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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生活原本的样子(1 / 1)

“你是怎么打跑太阳神的?”他望着浮在水面闭目养神几乎要睡着的陈风,突然想把这几场大战的情况知道的更清楚些。“和你长得很像的那个。”

“就那么打跑的呀?我不是告诉你了吗?”陈风依旧闭着眼漂在水面上,肚子随着沉重的呼吸起伏,在太阳下跑了一天,让他身黑里透红,红的发亮。“就是用雷把他炸下来,然后用水。说实话,我打不过他。”

“听起来咋觉得挺简单的?好像连十分钟都没有。”

“十分钟?”陈风一个翻身在水里站了起来,掀起的水花惊得身边的小鱼四处乱窜,慌乱中撞到他身上。“连十秒钟都没有。”

“那么短!”

“大家都忙得很,谁有空和你大战三百回合?”渐渐昏暗的光线中,陈风梗着脖子白了洪亮一眼,随后又恢复了原先的姿势,躺在水中一动不动。像是继续对洪亮说话,又像是喃喃自语,“就算是两个人动刀子,那也是捅上就完。怎么可能打半天……”

“七百年前那一场……”

“两三分钟吧。”陈风漫不经心的说,闭着眼感受缓慢的水流。只是偶尔动一动手脚,免得被河水冲的太远。

他喜欢泡在水里的感觉,从生下来就喜欢。还记得小时候在德州老家,爹妈带着哥哥姐姐住在另一所院子里,而他就和爷爷住在三间老旧的平房里面。每当下雨,小院里都会积满了雨水。他总是光着小屁股跑出去,把带着暑气的温热的雨水踩成浑浊的一片。爷爷也总是坐在门口抽着旱烟,笑眯眯地看着和泥土一样颜色的孙子在泥里打滚,怎么看怎么喜欢。看得高兴了他也会来到水边,一把抓过陈风,也不管他身上有多少泥,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故意用胡子在孙子的小脸上扎。

二十年过去,他从小胖子长成了大胖子,爷爷也从健步如飞变得下楼都要人搀扶。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

也许他还有时间,能够像那十三位天神一样长生不老。但是爷爷却不会停止衰老,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到那时,所有的回忆便只是回忆,除了自己没有人会再记起。就像是这河水,从身旁缓缓流过,不留下一丝痕迹。而对于经历了这河水的人,在许久之后能够记住的,也不过是这清脆的水声,和这清澈的波纹……

不对,这小河在这里是极缓的,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水声。怎么回事?陈风在水里睁开了眼睛,目光所及处看到的景象让他震惊……

又一次在水里站了起来,怒不可遏的看了洪亮一眼便向岸边冲上来。陈风的愤怒化作一种冲动,这种冲动刺激着他的每一根神经。他的心里记不得数天来发生的一切,也记不得身上下的伤痕,他只想拍死岸边那个不要脸的胖子,至少也是要给他一顿胖揍。“狗东西,在老子游泳的水里撒尿,你小子是活够了!”这就是陈风心中所想,“你最好别让我抓住你,要不然老子给你揪下来!”

尽管陈风只是大叫了一句“贱人”,洪亮还是从他大跨步的姿态和满脸的怒气中感觉到了危险。一边尿一边转身,嘴里大笑:“胖子,我错了!梦姐姐,饭好了吗?”

石屋外面坐落着一块方桌大小的青白的石头,石头顶上很平,很久以来就被当作桌子使用。桌子周围移来几块凳子高低的青石,石头被夏日的阳光煨的温暖,在夜幕与黄昏交替的时候依旧轻微的烫着两个胖子的屁股。

面对面坐下来,陈风大睁着两只牛眼死死瞪着一脸歉疚的洪亮。洪亮极力表现得嬉皮笑脸,却仍旧捅不破空气中弥漫的杀气。一只手支着脑袋,另一只胳膊胆怯的搭在桌面上,手指有节奏的敲击,就盼着晨姮快点出现,至少在她面前陈风不会一口吞了他。

没过多久,晨姮果然拎着篮子走了出来。直到今天陈风才想起来仔细看一看这些天他到底吃了些啥。篮子里的吃食倒也不错,但怎么看都觉得奇怪。整整一篮子,满满当当的煮花生、煮红薯、煮玉米,就是一个大号的“大丰收”,真正让他感到亲切的是在这“大丰收”中隐藏的几个大馅包子。

包子是肉馅的,肉馅里恰到好处的混着些葱丝姜末,肥而不腻。包子皮揉搓的力道很足,吃到嘴里劲道十足,虽然是发面却有那么一点弹弹的口感。

原来晨姮的手艺这么好,至少在做包子这件事上绝对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厨师。但转念一想,这么多天以来他在峡谷里并没有发现任何白面的痕迹,这包子会是从哪里来的?抬起眼睛看看洪亮,洪亮仍旧偷瞄着自己。他并没有看明白陈风那眼神的用意,还以为这小子要发飙,一顿胖揍在所难免。

