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因朝笑“看来是豪华版,又加肠,又加了好几样荤菜。”
许则欢看着他,想起了某位著名的男演员,有一种天生的贵气,无论去做什么,总是有一种皇帝微服私访的感觉。
文因朝问她“在想什么。”
她居然觉得,脸有些发烧。为什么在这样喧闹的环境里,有他在,就有了一种身在电影里的感觉?
一定要淡定,淡定。
文因朝知道她从来不喝饮料的。起身去找暖壶,先烫了下杯子,再倒了杯热水给她。她眼眶微红,想起他曾经在信里,设想过这样一幕“如果有一天,我们一起去吃饭,我会给你倒一杯白开水,先烫一下杯子。”
平淡的事情,他去做,对她来说,就是奢侈,就是幸福。
冯文玲又远远地望着他们笑。即使忙碌,都不耽误她抽空就往这边悄悄瞄上几眼。
许则欢没敢要辣的,怕万一辣得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太没有形象。麻辣烫更适合和熟悉的人一起吃,比如小马哥,可以完全不在乎仪表,肆无忌惮。
文因朝像是知道她在想些什么,专门把自己那碗,和她那碗换了“特意要了辣的,就怕你吃不过瘾。”
好吧。她只好不管那么多了。先吃了再说。
不过,吃东西也没耽误看他,他的鼻梁长得真好看,那么高挺,那么顺畅。
文因朝看着她,也笑了。看她辣得吸气,而旁边的水太热,估计喝进去,只会更辣。他只好启开了一瓶凉饮料,让她先喝一口缓缓。
许则欢又觉得,他眼睛也好看,明明很骄傲的人,注视着她时,却那么温和。她喜欢他眼中的自己。
两人一边吃东西,一边却都在分心。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更多的时候,相视而笑。
他们的目光中只有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周围的人和事。
许则欢完全没有看到,林铁陪着母亲也来吃麻辣烫。两人落座之后,林铁才看到许则欢就在不远的地方。难怪说恋爱中的女人最漂亮,她明明穿着普通的衣服,却光彩照人。
林铁很不愿意向自己承认这一点。却无法忽略,许则欢心里眼里全是对面的那个年轻人。她从来没有用这样的目光注视过他。以前一向以为,她对马亮有好感,现在看来,她最多只是对马亮亲切,却从未这样温柔过。
林铁用嫉妒的严苛目光,去审视那个幸运的男人。却不得不承认,那人确实出众。虽然不是大众意义上的帅和英俊,却让人无法忽视,大概那就是气质吧?
林母顺着儿子的目光,也看到了许则欢。这段时间,林铁在家里郁郁寡欢,她是知道怎么回事的。明明朱芒一直对小二很热情,可是小二对那姑娘就是不来电。她这个当母亲的,干着急也没有办法。
现在看到许则欢有情况了,明显处于热恋期,她发自内心地高兴“小二啊,以后你可以死心了。你瞅瞅,才几天功夫,她就已经找着对象了。以后听妈的,你可不能再傻了。”
“妈!”林铁有些不高兴。
“好吧,妈不谈这个问题啊。你听话就行。”林母委委屈屈的,知道儿子看了,就会自责。
果然,林铁就受不了母亲这个受气样儿,顿时感觉自己不孝顺了。他缓和了下语气,跟林母说“妈,你别多想,我的事儿跟她没关系。”
“怎么没关系呢?”林母眼尖,看到文因朝起身,似乎是想去卫生间,向他们的方向走过来了。她顿时提高了声音“谁不知道她啊?拽三扯俩的,天天晚上让那个马亮送她回家,一边让你对她死心塌地的,这边,还又扯上一个!”
“妈,你胡嘞嘞什么呢?”
“我没瞎说,说的就是许则欢啊!”林母生怕文因朝听不出来“还听说,她买那个房子的钱,就是从网友那骗来的!恬不知耻,还出了本书,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那点事儿!”
她声音这么大,连许则欢都听到了。一回头,望见林母的一脸愤恨,真不明白,自己什么时候又惹到了这位老太太。太突然了,她出来吃个麻辣烫,都不能安静一会儿吗?
许则欢还没有开口,文因朝已经停在了林母面前“我就是她那个网友。”
林铁和母亲一起愣住。
文因朝“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信口开河,还是纠正你一下,许则欢是个好姑娘,值得我为她付出。至于有人追求她,那更是很正常的现象。”
他又望着林铁,目光中充满了同情“你应该知道她为什么针对则欢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家都治理不好,女孩子又怎么会对你有安全感呢?”
