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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1 / 1)

程锦绣气汹汹地撞在她妈的肩膀上把她撞开,脸色铁青地出村去了。

“死妮子真是越来越不听话,大清早的真晦气!”

连弟娘骂骂咧咧了几句,想起家里的宝贝儿子快醒了,赶忙回家去了。

村外小竹林旁,程满意捧着厚厚的一摞青竹叶等在道旁,远远地看见陶玉晨就赶紧跑了过去。

“婶子你看这么些竹叶够不够,我洗了三遍,你就检查检查。”

“不错不错,洗得真干净!”

陶玉晨一边拿出从家里带来的布包将青竹叶装了起来,一边笑眯眯地夸奖着,夸得程满意脸都红了。

很快将二人便骑上自行车,在赵桂花的目送下,迎着朝阳出发了。

从程家庄到盱潼镇上只有一条蜿蜒的羊肠小道,拖拉机挂上车斗子开进来都难,乡亲们平时赶集多半是走路,再不然就是蹭大队部的牛车。

这时候自行车都属于贵重大件,满意骑的那辆,是程宸浩以前的老领导送的新婚贺礼,结婚当天镇上干部亲自送过来的,可真让全村人羡慕坏了。

看着骑在前面带路的程满意,陶玉晨想到程宸浩昨晚摸黑骑车赶回家,早上天不亮又走了,她心里满满感动,但更多的还是自家男人奔波劳碌,没能好好休息。

等到了镇上供销社门口,自行车还没扎稳,万主任就热情地迎了出来。

“想必这就是弟妹了吧,你好你好,我叫万有成,是程宸浩的战友,你们结婚那天我刚好上县城采购了,没能到场祝贺,弟妹别见怪。”

“万主任客气了,给您添麻烦了,以后还得请您多多关照。”

陶玉晨扬起温婉谦虚的笑容,她落落大方,万有成眼前一亮,忍不住夸奖。

“程宸浩这小子眼光真不错,难怪以前大伙想给他介绍对象他都不干,一直说他心里有人了,弟妹这么漂亮,难怪其他人程宸浩看不上眼。”

陶玉晨很惊讶,随即想起前世程宸浩把她高中毕业时的班级合影珍藏了几十年。

是杨翠凤专门寄到部队去的,而且还特意在合影里把她给圈了出来,方便程宸浩辨认。

但杨翠凤为什么这么做,她至今都没想明白。

不过陶玉晨没时间纠结,她腼腆地笑开,又客套寒暄了几句万主任就忙他的去了。

随着日头越升越高,赶集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整个集市变得异常热闹,四处充满了人间烟火气息。

陶玉晨瞅准了有年轻人和小孩儿路过就开始亮起嗓子叫卖。

“块块冰,卖块块冰咯!甜滋滋凉冰冰,比水果糖还好吃哩!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咯!”

脆生生的声音,娇俏甜美的长相,再加上卖的东西稀奇,陶玉晨的小摊前很快就引来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

而在围观的人群中,出现了一双崭新的双星男运动鞋。

“小同志,你这卖的啥?怎么大热天的还用棉被捂着?怪有意思哩。”

群众被勾起了好奇心,冰棒他们可能不见得都吃过,但听肯定是听说过的。

不过块块冰是个什么东西,确实没人知道。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陶玉晨微笑着打开盖子,把每个口味都拿了一块,放在青翠欲滴的竹叶上,生动地介绍了起来。

“这个叫做块块冰,也是冰棒的一种,冰棒大伙儿都知道吧!”

“知道知道,我还吃过一次,冰棒才好吃哩!夏天吃冰棒透心凉,那叫一个得劲儿啊!”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青年笑着搭话,他身边跟着的年轻姑娘羞答答的,看样子俩人应该是在处对象。

陶玉晨立马抓住机会重点推销,“这位男同志见多识广,一看就是见过世面的人!”

“我的这个块块冰一共有五种口味,就跟供销社里卖的水果糖一样,青色的是苹果口味,橙色的是桔子,这还有西瓜味蜜桃味,最特别的就是这个可乐味了。”

“可乐是一种汽水,城里人最喜欢喝了!来来来,这位男同志,请你做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替大家尝一尝味道怎么样!”

说着陶玉晨就用竹叶包起块块冰塞给男青年。

年轻人胆子大,接过手就往嘴里塞,刚吃进去就瞪大眼睛叫了起来。

“好冰啊!甜滋滋的真好吃!还拔凉,次下去感觉凉快了好多,全身都舒畅了,怎么卖的?我买几个给我对象吃!”

