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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四十五)(1 / 1)

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二篇:三国时期”易学”评论

第二章:三国魏时王弼义理释《周易》的复兴

第二节

王弼注《周易》分上下经六卷,并作《周易略例》一卷。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集中论述了“言”、“象”、“意”三者关系。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以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以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伪,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徵。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

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通过王弼的这篇论说,首先论证了“言、象、意”三者关系,无疑于这三者是个不可分割的关系。

其中有一段话是引用《庄子·外物》里的话进一步说明言与意的关系。

“荃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荃;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庄子·外物》)

最后又对那些滥用”象”说卦义的批驳。

总之,王弼并不否定”象”,王弼已然用”象”而释《周易》。

对于王弼关于”言、象、意”三者关系释《周易》的说法,现代人们更详细的诠释,我们也看一看。

“‘象’谓卦爻之象,‘意’谓义理。‘言’谓卦爻辞。王认为卦爻之象系为义理而设,作《易》者依据一定的义理而设立了相应的卦。以透过这些卦所表征,蕴示的物象,将相应的义理显出来,卦爻辞义系为卦爻之象而设,《易》中所有的卦爻之辞,都是依据相应的卦所表征,蕴示的卦爻之象而系属的。因此卦爻之象是彰显义理的最佳‘工具’。卦爻辞则是用以诠说卦爻之象最佳‘工具’。正因《易》中的卦爻辞系因相应的卦爻之象而发,所以人们即可以透过卦爻之辞而契会出相应的卦爻之象;正因《易》中的卦爻之象系因相应的义理而设,所以人们即可透过卦爻之象而玩味出相应的义理,《易》之义理因卦爻之象而得以豁显。《易》之卦爻之象因其卦爻之辞而得以昭著,这里王弼揭示出两种理路,其一是作《易》者原先建构《易》的理路,其二是治《易》者所宜秉持的契合解读《易》的理路。前一理路约而言之即‘意—象—言’。后一理路约而言之则为‘言—象—意’”。

若按这种解释,那么,王弼对《周易》的理解就完全错误了。王弼的说法完全是“象数”易学的理路,不过是“象数”义理卦爻式《周易》的理路,并不是“象数”八卦筮术上的理路吧了。至于“象数”义理而言《周易》,无论言的“象数”多与少,从“象数”释《周易》的义理,并无本质的差别。而差别在于王弼以《易传》里的《象传》、《系传》、《文言传》这些先秦儒家思想释解《周易》而已。而后汉所谓的象数学派释《易》者郑玄、虞翻、荀爽等,偏重于《易传》里的《系辞传》、《说卦传》这些后出的儒家思想释《易》方法。

如虞翻、郑玄对《咸》里的“咸亨利贞,取女吉”句的注释:“虞翻曰:咸,感也,坤三之上成女,乾上之三成男,乾坤气交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故‘亨利贞,取女吉。’”

“郑玄曰:咸感也。艮为止。总为泽,山气下,泽气上,二气通而相应,以生万物,故曰‘咸’也。其于人也。嘉会礼通,利顺于义,干事能正。三十之男,有此之德,以下二下之女,正而相亲说,取之则吉也。”

虞、郑对《周易》“咸”里所谓卦辞的注释,一样取自《彖传》里的说法,《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

这一样的是通过“卦象”而释《周易》,与王弼注《周易》从义理上说法,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运用“象数”说《周易》熟重熟轻而已。别以为是王弼开创了义理释《周易》的先河;也别以为王弼扫“象”而取“意”(义理);也别以为王弼把《周易》变得玄学化;也别以为现代那些学者说的《周易》本卜筮之书,是《易传》使其哲学化的说法就正确。而正是《周易》文辞本是义理之书,而是《易传》使其“象”化了。而“象”化《周易》本身是史巫卜筮的需要,是从所见《周易》里的六十四个画符号附加上“象”与筮”数”,而派生出推演人事吉凶的方法与工具了,而又错把《周易》里文辞义理,当成占辞而用,自此才有“象数”《易》学的出现。“象数”易学可以说是以讹传讹的结果,是跟着史巫篡改《周易》一书体裁结构为筮卜工具,在六十四个画符号里添加进去“象”与《周易》结构里添加进去“数”的结果的错误认识,又将这种错误的“象数”学说诠释《周易》的义理来。

