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啦是啦!”
他“趟”过人“河”,向警官走去。
张警官微皱了一下眉毛:“又是你?”
“是我是我!抽烟抽烟!”
“少来这一套,说,哪一波人是你的?哪一波人是跟你楔斗的?”
光仔乐道:“都是我的人,我们只是出来吃宵夜的。”
“吃宵夜带家伙?还把别人的店砸了?”
警官踢了一脚脚下的棍棒,指着不远处的刀啊砖啊,还有双截棍,喝道:“别嬉皮笑脸,跟我走一趟。”
有个小弟很委屈,正准备说:“店不是我们……”
光仔踢了他一脚。
他打小就在外面混,虽然痞气,但也有些义气,如果小弟说店不是他们砸的,那警官一定会追问下去,然后引出纪家少爷。
这明摆的是得罪人的事情,他光仔巴结都来不及,怎么可能那啥?
做不了朋友,也不要做敌人。
光仔能混到吴爷手下当差,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群半大的小子,说男人吧,都十**岁的样子,二十岁挨边,根本没真正踏入过社会,说是孩子吧,该知道的他们知道了,不该他们知道的他们也知道了。
看到这群蹲在地上的小子们,警官对一众人等说:
“都是一群毛孩子,这么好的年纪不学好,学别人鬼混?混出什么了?”
警官对着蹲在身边的一个小子说:“如果被打残了砍伤了,谁养你?”警官指向了他身边的人:“他吗?还是他?还是他他他?就算他们养你,你被砍废了,哪个黑s会收你?那个体面正经的公司要你?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一个身有残疾的混混?你们才十七八岁吧?你们喜欢的人,也不会超出这个年纪吧?请问,你们有什么能耐,让一个十**岁的的好姑娘,还没享受到和你组健家庭的幸福,就背起养你养家养你全家的担子?凭什么啊?欠你们的啊?!当无赖赖着别人还是威胁别人啊?你们不是最讲义气吗?强迫别人养你们的事情,你们干得出不嫌丢脸吗?”
“光仔你别跟我笑,我说一句,你跟我说个‘是’,我说一句,你又跟我说‘是’,我话,声音沙哑得厉害,更是有股血腥味盈满了口腔。他自己都受不了这种血腥味,便赶紧将头转了过去。
“怎么了?”她又担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