可是陈风并没有动,而是用眼角的余光瞄了晨姮一眼。晨姮面无表情的坐在一旁,不吃也不动,就像是在梦游。

“我今天去了那天你们住的酒店,拿回了你们的行李。”她好像从空气中读懂了陈风的疑惑,雕像一般的坐在跟前,眼睛看着桌上的篮子,却又像是穿过篮子盯着很远的地方。“原来的衣服都破了,不能穿了……我把你们欠的住宿费也交了。”犹犹豫豫地把话说完,她站起了身准备回石屋。离开的时候又小声的说了一句:“你的伤好的产不多了,你不能再留在这。”

陈风没有说话,举着半个包子眨了眨眼睛。洪亮好久才反应过来晨姮是在和自己说话,直愣愣地说了一声“哦”,算是对她的答谢。

直到两天后他们的伤才算彻底痊愈。陈风腿上的皮肤已经长好,除了那一片片暗红仍旧扎眼,已经没有了任何不舒服的感觉。洪亮伤口上的死肉和死皮也都被他手贱的一点点抠了下去,断掉的骨头也莫名其妙的接上。如果不仔细看,那留下的痕迹就像是黑红的皮肤上生出的一条白癜风。虽然不好看,但也不吓人。

“你准备去哪?”

“回家,我爹怕我在外边惹事,让我回去。肯定是劝我别和孙玲分手。”洪亮从背包里翻出来一堆衣服裤子,挑出一条牛仔短裤穿在身上,又狠命地抖了抖皱皱巴巴的短袖衬衣,小心地遮住胸前的伤口免得被人看见。“你也回家吧。”

“我回学校。”

“回家吧,宿舍里就你自己,能干啥?”

“我想睡几天觉。”

……

悄然不觉间又见到了熙熙攘攘的人流,一座山城摆在两人眼前。城区不是很大,建筑也不是很高,马路上虽然也称得上车水马龙,但相比其他城市似乎还差了些什么,或许是多了些什么。

站在没有泥土的街道上,这是这么多天来两人的脚第一次隔着鞋子踩在地上,一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没有了脚下湿润的泥土和石头,两只脚像是踩在云彩上,感觉鞋底子软乎乎的走路不稳。没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却又有了想要跑起来的动力。眼前往来的汽车和电动车一闪而过,在二人的鼻尖掀起一阵阵微风,街上路过的人们或凝眉或轻松,不知道要奔向哪里。

但记忆告诉陈风,这里不同于他到过的任何一座城市。在这里,人们来去匆匆却并不焦急,车来车往却并不拥挤,道路宽敞却并不躁动,姑娘漂亮却不带铅华。一条百十米宽的河在城中心蜿蜒,河两侧的大理石围栏上趴满了垂钓的人。垂钓的人一个个神情悠闲,似乎碳纤维鱼竿尽头那未知的猎物便是他们一天当中最重要的收获。

耳旁的童声吸引了他的注意,肉乎乎的小家伙脚步蹒跚,小手拼命扒着最低处的围栏向河里瞧。扭头看看左右,发现这望不到头的白色大理石围栏上趴着的几乎是男人,从白发苍苍到蹒跚学步,足足聚集了三四代人。偶或冒出一两个穿鲜艳裙子的小女孩,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这里的男人真闲呀!”陈风心想。

身边的洪亮早就被这氛围吸引了,趴在围栏上盯着不远处的浮漂。浮漂随着微风吹起的波纹摇曳,一上一下,一上又一下。至少在这条河边,他没有看到醒目的广告牌,也没有听到刺耳的音乐。只有这河两岸垂钓的男人,悠闲地教育着自己的子孙该如何悠闲地生活下去。

“这是哪?”

“承德。”洪亮小声地回答,“我去年和孙玲来过。”

陈风不知道他是怎么判断出这城市的名字的,但既然洪亮说了,那他也不用去怀疑。只是有一点好奇,原来城市里也是可以这样生活的。

分不清楚哪里是市中心,也分不出哪里是边缘。在这里似乎哪里都是中心,哪里也都是边缘。只是从座城市想要直接回到山东似乎并不容易,洪亮举着手机花了半个小时盯着“12306”的app发愁,宽大的脑门硬生生挤出了一道皱纹,黑乎乎的大脸也险些憋成了关老爷的颜色。他死活不明白,这么一个天下闻名的旅游城市竟然没有一条高铁,想要回山东最快的办法竟然是到北×京转飞机。

其实哪里用得着半个小时,陈风只用了三秒钟扫了一眼屏幕便在心里做出了决定——坐汽车。他是散漫惯了的,从生下来就没有过执着于某一种东西的情况发生。所以他不会像洪亮那样纠结,分明找不到合适的火车,干嘛非得和自己较劲,卯足劲把自己憋成一只拔了毛的美×国火鸡?算了吧!

尽管如此,他还是很喜欢看别人着急的样子。看着洪亮在一旁急得团团转,他悄无声息的查好了班车间隔,也轻松找到了汽车站的位置。但是他不赶时间,洪亮也不赶时间。他就那么斜靠在围栏上等着洪亮醒过神来,甚至还少见的向他要了烟,悠哉悠哉的抽起来,一根、两根、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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