在《周易》学术史上,是以“象数”来注释的,所以王弼不可能例外,王弼一样的无法剥离《周易》上的“象数”说。才有了王弼的“象”、“言”、“意”注《周易》的范式化。

王弼以“象数”注释《周易》的义理,虽然所解释的并不符合《周易》文辞内容的思想本义,但毕竟王弼把《周易》作义理而释之,这是很可贵的,可贵之处没有把《周易》看作是卜筮之书,而看作是义理之书。这与把《周易》用“象数”筮术去解释运用,就是可贵的所在。可王弼注释《周易》的方法并没有走出先秦取象义理释《周易》的窠臼,那正是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的影响。已然走的是“象数”义理注释《周易》的传统,所以才与《周易》的文辞思想不相符。若不能真正排除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术,就无法真正的认识《周易》一书的思想内涵,而不是“忘象得意”。而在“易学”史上又有谁能忘掉那些附加在《周易》里的卦象呢?王弼不可能排除“象数学”,所以王弼注《周易》,已然走的是“象数”注释《周易》的传统。只有剥离掉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的“象数卦学”,从《周易》文辞之意释文辞之理,才可得见《周易》一书的真思想。

我们通过摘自《周易注》一书里王弼所做的注来看,王弼与东汉郑玄、苟爽、虞翻开辟的汉象数新说注释《易》来看,只是谁用的“象数”孰多与孰少之分。后世赞王弼开辟了义理解释《周易》的殊荣过了头,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不外从“阴阳”、“刚柔”、“卦体”、“数位”这些先秦及两汉注释《周易》而产生的“易学”内容中来。从王弼对《坤》里所注来看一样表现的是“天尊地卑”的王权思想,从一句《周易》文里“黄裳元吉”而发挥出“坤为臣道,美尽天下,夫体天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顺之德,处于盛位……”的这种王权之术。不论这种思想是《文言》里转换而来,还是受到《老子》一文里的思想,但都是王权里的等级有序、贵贱位列的价值观。

到魏晋南北朝中国进入分割并不统一的政治局面时期,虽然文人在精神文化方面也相对出现“自由”的空间,但文人又多是官僚阶级出身,而他们的精神又都是不自由的,无不在传统文化习惯的束缚之中。而做为精英文人,面对已然的政治高压之下,不得已而走向空旷玄灵的思潮中去了。在玄学清谈、仙道中追求人生。这对后世文人看重和向往的“魏晋风骨”,那只不过是对政治高压下人性的扭曲表征。在那风骨的光鲜表面下,是暗流涌动的刀光剑影。更多的是贵族集团政治的极端,而文人思想理论的空洞无物,释解为道家“无”的思想体现,实乃是人格品质扭曲与堕落。因不合作的精英文人要莫饮剑失去思想的头颅,要莫按“道家”之术,隐遁于山林,消遥于江湖式者是巅狂装傻,大智若愚,遮俺着思想的嘴巴。这后果只能是国民的悲惨与困顿。试想一下,如果一个王朝的精英阶层都以哗众取宠,聚众胡吹为能事,全然不顾政治、经济、文化的走向,那么这个民族的下场可想而知了。所以西晋在“五胡乱华”、“将相王侯连颈以受戮,后嫔妃主虏辱于戎率”的局面下,而东晋偏安一方仍然是内讧频仍,“不思进取,主昏臣乱”的政治局面。魏晋给后世留下的精神遗产也就唯有那句“清谈误国”的经验教训吧?