林母“你,你敢教训小二?你算老几?哎哟,我的心脏,我心脏难受,小二,救心丸……”
许则欢见识过这招,别人是一哭二闹三上吊,林母的绝招是胡搅蛮缠,如果赢不了,她就立刻装晕倒,去住院。
冯文玲最麻利,立刻从柜台拿了救心丸跑过来,还吩咐其他服务员,赶快打110。
林母“打110干什么,应该是120!”
冯文玲“我怕你有其他想法。”
其他吃饭的顾客都笑了,有熟悉内情的人知道,这店里遇到过不讲理的顾客,有的人说吃出了异物,还有的人非得说地面滑,害他摔跤了。本来单纯的农村姑娘冯文玲,都积累了不少经验。
林母的伎俩还没等实施,就让人看穿了,觉得特别没面子。她一摔筷子“不吃了,不吃了!气都气饱了!”
文因朝“以后注意一点,别因为自己年龄大了,就倚老卖老,一张口,什么话都往外说。”
林铁梗起了脖子“你说什么呢?你跟我妈什么态度?”
林母却是识时务的人,一看对方那身高,估计儿子真跟他打起来,根本占不到什么便宜。再说,小二也不会打架。她反而主动拉着林铁走了“别理他们,都什么素质!”
许则欢被她气笑了。上辈子她得多傻,会睁着眼睛嫁到这么一户人家?都是让林铁那老实的外表给蒙蔽了。现在来看,简直就是她的最大耻辱。
文因朝却拍拍她的肩,以示安抚。本来挺美好的气氛,被这母子俩破坏得一干二净。
冯金玲和他打招呼“你一定就是文哥,我听我姐说起过你。许姐也老念叨你。刚才我就想和你说话,但许姐没介绍,我就没好意思……”她憨厚地笑了。
文因朝注视着许则欢,似乎在说“那你怎么不介绍哪。”
许则欢低头浅笑。她不知道该怎么说。
文因朝“嗯,我就是她的……男朋友。”
怎么感觉他在这三个字上,还加重了语气?
冯金玲偷笑“知道的,我们这边叫对象。”
等两人从麻辣烫走出来,文因朝问她“不过,每晚送你回家的那个人,长得帅吗?”
“很帅呀。不过,他喜欢的是叶子。”
“我不相信。”
“为什么?”
文因朝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许则欢却逼着他,非说不可。
他“很简单啊,有你在,他怎么会喜欢上别人?”
这话听上去很肉麻,不过很符合他情书的风格。现实里的文因朝,对这类话却是惜字如金的。如果不是他们曾经写过那么多滚烫的情书,许则欢会觉得,生活中的文因朝,讲话都很平淡。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么。再说,叶子很漂亮的。”
“妄自菲薄。”他这么评价她。
许则欢却不太想让他见到叶明媚了。虽然她一向觉得,叶明媚是一块试金石,能够看到不同男人的本质。此刻,她却像怀璧的匹夫一样,只想把文因朝藏起来,并不想让其他女人看到。
哪怕,那个人是她的闺蜜。
两人在一起的时间过得飞快。似乎只是一起干活,又吃了个晚饭,刚在江边散了会步,就到了不得不休息的晚上了。文因朝想把她送回家,再一个人回宾馆。可是都到了她家门口,两个人心里都舍不得分开。
于是她又往回送他,想让他到路口打车,注视着他上了车,她再走。可是文因朝不同意,还是再次将她送到了家门口。
两人互相注视着,总不能再互相送上一轮吧?这样依依不舍,会让人觉得不吉。仿佛他们不会再见面一样。
“要不……”文因朝欲言又止。
许则欢都在心里犹豫,好想一直在他身边。可是刚见面呢,这样不好。她是经过了前世,已经是阅尽世事的中年人。
可他们现在、此刻,还年轻。
她不能亲手毁掉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人设。
文因朝还是下定了决心,终于轻轻揽过她,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紧紧抱了她几分钟,终于还是松开了“我先走了。”
“嗯。”她无限遗憾地注视着他离去的背影。他的身材真好,是她两辈子见过的最好的身影。
以前一听别人形容男人身材好,就是指电影明星,或是那些男模。文因朝是现实里的那种,不胖不瘦,恰到好处。她感觉,无论什么衣服,他穿上,都是最好看的。就像现在,简单的外套,都衬得他不同。
许则欢就这样痴望着他的背景。一直在心里想,如何来形容。玉树临风?卓而不群?挺拔伟岸?似乎这些形容词,对于他来说,都太俗气了。
而那身材,到底好在哪里呢?是因为那宽厚的肩膀吗?只有看到过的人,才会明了。像李宗盛的那首歌《鬼迷心窍》“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她还在想着,文因朝已经到了巷口,回头来,对她一笑,摇了摇手。她很想再跑过去,从身后抱着他,再也不松手。
又叹了口气。矜持,一定要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