处流着血,躺在深夜冰冷潮湿的泥地上,看着那三十名男女老幼在自己的视线中消失,过了很久,确定他们不会再去而复返之后,才从地上爬起来,将匕首从左胸拔出,当啷一声丢在地上:“真他奶奶的疼!”

幸好这一次转生为彝民,生活在毒虫猛兽出没的地区,身上日常备有各种药物,江元亮给自己的伤口上了药,血很快就止住。

在每次转生之前,江元亮都可以选择身体的某些特质,他次次都会选择“心脏右生”这一项。

其实他一个“孝子系统”的持有者,这个选项对他来说很是多余,但他从小看武侠中毒已深,觉得这个身体特质非常酷,就算没有用也不妨碍他过过瘾。

所以江潮那毫不留情的一匕首,并没有刺入心脏、要他的命。

江元亮捂着左胸,慢慢从地上站起来,他不但胸口受了伤,心灵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很想大哭一场。

很明显,他这个世界的任务失败了。

而按照系统的规则,无论成功还是失败,他都可以在这个世界度过余生。

他这么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又不想无端端自杀,那么接下来该如何继续生活?

现在这么个不知根底的诡异情况,苗寨肯定是不能继续再待,他趁现在连夜出逃到外界,隐姓埋名,这条小命应该还是能保得住。

江元亮既是这么想,也就这么做了,他捂着受伤的左胸,瘦小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最新小说: 相亲当天,我被豪门大佬闪婚了 诱哄:心机前夫他蓄谋已久! 看到机遇后,我的人生一路开挂 离婚给我三百万?那可是我的青春,得加钱! 刚下山,就被冰山美女总裁闪婚了 高武∶我有一座神宫副本 大漠飞雪的第一本书 惹风华 末日游戏,我能无限抽卡! 离婚吧,真当我是癞蛤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