虽然处于政治混乱的时代,文人士子并没有摆脱儒学独尊和大一统帝国的文化思想模式,这一时期并没有出现哲学的突破。这一时期里虽然大一统政治局面的一时不存在,但无论三国鼎立,或是南北分裂,而帝王体制已然存在。也没有人能寻找到制约的制度学说,虽然也有人提出过“无君论”的这种道家思想里的不符实际的空想,更是没有一套可操行的制度学说。即使分裂政治局面的国度里,一样并没有消弱王权体制,反而更吸取乱世经验,越来越加强集权的思想与教育,越来越使王权得到巩固。

为何后封建社会时期里没能有哲学上的突破,而在一个大分裂的时空里,文化精英层虽然早已厌倦官方指定的儒家经典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的指南,可在这大分裂的时期里文化精英们虽然游离于儒学之外,做起了慌谈不经,怪异不羁,行为无常的名士风流行为,而不闻,不问政治。而所谓有良知的文人又回归到“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传统的文化老路上去了。为何不能创新与突破,反而帝王理念在宋学里得到如此的登峰造极与巩固完善。这一课题更应引起深入的研究与反思,虽有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众多因素所致,可能根本的是传统思维方式无法突破,使传统习惯占据了统治地位,那么又是什么支撑着这传统思维方式不能突破呢?那个时代的社会所以是一个停止不前的社会,如同黑格尔阅读欧洲中世纪的哲学思想史时,如同在茫茫无边的黑暗海洋之中,而读到笛卡尔的哲思想时,如同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中突然看到了陆地的感觉。也正是笛卡尔的方论,开启了欧洲近代哲学上认识世界的新航路,笛卡尔不愧被称为欧洲近代哲学之父。

我们的古代中国毕竟要走过二千多年的帝王遂道,才能等到西方文明的圣火燃亮,才能使那周而复始建构起的帝王遂道的崩塌。而中国后封建二千多年里的社会膜拜的对象不是富有创造性的人物,而是已故的先圣(或先秦元典)的言行,这就使传统习惯一直占据了统治地位,所导致中国周而复始那种政治体制的存在无论时间再长,而思想意识是停留在先秦的文化学说的时代里。只能回归到“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的文化模式上,也就理解了到大分裂的时期,王弼又回到注释先秦的经典上去的思想动机。王弼的思维方法已然是传统的,因为他本身就包围在传统里,也不可能突破传统,他的同时代里的精英一样是受传统的,封闭的,性的社会化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文人。王弼注《周易》只能又一次彰显先秦儒家的王道思想,才成为唐朝太平盛世里做“正义”之范本,成为教育学子的必读之书(即王弼注,被孔颖达奉旨编撰“五经正义’做为《周易》正义注本)。王弼只能回归到传统里,寻找治世的理论。王弼的“易学”自然被后世学者所追奉的道理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们且看清代的既是高官又是大学问家的纪昀对王弼“易学”的评价:“易本卜筮之书,故未流浸流于谶纬,王弼乘其极敝而攻之,遂能排击汉儒,自标新学,平心而论,阐明义理,使易不杂于术数者,弼深为有功。”(《四库全书总目卷一》)

看这“易学”之说上常犯常识性逻辑错误的说法,纪昀同样开口认为“易本卜筮之书”,先给《易》一个定性,却与评价王弼的“易学”之功,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吗?既然认为“易本卜筮之书”,卜筮是数术,是巫术的一支,还赞许王弼“阐明义理,使易不杂于术数者,弼深为有功”,这是何意呢?已认为《易》是卜筮的,即是卜筮人事吉凶的一种术数,那么就不要指责“未派浸流于谶纬”。既然中央政府把卜筮之书的《周易》做为官方的“五经”之一上升到意识形态里的统治地位,那么汉儒,即那些读《易》经做学问的人们,为何不可以去发展光大卜筮呢?因为中央政府不是把卜筮之书做为《经》了吗?那么汉易学家,不能不浸流于谶纬之中了。因为认为五经之一的《易》是卜筮之书,自然要发扬光大的是卜筮呀?那么谶纬恰恰就是与卜筮学问是相辅相承的了。既然你记昀也认为“易本卜筮之书”,这卜筮之书为何被帝国中央政府纳入经首而尊奉呢?清代也不例外把“五经四书”做为学子入仕的必学必考课目,既然帝国官方把都认为是卜筮的《易》做为经之首,也正是谶纬才能发扬和光大这筮卜的神秘东西呀?你记昀还有何指责呢?那么还赞许王弼何干呢?