“谁,谁是你对象……”年轻姑娘害羞得连忙捂住脸,周围人见状哈哈大笑,笑得两个小年轻怪不好意思的。

陶玉晨也是满脸温柔而热情的笑意。

“一分钱一个,口味随便挑,一毛钱给十一个,你看你要多少。”

“哦,买十个还送一个呐,那我肯定要一毛钱的,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给你钱,我所有口味都要!”

“好嘞,满意收钱。”

陶玉晨动作利落干脆,竹叶被她拿在手里卷成了蛋筒的形状,五颜六色的块块冰装进去就像彩虹一样跑了,不仅好看还滋滋地直冒凉气,大热天的,这谁顶得住诱惑?

“我也要一毛钱的!”

“可乐啥味也不知道,我买一块可乐味的尝尝!”

“我也要,我要五分钱的,所有口味来一遍,试试哪个好吃。”

……

大伙儿七嘴八舌,纷纷掏钱往前挤,场面比交公粮的时候还热闹。

程满意及时见过这阵仗啊,看着大伙手里的一张张毛票,他足足愣了得有三秒才反应过来。

挨个收钱,帮忙打包……程满意上手很快,根本不用陶玉晨怎么费心教。

俩人配合默契,而他们引起的轰动又吸引来更多的人,高峰时冰棒箱的盖子根本来不及盖上,就一直这么敞着卖,很快就见底了。

“同志,还有吗?”

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陶玉晨带着招牌微笑抬头,猝不及防地被惊艳了一把。

按后世人的审美观,程宸浩属于攻击力十足的浓颜系,他五官深邃轮廓分明,骨骼立体身材傲人,即使扎在人堆里也是最耀眼的存再。

眼前的陌生男同志属于淡颜系,五官标致线条柔和,眼神清澈干净,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有哩,不过就剩下两块了,西瓜味的跟可乐味的,你要吗?”陶玉晨欣赏完毕赶紧收回心神做生意。

结果那位男同志还没说话就被一个干瘦干瘦的老爷爷抢了先。

“同志,我跟你讨个商量,把这两块冰让给我成不?我家里有个小孙女,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冰哩!我想买回去给她尝尝。”

“您的小孙女也跟着一块来赶集了吗?”

陶玉晨先开了口,因为她刚才就注意到老人家十分拘谨地在卖橡子,个头不大,看样子是野生的,估计是在山里捡的。

但橡子不像山核桃之类的,可以晒干了直接吃,橡子处理起来又麻烦又繁琐,而且漫山遍野都是,乡里人根本不缺,所以老人家从早上到现在也没发市。

看他身上穿的衣服,补丁上还有补丁,就连用来装橡子的那口麻袋也有好几个破洞打了补丁,估计家里条件很不好。

老人显得有些局促,但说话很和气,“没有哩,我孙女脸上有块很大的胎记,出来怕吓到人,没敢带上集。”

“实在不好意思了爷爷,如果您的孙女没跟您一起来的话,那我这块块冰不能卖给你,因为它会融化的,太阳这么大,没等您到家就该全都化成水了。”

老人闻言很是失望,不过他也明白陶玉晨说的在理,客客气气地走开了。

这时男同志才微笑着开口。

“既然老爷爷没办法要,可以卖给我了吗?”

“当然可以!”

陶玉晨很快就打包好送到男子手里。

高志远从口袋里掏出了皮夹子,又从皮夹里抽出一张崭新的大团结递给程满意。

程满意愣是没敢接,怔怔地把目光转向了陶玉晨。

这就好比后世拿一百块钱去买两毛钱东西,多少都让人有些惊讶。

何况这年头也不是谁都能随便从兜里掏出来大团结的,要知道单位里上班的一个月也不过五六十元工资。

陶玉晨笑容不变,声音依旧清脆,“满意,找钱呀,找给这位同志九圆九角八分。”

“哦,哦,好嘞。”程满意连忙把布兜里的钱全都掏出来,一张张地铺平整了数。

高志远已经迫不及地吃下一块冰了,眼角余光注意到程满意的动作,才反应过来连声致歉。

“实在对不住了,我确实没有毛票。”

唯恐他们不信,高志远赶忙把皮夹子打开,这下子可把程满意惊得连连倒吸几口凉气,找钱的动作都滞住了。

全是大团结,至少二三十张,也就是三百元左右!

程满意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多钱,都够他娶好几个媳妇了!

陶玉晨倒是没被皮夹子里的大团结吸引,她的目光停留在皮夹子上。

进口的,意大利皮。

眼前这位男同志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同志,出门在外,财不露白。”陶玉晨善意提醒。

高志远身边有人跟着,倒是不用在意这个,不过他还是顺从地合上了皮夹子。

“你怎么知道我是出门在外?是听口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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