“易本是卜筮之书”,你王弼研究《易》不去从卜筮术数上去发扬光大,而去阐明什么义理呢?使《易》不杂于术数者,岂不是不务正业,胡说八道了吗?因为“易本是卜筮之书”,就是讲算卦的那套东西。算卦与人文哲学书是有着质的区别,你王弼若想阐明人文思想为何从一部卜筮书里去阐发什么义理(哲学)呢?岂不是精神不正常了吗?不是不务正业的人呢?这不是按记昀开口认为的“易本卜筮之书”的逻辑推理吗?记昀的逻辑错误至到今天一些学者都不以为,同样认为“《易》本是卜筮之书,因有了《易传》才改变《周易》一书性质,就成了哲学书”。这种说法比记昀会玩文字游戏,而记昀评价王弼的易学之功的那段话的前言与后语是自相矛盾的,若不矛盾就改变“易本卜筮之书”的那种说法。但几千年来的学者没有不受春秋史巫用《周易》占筮及附加进去的“取象”和”筮数”八卦学的“易学”影响,而把《周易》说成是卜筮之书。正象这记昀的说法,认为“易本卜筮之书”,那么“汉儒浸流于谶纬”,就不能指责为“未流”,也别赞许“王弼深有功”。若认为“易本是讲义理之书”,那么“汉儒浸流于谶纬就是未流”,而赞许“王弼深为有功”那就非常正确了。

但是,我们不能不认为王弼深有功,有功之处是想把《周易》一书从“象数八卦筮术”里夺回来,不让算卦的玷污了神圣的《周易》义理。因为王弼认为《周易》本身是义理之书,才从义理上去注释《周易》,而缺陷的是王弼也不能排除史巫附加到《周易》头上象数卦学,王弼也就以卦象卦学来注释《周易》里的义理思想,这无疑是排击了把《周易》当成筮术的那些做法,是功不可没的。由此我们把王弼注《周易》为区别于汉象数释《周易》的不同,而把王弼标成义理释《周易》者。也正是王弼释《周易》重义理,而轻象数,致力于恢复先秦义理释《周易》的传统,可以说王弼是封建帝制时期相对于象数释《周易》者里最具有代表性的义理释《周易》者。故才有了唐朝孔颖达奉旨编疏《周易正义》,自然选中了王弼对《周易》所做的”注”,孔颖达又进行了疏解。才真正成为儒家经典的注释范本,并成为唐帝国科举考试学子们的教科书。

王弼主张的象意关系,系直接针对汉末易学家以象数解《周易》的思路而发,并对汉象数解《周易》的批驳。王弼所言的“忘象”实为忘掉他认为不属于《周易》体例的象数,如卦气、八宫、纳甲、飞伏、升降、爻辰、卦变、旁通等汉易象数体系。王弼只是一扫汉末象数释《周易》风气,继承的是《易传》里的《彖》、《象》、《文言》那种释《周易》的方法。

那么,在帝制时期里的”易学”流派上,王弼属什么派呢?虽然王弼注释《周易》并没有完全抛弃象数,也以象数去注释今本《周易》的义理。严格说与汉末象数注释《周易》没有本质上的不同,都属”象数”释《周易》义理者,只是用”象数”轻与重释《周易》义理而已,并不是以”象数”释《周易》如何卜筮。但王弼毕竟不同于汉末”象数”释解《周易》者,若分易学流派,王弼显然应区别于汉末易学上的”象数”派,故王弼可归为易学上的”义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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